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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Chapter34 ...

  •   Chapter34

      “是......是这样的。向总监的这些毛病,全公司的人都知道。”陆风有些心虚地说道。

      向贝对着陆风狠狠地鄙视了一把。这人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还真是经验很足呢,要不然怎么会在自己身边潜伏那么久,自己还浑然不知。

      不过南笙倒是听得挺认真的,也没有继续多问,而是继续吃饭。

      下午的时候,外面阳光没有中午那么强烈,反而是一种温暖的感觉。

      向贝轻车熟路的地带着他们两个人一起去了附近的熏衣草园。

      这里的一切好像全都是一片熏衣草的海洋,漫山遍野,一望无际,眼睛望向过去,一片紫色的世界。

      “南笙,你这次来中国,怎么就你一个人呢,董事长他怎么没有陪你一起过来。”陆风问道。

      “我这次是偷偷跑出来的,相信现在我爸已经知道了。”南笙讲完后,还不忘吐了吐舌头。

      向贝倒是来了兴趣,说道,“那...你怎么会想到来这里呢。我还以为你是为了收购的事情来这里呢。”

      南笙看着旁边的熏衣草,说道,“我要不来这里,根本都不知道ZH已经进驻中国了,公司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插手,而且也没什么兴趣。这次来中国主要是来看看陆风,顺便玩玩儿。”

      用后脚跟想也能想得到,南笙对陆风真的是一往情深,豪门富家女千里追夫,如果自己是个男的,说不定也会抗拒不了。

      娶了这样的女孩,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背靠有个有钱的岳父,出去腰杆子都直了。

      但向贝学着陆风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一样,南笙的每次暗示或者明示,好像他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每次都是转移话题。

      “董事长应该很担心你的,那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呢。”陆风继续问道。

      南笙转过头来,手里还拿着那一片片的紫色花瓣,眼神看着陆风,笑着说道,“怎么?这么快就想赶我走了?”

      陆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没有,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为你调整后面的行程。”

      “不用,从明天起你忙你的,我自己一个人逛就行了。那边公司刚重组,一定还有很多的事儿等着你呢。”

      南笙倒是很通情达理,看来自己想像中的那些富二代完全形象不一样。不是说那些有个有钱的老爹或老妈都要拼一拼嘛,看看谁家更有实力。

      可向贝看到的这个富家女真的就像个从仙谷里走出来的一样,她身上总喜欢穿一起淡色,而且多以长裙为主,就连五官也都觉得像是江南女子的柳叶弯眉樱桃嘴的样子。

      “贝贝,你明天也去上班吧,今天耽误你一天的时间,真有些不好意思。”

      “你太客气了,你是陆风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所以,以后有什么事情他不在的时候可以找我。”向贝倒是很客气。

      南笙手里的相机一直没有停,手里端着相机不停地在调焦距,这片熏衣草庄园一张一张地被她纪录下来。偶尔有一些拍的不满意的地方,也会删掉重新再继续拍,直到满意为止。

      陆风在旁边一直在向贝站在一块儿,“喂,没看出来你居然还能来这种地方。这么浪漫的地儿,不都是一些青年男女私会的地方吗?你一剩女,独身一人来这里,干嘛,来玩邂逅啊。”

      这人说话还真是够刺儿,难道剩女连玩邂逅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吗?本来已经是社会和父母所抛弃的人了,自己想去个地儿还要看看是不是剩女该去的。

      “你管我,我一大龄剩女,来这种地方玩玩邂逅不行吗?”向贝头歪歪的,对着陆风说道。

      “你也知道你是剩女啊,你说说人家来这里都是成双成对的,啧啧,想想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陆风有劲没劲地还在感叹。

      向贝嘴巴崩着,一脚踩在陆风的鞋上。陆风没来得及躲闪,只能甘受被她踩得痛苦。

      “哪个大神规定,剩女不可以进这个庄园。再瞎讲,下次就不是踩脚了。”向贝眼神狠狠地看着他。

      说完,向贝就和南笙一块儿去拍照去了,只留下陆风一个人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对她说道,“喂,讲不过就动脚,你还有理了。”

      “再给我说一遍。”那边隔空传来一句话,陆风不再说话。

      一直到下午的时候,天空渐渐有些灰色的影子,三人才陆续返回。

      本来打算今天不走,在这里还可以在熏衣草的庄园看看天上的星星是不是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样,但向贝坚持一定要回去。

