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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巴黎的确很美好。道路两旁的梧桐枝叶繁茂,恍如要穿过街道,伸到人的面前。灰色干净的路面上,人流稀少,车辆也屈指可数。雨后空气更为清新,有洗净铅华后的甘醇感。虽是逛街,却有些像是林中漫步。

      我曾经很喜欢这样的漫步。鼻与肺吞吐天空草木灵气,唇在湿润的空气中柔软无比,面颊触及清风。住处旁边狭窄的小路,地上的石子还是湿漉漉的,我和荼第一次携手散步便在此地。我们穿着款式简单的休闲服,没有娇花碧草作证,没有千年古木参天。只有两个纯粹的人手手相牵。然而任凭人潮汹涌、人海茫茫,我们都视若无睹。当作大千世界,只我们二人,彼此紧握手掌,指头相互缠绕,指尖一小块敏感的皮肤在悸动中忐忑不安。有着皮肤□□于日光下的热烈躁动。想起幼年时随父母去青岛,炎炎夏季,五岁的女孩子一口气爬上山顶。脚下便是清净的泉水,噙在嘴里有微微甜味。找了一块云朵状的巨型石头,站在下面拍照。只穿了一件衬衫,因为热,索性脱掉上衣,让毒日直接照射在皮肤。父母拍下我裸着身子笑的画面,笑容单纯,看不到一丝尴尬矫情的杂质。五岁,幼稚到连性别观念都没有的年纪,怎么会知道多年后的十字路上那种异样而幸福的感受。旧年的幸福时刻,又怎会看到今天的落寞。

      我想我的确是老了。橱窗中灿若星光的首饰衣服,都无法让我像过去一样精神抖擞。记起一位朋友说得话,有的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就有了六十岁的心。我早已过了十六岁,但我却和那个未老先衰的孩子一样,无知无觉中漠视着自己慢慢年华消逝。

      不知是否是早晨的雨水把人们堵在家里。店堂很冷清。瓷砖地面乳白色,微微返潮,我小心翼翼的进去,害怕把它踩脏。一个店员走过来,对着这个素面朝天的顾客说:能帮上你什么忙吗。他一定能看见我袒露在脸上的萎靡和苍白的没什么血色的嘴唇。我抬头看见他的胸牌—艾里森。眼光游移,看见他清俊的面庞。他的表情平和中有些嘻皮,我没有细究这表情的来源,告诉他我想要一套能出席宴会的衣服。他在其他店员的注视下领我到一排衣服前,指着它们详细介绍。不时微咧嘴角。,所以弯下腰轻声问我:还记得我吗,哭鼻子的小姐。我记起了他,然后礼貌的对他点头微笑。他直起腰来,又提高声音说,小姐,如果你要选这套衣服的话莫过于配那条银项链。

      我问他:有什么漂亮的鞋子吗?他笑道:“你有空吗,过会儿我就下班了,前面有家店的鞋子很漂亮,老板是我朋友,可以帮你打折。这里的太贵了。

      谢谢。我不在说话,去了马路对面的咖啡馆要了一杯东西坐下来等他。他不久便下班,换了一身休闲服出来。我在马路对面向他招手。我们走过了香榭丽,去了范思哲,最后抱了一大堆东西回家。

      在家门口,他把最后一袋赠品递给我。我说:艾里森,我叫然。他开始微笑,“然,我是你的邻居,住在对面二楼那间窗口摆着红酒时常传出鼓声的房间。我看不见他的公寓,但我许诺,我有空会去。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守住诺言。

      公司的宴会声势浩大。

      酒店大厅布置的雍容却奢华至极。名流们盛装出席。觥筹交错,契阔谈讌。有些十七世纪古欧洲上流社会聚会的样子。

      商界的成功人士相谈甚欢。他们大多着装考究气度不凡,儒雅笑容自始至终未曾离开过脸。然而眉宇间却透出疲惫之态,人们总用一切东西掩盖自己的真实性情与情况。华服、豪宅、美食、名利。然而真实总从繁密遮掩中的罅隙里逃跑,那些布满血丝的双眼,茂密发丝中的白发,冷漠男子的眼泪,所有隐私刹那袒露。人的灵魂总有自我暴露的癖好。

      我穿梭于人群中,手持一杯红酒,最终落脚在露天酒会的凉椅上。

      侍者端来点心。身边的高个女子左手取了一碟巧克力问我:觉得闷?

      还好吧。也许我不该来。

      习惯了就好了。

      她坐在我旁边得凉椅上。凉鞋的银色皮革两侧镶着一排小颗水钻,熠熠发光,很是亮眼。

      鞋子很漂亮。

      谢谢。

      她转过身郑重的大量我。

      日本人?

      不,中国人。

      法语说得不错。我是美国人。

      呵呵,我们都是异族人。

      不,我来这里五年,也许比你长一些。从决定在巴黎定居开始,我就把自己当作了french,巴黎很美,和纽约是完全不同的风情。这两个城市我都爱。

      最后一句话她用英语说出,似乎是动情之处的脱口而出。

      我要了两杯葡萄酒,递了一杯给她。

      也许你是对的。我说。

      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是完全正确的,她对我微笑,她很美,像是混血儿。

      我叫瑞安丝,以前在中国呆过两年,中文名是“杨灵。”

      你好,灵,我是然。

      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退席后,我们去散步。穿过巴黎的闹市区,繁华如锦,昼夜难分。这与白天和埃里森一起来时的景象不大相同。然而我们只是无视。我们都是成年人,都明白瞬息京华的道理。仰视天空,或者低头看脚下的柏油马路。霓虹闪耀,光线像伤口般四处糜烂。裸露在光线中的皮肤流出桔色的血液,一片一片,有淹没一切的气势。

      我们皆有些许醉意。走到林荫小道上,一切都黯淡了下来。只有路灯还亮着。我在静谧中端详她。头发微卷,嘴唇是鲜明的红,没有唇蜜,所以看不出光泽度。眉毛修成细细的两道弧,脸部轮廓分明。应该是爱憎分明而心地单纯粗糙的人。因为单纯,才将这世界看得简单。非爱即恨。那张平静无事的脸或许会让未有过太多经历的人轻看这世界。

      她没有察觉。

      闻到香味了吗?她问我。

      有,很淡,气味的分子到处乱窜,是很不安定的气味。

      它们不懂得安定,除非它们消失。然,有些人也是如此。

      是你吗?我笑着问她。

      或许……我分不清一些爱和不爱,是非得判定也很模糊。离去之时犹豫万分,抵达目的又坚定无比。所有得事情在我这里都成为矛盾得两个方面。

      我猜测是喝多了酒得关系,才让这个美国女人对一个仅仅相识数小时得人袒露这些。在包裹得无懈可击得外表下,柔弱彷徨得灵魂随着口中浓浓得酒气显示在人的面前。

      “头痛吗?你醉了,去我家喝杯茶吧。”她把手指按在太阳穴上,勉强得挤出笑容对我点头。长裙在地面拖曳,沾了不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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