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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八章 广宗 ...


  •   公元前210年,始皇亲巡天下,周览远方。巡至平原津而病。
      秦始皇三十七年七月丙寅,始皇帝崩於沙丘平台。

      沙丘,今河北广宗西北。
      广宗,死于斯,生于斯。
      秦皇死,广宗生。

      “喂——孟老师,你只说了名字的由来,可没说为什么要姓孟啊。”阿九这心无二两肉的家伙,大概已经没把对方当敌人了,完全放松了警惕。“不会真的跟孟姜女有关吧?难道是孟丽君?”
      孟广宗苦笑,这许多年来大概这是第一个敢于这样跟他调侃的人,不,是妖。
      “孔子以后的儒家八派中有“孟氏之儒”,孟氏儒家在‘坑儒’中所蒙受的打击最为沉重。虽然取‘孟’为姓只是随意,但也许在内心深处我希望能为那些死去的孟氏儒者做点什么吧……”
      “被你吃了就是吃了吧,说什么打击沉重,取个名字来弥补,是否太虚伪?”清亮的嗓音从一侧响起,阿九这才想起那位胡“哥哥”也在,不由得心紧。
      胡不归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程墨玉低眉顺眼站在沙发后面的阴影里,一言不发。
      孟广宗淡淡道:“罪孽深重,不敢说什么弥补,死者已矣,既然上天留了我这不死残身,只好苟活。”
      胡不归哼了一声,道:“见面不如闻名。想不到大名鼎鼎的秦皇嬴政不过是个虚伪胆小的懦夫,你活着还真是生不如死啊!”

      “死不了只好活,一个僵尸不吸人血根本就是奢望,也就是打着一个为民除害的幌子,吃些恶人血维持最低生存。有了血库之后便靠着血浆为生,洗不净罪孽,却不想再添新罪。这就是我的生存法则,你说我虚伪,我认。”孟广宗说话的时候看着窗外,语速缓慢,像自言自语。

      “我不能不说当过‘人’的家伙就是不一般,把人类的虚伪本质全盘继承。”胡不归冷笑,“人类,数千年来所做的不就是霸占土地,猎杀异类,自相残杀,破坏平衡,逆天而行,做尽了坏事还要标榜仁义道德,仿佛天地间除了人,其他的一切都是为人而生,为人而死的。人类吃肉喝血还少吗?被吃也是应该的,你少在那儿谈什么狗屁的罪孽!”

      胡不归的声音清澈,就算是嘲讽的语气听着也尤为悦耳,阿九眨巴着眼睛不由自主的跟着点头。
      秦诺在他后面用手指戳他的背,轻声说:“他说的啥?”
      阿九小声道:“说人活该被吃。”
      “那你还点头同意?”秦诺摸摸头,不解道。
      阿九瞪他一眼:“我脖子酸,活动活动。”

      妖精城的夏天是很热的,好在夜里还有些风,但毕竟地处内陆,又四面环山,难免闷热潮湿,到了白天就热得很了。
      阿九几乎是趴在桌上听完全部课的,他恨不得把教室里面全装上风扇,对着吹。
      秦诺的位置比他好,头顶上就是吊扇,感觉上悠闲得多。
      阿九嘀咕:傻人有傻福。

      看阿九这有嘴说别人的样子,看来早把两天前胡不归临走前的话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既然你不乐意随我去,我今日也就不勉强了。一个月后我会再来,希望你不会再令我失望,我亲爱的弟弟。”
      胡不归说话的样子居然有些伤感,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手段,阿九真想扑上去说:哥,我这就跟你走!
      胡不归眼波流动,默默转身,看得阿九的心起起伏伏,小鹿般乱蹦得难受。
      胡不归回眸,浅笑:“阿九好福气,有玉清,易牙,秦诺这些家伙护驾,如今还多了个僵尸皇帝,果真是傻人有傻福啊。”
      语罢飘然离去,程墨玉如影随形。
      阿九傻乎乎站在原地,半天才回过神来:“啥叫傻人有傻福?妈的,老子天下第一绝顶聪明的绝世小诸葛,傻?死狐狸那是嫉妒!”
      秦诺看着他,拼命的点头附和:“绝对是嫉妒。”

      “这个问题请木念九同学来回答。”孟广宗的声音宏亮,果然有当老师的潜质。
      阿九挠挠头,左扭右扭站起来:“啥问题啊?”
      孟广宗耐着性子重复了一次题目:“我国古代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是谁?”
      阿九脱口而出:“秦始皇。”
      静。
      哗然。

