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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云起 ...

  •   第7章云起
      不要轻易表达你心中的爱意,
      那是一种无言的爱,看那微风在飘摇,
      轻轻地,不留一丝痕迹。
      ——[英国]威廉·布莱克《不要轻易表达你的爱》

      2015.10.3 星期六天阴

      初次遇到云起是我步入高中不久,也是军训过后不久,那时起,我喜欢上了写日记。将每天的事记下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记下与他的点点滴滴更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我每天坚持写它,即便只是一句“今天天气如何”。稍显浅薄的文字,都是我的心声,是一笔一划用心写上去的。

      但写着写着,不知不觉竟与同学闹出了矛盾。因为我会把看不惯的人和事都写进日记里,有天,竟有人偷拿了我藏在课桌里的日记本,将我日记里写过的一些内容给撕去了。从那时起,同学们看我的眼神就很怪异,像妖怪一样地看着我。

      我怀疑那人是将我的日记给全班人传阅了。

      同学疏远我,因为我在日记中写了某某人不做值日,某某人很吵,这些人占了班级的大半。我知道是谁偷拿了我的日记,但我懒得与她吵,懒得跟她闹,她还以为我傻傻的并不知道,以为我好欺负。在班级里,她比我更有人缘,能说会道的她,总比我更容易与同学相处。

      我以为可以将所有心思放在学习上,不去管这些,但一个人往往是最为寂寞的了。我的心是悲凉的。日记被偷看的那天,我拿着那本缺了一页的本子,一阵茫然,等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仅愤怒,还很想哭。那道缺口像极了人的伤口,就如我的伤口。

      但或许我还要感谢她,谢谢她没将我的日记弄丢了。

      那天下了大雨,我没带雨伞。小幺住宿,我回家,放学后就分开了,我没想到这雨会突然下得那么大,否则我准会向她借把雨伞。

      没有雨伞,所以我只能一人抱着书包,用手尽可能地挡住落在书包上的雨。在这个班里,我只有小幺一个死党。在她面前,我总是像个大姐姐,她伤心,我张开双手拥抱她安慰她,她有不懂的题目,我教她,如果我也不会,我们会一起去向老师请教。

      可小幺毕竟不是我,她可以将悲伤展现在我面前,但我不可以,作为大姐姐,怎能让她知道我的懦弱,我的悲哀?

      孤独的我怀着悲伤的心情,走在雨中,以为自己是被所有人遗忘的孩子,没有人爱的孩子,也许这样的我,应该要默默地死去吧!但一把透明的大伞突然出现在我的头顶,挡住了来自天空的冰冷,我抬头,看见了一张英俊无比、神情淡然的脸,那种英俊根本不似凡人,引得其他人都频频往我们看来。

      虽然那不是我第一次见他了,但他给我的触动还是那样震撼。

      低下头,我对他说:“云起,谢谢你!”

      我感谢他还能记得我,在这个世间,我是多么卑微的存在啊!多么普通的女生啊!他为什么会记得我呢?

      军训刚结束的我,被晒得黑了一圈,我知道那时的我定不会太好看,但他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这点。抽出一块白手帕,轻轻地为我擦拭脸上发上的雨水。

      我想我当时定是哭了,伸出手去,不知到底是抓住他的手还是手帕,轻声道:“我能自己擦。”我不想被人看见自己懦弱的一面,我想让他知道我很坚强,我会勇敢地面对风雨。

      挫折只会让我更加勇敢,我发誓,此生绝不能被一个挫折打倒。就算常常在夜间哭醒,第二天,还要带着笑容面对一切啊!

      他当时没说话,将手帕给了我后,挑起了我的书包。我牢牢地抱着,不敢给人,若手上没有任何东西,我会怕,如果没有书,我更会怕。初中时,我就怕如果没有考上高中,我的人生是不是就毁了。答案是无疑的,我没有什么很厉害的亲戚,只能靠自己,这条独木桥,我没有法子不走。

      虽然我之前成绩不好,可能考不上普高,但我不要去职高,我还想继续读书,我不要被人看不起。

      爸爸说,如果你没有考上高中,就每天去化妆打扮好了,爸爸以后不管你了。多可怕啊,我不是说化妆爱美不好,只是那时的我,被大人们说怕了,以为职高的女生是常常不读书,妆容化得极为妖艳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古代的青楼女子,但不是那种只卖艺不卖身的那种。

      我不要成为那种人,我要读,就算是自己不爱,也要忍住,更何况,我很爱书。

      他轻柔地对我说了句“不要怕”,消除了我所有的戒备。

      他给我一种极为温柔的感觉,让人不觉想要亲近,想要信任。但他的脸上毫无表情,又给人一种疏离的感觉。多矛盾的人啊!

