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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013回: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守株待兔杀机频现 ...


  •   说完话,孟长远一手抓壶倒酒,一手端碗入口,两只手倒换着像要灌死自己,连气也不喘似的,咕咚咕咚鲸吞牛饮下去好几碗。

      酒罢人酣,二人再无闲话。纪伯仲下了船,大步流星而去,身形很快消失在芦苇丛生的河岸边。

      孟长远通红着脸膛,从船舱来到甲板上,双手扣住船舷,望着他离去的方向,久久未语,眼中神色晦暗不明。

      突然间,船身晃动了一下,灯光也随之明暗闪烁了一瞬,等再度稳定亮起时,船上已多出一人。

      来者是个中年人,身材高瘦,穿着一袭深色的贴身水靠,此刻湿淋淋的正不断向下滴着水,在脚下的甲板上积了一滩,分明是刚从水里冒出来,攀着船舷爬上船的。他的脸色苍白得如同被晒黄了再褪色的布褂子,双颊凹陷无肉,一对三角眼跟猫似的,贼亮贼亮的。看他身无长物,似乎没有携带兵刃,但挺拔的身形,倨傲的神态,一望而知必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一百二十个不含糊的练家子。

      “你怎的一点儿动静没有?这下好了,他都走远了。”他低声埋怨道:“说好的摔碗为号,痛下杀手的呢?”

      “你还不是一样。我没出手,你不是也躲在水下没冒头吗?”孟长远转向他,眉心微微一皱,道:“其实现在也不晚,你要狠得下心,就赶快跟上去。”

      那人桀桀怪笑了几声,道:“大伙儿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走到今天谁都不愿意,何必跑去亲眼看他受死,到时候照上面,他咬牙切齿,我心里难受,又是何必?”

      此人正是‘天道盟’五当家,也是以前‘正义盟’的‘勇堂’堂主,江湖人称‘天戈一指’的郑必学。

      “唉,我劝不住他。他这是一意孤行要头撞南墙哪。”孟长远叹了口气,道:“他先不仁,就怪不得我们不义了。凌盟主说的不错,倘若由着他使性子,人心就散了,这么容易放他走,万一他另起山头挖咱们的墙角,咱们怎么向盟里上上下下的兄弟们交代?天道盟在外人看来,岂非变成来去自由的澡堂子?”

      郑必学咧嘴道:“我们老家那儿有句话,叫做一匹马,一杆枪,好吃懒做混大帮。不是好吃懒做的,谁出来混江湖?咱们江湖人有三好,那就是好勇斗狠、好吃懒做、好色贪财。
      现在咱们在凌盟主的带领下,吃香的喝辣的,一天比一天混得好,快活得紧,纪老二却不知为啥,被猪油蒙了心,整天念叨着要散伙,干鸟真是晦气得要命。”

      二人长吁短叹了一阵子,孟长远道:“郑老弟,你说我们念着旧情,就这么放过老二,凌盟主会处罚我们吗?真要处罚,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凌凝之还是正义盟的刑堂堂主时,就一副铁石心肠,仿佛无懈可击,盟内任是哪个成员犯了事落到他手里,是关是打,是杀是剐,都宁枉勿纵,绝不容情,下手从来只重不轻。
      有一年他不知被什么毒虫咬了,得了疟疾,发冷发热,要死不活,差点儿没了命,刑堂座下原本鞍前马后侍奉他的那个执事小弟,更是床前床后、医馆药铺,跑得脚不沾地,还要替他喂药、擦身,没日没夜地忙了个把月,人都累得瘦脱了形,把他伺候得妥妥帖帖,总算是恢复了。
      结果,他病好后的第一桩案子就是查实了那个小弟私贪盟内五十两银子,直接判了杖毙,据说时任盟主的方寸山,曾劝他念在那个小弟尽心尽力伺候过他,让他改成杖责五十,留人一条性命赶出正义盟便罢,但都没能说得下来。当时方寸山就感叹,别看小凝子长得小姑娘似的,心肠真比铁还硬,确是刑堂堂主的不二人选。

      “不会的,老大早料到我们可能下不去手了。不过俗话说,砸人饭碗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老二闹着要散伙,就是要砸了兄弟们的饭碗,这可是不共戴天之仇哇!兄弟一场,你我不亲自找他的麻烦,但他自己的恩怨,总还要自己去了断的!”

