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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倒霉 ...

  •   第三十七章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月黑风高杀人夜。这夜,无月,风倒很大,如锐利的刀片在脸上蹭来蹭去,冻得麻木后,即使流血也感觉不到疼痛。

      梅姐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待老头儿冲到大门口,她已经不见了。

      “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傅亚语插着腰说:“我好佩服她。”无论是职业还是对待爱情的态度,傅亚语都钦佩不已。

      那边,狗肉店里偷偷摸摸出来两道人影,行为鬼祟,抬着一个缸,浑然不觉周围有双眼睛正盯着他们。

      盯着他们的是谁呢?当然是梅姐的下属。这个男人白天出现过,高瘦个儿,姓李,比梅姐小三岁,一直明恋着梅姐。其实大家都很看好这对,生活伉俪,事业伴侣,多令人羡慕。奈何梅姐对死于非命的前男友情深不悔,即便有那么点在意李子,却始终无法接受,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李子下班后,找了个背风处蹲守,一旦有所动静,便准备第一时间支援梅姐。这不,里面的男女忽然抬了个缸出来,样子普通,是这镇上家家户户用来腌制腊肉的器皿,花纹清晰,泛着幽幽蓝光,看起来有些诡异。

      李子的第一反应是,尸体在里面?

      旅馆房门口,眼见傅家祖孙的背影消失于楼梯拐角,沈墨往后一捞,五根手指紧紧按住瞿朝川骨节分明的大手,偏过头无奈地说:“机长大人抓住小人的衣领所为何事?”

      “重要的事。”瞿朝川一字一顿,丝毫未松手。眼前的沈墨鼻头微红,眼睛里迷蒙着雾气,刚才梅姐打开房门,冷空气袭入充满暖气的房间使他受到刺激,连打一串喷嚏,霎那泪眼婆娑,水珠在眼眶里转了一圈。

      “吃药。”瞿朝川把沈墨往里拖。

      沈墨抓住门把手:“在这节骨眼上?”

      “等会你病在外面,我不会管你的。”

      “我哪有那么脆弱?你把我扔路边好了。”

      “污染环境,乱扔大型垃圾要罚款,而且你属于可回收垃圾还是不可回收垃圾?”

      “你舍得啊?”沈墨眨眨眼睛:“就这样把亲爱的当垃圾扔掉?”

      “亲爱的你叫我扔的。”瞿朝川面无表情。

      “我这不是撒娇么。”

      瞿朝川脸一沉,趁自己还没吐,塞了杯水给沈墨。沈墨哈哈两声,以音速吞下胶囊,以光速咽下温水。温水入胃,通体舒泰,一阵暖意游走全身,至少感觉不那么难受了。沈墨望着瞿朝川的脸,棱角分明,俊美无双,越看越觉得长的不错,眉宇间竟透出以往未曾察觉的善意,就像一个十足的善心人士。沈墨捏了捏玻璃杯,暗自呸了声!心道这小子心血来潮才做点好事,不能叫他蒙蔽了,难道真被一杯温水收买么?那是个渣人啊,玩得一手温水煮青蛙……他不是青蛙……

      瞿朝川忽然抬手,指尖柔柔滑过沈墨的额头,拨开他的碎发,落到原本存有血印的地方。

      沈墨吓了一跳,忙隔开瞿朝川的手,“男男授受不亲,亲爱的。”

      “亲爱的都叫上了还授受不亲,亲爱的看看你的狗印。”瞿朝川冷笑。

      “亲爱的你才狗印。”

      “狗血印。”

      “够了,洗脸洗没了。”沈墨抿唇。知道瞿朝川担心自己,这黑狗血印记便是他亲手按上去的,好像还起过作用。后来他洗了把脸,血印消失,又一时大意让人骨念珠离身,立刻做了一个诡异的梦。

      “他们把黑狗血带走了。”瞿朝川的眼神落到沈墨胸前:“要不你把人骨念珠挂在脖子上?”

      “拜托,那是缠在手上的。”沈墨翻白眼:“况且我觉得你的表情是叫我拴狗链。”

      “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你拴好,快。”

      “拴你大爷!”被瞿朝川这么一耽搁,时间足足去了十分钟,沈墨很着急,可要抱怨吧,人家又是为他好。

      瞿朝川不急,他说:“捉鬼有道士,捉人有警察,你先顾好自己,不要牵累我。一个两个都叫我别离开你,我也很忙的。”

      “那你别管我,我死了你不过倒霉一辈子。”

      瞿朝川眯起眼睛,沈墨挑衅地微笑。

      “亲爱的比杜甫还忙。”沈墨贱兮兮地搭上瞿朝川的肩膀。

      瞿朝川:“呵呵……”

      这时,虚掩的房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只听有个女人说:“哎呀,这么晚了,你们俩还要去哪儿,留下来陪人家啦。”娇柔做作,酥媚入骨,恐怕是个男的都会招架不住。

      沈墨挑眉,半是惊讶半是羡慕地说:“3P啊,为什么同样是男人,他们有女人陪,我却要黑灯瞎火的去捉鬼?”