      不过我认为他给我的感觉,往往温暖比疏离更多。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抬头做人,是他给了我作为自己的勇气。

      他将我的书包挂在自己肩上,送我回家,那是我第一次被这样好看的男生重视。在高中以前,我从未谈过恋爱,更不知道恋爱是什么,我总在想我在18岁时是要遇到合适的人的,然后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那人绝对不是云起,因为他太过完美,靠近他会令我感觉不在现实中,太过美好很容易让人沉溺其中,不知进取。

      我不想因为他,而成为人们嘴里的“废柴”。

      云起站在我身边,比我高了半个头有余,很有安全感。他问我:“是不是时常觉得很孤单?”

      我点头,我是在初中才意识到学习重要性的人,为了赶上成绩好的同学,每天都埋在书堆里,不得不连最好的朋友都疏离了。他们不懂我,我也只好与他们分开了。刚进高中,本就没有什么朋友,所以常常只有我一个人。

      他说道,孤独不代表寂寞,寂寞不代表哀伤。

      我不太能理解这话,我当时感觉很孤单,也感到很哀伤,难道孤独不代表哀伤吗?

      他揉着我的头,笑说:“哀伤是自己造成的,不是因为孤独。”

      我站在他身旁,只是静静地看他,听他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我想如果没有他,我的高中不会快乐。我虽然对他有好感,但那时的我认为,他对我的好,只是大哥对小妹的保护罢了!我理智地想,绝不能将这种感情误认为是爱情。

      那天晚上,我写了几首关于云起的诗,写的不大好,感情却是真挚的。

      “在我面前的你,
      是否太过美丽了?
      让我无地自容。
      那一双怜爱、疼惜的眼神,
      只属于你,
      我只是那眼神中
      不经意的投影,
      在静静的角落里
      独自哀伤。”

      ……

      和云起熟识,还是因为我常常去云起书店借书。这一借一还,就可以借机见他两次。多借书,多还书,见到他的机会更多。

      高中时,我物理不大好,特别是电磁学、复合场什么,总搞不大懂。老师将我们当成傻瓜,总说我们很笨,讲来讲去都是做过许多遍的题,教的也是最浅显的题,等一节课下来,会的还是会的,不会的仍旧不会。我们的物理老师,总讲不完他制定好的教学任务,常常拖课。问他一道题目,不管难易,都给你讲一个小时,我对他的敬业精神弄得很感动,但他这样,我们一节晚自习便没了,本来作业就多,所以当时最怕的就是去问他问题,否则其他作业肯定做不完。

      我前面的同学叫做唐杰,是个老好人,成绩很好,所以常常有人向他请教问题,他不懂拒绝,这点和我一模一样,想到他的时间也不够用,我也不好意思去问他。但他最后高考并没有考好,我想就是因为他人太好,教会了别人,害苦了自己。

      但其实我们那一届,谁都没有考好,往年我们这个班都有十几个同学考上一线大学,但我们这届,一个也没有。虽然云起一直耐心地辅导我做功课,但我还是不争气,有时都不知道该怎么见他。

      还好他最会体谅人,说了句:“你们班班风不大好。”否则我都不知该如何见人。因为读高中时,同学们吃完饭,我和小幺才去吃饭,然后吃个十分钟就回来继续做题。体育老师邀我加入篮球队,班主任竟私下替我拒绝了。为了学习,我放弃了我自己喜爱的篮球,可谓付出了很多。最后高考没考好,我真的觉得很没脸,连头都不知该怎么抬起。

      云起主动找到我,抚着我的头,说道:“我说的是实话,你们班班风不行,结果如此,不能怪你。”

      班主任常说,做错事不要找借口,就问自己是不是做得不好。每当结果不如意,我都认为自己不好。所以我一直都很自卑。但云起这次却跟我说,这不怪我!那是我第一次听见有人这么跟我说。

      我以为所有的错事都是因为自己太无用……

      云起他,真的很会体贴人!

      现在我再次回想云起的话,方觉他的话是有道理的。被撕掉日记之前,我喜欢写谁做得不对,再写上怎么做才是对的,但因那件事,我再也不去写了。我不再管谁做的是对还是错,班级里管它有多吵,都抱着与我无关的心态。在那样的环境下长久地待着,我关于是非黑白的心早已麻木了!

      云起唤醒了我年少时黑白分明的心,就像日记本封面上写的那句话——I am a girl, forever……

      在他面前,我像个小女孩,可以撒娇,可以哭泣,可以诉苦,当然也可以开怀大笑,他从来不会介意的。

      但我知道他不是凡人,终是与我不同的,我们只能成为朋友。朋友一词,包含太多感情,其中有种情,叫做好感。

      那时,我家附近住了一个同校的男生,叫做陈凯。他家很富裕,拥有一家公司,只因外婆家离学校近,才搬了过来。

      陈凯是个英俊冷酷的男生,常常面无表情,对人爱答不理,成绩却超级好,在快班里总是头几名。我读书时,有快慢班之分。

      不知怎么回事,他妈妈很喜欢我,几乎每天开车送他儿子去学校的时候也把我带上,我喜欢他妈妈,和他妈妈讲话一点也不累,跟他却几乎无话,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我有不懂的问题,问他的时候,他会耐心地告诉我。