      听到‘了断’一词,孟长远面色一沉,道:“够了!”他心里想的是要是哪天自己因故也想离开天道盟,肯定也会落得和纪伯仲同样的下场。

      郑必学脸上的肌肉猛跳了几下,脖子上暴起几根青筋,眉毛也颤了颤,暂时闭了嘴。

      孟长远沉默了好一会儿,低眉道:“那边安排得咋么样,稳妥吗?”

      郑必学撇了一下嘴,道:“具体怎样,我也不清楚。接下来的事,全是那个叫吴猛的左执事亲手操办的。吴猛这小子虽然还是个打下手的,但和冯定约一样,很受老大器重。我琢磨着,老二要是没了,我们几个的座次肯定要往上调一调,搞不好他就进入当家人的行列了。他是后入伙的,和老二没甚交情。反正老大早说了,上上之策是你出其不意在船上下手,我在水里打埋伏,一击必杀。但如果咱们心软,下不去手也没有关系,他另有安排,吴猛会搞定的。”

      顿了顿,他又道:“这事儿我们不亏心,江湖恩怨江湖了,真要论起来,谁也不欠谁的。”

      孟长远‘嗯’了声,又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说到底,我们没下手,也没有对不起他,是福是祸,看他自己的造化吧。”

      郑必学甩了把头发上的水,哼哼两声算作附和。

      稍后,二人一起去到船舱里,讨论起之前和‘江汉社’的仁义大爷达成的协议来,主要是想算一算‘天道盟’以及他二人能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凌凝之派他们来此,当然不只为了歼灭已生二心的纪伯仲,更重要的任务,是代表‘天道盟’同赵梦龙会谈,提议联手对抗‘两湖帮’,把被‘两湖帮’抢走的、连接‘鄱阳湖’和‘洞庭湖’间的那条长江通路,从姜英豪的手里夺回来,归还给‘江汉社’。‘天道盟’的条件是,事成之后赵梦龙得把这处和漕运密切相关的‘红石矶’码头交由‘天道盟’管理、经营。

      拿一处码头的经营权,换取夺回水道,加上报仇雪耻,而且这处码头仍在己方的势力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哪一天赵梦龙嫌‘天道盟’碍眼,还是很容易撵他们滚蛋的。这么划算的买卖,赵梦龙很难拒绝。

      赵梦龙有如此自信,皆因他的妹夫是武昌的一位推官,因此他的‘江汉社’在当地根基颇深,别人极难插足,这也是当初‘两湖帮’抢到那段水道后就此打住,没再奢望进一步拿下他们武昌的地盘的原因,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最近,赵梦龙从妹夫那里得知九江出了桩谋财害命的大案要案,可喜可贺的是姜英豪的小儿子牵涉其中。帮主的儿子是嫌犯,帮主怎么可能摘得干净?
      本来,他欢天喜地的,等着看姜英豪和‘两湖帮’倒霉,不成想那小子竟畏罪潜逃了,官家又没有证据证明是姜英豪不想儿子被抓受审,施的手段帮那小子逃跑的,是以没甚举动。

      而后,就是他不能忍受的了——那个小崽子在逃亡前,居然通过‘两湖帮’对外宣称,是蒙受了不白之冤,整件事都是‘江汉社’的五爷给他设的套,是‘江汉社’全盘计划出来害他的,他根本没有参与其中,还叫嚣官府一定不能放过赵梦龙和‘江汉社’,必须彻查到底,还他清白!

