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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初见 ...

  •   身在这个家,继母给了小豆悲惨的童年。
      但是同时,姐姐温柔备至,她早已把姐姐当成了世上最亲的人,她可以为了姐姐付出生命。
      只是在后来,她终于发现,这个决定让她悲痛终身。
      余美身为王朱的亲生女儿,从小学习文采,贯古通今,说话温柔大方,吐气如兰,正因为此,她得到一个人的喜爱。
      她堂而皇之的,让文盲小豆,这个她从小的妹妹,在家里做惯了杂役的妹妹成了她的陪嫁丫鬟,为的就是有几分薄面,虽然没有钱,但是我有丫鬟,我还是个主子。
      小豆也不介意,一来,可以不用受到继母的责骂,二来,常常陪在姐姐身边,她也乐意。
      但是,更重要的是,在结婚前夜,一个不速之客,让小豆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这个从小柔柔弱弱的姐姐。
      当天晚上,小豆本着笨鸟先飞的准则,努力在小桌子上苦读姐姐或许早已倒背如流的书本。
      夜半三更,姐姐在睡榻上早已以我见犹怜的幽美摸样入睡。
      小豆抓耳挠腮,看不懂书中含义。
      一个从窗外飞来的石头杂种了小豆的头。小豆发现,石头上包着小纸条。
      上面弯弯扭扭的写着“余美,贱人,给我滚出来!”
      小豆气得发疯。贱人,是何等的侮辱。
      这几年,在这个县城里,小豆有一个响亮亮的外号“豆疯狗”
      倒不是小豆是疯子,那是因为,只要有人欺负小豆,没关系,随便你,小妞皮糙肉厚,嬉皮笑脸,屁大点事。但是,只要是对余美开个玩笑,对不起,豆疯狗无论男女老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只要对余美稍微出一点不敬。她就咬的人家见血,不给她下跪,哭天抢地,奉承上余美祖宗十八代,豆疯狗是不会罢休的。
      正因为如此,即使余美是这个县城里,所有男人做春梦的时候出镜率最高的女人。但是谁也不敢调戏半句。
      现在哪个熊胆子,嫌自己长得太胖了,要让小豆帮她减减(直接咬块肉下来,不减一斤,也得半两。)
      小豆根据这个人的字迹看来,想必应该是个小屁孩。孩子嘛,写个字,错别字,同音字,反正就是不好看也没写对。就这么几个字,还写错。小豆决定抄着家伙,好好会一会。
      临行前,小豆特意将自己的秘密武器,牙齿用茶叶在镜子面前,是刷了有刷。
      不一会儿,整齐的牙齿,放出阴森森的寒光。嗯,小豆一抹,豪情壮志,堪称当今花木兰是也。
      她穿着汗衫,头发也是七扭八扭,俨然疯婆子一枚,单刀赴会去了。事实上,她的确是个疯子。
      自此,她碰见了一位她终生无法忘怀的男人。对于这个男人,她的感情将是空前绝后的复杂。按照心理学来讲,这些感情最终被定义为有病,精神分裂。
      此时的她,大步跨前,准备以□□老大姐的身份去教训小喽罗。
      那晚,夜晚带着潮湿且温柔凉风。
      柔和月光下的生物显得格外的动情。
      两只心心相惜的小猫在旁边的小丛里甜言蜜语,正在耍朋友。
      也不怪人家不误正事,不去干活抓老鼠,这是春天,这气氛,太适合传宗接代了。
      小豆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先前以为是个胖小屁孩。而眼前这位背对着他的人,是个髙疏发髻的男子。
      朗朗星光下,男子的背影犹如倒着的高山,这样的人,给人很强的安全感,是个女人,就算疯狗小豆,都想扑上去,一定很温暖。
      此人猛一回头,眼神寒光淋淋,犹如小豆抢了他家钱,睡了他的爹,杀了她的母,顺带还拉了他家厕所还不冲。那叫一个恨。
