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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案Ⅱ ...


  •   你一定觉得上一章的剧情进展有些过快了。嗨,别犯糊涂了,我早料到了这种情况。所以这一章的开头是倒叙来着。别揍我。

      唔……该从何说起呢?不如就从我是如何从杀人现场跑到凶手的房间开始吧。那大概又要追溯到昨天凌晨时分,具体时间,因为我没有戴表所以并不清楚。总之,在面前的杀人犯先生(当然啦,那时我并不知道他叫杰克)拿刀剖了我的肚子并且我毫发无伤之后,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死人这一事实。

      “所所所所以我……我真的死了?”
      “是是是是这样没错。”他面无表情的重复道,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在说“嘿,我一开始就告诉过你了白痴。”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理解。

      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哟,少女。你也许会觉得这个极具冲击力的事实一开始接受起来有那么一点儿困难,但是像这样在心底自己多遍重复之后。不管再难以接受的事实,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也会觉得有那么一点儿……酷?

      “哇唔,有点炫酷。”事实上我也真的这么说出口了。我不知道人死了之后是否都会像我这样拥有意识,因为我从来没有死过嘛。

      “你也能看到别的鬼魂么先生?”比如说现在躺在你脚下的,肠子被你打成蝴蝶结状的那位女士。

      “不能。”
      “切……”我的语气词才将将从口中蹦出一半便看到他举起了垃圾桶的盖子,立马条件反射般地将双臂交叉挡在头部,“我错了先生!”

      妈妈告诉我,识时务者为俊杰。
      虽然他本人不能触碰到我,但根据我刚才把垃圾桶跺穿的经验判断,他手中的那个垃圾桶盖子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几率会重击在我可怜的小脑瓜上。虽然不太清楚身为一个鬼魂所残存的痛觉还有多少,但我总不能拿自己去冒险呀。

      我等了很久他都没有揍下来,所以我想一定是刚才的道歉起了作用。悄悄地将手臂往下面移下来点儿,从两只前臂的交叉处偷瞄他。我看到他抹了抹自己作案工具上的血迹,然后将刀具小心地收入袋中。

      “你要走了么,先生?”
      “难道我应该在这里一直留到天亮顺便跟警察们一起去局里喝杯早茶?”

      噢,看来你还是挺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的,杀人犯先生。我放下手臂,在阅读完周围的空气后,决定还是憋住这句腹诽,改以另一种方式回应他的英式幽默:“这选择挺不赖的啊!”

      “啊哈……”他缓慢地眨了几下眼睛,深灰色的瞳孔最终聚焦在我的脸上,“那么你呢?要继续待在这里……还是和我一起?”神情轻松得像是在邀请我喝一杯黄油啤酒……不不不,考虑到我还没到法定允许的喝酒年龄还是改成南瓜儿汁吧。

      继续呆在这里。
      或是离开这里。

      这选项其实根本毫无意义。对于一个已死之人,继续待在同一个地方也是毫无意义的。啧啧啧,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领略死后的世界的。所以如果就这么继续浑浑噩噩下去未免也太浪费人生……哦不,鬼生了。

      说实话我有点心动……不,是超级心动!但是妈妈告诉我要做个矜持的姑娘,所以我说:“我才不要呢!”

      “那好吧。”他一耸肩准备离开。

      喂喂喂这剧本有点不太对吧!作为一个具有绅士风度的杀人犯,难道不应该再三劝说可怜的少女(也就是我)离开这个可怕的案发现场吗?

      “不等等我改变主意了先生!”
      我沉不住气喊叫了出来,脑子转得飞快,思考接下来的说辞。

      对,妈妈是告诉过我,不能随便和陌生人攀谈、吃陌生人给的东西、跟陌生人回家。
      但是她没有告诫过我,不能探查自己死亡的真相。(虽然我并不是非知道不可啦,但是如果能够知道真相也不坏。)

      “人不能就这么不能不白地死掉呀,你说是吗先生。”想到了这么个绝妙的借口,我有些得意地看着他,“离开这儿也许能够找到些线索!”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嘴角扯出了一个有些怪异的弧度,同时牵动了脸颊上的肌肉,这是……噢,我的视野很快被一只从高处罩下来的垃圾桶盖所遮挡——他顺手将垃圾桶盖“温柔”地拍在了我的脸上:“那就跟上来吧。”

      “卧……哇唔。”妈妈告诉我受到惊吓时要记得做个淑女。所以当遇到被垃圾盖拍脸的事情之后,我首先要做到的是不能表现我很愤怒。于是,我将垃圾盖从脸上扒下,看到杀人犯先生在前方的背影。于是将它一把抱在胸前,一溜小跑地跟了上去,“所以我们去哪儿,先生?”

      首先,不能表现出愤怒。
      其次,找个机会把垃圾盖拍回对方脸上。

      “去警局喝早茶。”
      “……这笑话真棒!”

      事后我想想,那个嘴角有些怪异的弧度很有可能是微笑前的征兆吧?

      微笑前的征兆……微笑?
      “扑哧。”不不不,光是做出这样的联想就足够我笑喷一百回了。毕竟,让我相信一个杀人犯会露出这样的微笑还不如让我相信……在简短地吃完早餐(心形煎蛋)之后,那位杀人犯先生真的领着我在警局喝了早茶。

      当然确切地说是我,看着他,在警局喝早茶。

      呵,许多谋杀案中,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故意粗着嗓子皱起眉头深沉道。可是身旁的那位先生连理都没理我一下,甚至连眉毛都没动一下。皱纹层层漫布额头,唇上的胡须简直快要被鼻子的出气吹得飞起来了,我甚至有理由怀疑他会把自己的鼻毛吹进茶杯里。

      呃差点忘了杰克不让我喊他先生,他说这样的叫法老派得像是上个世纪的作风。可我觉得挺称他的,因为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二十世纪(也许是十九世纪)出产的老古董。

      “我是巴瑞警员请来的医生,我叫汤姆·基林。”瞧,老古董说话了。
      咳,话题跑偏了,让我们言归正传。

      汤姆·基林,中间的名字不详,反正当我们再度见到杰克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人了。我觉得汤姆这个名字和杰克听起来半斤八两,不过我万分庆幸他在我面前自称的是杰克而不是汤姆,因为杰克起名字的思路非常容易看透,依照他起名字的尿性如果他自己叫汤姆的话我就得被迫叫杰瑞了。

      唉,不管怎么说,身为一个女孩子叫琼斯总比叫杰瑞好吧?

      啊对了对了,其实我也可以叫萝丝,不一定非得叫琼斯呀?如果我叫萝丝的话,我们至少还可以凑成一部经典电影——泰坦尼克号。可是如果我叫琼斯,我们大概只能在东区摆摆摊冒险经营一个山寨杰○琼X的三流(也许连三流都称不上)品牌了。

      “我叫……萝丝。”面前有着一头淡咖啡色头发的青年说道。呃,确切地是我只掐头去尾听到这么一段东西,中间的部分全部漏掉了。

      “你好萝丝。”我发誓我看到了杰克眼底一闪即逝的光芒。

      噢,这真是一段旷世奇缘!我默默地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眼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一案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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