      果然老子混蛋儿怂货,这个敢干不敢认的、挨千刀的姜自强,仗着老子是‘两湖帮’的帮主,居然把罪名直接栽到‘江汉社’的头上了!
      最最气人的是,除了姜自强,有不少人都看到‘江汉社’的五爷在案发前后,曾在九江出现过。可他娘的别说五爷,他赵梦龙就从来没派人去过九江,而五爷却早不见踪影,彻头彻尾地消失了,连根毛也找不到了,这就意味着‘江汉社’被泼了一大盆脏水,却没法子自证清白,接下来还得应付官府的无数逼询、查问。

      虽说赵梦龙早已视姜英豪为眼中钉、肉中刺,但此前‘两湖帮’在长江上抢了‘江汉社’的水道,毕竟凭的是各家的本事,怨不得旁人,是以客观上,未来如果有共同的巨大利益,或者共同的强大敌人跑到两派面前,赵梦龙未必不能冰释前嫌,和姜英豪坐下来协商共图之策。可现在,‘江汉社’什么都没做,祸事从天降,摆明是‘两湖帮’玩阴的,坑害他们。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看来姜英豪是个阴毒小人,那便无论何时都不可共与了。

      只是,姜英豪此举,难道是想借官府力量把‘江汉社’连根拔起,好让‘两湖帮’的势力渗透进武昌来吗?可这么个玩法,不是把他儿子也折进去了吗?还是说,舍不得儿子套不到利益,姜英豪连儿子的命都舍得出来?

      反正不管怎样,这一遭,‘江汉社’和‘两湖帮’的死敌关系是肉骨头下锅肯定的了,再无一丝回旋的余地。也正因如此,多个帮手多条路,和‘天道盟’的联盟也变得更加势在必行了。

      这一年来,‘天道盟’已暗中掌控了好几个漕运沿途的码头、水道,除了本身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谢大人授意为之,至于原因,凌凝之曾经问过,但谢大人置若罔闻,似乎不觉得有任何透露给他的必要。对此,凌凝之的内心是极其不服气的,谢大人对待他,就像对待一条狗,还不是家养的那种,充其量当他是条野狗,只管下达命令,等完成任务了就给根骨头,绝不假以颜色,或说上任何一句无关的话,和对待‘正义盟’时的方寸山完全不同,那可是有说有笑,好像家人一样的待遇。

      当然,只是为满足谢大人的需求,凌凝之完全不必兵行险招,一下子把‘三剑会’、‘两湖帮’、‘江汉社’全谋算进来。但他想要的是‘天道盟’屹立于江湖之巅,成为比其他所有帮派,包括方寸山当年的‘正义盟’,全部加起来还要强大的组织,因此才要兴风作浪,暗里抄了现在江湖上势力最大的帮派——‘三剑会’在九江的尤家庄,杀光里面的人,劫掠大批财物,并提前准备好诸般手段,嫁祸给‘两湖帮’和‘江汉社’,以便借‘三剑会’的势力削弱这两个帮派。回过头,他又主动联合江汉社,好来一个渔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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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伯仲迎着旷野的风,走出好长一段路后,直到回头再瞧不见孟长远所在的那艘船上的灯光了,才停下脚步,警惕地观察四周,确认安全后,轻轻舒了一口气。

      他的外表看起来毫无异状,其实背心处早冷汗直冒,弄湿了一大片衣裳。

      江湖帮派可不是城里的窑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实际上,就算是窑子,也得付完钱才能走人,白嫖是要挨揍的,直到把人揍成佛祖,满头满脑的大包,要是这样还揍不出银子,最后被砍掉第三条腿也是很有可能的,至于少了那条腿还能不能活,就看命硬不硬了。

      当然,想离开一个江湖帮派就没这么容易了,光付钱往往不够,可能得直接赔上命才行。
      或许当年的正义盟是一个例外,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对正义盟,纪伯仲始终难以忘怀。毕竟,就算正义盟也是一个帮派,但还是很有些不同的。

