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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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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震江山。
安宁王朝建立后的第二十个秋天,发生了两件震惊朝野的大事件。一件是素来刚正不阿的武状元方青书偷盗皇室文物,东窗事发之后携款潜逃;另一件便是大内高手都摆不平的武状元最后在一个小县城周边落网,打败他的正是一个从未在江湖英雄榜上露面的少年郎。细究来,其实这第二件与前者也算颇有渊源。
话头还要从一个美好的晴天说起,当时适逢秋至,落木萧萧,北城外的一片碧油油的油菜花田里几名少女藏身其中,身后俱都背着半人高的篓筐,细嫩白皙的小腿自卷起的裤腿中显出,和筐里的油菜苗一样叫人垂涎欲滴。
时至傍晚,一人一马在林荫小道缓缓踏行,马生得有十足神骏,炯炯有神的大眼,强健的筋骨,鼻翼间均匀有致的一喘一息莫不在告诉旁人它是匹良驹。不过它的洋洋得意显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路过人更偏好于把视线留给它的主人,只因为马上的人更是俊朗,或者说更是奇怪。
英眉剑目,衣着光鲜,宽阔的身子懒洋洋地贴在马背上,手里新折的柳枝洋洋洒洒地拍打着马肚子,仿佛一点也不担心自己会从那匹骄傲的骏马上甩下,举手投足间都透着烈性男儿的率性而为。
花田里几名少女注意到他,微微红了脸,十几只竖起的耳朵紧紧跟向他嘟囔不停的嘴。
“骑马踏红尘,长安重到,人面依然似花好……”微风清凉,马上的少年一下一下地打着节拍,嘴里旁若无人地轻轻哼唱起小城里盛行的歌词,不过曲不成调。曲子唱到了一半,就渐渐连他那跑到山路十八弯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匀称的呼吸声。
“张公子!”少女们听到附近传来一声呼唤,好奇地抬眼望去,一匹白马由远及近。
少年眼睛半眯,刚到要梦游周公的地步时,就听身后有人把他的尊称喊得婉转动听。懒洋洋地伸了伸胳膊,手里的柳枝稍稍一甩就勾住骑马的缰绳,再顺势一拽,整个人便端端正正地坐骑在马鞍之上。
整个动作行云如流水,看得少女们小兔乱跳。可要落到他那个一板一眼的老爹手里,免不得又是顿唾沫横飞的唠叨,“坐没坐姿,站没站姿,以后怎么在三军面前起表率作用?”,不过落到他那个思想开放的老娘嘴里,就是从里到外的一顿夸赞,“这样好,这样好,这样最帅气!”
少年想得正发笑,马上就被身后第二声叫唤直截了当地打断了他的翩翩遐想。
城门外,又一匹白色骏马踏着满地黄叶飞奔而来,秋风飒飒,吹扬起女子身上那件紫红色的纱衣,窈窕的身线在衣服里若隐若现。
少女们仰着头去看她的侧脸,从她如墨的头发往下,自她尖俏的下巴往上……登时桃花心思就被霜打得萎靡不振,若说倾城也就是如此。
原来是芳草已有名花作陪,少女们艳羡地暗叹一口气,微微失望地重新埋身在油菜花田里。
