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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万福万寿园 ...


  •   在太阳升起之后,楚留香已坐在此地最好的酒楼上,点了这里最出名的酒。一切的晦暗不明就像是随着夜晚的逝去,都在阳光底下消失了。

      无论是谁,连夜赶了近百里的路才到了这座城里,能立刻找到最好的浴池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运气都不能算是很差了。

      何况还有他最喜欢的美酒等着他,所有离奇的经历和不如意的事,在此刻仿佛都不过是为美酒佐兴而已。人生是如此的畅快,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一向都不是一个会自寻烦恼的人,也一向不愿意太亏待了自己。

      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崭新的衣服,依然是很轻很舒适的料子,就如同他此刻轻快的心情。

      因此他的脸上也多了一抹微笑,温柔得像是春风拂过人心。

      像他这样的有魅力的男人,走到哪儿都会吸引住旁人的目光。何况酒楼之上还有正值妙龄的少女,更是忍不住偷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红着脸低下头去。

      如果是平常,楚留香一定会注意到那个脸红起来很可爱的女孩子,然而,他此刻的注意力却被走上楼来的一个少年吸引住了。

      昨晚在城郊的酒肆之中聚集了很多江湖客,但他却只注意到了一个陌生的少年。

      他与金伴花等三人交手时,还有余暇将酒肆之中的一切尽收眼底,也就看到了唯有那个少年安静地坐在一旁,打斗和混乱仿佛完全没有影响到他。甚至他的桌子周围始终都是干干净净的,酒坛桌椅也纹风不动。

      这当然不是奇迹或是意外,而是那个少年的武功太过高明的缘故。

      丁喜此时也看到了他,那张短笺虽已不存在了,但是上面的字迹还印在脑中,曾经让他猜测过行动时间是否仅限于七个夜晚,因而对于在太阳底下见到这个人也难免也有些意外。

      但他只是眼睛里闪过一丝奇怪的神情,快到让旁人无法捕捉就消失无踪了,而他的脸上还是带着走上楼来时那样随意而自在的笑容。

      就连楚留香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的笑容实在很讨人喜欢。

      再次见到楚留香,丁喜却有种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似乎不再是在月夜中初遇的那个人了。昨晚的那人,像是穿越过十年生死茫茫而回到人世间的过客,而此刻阳光底下的,或许才是这个人真正该有的模样。

      他看上去是个很机智也很幽默的男人,目光中偶尔会闪过少年人才有的顽皮。看到他的第一眼,你想到的不会是他的名满江湖,而是他一定有着比旁人更瑰丽多姿的人生,且对生命充满了热情。

      楚留香一生从不缺少朋友,但也并非是谁都能成为他的朋友。江湖中与他有交情的人不少,但也有很多成名的高手都没被他放在眼里。这并不意味着他性格高傲或是待人傲慢,事实上楚留香一直以来都认为,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他自己更随和的人了——像他这样的男人岂非多少都有些自恋。

      此刻他看着这位陌生的少年觉得很顺眼,差不多到了可以请他喝一杯的程度。

      他也正打算站起来,邀请那少年来他这桌坐。

      丁喜瞧见酒楼上几乎已经满座,也就脚下略作停留,正考虑着转身离开,却有个酒楼伙计托着满满一盘酒菜在他身后上来,他当下稍稍侧身让过。紧接着又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下而上,有人心急火燎地喝了一声“让开”,却不等人有反应的时间就直接撞了上来。

      前面的两人并没有挡住通道,那人本不必这么气焰嚣张地横冲直撞,但有些人可能天生就喜欢横着走。丁喜一向不喜欢招惹麻烦,如果是平时避让过去也不难,但此时他若是退避,身前的伙计却是避不开的,而几步之外那桌旁坐着的白发老人也必然躲不开滚沸的汤水。

      所以他就站住了,身后那人明明看到了前面的人,却根本没有想止住脚步。但他意料不到非但没有推搡开身前的少年,反而像是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一样被弹开了,他脚下就是楼梯,所以理所当然地一咕噜滚了下去。