      将心比心,我当然不讨厌他,他就是看起来太冷了些,令人不好相处。

      云起有时教我的物理知识太深奥,我听不懂便去问陈凯。因为我们的作业是一样的,我有错题,就借他的作业本来看。他们老师教得快,我还没做的,他已经做了。

      我看到他几乎全对的作业本,总会佩服不已。我总是很羡慕那些比自己厉害很多的人物,那是我祈求的高度,但拼尽全力,仍然触摸不及。

      陈凯常常生病,动不动就感冒发烧,但每次他妈妈说他生病的时候,我总看不出他有病。他的确是个坚强的男生。

      我想高中若要谈恋爱的话,必须是像陈凯那样的人。但有一天,我改变了这种想法。

      那天,我们和他们班一起上体育课,我坐在草地上遥遥地看他打篮球的风姿。他人本就长得高大,篮球在他的手中像活了一般。因担任前锋,他负责抢篮板,防守和卡位的重任,按理说,前锋投篮总是最后一个。但他投得准,在三分线外也能将球投进,队友总喜欢将球传给他。如果一个前锋投篮也很准,那么,对手基本上都拦不住他。而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为他欢呼,但渐渐地,我眼前的他模样变了,那人竟是云起。那一刻,我才知道云起才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即便他不是凡人,在我心里,已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那是一种深刻的不为人知的感情。

      下了体育课,我看见陈凯向我投来的目光,却立马避了过去。我已经知道我对他的好感,只是因为他和云起很像。我庆幸自己并没有说出之前的想法,不然怕是对方要误会,我和他也不能像现在这样。

      一旦跨过朋友的界限,情感便不再纯洁,会变成一种被妖魔化的感情。我已经认识到那并非真正的爱情,所以不需要开始。

      晚上晚自习放学了,已是9点,陈凯的妈妈竟没像往常那样早早地等在校门口,我就趁着这个时候对他说:“陈凯,今天我不跟你们回去了,有人来接我,我可以自己回去,请你跟你妈妈说一声,好吗?”

      陈凯看着我,问:“什么人?”

      我说:“一个很重要的人。”说着,转身向前急急地跑去。

      在走出校园的那刻,我已经看见云起站在马路对面。虽然我不知道他来此的目的,但我只想和他一起回去。我想和他在一起!

      想来我说出要他带我回家,他一定会拒绝的。但等我跑到他身边,还不待我说话,他向我伸出手,道:“以后都我来送你回家,接你上学。”

      我握住他的手,想也没想,点头含泪带笑道:“嗯。”我想自己真是个幸福的人!

      2015.10.4 星期日天阴

      当年,云起说会送我上下学后,翌日,我就拿着家中田里最新摘来的农产品送到了陈凯家。我感谢陈凯妈妈每天送我上下学,还告诉他们,以后我会自己乘公交去学校,不必麻烦他们。

      陈凯妈妈客气地说她并不麻烦,还问我为什么要乘公交,这里的公交车最早是6点一班,错过这班就是7点,而我们上早自习刚好是7点,所以我必须要乘坐最早的班车,她说,这样岂不是更麻烦。我因为说谎,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好在陈凯站出来,对他妈妈道:“她有同学在公交车上,她打算和她同学一起上学,而晚上她爸爸会来接。”

      因为陈凯的这番话,陈凯妈妈才没再说什么。

      从陈凯家里出来,我没有回头。从那一刻起,我在学校里再遇到他,也只是微微一笑,再没有过多的交集。现在他已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我也再没有联系过他。

      回忆结束,我并没有因为当年的决定而后悔。现在,我待在云起书店内,看看书,写写日记,日子过得格外潇洒。

      云起在干什么呢?他则捧着一本佛经,看得细致,一点也没被我打扰。他安静的样子,的确很有韵味。

      佛经,我是看不懂的。我学了那么多年的简体字,拿到佛经的那刻,方知这些字都白读了。我总搞不懂为何编纂佛经的人要用繁体字,难不成他们都是台湾那边的人?我希望那些编书的人能够为我们考虑,我们不是不想学,只是初看看不懂,常常会将其弃置一边。后来云起告诉我,现在的古书基本上都是这个字体。

      果然和他相比,我还是才疏学浅了些。

      这时,我想起了高中语文老师曾对我们说过的话,她说,写作写得好的人常常会在文中引用佛经中的道理。我想也是,佛法那么深奥的东西,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怎能轻易看懂,而讲得越深奥,越觉得此人有水平。当然,其实很多的禅语都很有哲理,所以我们常常能在禅语中得到人生的启迪。

      我对云起笑笑说:“云起,你这是要看破红尘,笑傲江湖吗?”