      方才,孟长远约他一谈,他是抱着可能会翻脸成仇的态度来的,甚至做好了和老兄弟们来一场殊死搏杀,没想到孟长远还算念及旧情,对待他相当客气,见劝说不成,居然就这么让他走了,这也让他感受到了几分温暖。

      他从后腰的衣襟内摸出一柄短刀,抻着袖子把短刀上沾的汗渍水迹擦拭干净,再小心地挂到前腰处。他的成名兵器是‘雁翎长刀’,长达六尺有余,需双手握持。这样的大刀不便携带,所以他去见孟长远时,为了兼顾防身,才在衣服里藏了这把贴身的短猎刀。

      这把短猎刀对他意义非凡,是当年他冒险暗杀掉了一个鱼肉百姓、祸害一方,造成数十桩冤狱的大贪官后,方盟主亲手打造来送给他,以示褒奖的,他一直小心保存着。

      稍微收拾了一下,纪伯仲施展身形,向来时的落脚处疾行而去。行了盏茶的工夫,就到了离城不远的近郊处。

      江湖人为了来去自由,需要警惕的时候,一般都不喜欢进去城里住宿,避免一旦出事,城门一关,被困在城里跑不掉。但他们也不喜欢离城太远,到底是要进城办事的。

      纪伯仲暂住的这处宅院就恰到好处,离城不远,以江湖练家子的脚力,到哪里办事都很方便,同时又不在城墙里面,四通八达,极难被围困住。

      他打算离开此地去杭州找寻方寸山的踪迹,因而一干事务已处理妥当,重要的财物早安置完了,就剩下一些需要随身携带的物件,也全打包停当。和孟长远见过面后,他心下总觉坠坠,于是决定事不宜迟,马上带上行李,连夜离开。

      眼看就要走到大门口了,纪伯仲突生警兆,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骤然袭来,让他后脖子上汗毛全竖了起来。他立刻敏感地停下脚步,放目四顾。

      像他这样从无数次生死搏杀中存活下来的老江湖,绝不会轻易忽视下意识的警觉,因为这种警觉往往伴随着真正的危险即将到来。

      天上是星星月亮,地上是草木苍茫,周围黑沉沉的,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异样,但纪伯仲依然保持着戒备的状态,呛啷一声,拔出了腰间的短猎刀。

      这把刀的刀鞘很特别,鞘口处有一个槽口,在刀拔出来时,会顺便摩擦一下刀刃,不但能使刀刃保持锋利,而且尖锐、刺耳的摩擦声还可以在无形中震慑敌手,占具心理上的优势地位。这把刀,全长约一尺六寸,水滴形的刀头颇为奇特,刀身宽阔,逐渐收窄直至刀柄处,刀柄很短,刚好一手握住。刀虽然不长,但刀背足有半寸厚,刀身寒光闪闪,一眼便知绝对是削铁如泥的杀人利器。

      “什么人!出来!”纪伯仲拔刀在手,冷冷道:“让俺瞧瞧来的是何方神圣。有些日子没动刀了,也不知俺的刀还利是不利!”

      门后突然传来一声轻笑,“纪二当家果然名不虚传,倒是我小瞧了你,佩服佩服。”随着脚步声,大门被拉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年轻人大步走了出来。

      来人大概二十出头,天黑,暂时看不清面貌,身高约七尺五寸,肩宽背阔,手长腿长,浑身肌肉块块隆起,撑得衣服紧绷绷的,举手投足间,仿佛有无穷无尽的精力。

      纪伯仲能够如此精确的判断出对方的身高,是因为他自己身高七尺二寸,而来人明显高过他不止两寸。

      来人左手提着一个布卷,里面应该是藏着一把兵器,右手提着一柄六尺长的大刀,却正是纪伯仲留在住所的武器——双手雁翎长刀!

