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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僧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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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孽之孽》
“僧”字加了负面的修饰,似乎就总有了诱惑的味道。不知是有李碧华《诱僧》旖丽的画面逼人,还是但凡禁忌的东西一旦与禁忌的领域发生链接,有了冲突、冲破的暗示,就会立即制造出强大的张力……
然而,这种禁忌之所以会获得了某种正面的效应,甚至美学体验,是因为它常常与人性之本然相合,冲撞禁忌中不合人性的东西。因之,不仅仅在当代语境,历来常常是能获得受观者激赏共鸣的可能和空间。
然而,这篇故事不禁要让读者失望了,与《诱僧》、《孽子》这些字眼和情节的提示大相径庭,而是非常直接简单的善与恶,并无更多引发戏剧冲突的地方,观者不需纠结和犹豫,立即就完成了判断。
于是,跟辨机之类的故事相比,这篇与僧人和罪孽相关的故事,显得毫无噱头和进深,异史氏的判词也贴切故事,无甚新鲜,也没有留任何混沌的情境可让读者流连。
但值得关注的是:这则故事在关于地狱人间关系的“设计”上却可说颇有新意,与一般地狱情节特异处在于受罚者还在阳间,阳间和阴间不是通常的生前生后的时间空间四维关系,而是同时存在的平行空间,一边在阴间受罚,一边在阳间病痛。将人在阳间的痛苦和罪责与不是“秋后算账”而是即时的惩罚缔结了关系。
或以告诫人类,地狱之切近,近在身边,近在当下,“可勿惧哉!”-颤抖吧!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