      他看着我,只简单地说了句,不可说,不可说云云。

      我想他是故意不想让我知道他的心思,但他越不想我知道,我就越想知道,所以说:“云起,我要你说实话,你为何要看佛经啊,你看上面都是繁体字,你看着不觉得痛苦吗?”

      他淡淡道:“完全没有任何阅读障碍,你看不懂,不仅是字面上的原因,读不懂才是关键原因。”

      我哭丧着脸说:“云起,你打击我。”

      他轻点我的额头:“我那是督促你。”

      有云起在,我想不优秀也很难,他总会以各种方法督促我好好学习,而且在各方面上,无条件地支持我,相信我。有他在,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福!小幺曾说,秀恩爱死得早,但我和他没有恩爱,至少到这时,没有。

      现在,我虽然猜不中他看佛经的真实想法,但我知道他不可能看破红尘,所以他学佛,一定有其他理由。至于是何因由,我自然不晓得。他的心,从来不是我可以捉摸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学佛,却未必信佛。

      若说世上有六界,譬如:仙界、人界、妖界、魔界、鬼界、佛界,那神界应该置于何地?云起他,难道是六界外的人吗?如果是,他怎么可能信佛!

      2015.10.5 星期一天雨

      今日大雨,我穿了一条单薄的连衣短裙走进书店。穿得如此单薄,并非因为天热,而是我认为那样好看。

      在云起面前,我想露出我最美丽的样子,学会穿衣打扮,只是因为要见他。

      但今日的天气委实很差,我几乎是颤着身子走进店里,不承想,店里的窗户大开,凉风簌簌地刮了进来。

      我强颜欢笑,云起问:“冷吗?”

      我穿成这样,本就是故意,若说冷,岂不是太丢脸了。正想摇头,云起二话不说,上前抱起了我,说道:“这里冷,我带你去后面院子。”

      他的身子和手都很温暖,身上还有一股好闻的香味,能令人将所有不安都忘却。

      看到他光洁的脖子还有好看的锁骨,我红着脸将眼闭了过去。待他停下,才睁开双眼,转过头的那瞬,我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得忘记了所有。

      只见眼前有一棵巨大的琼花树,白色的花瓣纷纷扬扬,将地面铺满,人仿佛是入了仙境。琼花树旁有一座极具古典气息的房子,房子皆由红木所制,连里面的家具都是红木,用器都是古董,整个院子的格调,格外高雅,仿佛回到了古代。

      曾经,我也来过后院。但不同于往日,今日的琼花开得格外灿烂,虽然现今并非琼花开放的季节,但我想应该是花树有情,常常以主人的意志开放。

      在外,绝对是看不到院子里这样的景象的。

      他将我放下,我小心地走进花海中,有点不敢将脚放进去。今日,我穿了一双白色的单鞋,好像都和花朵融为一体了。

      院子里,云起施法创造出来的结界阻挡了外面凛冽的风雨。结界内,温度适宜,穿着裙子,一点不冷。我心情格外好,刚想笑,回头却见他站在琼花树下,表情淡淡,可以说毫无表情,却仿似染上了哀伤,我的笑也僵在了脸上。

      我心想,他是在想念那个人吧,前世的那个人,前前世的那个人。琼花向来是他们爱情的见证,那我算什么呢?

      云起,如果我的生命只有一天,能给我一天,一天你对她的待遇和情感吗?胃,突然又开始疼了,不知所以,毫无理由的疼痛,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总有种感觉,我不可能长时间地活在这个世间。也许这是句废话,因为人怎么可能活得比神久。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我的生命应该很快就会消亡。

      我荒废了太多的日子,日子终于看不惯我,打算离开我了。这世上,最不缺少的是时间,最缺少的也是时间。我多想,多想多一点时间陪着云起,只希望这马上会离开人世的感觉,只是我的错感。

      可我注定会老去、死去,不是吗?

      小梅和离殇从房子里跑出来,冲我和云起挥手,欢快道:“安琪,你来了呀,今天我们准备了饺子,就等你来包饺子了呢!”

      这时,胃痛竟然奇异地消退了下去,仿佛刚才的感觉,真是我的错觉。但从今日起,我会将以后的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看,我害怕有天与云起他们分离,害怕这么不负责任地离开,所以必须珍惜这短暂而来之不易的日子。人与人的相遇,总是不易的,那么人和妖呢?

      人的生命在妖看来,只是一片新叶长大然后飘落的过程。

      我问小梅:“你们今天怎么打算吃饺子,店不看了吗?”

      小梅摆摆手,笑着说:“不用看,有人进来,想买书的话,他们会叫的,我们在这里听得见。书这东西,根本没有人会偷的。”

      我笑笑不语。

      小梅买了伍元的饺子皮,早已备好了韭菜猪肉馅。萝莉离殇不会包饺子,却嚷着要包,我们只能由着她,结果她将饺子都包成了飞碟或者小笼包或是烧卖。好在她包得慢,主要还是我和小梅包揽了所有工作,否则所有饺子都要被她毁了。

      只是我不知道其实云起也会包饺子,还包得格外好。

      他拿起一片饺子皮,放于手心上方的位置,用勺子舀了一勺馅子放进皮中,然后两手一压竟就包好了。包的饺子,馅多,大个,好看。

      我奇怪道:“云起,你怎么不用沾水?”

