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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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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半,暮色爬上窗户,城里的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倏忽之间,满城华彩,晶莹剔透。张明铛在窗口默立许久,把一只红色的氢气球收了进来。
那只气球原来是林伟然的,临走的那个圣诞,她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手里捧了一大蓬血也似的深红玫瑰,在欢乐的人群里呼啸而过。那时,伟然自行车的把手上,就系着这只红色的氢气球。
毫无疑问,她最爱的颜色是红色。那种纯粹的、明艳的、甚至有些扎眼的红色。
“我是一个俗人,只配喜欢俗气的颜色。”她说。说这话的时候,她和伟然初相遇,在学校的小舞厅里。她那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露背上装,一条血红的蓬蓬裙,天然卷发惊心动魄地垂到脚踝,在快三步的旋转里,她如雪的肌肤和纤细的腰肢在林伟然稳定的大手里轻颤,那种震撼,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可即使是这样的震撼也未能将他留住,一毕业,林伟然就签约去了法兰克福。
“明铛,我走了,你把气球挂在窗口,万里之外,我看见了,心里会好过一点。 ”
“明铛,你等得到我就等,等不到就别等,我……我自己也不能确定几时回来。”
“明铛,你要好好学习德语,到法兰克福来与我团聚……”
临别的时候,林伟然相当相当语无伦次,张明铛但笑不语,也不曾到机场送他,兀自换了漂亮衣裳跳舞去。寝室里的同学背地赞她够坚强冷静,当然,也有说她生性凉薄,冷血无情的。所有的风言风语,张明铛都当没听见,人前人后也并不曾掉下一滴眼泪。
一直要到毕业以后,租下一间小房子,她才推开窗户,把气球挂了出去。林伟然当然不会再回来,连信都没有来一封。“但是,”张明铛想,“在某个瞬间,他还是真正爱过我吧。”
和高才生林伟然不同,张明铛只念了两年专科,学的是万金油一样的文秘专业。面试那天,她穿的是租来的套装。同学们也有合资买衣裳的,她不能,她的身高达到一米七八,没办法和任何一个同学合穿衣裳。
那是一家跨国公司的招聘会,张明铛应聘的是其旗下某子公司下属部门的办公室文员,非常卑微的一个职位。饶是如此,她的学历仍嫌太低,是现场唯一一个专科生。
和所有应聘者一起,她在大厅里等待董事长致辞。据说该集团董事长相当敬业爱才,每次大型招聘会他都将亲自介绍公司,并对前来应聘的人才表示感谢。虽说只有短短五分钟,大多数人都觉得是一种荣耀。
张明铛没有心思去想是否光荣,她只担心用劣质发夹盘起来的长发是否凌乱,身上这套套装又好象太紧了一些。
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的担心并非多余。就在董事长即将开口的刹那,她外套的第一颗扣子“嘣”的一声弹射出去,在光滑如镜的地板上跳了好几下。她一张脸烧得绯红,低下头去,非常非常不幸地,她的发夹也在这个时候松了开来,一头卷发飞泻而下。尴尬的场面令她几乎夺路而逃。
后来想起,这一切似乎都是注定。候书玉,董事长先生在那一刻认定是这个女人在勾引他,因为他看到的是一个生平仅见的美女。
是,美女。一张雪白的面孔,两只大得几乎不成比例的眼睛,丰满的胸将套装撑了开来,没有过渡地,腰肢猛地细下去,然后,野性的长发一直一直下泻,直到脚踝,简直仿佛一部恐怖小说,让人的心一阵紧一阵松,濒临崩溃。
张明铛没有得到那个职位,正在她赶赴下一家公司的时候,手机响了,候书玉约他喝咖啡。
是一家情调极好的星巴克,候书玉有点疲倦地靠在椅子上,用没有起伏的声音开列条件:即刻搬到他名下的一幢别墅,服务满五年,房子自动过户给她;每月一万元现金外加一张十万元上限的金卡……
张明铛惊愕万分地坐着,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半晌才开口:“请给我一张名片,容我考虑后回话。”
“好,不过要快,三天后我回法国总部。”
张明铛回到住处,拿着那张名片,不可遏制地痛哭起来,她的老家是一个至今不通水电的偏远山坳,八岁时,父母把她寄养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全家挣命似地供她读书,她同时为寄住的那户人家洗衣煮饭看小孩……每天晚上倒下都希望不要再醒来,就这样终于捱到大学。她清楚地知道现在她的口袋里还有10多块钱,若要吃饭就不能买卫生棉。
她没有让候书玉等太久,第二天就给她去了电话:“请到我这里来一下。”
那是一间只有十平米的小屋,建筑已超过四十年的历史,煤卫都要和人合用。张明铛站在窗口,红气球在窗外的阳光里随风轻摆。
“非常感谢你对我的……赏识。我愿意做你的……情人。”她吸了一口气,“但,条件我希望能够自己开。”
“说来听听。”
“请为我租一套干净整洁的一室一厅公寓,一次付清五年租金,负担我五年的正常开销,不要禁止我工作,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们的关系。最后,当我遇到疾病或变故时,请全力支持我。”
候书玉大大诧异了:“就这些?”
