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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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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狐们对书生的体贴》(记于读《董生》后)
之前《没有所属权的女人和“外宅妇”》论及妇女“归属权”的问题,即这一个女性,你是否可以“下手”,这在过去很重要,男女相遇,“摸底”的重要内容,否则就不仅仅是一次”风流艳遇“,而是道德败坏、有违礼教,甚至引起诉讼,违背律条了。
故,聊斋中的狐鬼仙妖之各类女子都在作者的设计和调理下,相当的“体贴”,她们一上来自报家门,都要给“男主”与之苟合的充分理由,台阶儿一阶阶都给铺的是非常之匀当。更何况书生们在那当口,色心已动,需要的不是真相,而是个糊弄自己的说辞......
如果作为一个那时代之男性,你在某个午后假寐时分,展开一场关于艳遇的想象,那么可能需要给自己的良知一个尚算体面的由头(更何况是写下来,这也算之前论及的“套子”之一部分---吾只是风流,绝非下流,是这孤身女子寻求庇护,是这妙龄女子左右相引......
注意,在各代,这类小说,从书写者到阅读者,多是识字通文的文化人,尤其以尚未获得功名的书生为主体,戏曲故事亦不例外,多贴近他们的生活和遭遇,在《都教授与女聊斋》中已说及,可说是一种男性主体之书写;武侠小说中也有此伎俩,又要说这男子天性纯良或者正义之士,又要写一场艳遇或情缘,或者仅仅是想来点儿“□□”以吸引读者,于是误重春药之不得已,或者走火入魔或者修成大法非借男女双修之类的就上演了......)。
此文女子也不例外,本就“有旧”,现在不仅没了丈夫,连公婆也一并没了,无处可去,天地茫茫,也就识得你一个......这就实在无从推脱了。当然,这女子必得是“窈窕若此”......
此类意淫,跟有些女性作者的小说里,女人被□□并展开恋情一样(并非女性有神马被□□的幻想,这“□□犯”必须得是心仪的、具备各种吸引力的、人品绝不恶俗,常常只是出于误会和仇恨......的“男主”),这女子倘若是个《庙鬼》里那样的母夜叉、大猪头之流,那是断然不成的。很大程度上算是一种写作手段,有时是为了说明自己极其有魅力被渴望,有时是为了说明自己在互动中的非主动性,而遮掩掉“不好意思”。
(我在写《冷宫》时,故意加了一段强女干剧情,出发点是对这类容易“误导”的小说、影视予以一种反动,期以说明,这种故事里的意淫和那些傻鄙说的女性有啥希望被强女干的渴望冲动之类的完全不是一码事。可叹手痒,受言情武侠之类毒害太深,依旧让一种违背女性意愿的极端之残酷不幸抹上了层绮丽艳色,这是有违初衷,是对书写这本小说的一种背叛和失职,原本是想修改的,然后太懒惰,从来懒于改一字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