      他淡淡道:“小梅买的是新鲜皮子,不用水也能包起来,不信你试试。”

      我一试,还真是如此。

      其实与妖相处,和人相处一样,有时还比人更好相处,我们的生活并非那么轰轰烈烈,也很简单。相濡以沫,细水长流,不过如此。

      离殇包的饺子,姑且算是饺子,已不能用水煮,只能用水蒸。我们谁都没想到,蒸出来的饺子其实更好吃。

      数了一下,共有72个饺子,每人平均吃了十多个,还剩了些,都放进了冰箱。

      吃着饺子时,云起道:“下午有人要来,你最好不要离开。”

      我问:“是谁?”

      云起没有回答,小梅道:“我前主人的姥姥。”

      我知道小梅的前主人,就是云起心中一直记挂的人——莫翎轩。既然是她的姥姥,想来便是青丘九尾白狐了。

      因是与莫翎轩有关的人,想来也与云起有关,我自然不肯走,但云起指明让我不要走,这是何用意呢?

      这顿饺子算是我们的中饭,吃完后,小梅希望我能晚上住在这里,她的意思是,我们四人刚好凑成一桌麻将。好不容易等到我放个小假,她和离殇都希望我在这里住一个晚上,好陪他们解解乏。

      好在我的父母亲开明,我打电话给爸妈说今晚住在同学家,让小梅冒充了一下同学,好歹将爸妈说服了。今夜,我可以睡在云起书店的后院子里。

      莫翎轩的姥姥有着一头及地的白发,像绸缎一般富有光泽,竟然没有一丝分叉。我想着她是怎样保养,才能将这么多这么长的头发保养得这般好,可既然能保养得这么好,为何不将白发染成黑发呢?!难道不是黑发更好看吗?

      念真上仙,莫翎轩的姥姥,穿着一身古装白衣,衣摆上镶着的金色丝线绣成了白云的形状。她虽然头发花白,面容却仍然年轻,她的美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总之,给人一种美丽与聪慧并存的感觉。

      云起将我拉到念真上仙面前,我见她的目光看向我,心不由一阵慌张,好像被窥探了心中所想一样。

      她对我微微一笑,又令我放下了戒备,想来她是个亲切的人。

      她走到我面前,竟突然在我的额上吻了一下,我被这样亲昵的举动吓了一跳,想推开她,身子却被云起抓住了。

      念真上仙移开自己的红唇,用手上的紫色绢扇掩住了笑容。她道:“孩子,我这是在给你赐予祝福啊!你知不知道,白狐向来都有变身的能力,我现在就将这变身的能力赐予你,以后你可以变成任何你想变成的人,只要你想,便可以。”

      我其实并不太想变成任何人,若说有的话,只想成为云起心中的那个她,但不管我如何想变成莫翎轩,我还是我,没有任何变化,想来真是我太过一厢情愿了。

      也许云起的她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可以替代和模仿,我变不成她。

      接着,念真上仙让我和小梅等人退出房间,只留下了云起。

      小梅问我:“你不想听他们在说什么吗?”

      说不想听,那肯定是骗人的。既然我们都想听……然后我们三人都蹲在了房门口,偷听了起来。

      念真上仙的声音首先传来:“我本来与人许下誓言,永不踏足人间,但此次为了你们的事,不得不下山。我听说,不久前,地藏王菩萨来找过你。”

      我心说,地藏王菩萨怎么会来找云起呢?他不是守着地府,说什么“地狱不空,永不成佛”的吗,怎么会有空来这里?他来这里是为了什么?这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为何这一切,我都不晓得,想来在云起身上,肯定还有很多秘密,还有很多事,是我不知道的。

      这时,云起平淡冷静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你的消息很灵通!”

      “他对你说了什么?”

      “主要概况为八个字,步入恶道,永堕地狱。”

      “他这么说你?”

      我想此处云起应该是点了下头,他回道:“他说要与我论佛。”

      “论了什么?”

      “真心和妄心。”

      “你怎么回答?”

      “我为神身,心不死,即为不生不灭,妄心便为真心。我说他若真要与我论佛,就找西天佛祖来,我不怕他。”

      “姜黎,你……”

      云起的第一世名为姜黎。

      念真上仙颤抖着声音道:“姜黎,你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此谓劫,天下的劫难。”

      “我只是想和我爱的人在一起,有错吗?你可以为长生,牺牲他,但我不是你。你今日来此,若是来劝我,便请回去。”

      青丘白狐一向只有三千年的寿命,若要得到长生,便需要一个深爱他的凡人为他而死,此为白狐活在世上证明自己能力的体现。那么白念真获得长生,可见爱她的凡间男人已经死了。她再不踏足人间,没去找寻那个凡人的转世,也许是她没将那段情看得那么重。云起这么说,并不是没有道理。

      云起和她太过不同,云起在人间,一直找寻着前世之人。

      念真上仙叹道:“你真要跟她在一起,什么也不顾?”