      理由就是...在外面不习惯过夜。用陆风的话讲,不给要自己的胆小找更扯的理由,这样只会证明你胆子更小。

      从记事起就有这个毛病,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自己一定会坚持回自己的小窝睡觉。外面在好,自己也还是不习惯。所以向贝每次出差,都是种煎熬,总想早早做完事后就回来。

      向贝费了好大的劲才解释清楚,自己并非胆子小,而是家里养着一个宠物狗,自己再不回去恐怕它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陆风当然知道向贝除了养了些花花草草,哪里还有什么宠物狗,真是给自己胆子小找足了借口。

      南笙也就同意了她的理由,三人驱车直接返回。

      车子停在了希尔顿酒店。

      “贝贝,陆风,今天谢谢你们特意花一天的时间来陪我。等下次你们去新加坡的时候,我也会尽地主之宜,好好的招待你们。”

      夜色将将来临,在晚风呼呼的吹起着,南笙的头发漫漫挑动,浮动的丝发不停地挡在她的脸上。

      “都说了不要那么客气,今天好好休息,一天也挺辛苦的。明天你就只能一个人了,有什么情况随时CALL我俩。”

      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向贝的确对她有很深的好感。这种女孩子,出身好,教养好,长得好。谁都愿意和她做朋友。

      “Raita,这几天你要小心点儿。有什么事就打电话就OK了。”陆风说道。

      南笙微微一笑,纤细玉白的手指在不停地撩开那风吹起的丝发,“Aaron,我又不是小孩子,放心啦。好了,你待会把贝贝送回去,你也回去休息吧。”

      告别了南笙,两人开车直接往回家的方向走着。

      陆风开车还是一如既往地稳,骤然是开这种豪车也没有任何的骄燥。当然车里还是继续响起那首《蓝莲花》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地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过幽暗地岁月,也曾感到彷徨,当你低头地瞬间,才发觉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

      “你为什么喜欢这首歌呢?”向贝问道。

      陆风转过头来,笑道,“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喜欢这首歌就像你低血糖一样,没有理由。”

      “你还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跟你正经说几句话怎么那么难呢。”

      “之前在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听。别人说,当你单身循环一首歌,听歌那个时候的场景或状态就是你现在再次回忆去听的场景。”

      向贝有些不懂,问道,“那...你那个时候单曲循环这首歌,那个时候的片段肯定印象会比较深刻,要不然,怎么会我每次坐你车就听到你放这首歌。”

      再优美的旋律也经不起单曲循环,再美好的回忆也抵不住时间的冲淡。

      陆风每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是在室友一次弹吉它的时候听到的。也正是那个室友给他讲起了那个学校里的向贝,她长得漂亮,但不是倾国倾城,是一种让人有种想要占有的感觉,每次的碰见都能看到她充满了活力,永不停息。

      她就像那蓝莲花一样,永不凋谢,生生不息,充满了活力。也可能那个时候室友一直在反复练习这个歌曲,至今脑子里已然对这首歌的旋律牢记在心。

      “你和南笙在新加坡是同学,看得出她对你挺一往情深,从新加坡孤身一人来找你,这怎么像小说里的情节呢。”向贝说道。

      陆风脑袋转了过来,看了看向贝,但又很快转了过去,继续看着前方的道路。

      “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八卦了,这不像你的风格呢。再说了,我对你也挺一往情深的,也是从新加坡千里迢迢地,住在你的屋檐下,这个倒不像小说情节,简直比小说还狗血呢。”

      “我发现你这人讲话真的很没谱儿。我以前跟你很熟吗?你从新加坡来追我,追你个球。再说了,我已经多次肯求您老人家,赶快从我那个小庙搬走吧,住在我那小屋檐下,说不定哪天就漏雨了,到时候被南笙知道后,那得有多伤呢。”

      天呐,向贝都有些不敢想象那场景。当南笙还满怀期望地等着她的风公子有一天和她双宿双飞的时候,结果在某一天撞到陆风和向贝住在一块的场景,那还真是悲剧咧。

      “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知道了吧。所以以后,请你对我好点儿,别有事儿没事儿就对我动粗。要不是打不过你,早跟你翻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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