      “人品。”瞿朝川硬邦邦的吐出两字。

      外面的人是应煜宸与千叶仁,如果说应家的事跟他们有关,那么狗肉店的事呢?也跟他们有关吗?“小鬼子什么来头,今晚就知道了。”瞿朝川轻轻一推沈墨,尾随,不,光明正大随着应煜宸和千叶仁走出旅馆。

      再说狗肉店门口,无耻的负心汉和千夫所指的小三抬着神秘的大缸,围着自己的小店绕了一圈,走到后门处,将大缸放进货车里,竟是要开车离开。

      李子想了想,现在上去也许人赃并获,退一步,就算缸里没有尸体,对警察来说也无妨,凡是有嫌疑的皆可调查,何况他们的行为本身就很可疑。于是,李子由暗处跳出,喊了声:“警察,别动!”那两个人僵在车外,还保持着抬缸的姿势。

      “缸里装的什么?半夜三更不睡觉,有什么事非要晚上才能做?”李子逼近前方的一男一女。

      女的弱不禁风,没有杀伤力,男的虽然壮硕,可一脸菜色,在黑暗的衬托下生气全无。他们站着对视,不说话,慢慢的,女的惊慌起来。

      “让我……让我先埋了吧!埋好了我们去自首!”带着哭腔的声音颤抖着。

      夜是那么黑,仿佛溶入水中的墨,一团团的层叠扩散,最终将所有生物裹挟进未知的空间。

      沈墨迎着冷冽的寒风,脖子暴露在空气里,令他不由的竖起衣领,却依然挡不住扑面而来的冷空气。

      “阿嚏!”他不负重望的打了个喷嚏。

      “啧啧。”瞿朝川嫌弃地瞄了他一眼。“应煜宸回头了。”他说。

      沈墨揉鼻子,“他早就知道我们在后面。”

      “他们转弯了。”瞿朝川抬起手。

      沈墨“呃”了声,应煜宸跟千叶仁果真在前方拐弯,更换方向时,应煜宸冷漠的眼神飘来,仿佛在说,“万一死了,活该!”好吧,这是沈墨脑补过度,但应煜宸的不友好是真的,而且是极度不友好。

      就在沈墨聚精会神盯着应煜宸的背影时,一条柔软的,带有人体温度的羊绒围巾忽然落到他的脖子上。瞿朝川微微垂下脑袋,神色冷峻,眼底透出淡淡的不屑,用双手将那条黑灰相间的格子围巾在沈墨脖子上缠了两圈。

      寒冷的源头被堵住,沈墨的身体顿时暖和一截。

      “你抵抗力太差了。”瞿朝川鄙夷道:“能不给我找麻烦吗?”

      沈墨没做声,心说瞿朝川又开始烧水……

      瞿朝川不是随便给沈墨系的围巾,这哥们很讲究,硬是迅速给沈墨整了个不错的造型。沈墨别扭的转转脖子,不想领他的情,可绝不愿现在把围巾扯下来。“我怎么没见你围了围巾,几时戴的?”他的指腹贴近围巾,在上面缓缓摩挲。

      “你眼睛打苍蝇去了。”瞿朝川竖起衣领:“快走吧。”随即超过沈墨,走向狗肉店。

      沈墨在后面夸张地低喊:“瞿机长,好人呐,以前是我误会你了,难怪空姐们都爱你。”

      瞿朝川甩给他一个嘲讽的眼神:“少罗嗦,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档次。”

      我忍……沈墨默默捏紧手指,宽容是中华民族最大的美德。

      他俩磨磨唧唧,按照常理,等他们到达目的地,好戏早就散场了。然而,该说是幸,还是不幸,或者他们已经卷入事件,成为戏中人,狗肉店的老板大步流星冲过来,面如菜色,却凶神恶煞,不见眼珠唯见眼白。

      “小心!”沈墨抓住瞿朝川的袖子。

      “嘭!”瞿朝川的袖子滑出沈墨的手心,被充满蛮力的老板撞到一边的电线杆上。这还不说,老板偏头望了瞿朝川一眼,本着同性相斥,尤其面对比自己帅上几倍的同性,老板开始辣手催草。

      瞿朝川这位老兄,自同沈墨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后,哪天不撞脑袋便浑身不自在。当然,你说这是他的意愿,那是万万不可能的。瞿朝川大概撞狠了,眼冒金星,同时肩头抵住水泥柱,亦感觉骨头快要断掉。他根本无力睁眼,半阖眼皮时闻到一股子血腥气,是从面前这男人身上传来的,也就是老板。下一刻,一米八几的成年男子犹如纸人般被抓起抗在肩上,始作俑者健步如飞,仿佛施展了武侠小说里飞檐走壁的轻功,竟徒手爬上平房屋顶,跑掉了。

      沈墨懵在原地,眼睁睁看着瞿朝川的脸消失在黑暗里。“被……被抗走了?靠!”这是赤/裸裸的绑架,不对,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老板是不是太神奇了,不科学!为什么抓瞿朝川?为什么抓他?不应该冲着自己来么?沈墨愣了愣,藏于袖口,缠绕于手腕的人骨念珠微微发烫,过了片刻,他拿出吃奶的力气追向瞿朝川消失的方向。

      “即使是绑架,人家也知道绑身价更高的。”沈墨总觉得瞿朝川会这么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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