少年身上的故事却依旧在继续。
只见漂亮的马儿在张飞跃身后停下,漂亮的女子只手拉着缰绳,俏生生地坐在马上,两颊升起桃花瓣般的两朵红晕,似莺鸟一样的嗓音这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住了他。
“张飞跃。”
闻声,对面的骏马在原地兜了个半圆,张飞跃转过头来,一双大眼直直对上面前的佳人。
面前这位佳人,春花一般的面容,春水一般的眼眸,若不是边城少文人,诸如“烽火戏诸侯”“一顾倾人城”这类的美女典故仅仅是一夜之间就能就在她身上写出花来,更是吹拉弹唱样样拿手,想当年,牡丹怒放的舞台之上,一曲《感皇恩》堪堪叫各家花魁甘拜下风。
也经此一场,花中之魁的“牡丹花”就成了她的名字,天香国色,人如其名。
难怪有人要为她一掷千金,难得纵使是千金白雪勾栏院的老鸨子能眼睛不眨一下地推出去。张飞跃深吸一口气,有些尴尬地笑道,“牡丹姑娘,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牡丹抿嘴一乐,“我为何不会来,做为老朋友,我该来送送你的。可你却把要走这件事儿告诉了所有人,独独瞒了我一人。”
她言语轻巧,话间丝毫没有愤愤不平之意。
倒是张飞跃脸色通红,“是是,这次是我不该,下次我请你喝酒好吧。”
牡丹见了又是一乐,看他尴尬的脸色像天上的夕阳。
又顺势仰起脸来,在他身后,夕阳的橙红色渐渐晕满天空,连他身上背着余晖的一块布料也染上颜色,牡丹怔怔看上他肩头上那一小块红影,几缕不听话的头发毫无章序地垂在上面,有些扎眼。
她低下头,紧紧握住缰绳,睫毛在风里微乎其微地颤抖了两下。良久之后才又抬起,嘴角翘出一个很漂亮的弧度,看着他笑道,“那到时可别在我家门口再徘徊了。”
张飞跃眼神却没有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反而跃过她的头顶直冲冲向城门口几个身材高大的人探去。
城门下人来去纷纷。从城外推车进来的卖货郎,把新打捞的鱼卖往菜市场的大妈,坐在轿子里的小小姐偷偷掀起布帘的一角杏目圆瞪地去瞧油菜地里与已经同龄的姑娘们,骑在白马上的小公子风度翩翩地挥起手中的扇子对轿子里露出的面孔报之一笑……各种花色的衣裳,各种人脸上的欢笑,与之相比,对着城墙上贴着的告示眉头紧锁的几个黑衣人简直是大煞风景。
领头的人似乎有所察觉,猛地转头,蹙起的眉头在看到张飞跃时几乎拧成了一个“川”字。
张飞跃讪讪地摸摸鼻子,视线重新定在牡丹身上,咧嘴现出一口白牙,“那我走了。”
说罢,调转马头,就要离去。
不过事与愿违……
“公子慢走!”身后第三次被人唤住,不过这次倒不是牡丹,而是那个刚才对他皱眉的黑衣首领。
张飞跃的骏马没走多远,黑衣首领略施轻功,三步两步就轻易拦到他的马前,在他的注视下,将一张崭新的画像伸到他的面前,“公子可曾见过此人?”
画像上男子一副鼻梁似山岳,两道凌眉如飞剑,最是正气凛然,最是刚正不阿。张飞跃压低身子,眼睛与画上人一时间四目相对,半晌,才认认真真地说道,“兄台,你找错地方了。”
黑衣首领精神大震,急急问道,“你知道他在哪?”
