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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摇光走了以后我开始生病。先是习惯性的头晕,恶心,再是持续半年的抑郁。幻视,幻听。极度消瘦,瘦到不到四十公斤。高三到下学期,被迫停了学,往返于市区医院和罗兰镇的公寓。病到最后精神极度混乱,日夜不分,言语失调。父亲将我送回了乡下石枰村。
      那是零八年的四月,离高考只有不到一百天。到那时我已经有超过一整年,十四个月,没有说过话。
      我想开口,舌头不听使唤。听到人声,见到阳光会烦躁心悸,初夏的太阳还烈,王妈将我裹在厚厚的灰色棉衣里,围巾围着脖子脸,只露出一双眼睛。父亲抱着我上车。
      所以我到走的时候也没跟父亲说一句话,他想让我同他告别。至少说句安慰话,但我无能为力。真不是矫情,我病的太厉害,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几天前他跟我谈话,试图劝我。徒劳无功。最后掉下泪来说:我养你一场,真是作了孽了。好了,你想去死就去死,只是别在我眼前。到底十八年,就是养条狗,变成这样都受不了。
      我并不是要对父亲固执,只是许多事情非我所愿。我自己的身体,但我常常觉得难以自主。
      我坐在汽车上棉衣里哆嗦。衣服是摇光的衣服,还残存着他的气息。
      而让我难过不已的是,我在失去摇光后,又将要失去我的父亲。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病的厉害,其实我并没有很想摇光。真的。我只想养病,我疲惫的没有工夫去想他,我差不多连他什么模样都快忘记。
      我记不不得他的死,也记不得他的生。其实很难说我的病跟他有关系。只是大概时间点接近:在他死后不久,我便病了。病还是我自己的病,就算他不死,到了那个时候我也难免。
      也许反而会让他难过,他对我有些过分的责任心,恐怕还会因此内疚。
      某种程度上说,我宁愿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承受这病苦。

      石枰村并非是在很偏远的乡下,而是一个旅游小镇。
      有一条西门河自镇中心穿过,河上有小白桥,铁路在镇北边绕了一支,已经废弃。淳朴安静而节奏迟钝,适合我的病休养。生活花费也不高。
      我和摇光长大的地方。但那时候我已经不再怀念摇光,我因为他身心疲惫,我有更要紧的事,我才十八岁,人生才刚开始。我意识到我几乎把自己的生活弄的一团糟,生命还没开始它的辉煌灿烂就将要告别的时候,我很惊恐,很不甘心。
      王妈是请来照顾我的佣人。因为支付她的薪水花去我父亲收入的那部分不少,而我病又不见好,吃药住院,我父亲一个人工作还要养家,承担的压力很大。
      到了石枰村镇几天后,我辞退了王妈。
      住的是十年前住过的老房子,这里的一切我都很熟悉,我觉得不必要人照顾。父亲给我的钱,省下来的部分,我走路去镇中心的农商银行独立开了一个账户转存。
      我速度很慢,很短的一段路走了三十分钟。跟银行业务员沟通又花费了三十分钟,但对我来说已经是一次胜利,我病后第一次跟人交流,虽然磕磕绊绊,但勉强顺利。转了账后我很高兴,又去用公用电话拨通了我父亲的号码,结结巴巴告诉他:
      我可以自己走路了,身体很好,开始学着说话。
      我没有告诉父亲钱的事。我想攒起来,我心里毕竟还存了那么一个念头。我才十八岁,我其实很想参加高考,很想去上大学。
      我在学校的功课很好。班主任给我定的目标是本城的A大,他说破釜沉舟,我一定能考上。我也这么觉得,破了釜沉了舟,所以我现在几乎死在河岸上。
      我因病荒废了一年的学业。高三的课全是复习,尽管我多次努力重拾课本,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毕竟不在学校,我并不是那样有毅力的巨人,在家里很难看书做题。
      而且身体也确实勉强,头脑是钝的。很简单的一道题,我就是想不起如何解答。
      这时候我学校的一个朋友给我写来信,她叫蒋捷,我们高中三年曾经很要好,后来因为一些事,有了矛盾,已经很久没联系。我没有电话,与世隔绝,不知道她这封信如何送来的。
      她问我的病,问我考试的事情,同我说了班上许多事。这又一度唤起了我读书的强烈渴望。那之后我下定决心要高考,每天早起,走十分钟的路程去镇上小学蹭教室。
      然后看一整天的书,做题,我读的文科,背政治历史,做数学英语测验。

      我遇到他是在四月中旬的一个周日。我记得阳光很好。而我已经很严重的需要阳光,所以我难得的提前回家。晚风夕阳中穿过校园,孩子们背着书包在嬉闹奔跑。而我走的很慢,书包太重。
      栏杆处红旗彩旗飘扬飞卷,缱绻舞动,经过操场的时候见到他。
      他穿着灰色的薄毛衣,高领子卷起来贴着脖子,下身穿着牛仔裤,帆布鞋。皮肤白皙,高而且瘦,头发有点淡淡的棕色。沐浴在昏黄的夕阳余辉中,仿佛回忆里的某个画面。
      美丽虚幻的像抹浮影。
      但又如此真实,笑声,手势,甚而发梢都在随风跃动。真实的类似于电影里刻意做出的特效,镜头追逐着他的眼角眉梢,而一切喧哗都是背景,逐渐蜕变成黑白。只有他的笑容在一抹浓绿又鲜丽的夏日黄昏中定格。
      画面迅速的推回动景,他在看操场上几个老师打篮球。拍手大笑。意外转过头看到我时笑容便止住,愣了一下,足足有几秒。看到只是个陌生人,又转开了,继续对着场上加油喝彩。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突然便想起摇光的样子了。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到二零零八年四月,四百多天,我第一次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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