      借着月光,纪伯仲终于看清了对方那张颧骨高得几乎快赶上鼻子的脸,鼻子里发出一声哼,道:“俺道是谁,原来是吴执事呀。吴执事不是一直在凌盟主身边办事吗,怎么有闲心跑这儿来了?”

      吴猛歪嘴一笑,右手一抬,把纪伯仲的长刀扔了过去,正好插在纪伯仲脚前的地面上,然后一边缓缓解开左手的布卷,一边说道:“我今日来,正是替凌盟主办事的。凌盟主说了,你是他的老兄弟,你要走,他本不该阻拦。但是,你和我们天道盟还有些恩怨未了,想走,总需要了结掉恩怨才行。”

      “小凌子好大的威风,俺和天道盟有什么恩怨未了,俺怎么不知道?”纪伯仲冷笑了一声,道:“他若有话说,为何不亲自前来,却要你这个嘴上无毛的小子跑来啰里吧嗦?”

      吴猛年纪虽轻,却颇有城府,闻言倒是不恼,还是慢条斯理的解开布卷,亮出一口刀来,口中道:“凌盟主说了,你只要看见这口刀,就什么都明白了。如果你不知道,那便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管来的是谁,说的是什么,都没有必要了。”

      纪伯仲的目光一落到那口刀上,顿时脸色一变,神情阴郁了下去,只是一双眼睛如饿狼般死死盯着吴猛,握住短刀的手青筋凸现,显是握得极紧,暴露出他的心情正产生剧烈的波动。

      吴猛手中的这把刀,和纪伯仲的雁领刀类似,也是一把双手刀,但稍短一些,长约五尺出头,刀身笔直,没有雁翎刀那样漂亮的弧线,但自有一种古朴、刚烈的气势。刀首是一个大铁环,应该归类为环首刀,只是这个大铁环,比一般的环首刀整整大出一圈,而且环上缠绕着暗金色的花纹,赫然是一把金丝大环刀。

      纪伯仲怒极而笑,道:“好好好!小凌子居然让你把这把刀给带出来了。慈不掌兵,慈不掌兵,他果然够狠,难怪能当得上盟主。”

      吴猛的唇边浮现出一丝狞笑,道:“盟主说的不错,你果然明白。我也不占你的便宜,你用你的雁翎长刀,我就用这把金丝大环刀。盟主说了,若非有他,你早该死在这把金丝大环刀之下。今日你若是还能从这把刀下逃过一命,就是命不该绝,那么从今往后,你和天道盟恩怨两清,互不相欠。若是你不幸死于此刀之下,也不过是当日那一刀迟来了几年,容你多活了些时日,咱们‘天道盟’可没亏欠你什么。”

      纪伯仲闻言,爆发出一阵狂笑,道:“说的不错,小凌子刑堂出身,虽然心够狠,手够辣,但也算是个讲究人。没错,当日在甘家庄,俺差点死在甘老贼的刀下,是他出手相救。他说俺欠他一条命,倒也不算说错了。但是,今时今日,不管是谁,想拿回俺的这条命,都得看有多大本事。俺的命硬的很,小心别磕掉了你的脑袋!”

      一面说着话,纪伯仲一面把短刀还入腰间刀鞘,然后探手将身前的雁翎长刀一下子,从地里拔了出来,握在掌中,道:“你送俺的刀过来,所以是想光明正大的和俺决斗一场吗?”

      吴猛仰天大笑,笑得极狂,道:“你要叛出天道盟,我是来替盟主清理门户,诛杀叛徒的,自然应该光明正大。其实,按照兄弟们的意思,就该乱刀齐上,剁了你这忘恩负义的狗东西,不过盟主大人大量,说你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许多年,总要给你个机会,免得寒了兄弟们的心。要不然,我才懒得费这许多力气!”

      纪伯仲眼光中杀气一闪而逝,双手握着雁翎长刀,刀头斜拖在地上,昂头反问道:“是吗?”