“是。”
候书玉非常非常意外,沉吟好久,终于还是开口了:“张小姐,我虽然早已经离婚了,但我永远不可能和你结婚,这点你是否清楚?”
“是,我清楚。”张明铛斜靠在窗口,神色淡漠。
就这样,张明铛和候书玉一直维持着非常文明的关系。一年之中,总有三四十天,候书玉要停留在这个城市。每到他来的时候,张明铛都把气球收起来。这个气球早已经不是最原来那一个了,她只是习惯在窗口挂一个红气球而已。
这一次,候书玉要停留七天。每天白天处理完公事,晚上回到明铛这里来。明铛烧了家常菜等他,非常尽责。
“明铛,这套房子租约已快满了,我把西郊的别墅过户给你吧。”喝着白云猪手汤,侯书玉闲闲地说。
张明铛恍惚地微笑着,有些发怔,好半晌才说:“随你吧。”
“明天我飞纽约,要我给你带什么东西吗?”
“谢谢,没有。”
候书玉嘴角牵动一下,没说话。张明铛跟他已经五年了,连一颗宝石也没问他要过,他并不觉得省钱,倒常常有些不踏实的感觉,当然,他并不打算亏待她,所有应该属于她的,他都为她留着,准备分手的时候给她。什么时候分手呢?他也不知道,但总会有这么一天的吧……
当候书玉在纽约世贸大厦看到张明铛的时候,他大大吃惊了。隔着人群,他看到了那一头海藻样的卷发,在人高马大的外国人中间,张明铛神色淡漠,鹤立鸡群。
电梯门开了,他没有进去。“明铛!”他叫了一声,远远地,她回头张望。就在此刻,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起,楼群剧震。那是2001年9月11日上午8点35分,全世界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随着人群朝外疏散,候书玉的心似乎被紧紧揪住,他频频回头,耳边回响着张明裆的是声音,那时,她只有二十一岁,她说:“当我遇到疾病或变故时,请全力支持我。”
没有,没有她的影子。她似乎消失了,或者,是他看错了,那不是她?周围都是人,还有叫嚷、烟尘、火光……
候书玉被三个助手护持着一路向外,他怀疑自己看错,他希望自己看错,张明铛怎么会在这里呢?不会的……但是,那时侯,那时侯她多么年轻啊,站在昏暗潮湿的房间里,清澈的大眼睛望定他,说:“当我遇到疾病或变故时,请全力支持我。”是,他永远不会和他结婚,但这句承诺应该还给得起吧。
终于,他甩开助手的手,疯了一样折身回头,“明铛!明铛!”他叫。“BOSS!BOSS!”助手在叫,周围的人都在叫。他的声音淹没在人声里……
忽然,他听到了同样一把焦灼的声音,是中文:“书玉!书玉!”
天,他看到她了,在他们相遇的电梯旁,她在找他。他忽然觉得踏实了,那一秒,很多东西没法形容。
象所有电影演的那样,他拉到她的手,把她带到了安全地带,然后,大厦倒了下来,气浪掀起,全世界都知道,消失在烟尘里的生命超过两千。
张明铛两年前就在世贸大厦租了办公室,她服务于美国一家新兴的,被报章誉为很有活力的传媒。当年,候书玉给了她衣食温饱,她轻轻一借力,早已不是吴下阿蒙。若在太平盛世也就罢了,这件举世震惊的事件成全了他们,张明铛最终成了候书玉的妻子,他们说,这也叫做倾城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