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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   <如今>

      你是我猜不到的不知所措,我是你想不到的无关痛痒。

      为了你,我认真过,改变过,悲伤过,我不想再为思念而牵绊,你若不惜,我便不爱。

      看看镜子中机子憔悴苍白的脸,红肿的眼睛,就知道,昨晚又是个泣不成声的不眠之夜,在过去种种悲伤亦或美好中挣扎得喘不过气。

      “好吧,今天还是去辞职吧!”这是我纠结一晚上作出的决定,只要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刚走下楼,就看见一辆白色宝马横在格格不入的巷子里,一个九头身白富美靠在车门上像我招了招手,我疑惑地想她走去,越走近越觉得她的气质逼人,她伸出那只细腻修长的手,“你好,我是公司的模特,也是金禾和左砾的好朋友,童影。”

      “哦,你好,找我有什么事么?”我满是纳闷。

      “不介意到车上谈谈吧。”她友好地为我开了车门,举止优雅,让我拒绝不了。

      她的车散发着清香,是栀子花香,和她这个人一样清新淡雅又不失风韵,不愧是名模,什么都完美得让人嫉妒。

      “昨天不好意思,金禾是因为和我约好了才不肯配合你让你生气,其实他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做事不用脑太冲动了。”

      听着她的话,我想起昨天在他家门口听见他的那一番邀请,像个孩子般认真期待,得好应允后,又像个孩子般欢呼雀跃,不过这只是对童影的态度。原来他也不是对谁都这么冷冰冰无所谓的,只是自己不是他想要的罢了,我也不是一个匆匆过客,有什么资格指责他。

      “我当然不会和他计较,我就做一个月,忍一个月。”我努力使自己表现得不在乎,“那你们是在谈恋爱吗?”

      “呵呵,你误会了,我在进公司前也当过他的助理,我对他很不客气,所以他比较怕我,然后我们混着混着就熟啦,所以你也别对他客气,他就是皮痒痒。”她把头发撩到耳朵后,露出羡煞旁人的侧影。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这么一说,我的心竟然有种轻松的感觉。

      不知不觉,车就开到金禾的家门口,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还要去辞职,我好怕再见到金禾,好怕。

      “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我问得突然,她也一脸突然,“不是说不计较吗,那当然是来上班咯,他昨天对我说他又气走了一个助理,怕被左老板骂,所以才求我来找你的。”

      我还没反应过来这一切,我旁边的车窗就被敲响了,是他敲的。

      “坐在车里很舒服啊,快下车工作了!”他倔强不服地嘟囔着,我深吸一口气猛地推开车门,他吓得向后退后了两步,惊魂未定时又要开口骂我,童影立刻瞪了她一眼,“她再被你气跑我可不管了啊,你好自为之。”说完,她幸灾乐祸地笑着把车开走了。

      金禾把我拉到他的车上,我坚持要坐在后排,我怕,我怕被他看出我的害怕我的自卑,他嘲笑我,“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我坐在他的斜后方,可以看到他的背影,可以看到他缓缓带上金边墨镜,可以看到他揉了揉蓬松的头发,可以看到他熟练地转动钥匙,摆动着方向盘,从昨天到现在,我才好好仔细地看他,十二年,他其实变了好多,退去稚气,是个十足的男人了,音容笑貌,散发魅力使人无法抗拒。真好,金禾,老天不知是折磨我还是眷顾我,让我不得不重新开始认识你。

      我低着头看着什么都没有的手机屏幕,我最怕的,最怕的,还是,我会重新爱上你。

      车开到高架上的时候堵住了,他烦躁地按着喇叭,嘴里碎碎念着,还时不时透过反光镜看我,我不自在地移到了他的后面,这样他应该看不到我了吧。

      无聊至极时他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真的觉得你眼熟,肯定见过。”

      我被这句话吓到了,如果他记得,他就会知道他曾那么深得伤害我,他会不会内疚会不会惭愧。

      但是下一秒我明白这只是妄想,这十二年我的变化太大了,连初中闺蜜都不认得我,更何况从未正眼看过我的他呢。

      “你再不说话,我就把你从这丢下去!反正你像个死人一样。”

      “我们没见过,你只不过是我的学长罢了,我们没见过……”我心虚又坚定地重复着。

      “那你怎么知道?”他回头看我,我又往窗边缩了缩。

      “我看过你资料啊,就这么简单,你还是好好开车吧。”他撇撇嘴放过我,开了音乐,哼哼了起来。

      我陷入了虚无飘渺的沉思里,金禾,只要我一看到你,只要我们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只要你我之间的距离小于一米,只要我们的目光重合在一起,我就深刻地明白,时间,是这个世上,最没用的良药。

      <往昔>

      自从校车上的邂逅之后,景晶一直努力收集着金禾的所有,得知他比自己大一岁,在另一栋教学楼念初二,在上初中前一直都在伦敦生活。他有不少女朋友,个个身材窈窕气质出众,可是景晶并不这么想,或许那只是金禾的表象,他不过是没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罢了,十四岁的景晶这么天真地想着。

      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他特别爱吃蛋包饭。

      知道了这一点,景晶每天五点起床,在厨房一阵忙活后急忙赶到学校,趁着学校还没有人,偷偷把饭盒塞在他的课桌里,还不忘贴上一张便利贴:如果你会吃的话,就把饭盒放在课桌里,我会来取的,谢谢。

      这样不断循环毫无变幻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直到有一天她收完饭盒准备回家的时候,看见夕阳下一个修长的影子谢落在地上。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发现了,战战兢兢地抬起头,可是在同一秒,他已经转身迈开了步子,只留下一个消瘦的背影。

      景晶觉得这样好幸福,就这样远远地注视着他的背影,看着他随风波动的白校服,看着他长长的影子,这似乎就是他和她之间最亲密的距离,不需要他的眼神不需要他的言语,一切都已知足。

      她知道他一定是故意等在这儿,想看看送蛋包饭的人的真面目,现在已经被发现了,景晶也就不好意思再送了。

      于是她开始在茫茫人海中找寻他的身影,无论是在餐厅吃饭的时候,还是在操场升旗的时候,或是在校车上,她的目光随着他的身影无处不在。可是校园实在太大,要再出现一个偶遇实在不容易,所以她只能一下课就出来晃悠,伸长脖子望着他的教室,有时甚至没空理会旁人不解的眼神。

      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他会看到她炙热的眼神,但也许只是一扫而过,之后便和旁边的人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起来,在他的心里她是那么的渺小甚至没有,但这不会让景晶打退堂鼓,因为喜欢一个人是无法自制的。

      不知不觉,景晶已经喜欢金禾两个月了。

      那天她收到老师的吩咐和同学一起在篮球架下打扫卫生,正巧金禾正在打篮球,为了更好地看他,景晶装作肚子疼坐在一边休息。

      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足以让她疯狂,汗水打湿了遮掩的刘海,他就用手随意地撩起,露出高而白的额头,他美得好像连汗水都是晶莹的,如果可以永远看着这么耀眼的他,哪怕他一辈子都不会发现自己的心意也没关系。

      不是因为我执着,而是因为你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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