      不待吴猛回答,他猛然大喝一声,顿时如平地一声雷,震得人耳朵眼深处‘嗡嗡’作响。他蹬脚拧腰,双手一抡,刀头挑起一片泥土,顿时洒出一片尘雾,直奔吴猛面门而去!

      这挑土迷眼的打法,本是街头顽童、地痞斗殴时常用的不入流手段,虽然没有实际杀伤力,却可以阻碍对手的视线,无论是寻隙猛攻,还是趁机逃跑都是绝好的选择。手段虽然低级,但用过的都知道,实战效果确实很好。

      吴猛,人如其名,当真勇悍绝伦,双眼视线受阻,居然不闪不避,把双眼一闭,全凭听音辨位,不声不响,左手扣住金丝大环刀的环首,右脚一踢刀背,大刀荡起一道劲风,自下而上挑向纪伯仲的方向。

      他视线受阻,这一刀很难说有多精准,但偌大一柄大环刀,面对纪伯仲一个大活人,以这一刀的力道,无论挑到什么地方,都足可致命。所以这看似鲁莽的一记强攻,却是连打带消的妙手,等到纪伯仲挡住,或者让开这一刀,掀起的尘土也就大半落下,再起不到阻碍视线的作用了。

      纪伯仲这一泼皮似的打法,主打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眼见吴猛应对及时,知道来的是个劲敌,很难指望靠几个小花招就能速胜,需得小心应对,因而倒也并不慌乱,顿时沉心静气,后退半步,扭腰转肘,把长刀抡起来,荡开了吴猛的金丝大环刀。

      纪伯仲是双手挥刀,吴猛却是单手扣着大刀环首,力道强弱高下立判。吴猛虽然年轻气盛,也无法在如此劣势下力抗对手,金丝大环刀一下子被荡得老高,弹了开去。但他似乎早有预料,大环刀并没有因此脱手而去,而是脚下看似踉踉跄跄,实则借势而为,踏过几个小碎步,身形猛然转了一个圈,已经改为双手握刀,猛然加速,盘旋着斜砍向纪伯仲的腰间。

      突然加速的刀刃劈开空气,爆发出‘呜’的一声怪响,如同鬼哭狼嚎一般,甚是吓人!

      见对手发力如此迅猛刚烈,纪伯仲吃惊不小。好在他纵横江湖快三十载,经历大小各类生死搏杀不下百余场,过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面对如此劲敌,不但不惧,反而激发起了藏在血液深处的凶性,当即大吼一声,脚底生根,力发丹田,气冲斗牛,双手挥刀正面迎向吴猛的刀锋!

      “当!”

      一声令人毛骨悚然、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尖锐金锋撞击之声响起,如同发生了一次小范围的爆炸,气浪冲天,带起无数小漩涡,呜呜乱响之声不绝于耳。

      纪伯仲心中一震,不知为何第一反应居然不是自己有没有受伤,而是担心这把跟随了他多年的雁翎长刀,刀刃上只怕又要新添一个巨大的豁口了。

      吴猛显然对手中的那把金丝大环刀没有任何怜惜之意,只是大喊了一声:“好!”手中大环刀又被高高弹起,旋即划过一道丝滑的弧线,复再次劈了过来!

      “好你奶奶个熊!”纪伯仲也是一声大吼,却不想再同他硬拼,而是看准了刀锋的来势,也是腰部发力,一刀反削回去,竟是一副不惜两败俱伤的对攻之势!

      吴猛看得真切,暗暗心惊。纪伯仲的这一刀,看起来似乎是爱惜自己的宝刀,不舍得硬拼他的兵器,于是采用了不惜两败俱伤的打法。但其实这一刀极为刁钻,路线诡异,真要双方都不变招,他会先吃上对方的这一刀,然后自己的刀失去力道,最多只能轻伤对手。所以看似两败俱伤的招数,其实是纪伯仲以轻伤换重伤的妙手!

