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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次是真的被抛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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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我灰头土脸地抱着包裹四处张望。
周围高楼林立,车来车往,行人来去匆匆。
哦,这里,就是城市吗?
“唔,终于到了呢,小白!”我低头高兴地对脚边懒懒甩着尾巴的黑猫说。
至于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名为“友客鑫”的城市,我只能说,我真的被老爸抛弃了。
养了我十五年,在老爸把他会的东西全部教给了我之后,就把我留在了森林里,然后走了。
走之前他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可可,我会的你已经全部学会了,剩下来的就全部靠你自己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认真地点点头:“有啊,我要当森林之王!”
老爸似乎囧了一下:“为、为什么呢?”
我的眼里燃起了熊熊烈火,我用高亢的声音呐喊着自己的梦想:“我一定要征服雅各里一族,称霸莫斯森林!”雅各里一族是这片莫斯森林里最强的灵兽,我的梦想就是把他们打败,然后当上森林之王!
老爸再次无力吐槽,没关系,他已经习惯了……“好、好吧……不管怎么样,你想变强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那么,你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自己离开这片森林,到达城市,然后走自己的路!”
“不,我要走别人的路。”
“什……啥?!什么意思?!”
“让别人无路可走。”
“……”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是这是什么神思维神逻辑!重点抓错了好吗!老爸默默捂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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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离开之前,花了三天时间跑遍了整个森林去和我过去的小伙伴们告别,他们都对我的离开表示了不舍,我很不好意思地收下了他们送的离别礼物。唔有一个栗子、一根胡萝卜、一根水草、一个……石头?还有一撮毛……?
怪不得我看狐熊小弟脑袋前少了一撮毛,啊……那可是他最珍惜的毛发呢。
最后,在给雅各里一族的族长下了挑战书发誓我一定会回来挑战他们之后,我带着执意跟着我的黑豹,拜托千里鸟把我们带到了距离城市不远的一个海岛,然后通过太阳和月亮,以及我的直觉,游了一天一夜,来到了这片土地。
从路人口中,我得知这个大城市名为“友可鑫”,嗯,等会儿要去找到这个城市的介绍还有我需要的资料,然后确定我的下一步计划!既然已经决定要当森林之王,那么就一定要变强!
我来到一家旅馆的柜台前,认真地签下了我的大名:
“可可·刹帝利”
第一次知道老爸的姓氏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还婆罗门、首陀罗、吠舍呢……不过那是啥我已经完全不在意了,这种总是会从脑海中突然冒出来的奇怪字眼通常我是直接无视。
而且……可可·刹帝利?
我还可可香奈儿呢= =。
出了旅馆查资料的我突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很好奇在这样的大城市为什么会有这么浓重的血腥味,环顾四周,却发现没有一个人有异样的表情。
奇怪,这么浓的血腥味,他们闻不到吗?奇怪的人类(?)
我盯着小巷深处的角落里一个人影,深入了深思。
老爸告诉我,森林里的动物们都有他们的生存法则,作为人类的我们不应该破坏。所以,即使受了伤,也该由他们自生自灭。
小白是一个例外。
小白也是雅各里一族的灵豹,但是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了。我想救他,老爸没说什么。只是我救了他之后,老爸突然说了一句:“你要想好,如果你救了他,就要做好被反咬甚至是被杀死的准备。毕竟在动物的世界里,他们遵循着‘弱肉强食’的法则,即使他们是灵兽,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他们也不会像人类一样拥有丰富的情感。”那时候的我还没有明白老爸语言里更深一层的含义,即使在很久以后的将来,我知道了,我也只是沉默了一下,然后灿烂地微笑:“我明白,但是我还是不后悔!”
所以,在当时,我也是这么说的。
“既然做了,我就不会后悔。”
至于当时为什么会救下小白,我已经忘了,毕竟记性再好也记不住十几年前的细节。
我现在产生了同样的想法,我要救这个人。至于理由,我说不太清,不过有一点就是,我需要和一个“人”进行交流,明白“人”和“人”是怎样相处的。在森林里,从出生到至今,除了老爸,我没有见过第二个人类(你自己不是?),我不清楚我和老爸之间是不是就是人与人正常的交往关系,我需要明白任何人是怎样相处的。
至于会不会引狼入室,我很骄傲地对你们说,我可是要成为森林之王的人,怎么会弱呢!连灵豹都救了,还有什么动物(?)是不能救的呢!而且小白现在是我最好的同伴呢!
那时的我不知道,人,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物,远比野生的动物来的复杂得多。
……
…………
………………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啊,可可,你为什么想成为森林之王呢?”
“因为除了爸爸,我最喜欢这片森林啦!所以想要保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