      云起斩钉截铁道:“没错。”

      “你没看出来吗,她现在还根本没有醒来。”

      “我会等她醒来。”

      “如果那一天是她的死期呢!”

      此时静了许久,他才道:“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若天要阻拦我们,我就毁了这天,若地要埋葬我情,我就伐了这地。”

      “姜黎,你如此,怎不堕恶道?地藏王菩萨可跟你说过一段话?”

      “你说的是《地藏菩萨本愿经》里,告诫人们如何不堕恶道的话吧!”

      “是的。”白念真叹了口气,“里面说‘若未来世,有善男子善女子,闻是菩萨名字,或赞叹或瞻礼,或称名或供养,乃至彩画刻镂,塑漆形象,是人当得百返于三十三天,永不堕恶道’。”

      “你应该知道我超脱于六界之外,不可能信佛,佛界还管不到我。”

      “曾经,齐天大圣以为自己可以逃出如来的手掌心,最后还不是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姜黎,你虽为神,却切莫低估佛祖的能力。我今日来此的目的,全在于此。你要做的事,我管不了,但请你一定要三思而行,否则身边人定会被你所害。”

      念真上仙说完,我悄声问小梅:“何谓劫?”

      她想了想,回答道:“按照《地藏菩萨本愿经》里记载,它是这么说的,‘譬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草木丛林,稻麻竹苇,山石微尘,一物一数,作一恒河,一恒河沙,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一劫之内,所积尘数,尽充为劫’。”

      我一听,更加糊涂,但我清楚,云起若真要与天地抗衡,那么他是天地内对所有人最大的劫。

      白念真留了一封信给云起便离开了。我想她应该知道我们当时在偷听,因为她离开前,手持绢扇眯眼若有兴味地看了我一眼,还说我“不老实”。

      我觉得不老实才好,老实岂不是常被人欺负。人生在世,如果你对他人太好,他人则以为你对他们的好是理所应当的,他们会变本加厉地使唤你,麻烦你,但当你对他们颐指气使起来,他们则又会对你百依百顺,客客气气。

      也有的人受了他人的一点帮助,便对那人感激不尽,但对身边的亲朋好友视而不见。哪知,这些亲朋好友帮助你不止一点,你们可曾感激过?

      我对那些无条件帮助我的人,永远心存感激。人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使一些手段,却绝不能利用这样一群人,更不能将这些手段用在爱你的人身上,否则谁还会来爱你呢!

      云起,若有天你为心爱的她,堕入无边地狱,那么,我会陪你。地狱里,我们又可相见,多好!不知,你是否肯让我陪在你的身边呢?想必,你为了她,什么都可以抛弃,什么都可以不顾,连苍天都可以蔑视。

      六界内的人怕你成为他们的劫,并非没有道理。只是我想不明白,这已是第三世,为何你们还无法在一起?这看起来,好像是上天正在惩罚你们。但到底是怎样的罪,上天要这样对你们?

      就因为你的第一世隐瞒了她的真实身份,就因为她的真实身份是魔,而你是神?前世,你被贬为凡人,或许只是上天想让你在凡世历劫,它的目的便是想让你看破红尘,好让你了无牵挂地再次为神。孰料,第二世,你仍与她爱得深刻。

      上天为了让你醒悟,所以夺去了她的生命。

      我不知道自己猜的对不对,也许已经很接近真相,也或许只是我的臆断。不知道,我可不可以看见迷雾散去的那天,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活到拨开云雾见月明的那刻。

      夜里,离殇拿出了围棋,说要大家一起玩。但四人怎能玩围棋呢?

      我因不会玩,所以兴致不大。离殇说可以玩五子棋,我眼睛一亮,心说,小样,跟我玩五子棋,还不把你弄死。好歹我跟计算机玩也很少有输的时候。她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会是我的对手。

      我坚决拒绝与比我弱小的人玩游戏。但离殇拉着我的手,说:“玩嘛,玩嘛,你就当陪我嘛……”

      我拗不过她,勾了勾她的鼻子,道:“输了,可不准哭。”

      她连连点头,嘴里忙说:“嗯嗯,快来玩,我都要无聊死了。”

      我们放好棋盘,选好棋子,便开始玩了起来。在五子棋领域,我也算是位老江湖了,想要搓搓这小丫头的威风,总是没问题的。

      小梅看我们杀得正欢,便弹起了古琴。那是把叫做“厌离”的古琴,在市场上卖得并不贵,大概3000元,我曾经就有过一把,这琴最适合初学者,音色不错,起床入睡弹一弹,觉得甚是风雅。

      我和离殇一路玩着,哪里想到,我竟会输给她。我寻死觅活地想找到出路并阻断她的路,却总被她捷足先登。她看我输得极惨,高兴得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就差没跳到月球上去。

      我这张老脸算是全丢尽了,随手拿了身边的东西来抹眼泪,等我意识到不对劲,我立马松了手中的东西,装出十分正经的样子,然后慢慢地转过头,对站在我身边的云起,客客气气地道:“云起,下一局就你来吧!”

