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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三十四. ...

  •   不要命跑出去的后果很明显,晚上肚子一直不舒服,我无比后悔自己不负责任的做法,这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母亲才会做得事,可是真得很难受。
      我无数次向长生天保证,以后绝对做个乖乖的孕妇,只求不要让我的孩子出现什么问题。
      罗远山已经走了很久,一直没消息,想让他像救世主一样“咻——”得出现,那是天方夜谭。
      博尔术屏除帐子里的外人,松开我的外袍,双掌放在火上烤了半天,变得暖烘烘时,轻按着我的肚子,慢慢揉着,没多久,我舒服了不少。
      “趴一会儿,胎位有点不正。”
      我惊喜,“你怎么知道的?”
      他没看我,一径地烤火,“我经常接羊仔和马仔。”
      真让人恼火的回答!
      “博尔术,你说孩子叫什么好?”
      他想了半天,刚想说话,我连忙打断,“不许叫什么豹子、狼、或者太阳的!”
      他笑了,“你想叫什么?”
      我想了半天,“咱们起两个名字吧?一个汉语的,一个蒙语的,汉语那个当乳名,怎么样?”
      见我爬起身,忙又抓了我继续趴着。
      “汉语叫何烈,蒙语那个你随便好了。”
      “你怎么知道是男孩?”他把烤得暖暖的手重新放到我的肚子上,轻轻揉。
      我跪坐着,肚子垫在腿上,“你看这么大个,要是女孩还不要命?哪有这么人高马大的女孩?那样就不可爱了。”可回头想,本来那个何馨似乎也很高,觉得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么快就忘本了。
      “不会,不管怎么样,都会可爱的。”眼睛里尽是慈祥,本以为只有女人会因为孩子变得温柔,没想到男人也会。
      胎位慢慢正了过来,肚子也舒服了很多,小家伙像是憋了太久,一恢复正常胎位就伸手蹬腿,搞得肚皮一跳一跳的。博尔术把这当成了奇观,真奇怪,他不是见多了马羊的胎动吗?
      慢慢松开长辫子,我一直都认为女人生小孩时,是最丑的时候,不但身上肿得难看,连皮肤也会暗沉不少,甚至还会生斑,还是何馨的时候,我不知道用了多少方法除脸上那几颗晒斑,简直快到变态的地步了,可还是依旧淡淡隐约出现在脸上。如今对着铜镜子在脸上找,还没找到几颗,这要归公于我的饮食,奶制品是我的主食,况且这具身子还很年轻,也没到老化的年纪。长头发散下来,因为编着辫子的原因,头发卷卷的,像烫过一样,一直蓬松到腰际,不免有些赞赏印子娇的这张脸,确实耐看。撑开皮夹袄,圆圆的肚皮隔着一层薄薄的丝绸若隐若现,拾起身旁的橄榄油,轻轻的擦拭,这东西就是我减少妊娠纹的法宝,天然无公害,还舒服,记得当时让罗远山给我带的时候,他还很惊讶,等听了我说出它的用途时,他那份敬佩的眼神,我简直是天才!某一时刻我就这么认为的。
      博尔术一直对我涂这些东西感觉不齿,他认为那是不对的,不管我怎么解释它的用途,他都觉得我在害自己,对牛弹琴与对狼弹琴的区别在于前者听不懂也不会怎么样你,后者则绝对会扫除眼前一切不干净的东西。比如前几瓶就被他扔进了雪地里,隔天我又巴巴地跑去捡了回来,他继续扔,我继续捡,在某些方面我先天就存在些固执,估计是改不了了。
      此刻,他又看着我手上的瓶子发闷,我没有躲开他的视线,我觉得对的东西就一定会坚持到底,反正他是不会把我扔出去的,这一点我相当有自信。
      涂了个彻底,对着火光看看柔滑的肚皮上浅得看不清的妊娠纹,我觉得自己是对的,而且又没害到小孩子,我涂时都是对着火盆的,不会有受凉这种事发生,否则早八百年前他就会清除掉所有油类。
      头发长得盖住了肚皮,我望着肚皮发呆,再过一个月他就要出来了,肚皮也会缩回去,而我却有点怅然若失,一来到人间,他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或者等他长大后会离开我,我不再是他的唯一,变成唯二、唯三或者唯四……
      毫无疑问,他的毅力绝对比我强,扔了八个多月的瓶子,不可能今晚会突然改变,我自动拧紧瓶盖,递给他,他更火大地扔出去,这已经是每晚必上演的一幕,像是我们夫妻情趣的一种。隔着火盆,我兴冲冲地对他说,“要是能剖腹产就好了,我就不用太疼了。”
      他不懂我在说什么,但也已经习惯我的话他经常听不明白。
      “就是把肚子剖开,把小孩子取出来。”我适当做了些比画,想看看他什么反应。
      他的表现果然很精彩,先是皱眉,接着觉得不可思议,最终认为我疯了,在胡说八道。
      我笑笑,“我就是剖腹产生下来的。”我指得并不是印子娇,但也不想做解释,我就是我,已经无所谓是谁的身体了。
      他显然有些震惊,然后是了然,我明白他的意思,难怪印子娇的亲娘生完就死了,“你永远都别想。”
      “呵呵——我只是奢望一下。”低下头,裹住肚子,喃喃自语,“希望你别让我吃太多苦啊。”拍拍肚皮,但没有得到什么回应,我私心里想,这小子肯定很能折磨人。
      外面的风雪卷着雪粒子打在毡子上,哗啦啦的,帐子里却出奇的暖和,要知道这帐子可是多加了好几层毡子,又铺了羊毛,外加还多加了两个大火盆。
      对于他来说,这帐子是太热了,对于我来说刚刚好。
      他用木签子插了几块羊肉,放到火盆上,吱吱地烤着,草原上的冬羊肉多油却又不腻,这种吃法我最爱,切成小块,烤得熟熟的,吃起来很有味道,还没怪味儿,这已经是我晚上必吃的消夜,过了那段妊娠期之后,我的胃口相当好,一天五六顿饭是正常的,对于草原人来说,我是个异数,而且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是娇惯的一种,绝对是他们所要摈弃的。可我没办法,我是真得饿,要不那么大的肚子怎么出来的?有时害怕肚子里的小家伙会是个肥胖儿,撑这么大,会不会生不出来!
      咬了几口羊肉,熟熟的,好吃的要命,比以前街头那些冒牌的烤羊肉不知道强多少倍,简直不能比嘛!
      他喜欢看我吃羊肉,好象觉得这样才会身体强壮,一口气吃了五串,再想吃他却不给了,怕吃多了睡得不舒服。我想,是不是每个准爸爸都会突然变成个好护士?起码他就不错,虽然做事粗糙了些。
      让男人变温柔的通常都是女人,不得不这么承认,连拿破仑在妻子约瑟芬面前都可以变成标准的好丈夫,好情人,可想而知这句话的正确性有多高,当然,前提是他必须爱你,否则一切免谈。
      幸好,博尔术在我面前是这样,起码从我的角度观察他是没掺假进去。我仰躺着,望着帐子上的横条,期待孩子能快些出生,起码不要等到他上战场后再出来。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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