      阿九很不幸,他绝对没有傻福,我们皆可作证。

      一百遍抄写之后,阿九不知死活的问孟广宗:“咱啥时候去捉真凶啊?”
      孟广宗淡然:“这事你不要管。”
      阿九继续探雷:“我不去,怎么证明这事真不是你干的!”
      孟广宗看都没看阿九一眼,冷冷道:“不需要证明。”
      阿九悻悻离去,临走时不忘用眼神杀死孟广宗一万次。

      秦诺在门外等他,见阿九一出来扑了上来:“那个姓秦的没找你麻烦吧?”
      阿九闷:“哪个姓秦的?”
      “秦始皇啊。他不姓秦,谁姓秦?”
      阿九喷:“哈哈哈哈,秦始皇姓秦!你丫才该抄一百遍。”
      傻人有傻福的秦诺眨巴着眼,打死他也不能理解这该死的秦始皇为啥不姓秦,他丫的不姓秦姓啥?

      孟广宗埋头备课,待到门外没了动静才停笔起身,推开门一看,两个活宝终于走了。
      他松了口气,带上这二位去办事,想想都头痛。
      这么多年早习惯了单独行动,虽然他直觉知道阿九和秦诺都没有恶意,但与“人”接触对于他仍显陌生。当年高高在上时是如此,现在经历千年磨砺,仍是如此。
      孤独是属于他的,不想改变。

      入夜的妖精城热气未退,早早吃了饭出来纳凉的人比比皆是。
      大都市的生活早不同从前,孟广宗记得不久前还有过一段动荡时期,那时的人像疯了一样互咬互斗,朋友亲人都撕破了脸。才不过数十年,就烟消云散,现在又要构建和谐社会了。
      人哪,真是这世上最不可理解的生物了。
      但他还是喜欢住在城市,住在人类中间,大概这跟他曾经是个人类有关吧。

      千年僵尸与常人无异,没有变身前,要想从人类中间把他们辨认出来的难度系数极高,孟广宗也只能靠着自己的经验碰运气。
      养精蓄锐了一天的僵尸通常会在黄昏时分,天未黑透之前找到今天猎食的地点和目标,然后耐心等待,适时出击,确保一击必中。
      猎物一旦确定,便不再轻易更改,锁定目标然后猎捕的过程是漫长的,杀死人类不难,难的是要给自己留后路。隐蔽的杀死然后吸血,做好尸体处理等后续工作,这是每一个生活在人类中的僵尸必须注意的猎食规则。
      而不在同一个地方连续猎食,这也是规则。
      细水长流的道理不仅是人类才懂的。如果因为猎捕行动频繁而被人类察觉,到时候牵连到其他妖,将会引起公愤,这才是得不偿失的。

      孟广宗决定会一会这个没规没距的僵尸同仁。
      他住在这座城市已经很多年了,从几个朝代前就住在这里了。那些统治者一代又一代的换,他冷眼旁观如同过客,历史的车轮早就撵过了他的身体,不再与他相关。
      白天他像个正常人类一样工作、生活、娱乐,每天每时每刻每一件事都精确的像秒表。像普通人类一样生活,曾经是他鄙夷的,如今却成了他的刻意追求的。
      但并不是每一个僵尸都像他一样到医院去找血浆维持生命,冰冷的血浆怎及得上热腾腾的鲜血,因此夜晚的僵尸们不得不为了食物而奔波。

      酒吧,最佳猎捕地。
      人多,且喝醉的人多,挑选起来方便,易下手。且来酒吧的买醉的人通常都是各顾各,互不相扰,多个人少个人根本不会有人在意。
      孟广宗看过尸体,都有一股特殊的酒味,而这种独酿的“蓝茉莉”酒就是面前这家名为“野花香”的酒吧特有的招牌饮品。
      当他走进酒吧,环顾四周,用他僵尸的夜眼在昏暗迷乱的厅堂里搜寻目标之后,他确定自己没有来错。
      他找个空位坐下,只要了一杯冰水,这时他发现了令他头痛的麻烦。

      “老师好——”阿九脆生生的喊了声好,一屁股坐了下来。
      孟广宗用拇指和食指点在太阳穴上,轻揉两下,无可奈何道:“未成年人不得进出娱乐场所,你怎么混进来的?”
      阿九咧嘴笑:“变身又有何难,只是维持起来太费力,还是这样自在些。”
      “被发现了别说认识我。”
      孟广宗边说,目光边往目标方向瞟,这一看才发现这么个空档里,目标消失了。
      他轰地站起来,大步朝外走。阿九拉住他:“跟我走,我知道他去哪里了。”

      走后门。
      七弯八拐之后站在一块废弃工地边,几盏红色的尖头灯泡挂在一根裸露在外面的电线上面,风一吹,左右摇晃。
      这种泡沫经济过程中产生的烂尾楼比比皆是,看样子这里已经荒废了一两年了。
      阿九拉着孟广宗躲在半壁残垣后,侧耳聆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第八章 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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