      我让出位子,眼角余光却始终盯着他身上那件被我揉皱的衣服,或许上面还留着我的眼泪鼻涕。

      他很自然地落座,一眼也没瞧衣服上的污迹。不知为何,他总能让人将全部注意吸引到他的身上,他的气质。这点污迹全不足以影响他的风采。

      他对离殇道:“跟了我这么多年,总该会围棋了,我们来玩围棋。”

      离殇听了这话,笑脸立即变成了哭脸。我这才知道,原来她也不会围棋,就算会,也是极烂的那种。她是料准我不会玩围棋,才说要和我玩五子棋的。

      我因刚才输了太多盘,自觉水平太差,立即走到一旁打开电脑,和电脑玩了起来,我就不信我下次还会输得这样惨。

      过了不久,离殇丫头竟又跑来找我,我说:“你和云起玩得好好的,为什么又来找我?”

      她哭丧着脸,对我道:“云起哥哥欺负我。”

      我同情地说:“怎么欺负的?”虽然我露出同情的神色,心里却是大为欢喜,心说,小样,你也有今天那!

      她回答:“云起哥哥叫我以后不要欺负你。安琪姐姐,你要跟他说明白,我没有欺负你啊!是你自己玩不过我,水平太差,对吧!”

      本来我还对离殇抱有极大的同情,但她说我玩不过她,我这老脸还往哪搁!我心说,对,没错,云起说的没错,就是你欺负我。

      心里虽这么想着,我人却已经走到云起面前,对他道:“云起,小丫头她好胜心强,你作为长辈该让着她些。”

      这话,我自认为也是说明我之前输,完全是因为我让着离殇,跟能力无关。

      云起淡淡道:“我已让她先出三子,更让她毁棋无数,你说还要如何让?”

      我:“……”

      我们后来又拿了扑克,四人玩起了斗地主,玩得差不多了便都收手不再玩。

      那时,大家也都玩累了,便各自回房。我留了下来,则是睡在了小梅和离殇的房间里。在那里,我们说着女生才说的悄悄话,比如明天穿什么衣服好看,哪部剧比较吸引人,哪个明星的八卦新闻……

      小梅告诉我,其实云起曾经并非如今这样淡然的性子。

      她说:“曾经他好玩着呢,前主人最喜欢欺负他,常常将他欺负得没话说。”说着,她转头看我,叹了口气:“但这世上能欺负到他的,也就只有主人一个,主人不在了,他慢慢地便沉默了。”

      她说完,我静了下来,心想时间和阅历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羞怯不爱说话的人,若常在人前讲话,也会变得能说会道。一个顽皮爱闯祸性子的人,懂事了后,渐渐不再顽皮反而变得安分守己。这事太常见了!

      这时,“大屁”走了进来,小梅看见,大喊一声:“给我滚出去。”

      大屁是只雄狗,也是个妖,颇有灵性,看它在房里,我们总觉得别扭,若是寻常狗,我们则不会这样想,欢迎它还来不及。

      我看大屁用毛茸茸的爪子抓着脑袋,显得格外无辜的模样,便扑哧地笑出了声。

      小梅和离殇见我笑了,也笑了起来,笑得都有些莫名其妙。

      这间房,本是离殇和小梅睡的,摆了两张大床。原来我们好好地躺在床上,离殇却扔了一个枕头过来,然后也不知怎么回事,我们竟在床上打闹了起来。

      像三岁小孩一般,拿着被子和枕头相互砸起来,只见睡枕、靠垫、抱枕,好多个枕头在半空中交战,离殇甚至将纸巾也拿了过来,作为战斗武器,一边打,一边咯咯地大笑。

      因为玩疯了,说话也不经过大脑了。小梅突然说道:“安琪,你知道么,其实大屁,它不是金毛犬呀!它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只是因为云起给它施了法。”

      “那是什么?”说着,我又将枕头丢到她脸上去。

      “是灵犀,心有灵犀听说过么,云起将它抓来的,其实它根本不是从书里走出来的。”

      “它不是传说中的动物吗?”我有些不信。

      “是,但现实中也存在,有它在,云起便可以探析对方的感情呢!”

      我这时才听懂她的意思,停下动作,问:“他想探析谁的感情?”

      小梅没有回答,只盯着我看,道:“灵犀最大的能力便是能与对方感情共鸣。”

      我加强语气,再问:“我问的是谁?”