      若是常人免不了跌断个胳膊腿的,但这人身手还不算太差,勉强借力翻身而起,怒气冲冲地又奔了上来,不由分说就一拳打向那少年的后背。

      他这一拳倒并非只是靠蛮力,而是出拳之际已留了三两手后招,避实就虚,目的是要让这少年也出次丑跌下楼去。这人的功夫虽不怎么高明,这一招却也颇能看得入眼了。

      丁喜若要让他照原样滚下去或者是比上次更精彩些都不难,但他既然怕麻烦,当然也不喜欢有人反复纠缠,于是侧转身扣住了那人的手腕。

      眼前的少年明明是轻描淡写仿佛根本没有出什么气力,那人却感觉自己的手腕动弹不得分毫。

      若是个聪明人就该知道服软了,那人却梗着脖子嚷道:“小子,你敢得罪你郝达大爷,你可得罪得起万福万寿园吗?”

      酒楼上的客人中有不少也是江湖人,闻言都不禁动容。

      当今天下的第一高手是神水宫的宫主,有天下第一剑之称的是薛衣人,最诡异莫测的女魔头是石观音……而要说起江湖中势力最大的女人,无疑就是“万福万寿园”的金太夫人。

      她是金家辈分最高的掌权人,现今八十高寿,儿孙满堂。她的儿子女婿中有武林几大门派的掌门,有总镖头总捕头,还有两人不在江湖却在庙堂之上,一人是位居极品的文臣,一人是当朝军功最盛的将军。

      这样的人家,普通人都已不会再有羡慕嫉妒了,只余下尊敬。自古以来世事没有完美无缺的,偏是金家却比戏台上唱得还要圆满。甚至是孙儿辈的青年才俊也已在武林中扬名立万,将来青出于蓝也未可知。

      这个叫郝达的并非金家的仆役,而是江湖上一个小帮会的头目,那帮会虽然没多大名气,但他以一帮之主的身份,却甘心依附金家当个跑腿的,且以此为荣,可见金家在武林中的威势。而金太夫人纵是家规森严,但哪家哪户都免不了有几条会咬人的恶狗。

      郝达以为说出金家的名头,江湖中再没有一个人敢招惹,而这几十年间也确实没有一个人能惹得起金太夫人。

      偏偏他遇到的这个少年,不但没有闻言色变,而且神情淡然得就仿佛从来没有听说过金家一样。

      丁喜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江湖,但他并不是真的不知道金家。昨晚那个小酒肆之中,聚集的江湖客都是为金太夫人贺寿而来,酒酣之时聊的也都是金家无人能及的显赫与权势。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你惹得起一个跑腿的,却要掂量下是否惹得起他身后的主人。

      丁喜在他那个江湖中,被其他人称作是“聪明的丁喜”,绝对不会不懂这个道理。只是他并不懂得,这样的人家养的恶狗,怎么就不可以打了。

      那人恐吓未见成效,又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几乎失去了知觉,惊惧之下竟转向楚留香求告道:“楚香帅,在下是奉金老夫人之命,特地前来请您过府做客的。”

      酒楼上的不少人闻言也都惊讶不已地看向了那位青年。楚留香的三位红颜知己之中,苏蓉蓉擅长易容,因此他经常化身成不同的人行走江湖,见过他的真容之人也算不上很多,倒没想到此人能认得出他来。

      楚留摸了摸鼻子,他知道郝达在等着他对那少年说“朋友,能否给楚某一个面子,放开此人”,以他在江湖中的名气和传说,大多数人还是会听从他这句话的。

      但是楚留香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微笑起来很可爱的年轻人不属于绝大多数人之列,何况他也认为郝松需要个教训。

      因此他只是微笑着说:“阁下的脑袋在谁的手下,难道自己不明白吗?”

      郝达也没有蠢到底,听了这话就立刻收敛起了先前的嚣张,转向那扣住他手腕之人,干巴巴地告饶了几句。丁喜无意和他太过计较,笑了笑也就放开了手。郝达忙揉着手腕退开了数尺远的距离。

      楚留香凝视着丁喜,含笑道:“如果有陌生人请你喝酒,你可会应允?”