      吴猛看似肌肉发达,仿佛有勇无谋,但却是凌凝之在‘天道盟’内精挑细选出来,着重培养、提拔起来的新一代骨干,不但武功高强,头脑也极为灵活,思维相当慎密,怎会轻易上当?

      他的刀势挥出到一半时,突然一压双腕,同时身体也跟着压低。借着这个势头,金丝大环刀一下子压在了纪伯仲的刀背上,顿时发出一连串金属摩擦的声音,点点火星随之迸射而出。接着,在双刀互相摩擦,速度随之减慢的一刹那间,吴猛双足一发力,侧向划开半尺,暂时脱开了缠斗的局面。

      这一连串的交手,纪伯仲从挑土强攻,到被对手反击,然后贴身对攻了好几个回合,直到逼退对手,实际上是占得少许上风的。正因如此,他信心大增,掂量面前这个‘天道盟’新一辈的年轻高手,虽然武功强横,却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完全压制自己。就算吴猛年轻力胜,耐力更持久,可想要杀死自己却是千难万难。只要没有陷入被众多好手围攻的境地,像他这样的高手,是很难被杀死的。

      纪伯仲几番衡量,认定自己至少能够全身而退逃走,或者拼却性命重创对手,想到这里,心里镇定了许多。

      这种形势下,按说心思缜密的吴猛也不会想不到,但是他似乎并不在乎这些,拉开距离左右观察了片刻,寻到一处破绽,长笑着又一次扑了上来,气势狂野彪悍,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一样。

      这一次,吴猛挺刀直刺向纪伯仲的小腹。他的金丝大环刀,刀身笔直,在击刺方面比带有弧线的雁翎长刀要强上不少,当然,此消彼长,劈砍切削方面就不如雁翎长刀那么顺滑了。

      击刺虽然可以造成更重的伤害,但是打击点比较集中,很容易闪避,一旦被对方抓住机会反击,往往会陷入被动。所以,除非是一下子抓住了对手的破绽,全力出击,否则大多数情况下,击刺都是带有试探性和防御性的招法,主要是为把对手逼开一定的距离。

      但是吴猛的这一刺,却是蹂身而上,异常坚决,仿佛带着一往无前的决心和气势,似乎要在这一招中和对手分出生死一般。

      他这种反常的举动,让纪伯仲产生了犹豫。他想回以猛烈的反击,但又害怕这是对方故意设置的陷阱,早准备好了后招等他入彀。可是如果他这么想,并且暂时保守应对,又怕对方故意如此,借此逐渐取得主动后,说不定自己一不小心,就真的被对方钳制住了。

      高手对决往往就是这样,招数打法其实只有那么多,虚虚实实的心理交锋往往才是关键所在。

      无论如何,不能自己把自己吓死!纪伯仲把心一横,决定全力反击。他的性情本就偏向于莽撞,虽然多年的江湖搏杀让他行事老到了很多,但骨子里的东西始终是改不掉的。叫他吃眼前亏,是无论如何也不甘心的。

      他先是不动不摇,等到吴猛直刺的刀尖,就快戳到自己身上的时候,突然肩膀向右一晃,然后一个侧滑步,身形猛地向左边让开。

      “中计啦!”,吴猛诡笑间转刺为砍,没有被他的假动作晃过,而是准确无误的一刀当头砍向纪伯仲!

      他这一砍乃临时变招,所以力道并没有运足十分,但纪伯仲先做了假动作,然后滑步避让,身形已然用老,旧力已消,新力未生,无奈之下,只得勉强举刀格挡。

      “当”的一声大响,这一刀,吴猛只用上了七分力道,砍在纪伯仲的刀上,却令纪伯仲感到如泰山压顶般沉重,双手发麻,虎口作痛,几乎就要抵挡不住了!