      小梅竟然突然避开我的眼神,开始蹲下身子整理被子被褥,过了半晌,才道:“没有谁,云起就是想养一只灵犀罢,你该知道我们这么长久地活着,没有什么乐趣,没有多余的人做伴,心里没有念想,则是无比寂寞的。安琪,不瞒你说,云起忘不了前主人,也不全是因为爱,而是希望有人相伴。但这个人必须是个知心人。安琪,你想你爸妈活到现在,真是因为爱在一起的吗,就算是,活到这个岁数,年轻时的激情恐怕也早已褪去了,他们还在一起,一是因为了解,二是有人相伴,不至于太寂寞。”

      我听完,震惊在了原地。想来我以为云起对莫翎轩爱得深刻,这种感情或许未必如我所想的那样。除了爱,两人还有其他情愫,譬如相知。

      只道是:同心结相知,三生为相伴,骨中刻相思,相爱两相随。

      待我们都熄灯睡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待小梅和离殇都睡熟了,我却突然下床,赤脚走到了门前的地板上。打开门,才发现门外放了一盏古朴的油灯,不知道是谁放的,看见它,心便格外安定。

      这盏灯,模样奇怪不说,没有灯油,竟还能一直燃烧。

      它的身上还刻着百鬼夜行的图案。

      我关好门,蹲着身子,看着那盏灯,看着那团昏黄的火焰。

      它好像一个人的心,心不死,灯便不灭。

      我知道它是什么,这是结魄灯。曾经,我在忘川河上看见云起手持这盏灯。云起在笔记里说,结魄灯只能由心上血点燃,心上记挂着谁,唤回的便是谁的魂。

      我不知道这盏灯被放在此处的原因,但想来与我无关。灵犀兽,结魄灯,云起,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吧!

      心突然绞痛起来,伴随着一阵胃痛,我明明记得自己并没有心脏病,虽有几次食物中毒的经历,但也不致像今日这般疼痛。这时,疼得越发厉害,一阵痛过一阵,想站也站立不住。我紧紧咬住嘴唇,不想令自己疼得叫出声音,但咬得紧了,嘴上竟泛起一丝腥味。

      此时,我痛得连心烦的心思也没有。

      我蹲在门口的台阶上,双手抱膝,一阵无助,竟突然有个念头,也许我会死的,很快很快。我好怕死,所以我咬唇,在台阶前,一遍遍地用手指写着:“我要坚强地活下去。”

      台阶边从石缝里钻出来的小草好像懂得我的心思,连连冲我点头。

      原来是起风了。

      明明是如此和煦的风,我却觉得很冷,身上只穿着一件吊带的睡衣,根本不够御寒,我瑟缩着身子,将自己蜷成一团,一遍遍地告诉自己:“如果上天要我这刻死去,我必然做一件自认为有意义的事,要死得其所才好啊!”

      可怎样才算死得其所?

      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着,死前,能看一眼云起便好。但我又觉得自己太过自私,我怎能让云起看着自己身边的人死去,这对他,不是太残忍了吗?

      要死的话,我也该默默地走,不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也就不会担心了。

      琼花在这样的夜里又开始飘零,风一吹,花瓣飘了满地,落在我的发上,肩上,身上,脚边。这刻,我才明白花落,不仅只有美,其中还有淡淡的哀伤。

      正当我胡思乱想时,一件大衣突然盖在了我的身上,我抬头,便见到他温润无瑕的脸,还有他关切的眼神。

      云起半蹲着身子,问我:“待在这里做什么?”

      我忍着痛,道:“睡不着,出来坐坐。”

      “为什么睡不着?”

      “因为做噩梦。”我说谎了。

      “什么噩梦?”

      我低头不语。

      他揉着我的头,安慰我:“傻瓜,噩梦都是反的。”

      我抬头,刚想反驳,一张脸便完全落入他的眼中。我知道这下我肯定骗不了他了,他知道了。云起露出担心的神色,将我抱于怀中,着急道:“你说谎,脸色怎么这么白?哪里难受?”

      他的声音好像有些哑了。

      我心想,果然我的心思都被他看穿了,可是如果什么都让他知道了,那么我还是我吗?我还需要说话,需要行动吗?我一个劲地摇头,不肯说哪里难受,我不要身边的人为我担心。

      可他太过温柔,又太过霸道,逼得我不得不说。他道,若我再不肯说,他只得向我施咒,逼我说出来。

      我险些落泪,说道:“云起,到底是我前世造了什么孽,老天爷要这么对我?我……这里痛。”我指了指心的位置还有胃的位置,我心里还抱着侥幸,也许一切只是我想错了。云起他,神通广大,没什么办不到的。但他的眼神为何如此紧张,这都不像他,我明白也许生命已经在向我发起警告,我的时间应该不多了。

      我想知道,人真的不能和天抗争吗?

      那夜,云起将我抱得紧紧的,我身上的痛也渐渐散去,最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最后记得的只有那盏结魄灯好像熄灭了。

      一直以为它永远不灭,可它仍是熄了,犹如人的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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