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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到过去 ...

  •   我看到鸽群在天空飞翔

      昔日清脆的鸣叫如今代表死亡

      末日的序章在炮火中奏响

      无法躲藏

      我们,即将沦亡

      ——————————————

      朦朦胧胧的白雾里,隐约传来几人的声音。

      “念禹,你真厉害!”
      “禹哥,以后咱们就是生死与共的好兄弟!”
      “对,谁要是找咱兄弟事,绝对饶不了他!”
      ……
      “念禹,你的腿…是不是好不了了……”

      “那什么,禹哥啊,最近东苏那边正缺人手,我们准备过去……”
      “唉,我们也是身不由己啊……”
      ……
      “念禹,我……我要走了。”
      ……
      “禹哥,你可不能怪我,上面的命令我们这些家伙可违抗不了啊!”
      “是啊,反正你也这样了,就帮兄弟一把吧!”
      ……
      白雾骤然散去,周围的一切全部染上了鲜红。爱人的离去,好友的背叛,昔日队友的追杀。最后映入眼帘的,是白袍医生狂热的目光,以及自己心脏处被手术刀划开的血红……

      南柯一梦。

      真是够了啊,总是重复这么无聊的梦…秦念禹睁开眼,看了看床头的闹钟。

      2012年4月17日,5:30

      迅速起了身,打开窗户,近乎贪婪的呼吸着涌进来的新鲜空气。这是秦念禹重生后每天早上都会做的第一件事。
      在那该死的末世呆了八年,每天周围都是浓浓的血腥味与尸体腐烂的味道,如今真是仿佛身在天堂。

      走进卫生间,刷牙洗脸。看着一旁落地镜里那张只能用俊秀来形容的脸,以及丝毫看不出肌肉的身材,秦念禹心里默默的堵了。

      外表仍然面瘫着一张脸漱口,他穿好衣服,开始了例行的“每日一跑”——绕着自家院子跑步八十圈。

      其实在末世以前他都是去街上跑的,这只不过是后来养成的习惯——

      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随意外出,或许你刚刚踏出门的一刻,就是你生命的最后一秒。

      毕竟他可是曾经亲眼看到,自己邻居家的那个刁蛮女不顾家人劝阻,毫无警惕意识的出门散心,结果刚刚出去没几步,便在旁边的胡同口被人抹了脖子拖走,潺潺流下的粘稠液体蜿蜒成一条红色的血痕。

      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但不得不承认,在末世,人类比丧尸更可怕。

      当时的秦念禹只是漠然旁观,却并没有阻止,那时他心里眼里都只有专心的护好自己的爱人,那个“单纯善良”的苏暮。
      嗯,“单纯善良”。

      不过就算现在对自己曾经心心念念的人没有了任何感情,要是再碰上这种事,他也不会改变态度。
      嗯,或许会趁火打劫?
      秦念禹自认不是个好人,除了过去对苏暮一心一意,以及那自认为生死与共的好友,他的人际关系实在是少的可怜。

      毕竟作为人们眼中阴沉冷漠招数歹毒的暗黑系异能者,不受欢迎也算是情有可原。

      其实现在想想,当初那么天真的信任这几个家伙,也实在是愧对暗黑这个名号。

      几个小时后终于完成跑步计划,拿毛巾擦了把汗,他回到屋里看了看门上的挂历,一段日期被红色中性笔圈了出来,开头几天已经打上了叉。而距离画圈日期的最后一个……

      还有十三天,末世开始。

      他能做什么?

      去和政府,警察讲述他经历的末日,让他们加强警戒?

      傻瓜才会这么干吧。这种事情乱讲,他是神经病呢,还是神经病呢,这绝对是神经病吧。

      况且他也不觉得,政府那边会对这些东西一点消息也没有,估计是那些高层人士为了所谓的稳定民心,大力压下了吧?
      真是白痴。

      一边在心里高冷的嗤笑,一边将一堆泡面扔进购物车里。水是必须的,不过去商店买大桶的最好,饮料什么的买几瓶尝尝鲜也不错,压缩饼干以后会有大用处,对还有蔬菜水果……
      伪购物狂又在卖衣服的地方晃悠了一圈,确保自己记住位置后,秦念禹开始盘算着等末世开始后,趁着混乱冲到超市抢衣物的详细计划……

      毕竟衣服什么的价格太贵了,作为一个并不算土豪的小资产阶级,秦念禹表示他真的压力很大。

      而收银台的姑娘看着面瘫男一件又一件放到柜台上,最后摞成山的各种食品,默默表示自己压力更大。
      ……

      路边的咖啡馆里,清秀的男子坐在窗边的位置上,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发丝上,带着栗色的温暖。
      一边用汤勺搅拌着咖啡里的奶糖,一边听着电话里冷漠的电子音重复着对方手机已关机,请稍候再拨的话语,他不由疑惑的皱起眉头。

      秦念禹不是一向二十四小时开机的吗?这是怎么回事?

      收起手机,他开始盘算着如何与对方提出分手。

      毕竟这几个月该捞的也都差不多了,见好就收一向是他的基本原则。

      不过,那个总是面无表情,却一直无条件宠溺着他的人,对自己还真的挺不错,自己也禁不住有点动心……

      可惜曾经都是假的。

      自己的单纯是假的,善良是假的,初恋一般的青涩是假的,除了对方给自己买东西时,自己回答的那句“谢谢”之外,全都是假的。

      内心突然有点说不出的遗憾,可一想起前几天自己“不经意”撞到的某个中等公司的总经理,以及还在自己兜里的对方的名片,苏暮嘴角上扬出一个灿烂的弧度,窗外阳光一般的美好。

      比起富有的生活,爱情算什么?
      秦念禹并不太清楚苏暮心里打的算盘,或者说知道了也不会有多在意,毕竟早在他意识到自己重生开始,就立刻将苏暮的手机号列入黑名单。

      至于被爱人背叛的痛苦失落什么的,早在上辈子的解剖台上,就已经随着他流出的鲜血一并离开了身体。
      与其浪费时间在这段感情上做无用功,他更愿意考虑一下如何让自己在末世过的滋润点,或者说,如何让自己尽早的觉醒异能。

      记得前世他是在末世当天觉醒的,原因嘛,似乎是上个月他陪苏暮去附近山上寺庙上香时,一个道士塞给他的戒指。
      那道士反复说着他与此物有缘,然后从他那拿了几十块钱,就从人海中消失了。

      不过秦念禹真心觉得那道士就是个神棍,你见过哪个正气凛然的道士说你和一个外表狰狞的骷髅戒指有缘吗?

      反正他没见过。

      他当时也没多想,回家后把戒指随手扔进放药品的抽屉里就没动过。直到末世前一天晚上他做饭时割破了手指,去抽屉里拿创口贴的时候看到那戒指,鬼使神差的就戴上了。

      再然后,他莫名其妙的就有了那种末世里,人们称之为“异能”的能力。

      所以他是不是可以猜测一下,之所以他会觉醒异能,是因为那枚戒指沾上了他的血?

      呵呵,还真是无比玄幻又烂俗的剧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回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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