张飞跃眉毛一挑,语气玩味道,“这种人,你得去朝廷上找去,标标准准的爱国脸。”
“你!”闻之,那黑衣首领顿时气极,把手里的画像粗鲁地塞回怀里,继而恶狠狠道,“这人可是朝廷重犯,只希望你遇到时跪地求饶他能留你一命。”
张飞跃不以为然,一本正经地合十双掌,朝天拜了一拜,才嘻笑道,“那我还是赶紧祈祷的好。”
这吊儿郎当的态度,又把马下的人气得半死。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纵然是小小的城镇也有四分天下一说。为东是执掌财政大权的县令高,为南是名扬四海的木匠李,为西是生意做到皇都的胭脂钱,为北是朋友满天下的镖头张。
四大势力,割据北山,孩子们的童谣里传唱山神每每风吹草动都能和他们有关于。
张飞跃的老爹人送外号“镖头张”,据角落里乞丐帮的兄弟说,张老爷子爱好武枪弄棒,打少年起就志愿当一名抗敌救国的英雄将领,奈何时运不济,自己所住的地方一直是太平昌盛。若说唯一运气的事情,就是某一年他在从军梦又失败的路上,遇到了剧情老套的山贼抢亲故事。
彼时说好的新郎官落荒逃跑,张老爷子明晃晃地出现在新娘面前,过五关斩六将,犹如天神在世,就此土财主女儿的婚事就结到了张老爷子家里,人财两得的张老爷子,办起了镖局的行当。他为人仗义,人脉广布,仅仅两年时间“镖头张”的名号就打得响亮,生意兴隆,生活无忧,以前跟着招募军忍饥挨饿的日子忙得连睡梦中都不会出现。
等到人到中年的时候,张老爷子终于在小城里富家一方,成了于少年时的自己而言遥不可及的大财土。生活里许多东西都不用他再操心,不用再为能不能吃上大碗肉那家满到爆的红烧肉而算计,也不用再睡回那个每天晚上连月光都是奢侈的硬板床,取而代之的是山珍海味和高枕无忧,是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享受。
闲暇的时候,比方说在一个妻儿踏青、伙计出行的时刻,他也会摸摸鱼,偷偷想想曾经那个把自己累成落水狗的荒唐日子,青春时光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就像他那个这些年被生活分摊得所剩无几的将军梦,只留下一个虚影。
张老爷子坐在宽阔的院子里,喝着十几碗红烧肉都买不来的好茶,看着面前惬意的小桥流水,富贵花开,心里猛烈的酸涩。
说不出欢喜,谈不上悲痛。
别人盼天盼地盼日月都得不来的好福气到他这里却落得个不开心,于是,张老爷子把自己满腔壮志未酬的苦怨都赋予张飞跃身上。
别人家的孩子上学堂,张家的孩子上武堂,别人家的孩子背《论语》,张家的孩子听《三国》,更甚之别人家的孩子欲成龙成凤,取名青云锦程光宗耀祖,张家的孩子也为高人一等,取名张飞跃,意在飞跃猛张飞。
张飞跃袭承张老爷子的魅力,年仅三岁就成为小城里响当当的“孩子王”,单手能投石双手可弹弓,老爷子抱着顶着鸟窝头的张飞跃仰天大笑:孺子可教也!
“简直胡闹!”,婚后成了母老虎的张夫人纤纤细指戳上张老爷子的脑门子,“你不解风情,难道也要我儿子不解风情么,今后哪个姑娘敢嫁他?”
笑眯眯的眼睛对上鸟窝头,“坏一点才有人爱。”
就此,众人皆知,张家公子最是荒唐。
怎么个荒唐?
角落里的乞丐兄弟们哈哈一笑,唾沫横飞地说他打了高县令的小儿子,甩了白雪勾栏院的牡丹花,如今更是要到皇都像他老爹当年一样谋发展。
“放着大好的财产不要,偏偏要去战场上送死,可不是荒唐?”
张飞跃听晓也是哈哈一乐,手里的柳枝在他们面前挥出了风花雪月,点头附和,“荒唐,真荒唐。”
说笑的丐帮弟子们顿时噤声,心慌慌地捧着画花残角的陶瓷碗颤巍巍道,“张,张公子,小的们都是乱说,都是乱说……”
话说到最后,只剩下了颤抖。
张飞跃微微挑眉,边笑边把柳枝伸到一人瓷碗底下,轻轻一挑整个碗就倒扣在枝条上,里面的铜币一股脑落入另一只手中,只见他又像耍杂技一般于众人眼中高高举起在空中颠来覆去玩耍,“哪里胡说?举城皆知我张飞跃放荡不羁,你们说得都是实话我还得赏你们呢。”
被拿碗的小乞丐眼珠子直溜溜地跟着翻转的瓷碗一同转动,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哭丧脸期期艾艾道,“张公子大人不计小人过,小的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爬膝小儿,全家上下都指这一口碗过活……”
张飞跃顿时噗嗤一笑,柳枝作手稳稳当当抛进小乞丐的胸膛中,他自怀里摸索一阵,双手握拳冲着余惊未平的人继续说道,“赏你的,猜左猜右。”
“右,右吧。”
众目睽睽中,他张开手,赫然是一颗石子在其中,接着他又张开左手,仍然是一颗石子,两相比较,竟还不如前者大。
“扑通”一声石头丢进碗中,张飞跃眯眼跃笑道,“不错不错,挑了块大的。”
此时此刻,这个小城里的大人物所在的地方已经引起了注意,来往间的步伐慢下,几双眼睛状作不经意纷纷投向城角处。在人群中忽听有人张口沉声道,“大丈夫不以信义为重,岂非让人嗤笑?”
