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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 40 章 ...

  •   第三十八章   年后杂事

      当林晚词霸道傲娇的大姨妈大驾光临的时候,三个男人同时黑了脸,家中气温有些低,就连她做的饭菜男人们也没了心肠品尝,整天都是没精打采的。

      不过林晚词倒是不在意,过几天几个家伙肯定能满血复活,要是真有了孩子,后悔的一定是她,先不说身体还太小,就是家里这个情况,虽然好了些,但是养个小孩子不是给口饭吃就可以的,要教要养,吃穿用的虽然不能给他最好,但是也不能差了。

      她不敢肖想做个地主婆,但是家中怎么说都要衣食不缺,还能接济娘家才说的过去啊。

      暗暗庆幸过后,林晚词开始准备明天卖饭食要用的东西,男人们虽然不满,但是依旧任劳任怨的帮她干活。

      天色还早,把明天要用的东西准备好,她就被沈大抱回了房间,沈二紧随其后,手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

      咳咳咳。

      说起这个,林晚词脸红通通的。

      她这次来月事肚子很疼,男人们紧张的不行,请了村里的老郎中来。

      老人家看了看家中人高马大的三个男人,又看看娇小的林晚词,当下就连把脉也省了,捋了捋胡子,慢悠悠的开口:“切记不要碰冷水,要忌生冷,咳咳……平常……到了晚上总要节制些,毕竟你们家,跟其他的小夫妻还是有些区别的。”

      ……

      林晚词囧囧的,连头都不敢抬起来,男人们也有些尴尬,老郎中开了药,颤颤巍巍的背起药箱,被沈大送回家了。

      过后,不仅每天要喝这个黑乎乎的药汁,还要每天用热水泡脚,男人们更是大张旗鼓的,一天之内就在家里弄了北方才会用到的地龙,把床铺烧的热乎乎。

      待遇虽然很好,但是林晚词可不想闲下来,这一天休息下来,几百文铜板可就没了,最近她的名声可算是传出去了,东西便宜又好吃,给的分量很足,就连村子里的人家,来客什么的都会找过来让她帮着炒几个小菜,有些人家也会把家里的时节小菜带着过来,让她帮着炒一下,给个辛苦钱。

      几个男人舍不得她累,但是林晚词宁可辛苦一些,也不远眼睁睁的看着到手的铜板飞了。

      前些时候他们还愿意帮忙,让她接炒菜的活,后来凶猛的月事来了,男人们又是听了老郎中的话,这两天都会拦在门前,有人上门来总会委婉的拒绝了。

      为此林晚词想生气,她也真的生气了,看着圆溜溜的铜板就怎么这么没了,心都在滴血了,可是不管她怎么撒娇卖萌,男人们都不肯松口。

      现在她只得乖乖地躺在床上,男人们洗漱之后也跟着到了床上,时间还早,可是他们没有一个愿意下床出去。

      窝在沈大的怀里,林晚词想着再过两天之后的赶集,那时候她应该干净了,在往家里添些用具,她想着春天了,山中很多野菜也长出来了,这些时节的小菜对身体好,吃起来也爽口,最主要是不要钱啊,这么打算着,倒也睡得很快。

      第二天一早,沈大他们悄悄的出门了,林晚词醒过来,沈三正在搅着锅里的猪食,看到她起来了,才笑眯眯的说道:“早饭就在桌上,吃完饭,就把药喝了,我倒完猪食就给你把药晾着。”

      “嗯,你吃了没?”

      沈三笑了笑,一双桃花眼眯成两弯小月牙儿:“早上跟大哥他们吃过了,快吃吧,有你最爱吃的扣肉。”

      天气不算暖,男人却是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粗布衣衫,袖口卷到手肘,脸上布了一层薄汗,阳光透过木头窗棱洒进来,照在男人身上,林晚词突然就红了脸,这个被她一直当做小孩子哄的家伙,这么看真的很有男子气概,以前他只到沈大沈二的耳边,现在长高了不少,不算上束发都比沈大要高上一些。