      丁喜看向他,微笑道:“喝酒只要酒对、人对、地方对,就可以了。”

      楚留香大笑了起来,他原本只觉得这少年是可以一起喝杯酒的人,现在却觉得不能不交这个朋友了。

      却不想一旁才脱困的郝达又急了,他上前几步道:“楚香帅如果想喝酒,万福万寿园里什么样的好酒没有?” 然后不情不愿地多加了一句,“这位朋友也可同去。”他指的当然是丁喜。

      楚留香没有理会他,而在看着丁喜。丁喜微笑着点了点头,那人才如释重负地出门备车马去了。

      楚留香仍在看着眼前的少年,柔声道:“万福万寿园的藏酒再好,你若不愿意,我们多的是喝酒的地方。”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会拒绝金老夫人的邀请,但楚留香绝不会愿意让自己的朋友委屈。

      这位少年虽在江湖中还未有名号,但年纪轻轻就身怀绝学,想来内心也是骄傲的,他会点头自不是因为郝达的前倨后恭,而是因为看出楚留香是一定要去的。

      丁喜的笑容依然温和可爱,“那人还要对他的主人摇尾乞怜,我们却是他家主人的座上宾,他的脸色一定好看得很,我为什么不去瞧瞧呢?”

      楚留香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他发现这个少年确实是个很可爱的人,不仅限于他的笑容。

      万福万寿园中有的自然是名酒、好酒。等到尝过窖藏了二十年的好酒之后,两人也就被领到了这园子的主人面前。

      在世人眼中,金太夫人无疑是武林中最有福气的人,她不但拥有其他人想象不来的荣华富贵,而且都到八十岁了,还有旺盛的精力牢牢地掌握着金家这个显赫的大家族的一切。

      丁喜却觉得做祖母的人理应不再劳心劳力了,还是应当像红杏花那样潇洒,享受着这个年纪的老人家的悠闲生活。或许还可以像红杏花与熊九太爷那样,到老来还能找到冤家拌嘴逗趣,共度余生。

      金老夫人素来是个宽宏有城府的老太太,但是她若知道这个少年人一脑子奇思妙想地已经帮她操心起黄昏恋的事,一定会气得方寸大乱地抡起拐杖把他连同楚留香一起赶出去。

      但在外人看起来,这个少年一直带着亲切可爱的笑容。连注意力大多放在楚留香身上的金太夫人,目光扫过他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她见过的年轻人虽多,但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也是难得一见。

      楚留香名满天下,然而金太夫人这样的身份,本也没有必要对一个后辈如此看重与破格礼遇,尤其是她看着楚留香的目光中透出的满意,不由让人想起金家还有一众未出嫁的孙女,眼前的场景倒像是老祖母为孙女挑选未婚夫婿一样。

      丁喜也忍不住向楚留香投去了同情的目光,要知道金家这样的人家,做他们家的孙婿一定是天底下最辛苦的事。

      而被这位老人家用慈爱而殷切的目光凝视着,即使楚留香明知道她应该不是招孙婿的意思,也忍不住紧张了起来。

      就听着金老夫人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话:

      “老太婆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楚香帅能够答应。”

      若是不情之请,听起来怎么也不像是论及婚事的口吻,但也代表着是一件非同小可的麻烦。

      香帅千金一诺,这是江湖中人人知道的,不知有多少人想要交他这位朋友,以期能在生死存亡之际得他援手。金家如此郑重其事地请了他来,金老夫人亲自款意相待,自也是为此。

      楚留香纵然知道这位老夫人纡尊降贵相求的事,一定是天大的麻烦,但酒也喝了,奉承话也听了,也抹不下颜面相拒,于是站起身来毕恭毕敬地等着听老人家吩咐。

      哪怕是要他去比石观音的魔窟更可怕的地方,或是要和比“水母”阴姬武功更高的人动手,他也只有应承下来。

      “我最小的孙女离家数日,可否烦请香帅帮忙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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