      吴猛陡然发狠,一刀快过一刀,一刀重过一刀,连续正面劈砍过来。他本来就比纪伯仲高出小半头,此刻又出于主动的位置,大环刀连续当头砍下,真正豪勇无比,气势绝伦,令人心生畏惧,为之折服。

      吴猛的势头正盛,纪伯仲挡了三两下后,完全在发力上落了下风,此时他如果勉强变招反击,很可能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无奈之下,只得奋力格挡,先挡住对手的这一波强攻再说。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虽然现在的局面呈现一边倒的态势,但说到底不过是纪伯仲的一个假动作被识破,导致落了后手,被吴猛抓到机会,强行提起一口气发动起猛攻。如果他不能一举拿下纪伯仲,等到气力一旦开始衰竭,便反而等于给了纪伯仲可乘之机。是以,纪伯仲虽然略显狼狈,却也并不惊慌,反在心里暗笑吴猛少年气盛,终究还是沉不住气,这般猛功,若是对手稍弱,可能就成了胜势,但对他这样的高手而言,不过是局面难看了一些,并不致命,只等防守反击的时机一到,那便是一打一个准了,届时反而会变成对纪伯仲更有利。

      纪伯仲一连硬接了吴猛十余刀,觉出大环刀上的力气渐渐减弱,心下不禁一阵暗喜,手中雁翎长刀又紧了紧,就准备寻隙反击。

      可就在此时,不知怎的,他的掌心处微微有些发麻,更有些湿淋淋的,仿佛出了一手汗的感觉。纪伯仲不合时宜地觉得好笑,他这一生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刚才的一番死守,其实在他这一生中尚算不得极其险恶之境,却竟然吓出一手汗来了吗?

      他乘隙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下,心中大震,惊骇之下奋力推出一刀,刀上罡气迸发,顿时虎啸龙吟之声大作。

      吴猛觉出刀上忽有巨力反弹而来,才明白纪伯仲刚才的守势,实是存了保留实力的心思,这时候方才将力道完全释放出来,一时间抵挡不住,便向后跃了开去。

      纪伯仲见状,顾不得放弃掉眼前的这次宝贵的、防守反击的机会,也向后跃开半尺,到了月光地里,把长刀交至左手,伸出右掌,低头凑近了细看,只见右手上一片殷红,手掌不知什么时候被戳破了十余个小孔,正在缓缓地向外渗血!

      他再看左手,竟也是如此。

      这下子,他惊恐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定睛细察长刀的手柄处,发现密密缠绕的绸布里,竟被裹进去无数颗细小的铁砂,每一颗都是三尖八角,周身毛刺。因是之故,在他紧握刀柄和吴猛连对十几刀的过程中,用力之下,那些铁砂的尖角刺破了手掌的皮肤,流出血来。而他因为精神一直高度紧张着,竟浑然未觉,还以为是掌心出汗了。

      吴猛见此情形,并没有逼上来强攻,反而奸笑连连道:“看来二当家的宝刀平日里保养的可不怎么好,怎么刀柄还硌手呢?”

      纪伯仲怒骂道:“好你个阴险狗贼,使出这种娘们儿似的手段,你爷爷还怕这点儿伎俩不成!”话虽然这么说,但心下生惧,脸色还是变了。

      吴猛发现他神色有异,知他有所明悟,笑眯眯道:“你知道你为何到现在才发现手掌被刺破了吗?真的是因为刚才太紧张,所以没注意吗?”

      听他问得蹊跷,看他神色得意,纪伯仲的心里已如同浇下了一盆冰雪水,声音发哑道:“你道是为何。”

      吴猛嘻嘻笑道:“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是那些小沙子上煨了麻药,因而刺破你的手掌时,你才会只觉得有些发麻,进而以为是同我对刀时的震动所造成的,所以没多注意呢?”

      “你说什么?!”纪伯仲不可置信道。

      “你猜既然煨了麻药,会不会凑巧还加了点其他什么药呢?比如那种有毒的,容易毒死人的?”吴猛嘿嘿贼笑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013回: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守株待兔杀机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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