      肩膀也比以前要厚实多了,想起昨晚抱着自己的强壮的手臂,林晚词有些不好意思,连忙低头坐在板凳上,把桌上的竹篾子掀开,桌上的两菜一汤就露了出来,腌菜扣肉,一盘葱蛋,还有一碗冒着热气的排骨汤。

      沈三提着猪食出去了,林晚词就着扣肉吃了满满一碗饭,又把筷子伸进汤碗里,把里面的排骨扒拉出来,挨个的啃了,又盛了一碗饭,把一碗葱蛋也解决了。

      “媳妇儿,我把药放在灶头,一会儿凉了你自己喝,我赶着去找大哥他们,快下工了,茶庄那边一定很忙。”沈三拉过一边的抹布擦了擦手,穿上袄子就要推门出去。

      “那你去吧,早些回来,路上小心。”

      沈三走了之后,林晚词拿出针线篓子,坐在院子里烤太阳,只是她终究是没有等到几个男人回来。

      她甚至不记得是怎么昏过去的,醒过来的时候,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林晚词认为自己一定在做梦,一醒过来,抬头就看到红色的鸳鸯帐子,身上盖的被子也是上好的杭州云锦,这只有在自己小时候和偶尔做梦的时候才能看到。

      坐起身子,外面候着的小丫鬟听到了动静,脚步轻轻的来到床边,两人笑嘻嘻的掀了帐子,用鎏金的钩子钩好,露出外面更加华美的装饰,远远地她就能从铜镜中看到呆愣的自己。

      身上穿着海棠红的里衣,长长的头发披散着,散落在被子上。

      “姑娘可醒了,让白芷伺候您洗漱,待会儿老爷就要回来了。”一个略微高挑的小姑娘,脸上带笑,亲热的过来扶她起来穿衣裳。

      林晚词暗暗掐了自己一把,疼的眼泪都出来了,看着这精致华美的屋子,心里害怕极了,“你们是什么人?我相公他们呢?”

      她平常带人和气,但是今天这个事情实在是太奇怪了,前一刻她还在家里绣花呢,怎么一醒过来就到了这么气派诡异的地方,语气不由得重了一些。

      小丫鬟倒是没有委屈,反而笑着跟她说道:“姑娘前些时候生了病,这些天才转好呢,咱们永州城里的好几个郎中看了,都说姑娘得了怪病,治不好的,不过咱们老爷跟您早就有了婚约,对姑娘也是一片痴心,一直都精心的给姑娘养着,不知道羡慕死多少永州的姑娘呢!”

      不可能,林晚词知道自己绝不会跟别人有婚约,再说这是永州?

      这可是边城啊!

      离她原本住的锦州不是一般的远。

      虽然做了好些年的村姑,但是一遇到意外的状况,林晚词总是会敏感很多,她知道这个叫白芷的小丫头一定在说谎,她的话语之中实在是有太多说不通的地方,但是她不过是个籍籍无名的猎户妻,实在是想不出来什么可以图谋的。

      “姑娘快些坐下吧,奴婢帮您挽发,老爷前天得了罕见的粉色珍珠,命人镶在您素日最爱的海棠簪子上……”

      林晚词没有说话,任由她打扮,她一定不能自乱阵脚,家中的三个男人发现她不在了,可能要急疯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事情弄清楚,然后逃出这个怪地方。

      白芷并没有过分的妆点,只是给她挽了发髻,发间别着一根精致的海棠花簪子,上面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粉色珍珠,给她戴上丁香花的玉质耳钉,手腕上套上一只碧绿的镯子,衣裙也是她喜欢的素色。

      再看一眼这屋子里的装饰和物件儿,鎏金香炉,檀木书桌,桌上摆着她惯用的于淑斋毛笔和宣纸,甚至还放了两只精玲珑剔透的玉蝉。

      居然都是照了她的喜好!

      林晚词心中毛骨悚然,她根本就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缘由,他们要把她带到永州,不会是阿爹的政敌吧?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决了,有哪个政敌会按照她的喜好来布置屋子?

      不只是她喜欢的摆件,就连摆在桌上的糕点和零嘴,都是她喜欢的。

      窗台上中的花草也是她喜欢的。

      用春妮的话说,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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