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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颗白宝石 ...

  •   伊鲁柏内重新陷入死寂。高耸的金山前,白金色发色的女孩静静地站着。

      “嗨,小东西,你听到了吗?”我扭过头去看着刚刚飞到我肩上的小画眉。

      “啾?”(史矛革牌翻译器:什么?)

      “我是说,我爸爸说的话——”我停顿了一下“如果我没有因为年纪太大导致耳朵失聪的话,那么它说的是:‘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想去玩什么就去玩什么,想拿什么就去拿什么,只要别再去打扰它’,也就是说,我们要干什么它都无所谓。”

      很显然,这只脑子不算太笨的鸟明白了我的意思。它欢快的叫了一声,率先行动,从我肩上嗖的一声飞了出去,降落到铺满黄金的地面上衔起了一串缀满宝石的项链,而后又飞回我的手上,小眼睛眨啊眨的,显得十分兴奋。

      谁说我不像龙的?

      在喜欢宝藏这一方面,我和史矛革一模一样。

      但是也有一些不同。我对眼前这些金光闪闪的金子提不起任何的兴趣,我所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东西,我一直奉行着中土大陆一位智者所说过的话:钱财乃身外之物,要想成为圣人,就应该视金钱如粪土。相比于金子,我更在意那些被史矛革丢在角落里不闻不问的的东西。

      矮人制造的秘银甲,和精灵打造的宝剑。

      史矛革并不喜欢它们,它只在乎黄金。

      即使我被史矛革养了两千年,但是我不是龙。我没有龙族那样坚硬,远比任何盔甲都要有用的鳞片,我没有龙族那如同利剑一般的倒刺和龙爪,我没有它们那样能够翱翔于天际的龙翼。除了我这永久的生命和这副如同人类一样的躯壳,我一无所有。

      史矛革无法为我提供永久的庇护。

      我需要为自己武装。

      能够抵御一切攻击的秘银甲,和锋利无比的宝剑就是我最好的选择。

      “啾!”那只小画眉扑到铺满金币的地面上,合拢翅膀缩成一团,像是见到金子的史矛革一样到处打滚。

      “财迷!”我对它的行为表示不屑,抬脚就往里走,准备去搜刮秘银宝剑。

      “啾啾啾!”(史矛革牌翻译器:嘁——傻瓜!)听到的我话,小画眉从金币堆里挣扎着起来,还来不及抖落羽毛上粘连的宝石,站稳身子歪着脑袋斜着眼盯着我,同样是一脸的不屑,摆出一副长辈的模样冲我叫起来。

      “嘁——”我停下脚步,弯下腰居高临下的瞪着它。“史矛革已经有五十多年没醒了,今天是它五十多年来的第一次苏醒,我想它一定饿坏了......虽然鸟这种生物肉并不多,可能还不够爸爸塞牙缝,但是我想,有总比没有好吧......就是爸爸不想吃,我也好久没吃肉了,你就给我加餐吧!”

      “叽叽叽叽!!!!”

      然后,我就圆满了,抛下吓得花容失色,脑子混乱的连鸡叫都奔出口的小画眉,满意的往里走。走到楼梯口,我忽然回过头来,冲它粲然一笑:“虽然说我并不像史矛革爸爸一样那么喜欢黄金,但是既然它开口说了,那么这就是长辈送给小辈的礼物,我怎么说也不好意说不收是吧?总得要给史矛革爸爸一点面子收一点。至于你,放心,既然你那么喜欢这些东西,那我们出去之后我就给你打个金笼子金链子给你,放心,我是不会丢下你的,我一定,到哪儿都牵着你。”
      然后,露出个阴森森的笑容,毫不犹豫扭头就走。

      “啾啾啾!!”(史矛革牌翻译器:别别别!)

      身后传来它绝望的尖叫和慌忙拍打翅膀的声音。

      “这件,不行......这件,还是不行......”我钻进矮人巨大华丽的衣柜里一阵乱翻,小画眉好不容易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飞到我旁边一阵乱叫,叽叽喳喳地评价着我所挑选的衣裙。

      额,这件不行,洒了这么厚的金粉,太亮了,额,这件还是不行,用金线织的,太晃眼。这件?不不不,穿出去一定会让别人给打劫了不可。

      其实矮人的审美还是能看得过去的,起码在我和史矛革刚刚入住伊鲁柏时这里的衣服还是挺正常的,矮人没有那么变态,一天到晚穿着金光闪闪的衣服到处走。但是史矛革占领这里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嗨,阿莱克丝,来看看这件衣服,简直是......简直是......太丑了!它没有资格留在我的宫殿!”史矛革的爪子扯着一件质量上乘,轻便舒适,嵌着银边,价格不菲的乳白色的衬衫,在简短的评价完这件衣服后呼的一声喷出颗火星子,把这件不至于闪瞎我的眼的衣服烧了个干干净净。

      然后,伊鲁柏所有没有金粉,没有金线,没有宝石,颜色暗淡的衣服都没有逃脱被焚毁的命运,被史矛革扯到了一起,烧的连渣也不剩。

      就算是没被龙炎烧了,一些衣服也在这七十多年的时光中化作飞灰。

      我从衣柜里扯出一件银白色的及地长裙——它大概是所有浅色的衣服里面最幸运的一件了。史矛革当初瞪着它犹豫了很久才决定保留下它。原因无他,它的制造者给这件衣服缝上了数百上千的白宝石。

      虽说我矮,但也要比女矮人高出这么十来厘米,她们矮人的及地长裙穿在我身上就只到小腿肚子的位置,女矮人比较肥胖,她们的衣裙穿在我身上还略显宽松,在里面贴身套上秘银甲,再把后摆撕掉,也就勉勉强强能让我行动方便。

      佩上宝剑,往镜子前这么一站。果然,史矛革的审美和我的审美显然不在一个档次,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头蠢龙的脑子里只有黄金。

      我眯着眼打量着镜中的女孩。如果把我的头发扎起来会不会更英气逼人一些?

      我下意思的去摸梳妆台上的布条。

      还是算了,扎出去给人笑话。龙族从来就没有头发这么一种东西,史矛革身为一条三观正常的成年公龙也不需要扎头发这么一项日常安排,至于我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史矛革和它所掠夺来的描金书籍。史矛革不需要打理头发,书上也没有记载过,你想让我怎么学?你能想象一条身长百米,满脸凶样的巨龙在耐性地教一个小女孩扎辫子的情形吗?我扎的的头发根本就不能看好不好!

      就让它这么披着好了。

      于是乎,我潇洒的一甩长发,套上浅色的鹿皮金扣靴子,随手扯了一件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亚麻色披风披上遮盖住我这一身神气逼人的土豪装备,牵着我的预备肉食小画眉,伪装成凡人,潇潇洒洒的下了山。

      于是乎,一个月后,长湖镇竖立起了一座不同于其他木制房屋的三层小型宫殿。它的主人是一位据称来自北方的女性富豪,她离开家园,四处游历,由于喜欢长湖镇淳朴的民风、幽美的自然风景、美味可口的食物,于是决定在此处修建别院,暂时定居。

      尽管她在此修了房子,但是温馨的家园还是抵御不住她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她经常外出冒险,一去就是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几十年后,这位女性离开了长湖镇回到了家乡,过来接替她成为这栋房子的主人的是她年轻的女儿。又是几十年过去,这栋房子迎来了它的第三位主人。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们祖孙三代,却长得几近一致,而且,喜好相同。

      最为怪异的是,她们精致的房屋前有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没有一朵花,却养着十几头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颗白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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