      小豆不是吃素的,毕竟给她磕头求饶的人,上至企图娶了她姐当小老婆的县大老爷,下至不满周岁,抓着她姐企图寻奶吃的小□□ 。
      当时,前任县大老爷磕头作揖,哭天抢地,充分展示了他身为言官,具备的超强本事:“豆女英雄,您牙功盖世,下官相信,就算你让玉皇大帝给您洗脚,当今圣上服侍您更衣,海龙王为您当坐骑那也是绰绰有余。下官小小县令,怎有本事服侍您老人家啊。”
      当然,这个纯属传闻,实属对于县大老爷毕斯过于痛恨,民间的一个茶余饭后的戏言。
      只是,小豆仍是不卑不亢,跑到县老爷家里,不找老爷麻烦,直接去找他的老婆,因为,她深知县大老爷是个妻管严。
      县大老爷很窝火,被老婆打得当了一个多月的国宝。他找了几个打手,在黑夜里,准备抢了余美,杀死小豆。
      没想到,小豆硬生生的使诈,将他们关在柴房里,第二天五花大绑,跑到衙门外头下跪告状。指着县大老爷的鼻子骂。
      不巧的是,县大老爷为官猥琐,不知道得罪了哪位显赫人士,被她这么一闹,朝中大臣上书弹劾,竟然下岗了。
      虽然豆疯狗是很讨厌,但是她也因此被县民们大佳赞赏。因为,来的现任县令刘同,可谓一个实属青天大老爷。
      本来犯罪率极高的地区,刘同新官上任三把火,一把平了很多冤案,从此,被评为年度最佳太平小镇。
      小豆还听说,这次姐姐要嫁的人家和这个刘同晴天大老爷好像还是亲戚。
      那户人家是李府。李府可大有来头。听说在开国的时候,李府的祖先是先帝的亲卫兵。在战场上,他毫无畏惧,为皇帝挡了一枪,当场身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府的祖先就是开国功臣。
      而皇帝也是感恩戴得,颁发命令,以后,凡李青子孙,皆大将也。
      意思就是,只要他国土还在,那么就让他们家子孙做大将军。
      然而,听说李府大少爷,就是姐姐的丈夫李崇文,是个不折不扣的药罐子,听说还是个瘸腿。现在只能在朝中当一个小官。
      不要仅,所以,这个大梁就挑在了李崇武,李崇文的弟弟身上。
      可是,可笑的是,这个大将军从来就没打过仗,只是个名号而已。尽管如此,当今圣上也不管,因为祖先的面子要给,否则背个不敬之嫌,捞人口舌。
      这李崇武也很幸运,当今天下还算太平,偶尔几个番邦外族来闹闹事,那用得着他这个大将军。
      正因为太平盛世,他继没打过仗,却还是有个特殊的权利,命令三千病马的权利。
      人们望着,仅凭祖先就荣华富贵,却啥事也不干的李府,是牙痒痒。
      但没办法,只有诋毁李崇武了,虽然李崇武很无辜,他运气好,怪得了谁呢。
      人们说,李崇武是武大郎转世,或者是土地公土地爷爷,头大脖子粗,腿脚短小,而且还有点弱智。啧啧啧,李崇武运气太好,就因为比哥哥会走路一点,就坐了个元帅。
      这是太平盛世的功劳。
      小豆眼前这个男人四肢健全,脸也帅气。就是右脸上有个不大不小的巴,无伤大雅,反而填了几分硬朗之色。
      只是这人好像五岁富家子弟一般,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气势。
      小豆极为反感。可以理解嘛,卖臭豆腐的她家,全靠继母辛勤工作。但是,那些有钱土财主还要向他们手地摊费,所以,有钱人,在小豆眼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小豆正准备破口大骂时,人家开口了:“你这个余美,也并非传说中漂亮,圣旨还有些长得想只猪。在我眼里,你简直就是一滩烂泥。”
      这话一出,小豆知道,这个人认错人了。看见这个架势,通过以往教训,就是打败毕斯的时候,她被拉进公堂足足打了三十大板,就算随后获胜了,那也吃了不少苦头。
      因此不予权贵作对,成了她的毕生信条。
      转身走人:“对不起认错认了。”
      小豆疾步快走,那人猛随其后:“从刚才那个破房子里出来,不是余美骗鬼呢。