依言回头,说话的人乌蓬蓑衣,灰衣布鞋,宽大的帽檐底下是一圈阴影,唯有一副笔直的鼻梁暴露在外。
张飞跃眯眼笑问,“为何嗤笑?”
乌蓬人继续说道,“你方才明明说要给这小乞丐奖赏,结果非但把人家瓷碗里的钱全部拿走还往里面砸石头,这不是背信是什么?”
张飞跃把怀里的铜币重新抛在手心中把玩,冷笑道,“难道在背后说别人坏话就是大丈夫所为么?”
乌蓬人道,“他说的句句属实,只不过因为你不爱听,就把他当成了坏话。”
心高气傲的张家少爷几时曾这么被人当面拂了面子?
此刻张飞跃索性连强加的笑意都不乐意带了,只听他口气愠怒道,“是,我就是荒唐,荒唐人视金钱如土石,视土石如金钱不也是很正常么?”
说罢,他竟将手里的铜币扔在了烟尘滚滚的土路上。
乌蓬人只作没有看见他脸上的恼怒,默然半晌,却是笑容一闪,弯下身子去捡尘土里的铜币。油菜地里巨大的水车顺着浅浅的沟壑流进土壤,张飞跃用的力气大,有几枚铜币就陷在了泥土里,众人只见他把它们再放回碗里的时候满手都是清晰可见的泥点子。
小乞丐捧着瓷碗对着乌蓬人行了个大礼,恨不得把脑袋贴在地面上。
张飞跃看不过眼,柳枝指着脚下朗声说道,“兄台还漏捡了一枚。”
低头去看,果真,在张飞跃那匹骏马蹄下稍稍暴露出半枚铜币的轮廓。乌蓬人凌眉下的眼睛轻轻朝他一瞥,再次半弯下腰,手指摸向困在马蹄和泥土之间的那枚铜币,平声说道,“公子可否先后退半步?”
所谓“三岁看老”,张老爷子为了培养张飞跃未来的才能,还在他牙牙学语的时候就从各地书摊搜罗了出成套成套的武侠小说。看得多了,张飞跃自然而然就对某些内容熟练得如同城东的高家三郎背《论语》一般能够倒背如流,比如“一记眼刀”,比如“他目光里的寒冷叫他手脚冰凉”,比如“仅仅一个眼神就让众人望而却步”……他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身边的人除了喜欢就是怕他,故而他所接受的眼神除了溺爱仰慕便是畏惧,此时,乌蓬人的眼神叫他不舒服,他自觉他遇到了小说里的高人。
张飞跃内心有些慌张,但骨子里的铮铮硬气又叫他不肯承认这点,两相较量,他冷哼一声,拉过马匹往前走了半步。
夕阳最后的光线里,泥泞不堪的铜币在昏黑的油菜地旁的道路上熠熠发亮。
乌蓬人细心地用袖口把铜币擦净,起身的一刹那忽而手臂一沉,疑惑地仰起头,骏马上同样俊朗的张飞跃牢牢抓住他的衣袖俯身在他耳畔小声说道,“是鼠就该好好藏在洞里,太过张扬,容易招来猫。”
语罢,张飞跃眉毛一挑,故作吃惊地指着乌蓬人道,“你,你不是那个通缉令上的人么?”
字字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