      告诉你,不准嫁给李崇文,否则我叫人杀了你全家。”
      小豆判断,这人就是李家的人,至于是谁不清楚。但肯定不是什么大少爷,因为大少爷是个瘸子,而且姐姐口中的大少爷,那是温柔得不得了,哪会是现在这位这般骄横。
      而且不可能是二少爷,二少爷是个白痴还是个侏儒。
      可是这人的打扮实在是太富贵了,就连他身上那身绸缎是当时少有的苏锦,小豆虽然不识苏锦,但是衣料的光滑与透漏出来的大气,凭着她多年卖豆腐的见识,还是知道是个有钱人。
      既然不是少爷,那肯定是其中很受重用的仆人吧。这多了去了的消息,告诉小豆一个真理,什么人最受主子喜爱,就是阉人。
      但是她并不了解,当时只有皇宫才能用。
      所以为了报复眼前这个狂人,可又为避免以后姐姐遭到连累受到打击,小豆别出心裁道:
      “公公,我不是余美,我是余美的贴身侍女,我叫小豆,请问公公高姓大名?。”

      此话犹如山此人之耳光,拿他当馬骑之惊悚。
      因为,这个人高高在上,是李崇武,李府二少爷,堂堂大少爷,被人说成是阉人,这是世纪大风暴啊!
      李崇武气得目瞪口呆,小豆任然故我:“公公,您姓什么,我家小姐还要请您多多关照。要不到里面喝点茶水如何。”
      没反应。
      “公公,若不是嫌弃寒酸”
      没反应。
      小豆再接再厉“公公,要知道,我家小姐是深受你家大少爷喜爱的,这女人的枕头风可是几句杀伤力的,不管你是为了谁而来,但是请公公明白,家里最能做主的就是大少爷,大少爷要是不高兴了,恐怕您辛辛苦苦为人到倒屎端尿,而后落得个不得善终的结果,可不好。”
      崇武青筋暴起。
      小豆苦口婆心,做小生意的,小小劝谏口才还是有的“我知道,你们做阉人的其实也不容易,不就是为了有口饭吃。
      其实我是很理解你们的,你说,好好的一个男人,断了命根子,做出这断子绝孙的事来,那是祖宗气得要跳出坟墓卡脖子的龌龊勾当。”
      无语。
      跳起来拍了下崇武的肩膀“都是贫苦大众,为了混口饭吃,我理解理解!”
      这是拉好关系,为姐姐开路。
      马上海啸爆发。
      “告诉你,若是你们,不,是你,”摸摸胸口顺顺气,差点岔气“你要是敢踏进我们李家半步,我超你祖宗十八代,我···,我要你在李府,犹如在地狱,你信不信。”
      从此,小豆搞好关系企图就此破灭。
      小豆善茬吗。NO.
      一个阉人,在小豆看来,就是最没骨气的。干什么不好,大千世界,只要好手好脚,吃苦肯干,哪里愁吃。
      所以,这些阉人,都是人渣,不过是怕吃苦的孬种。
      既然只是个下人,身为得宠女人的丫鬟,不管你是谁,你休想骑到我头上作威作福。
      “你一个不阴不阳的怪物,说话口气太冲,告诉你,今后我家小姐得宠了,第一个收拾的人必定是你。
      不要以为我们穷人家没钱没势就好欺负,若是你敢懂什么歪脑经,我第一个就不放过你!”然后香脚伺候一下膝盖,崇武顺势跪了下去,当然被强迫。
      女汉子,实在的女汉子,要知道,这崇武虽然没打过仗,但是为国捐躯,是他毕生的梦想,所以不学诗书的他,忍得几个字,全靠家中苦苦的佛祖奶奶,请了个小沙弥(教书先生)天天念叨,才识得。他的武艺,爱好嘛,当人格外苦练。自认天下第一,因为太狂,所以,外头名声不好。
      踢完人家就走了 ,崇武还没反应过来,他脑里全是蚊子在飞,蚊子举个小牌牌:阉人,阉人,阉人······
      此等之辱,堂堂李府二少爷,国之栋梁(自封的),被区区小女子胯下之辱(夸张了),此仇不报非君子(就这君文邹邹的话说得最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 2 章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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