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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满足 ...

  •   夜晚的漆黑有时候会让人产生绝望的错觉,可当黎明那一抹金色的光芒穿透黑暗时,那种温暖和希望又重新注入体内。余今惜伸手挡在眼前,白皙的手掌被阳光照得透明般的红,还有丝丝光从指缝透过,她微微眯起眼睛。

      她几乎是拖着脚步机械的行走了半个晚上,困顿,疲惫,饥渴。

      满眼的郁郁葱葱已经不像初进山时那般觉得新奇,除了呼吸的空气十分清新,密林深处始终觉得有什么怪兽在蛰伏一般,总是让人提心吊胆。

      程琛拿着□□在前面开路,刀很利,纠葛的藤蔓在他手腕挥舞间散落一地。这种粗活干起来,实在和他骄傲阴郁的外表十分违和,不过余今惜也只是心里想想。

      又走了一刻钟,余今惜实在走不动了,脚底估计早已磨出血泡,她始终一声没坑,嘴唇也干裂开,程琛回头看了她一眼,在前方不远处停下脚步,丢了一个水袋过来。

      “休息一会儿。”

      余今惜席地盘腿坐下来,两条腿又酸又软,仰头将灌起水来,水顺着下巴流淌进了衣服里,冰凉。人是铁饭是钢,她寻思着这些谚语说的真是质朴又贴切,从背包里摸出压缩饼干,虽然食之无味,倒也顶饱,她不知道下一回休息是什么时候,只得努力多往胃里塞一点,好歹也做个饱死鬼,余今惜这样嘲笑自己。

      程琛朝前探了下路,以前这些事情都是吴三根或者孟强负责,现在却万事都要亲力亲为,如果不是身边有个余今惜……他回头又看了眼她,她抚摸着脚踝微微皱着眉。

      这一路连他这个大男人都觉得辛苦,更何况她这么个没特别锻炼过的小丫头,可她就是倔强,连一声都没吭。有时候他不知为何心里气恼,故意走快,她却始终哪怕小跑都没有求他慢一点。

      这样一个女孩,不会撒娇,也不温柔,秦风朗脑袋坏掉了吗?到底喜欢她哪里!

      程琛定定看着不远处的余今惜,她坐在晨光里,周遭似乎有一圈淡淡的闪耀的光斑,让她整个人都模糊的不太真实,程琛揉揉眼睛,哪里有什么光斑,眼前不过是一个身穿深蓝色登山服,头发随便扎起来盘腿坐在地上的年轻女孩罢了。

      他走过去,在她身前半蹲下来,伸手去抓她的脚,她用手去挡,他另外一只大手飞快的握住她的手腕。

      “干什么!”她喝道,眼里全是不悦。

      他瞧过她看秦风朗的眼神,那里面满满都是喜悦,他的手微微使劲,她挣扎了下没有挣脱,也不再反抗,就那样冷冷看着他,她的瞳仁特别黝黑,像一面小镜子,他能看见里面的自己,可却走不进去她的心里。

      明明最先遇到的那个人,是他,只是那时候,他不知道他们之间会一直纠葛……程琛低垂下眼眸,不再看她的眼睛,那双眼睛似乎有着无限的吸力。他放下她不再反抗的手,转而将她的登山鞋脱了下来。

      他听下她努力压制的抽气声,袜子和鞋底粘连在一起,一团暗褐色的血迹早已经干涸。

      “为什么不说?”他强忍住怒火,竖眉问道。

      她扭过头冷笑了一声:“说有什么用?该走的路不照样要走,我没那么柔弱。”

      她不仅不柔弱,而且算的上坚强,她的柔弱全展现在了另一个男人身上。程琛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火气越来越大,难道是因为这里原先叫‘火正山’的缘故?

      余今惜抢过他手里鞋,刚想要套到脚上,却被程琛紧紧握住脚踝,她不晓得他发什么神经,一会儿冷面冷语,一会儿又假装好心。他的手指有些凉,他将袜筒朝下褪去,血黏在脚掌心,他轻轻的揭去,她虽然痛楚却咬着牙没有吭声。她觉得他就是想看自己痛苦,不愿意发出声音让他嘲笑,让他满足。

      他从裤边袋掏出一把小军刀,将她足底剩下的泡逐一挑开,将里面的水挤了出来,最后用创可贴覆盖上。

      她冷眼瞧着他做这些举动,最后带着嘲笑的口吻说:“程总出门带的东西还真齐全。”

      他抬头看她并未做声,她的笑虽然沉浸在晨光里却一点都不温暖,他知道她在生气,因为他拿秦风朗的生死做筹码来要挟她,让她逼不得已和心爱的人分道扬镳。程琛心里再清楚不过,那只不过是一个单薄的谎言,秦风朗是什么人,他走过的丛林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区区火正山怎么可能困住他。可是人一旦关心则乱,余今惜又不是一个颇有心计之人,着道在所难免,这会儿估计也醒悟过来了。

      他狠狠地讽刺回去:“我没秦风朗带的全,他腰包里有硫磺,硝酸,还有什么脘,只要用石头沾一点丢到火里,喷一声就会爆炸,热闹死了。”

      余今惜咬咬嘴唇,低头抢过袜子去穿,程琛将小刀丢在她腿上:“剩下一只脚自己弄。”

      余今惜握着小刀的把手,这刀太小了,也不够锋利,粗细长短都和一根手指似的,没有什么杀伤力,哪怕戳进身体里也只能达到脂肪层,想用它还制服程琛,简直天方夜谭,怪不得他放心丢给自己。

      不管如何,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即便最后她是被动,也不能把一切都推到程琛头上,最初的最初,这路是自己走的。

      无数因,导致现在这个果,她没权利后悔,余今惜默默对自己说。

      她坐了一会儿,准备起身却没站起来,屁股重重硌在地上,尾骨生疼。程琛瞧了她眼,走过来伸手,她并没有握住他的手顺势起来,反而撑住地面,狼狈的爬了起来。

      程琛将手收回,扭头朝前面快步走去,余今惜挨住疼努力一瘸一拐跟了上去。

      眼前是一条十分狭窄的岩石缝隙,人伸开双手就能摸住两边的石壁,而石壁高耸上青天,少说也有几十米,入口的石壁上镌刻着古朴的两个繁楷:天梯。

      余今惜心里觉得好笑,只要是座山,只要是陡峭的地方都有这么一座应景的名字,仿佛登上天梯就能得道成仙一般,还有什么神女峰,稍微俊秀一点的山峰都起这个烂俗的名字,真是没有一点新意。好处却还是有一点,令人过耳不忘,她听过向导孟强提到过这个山峰,据他所言,这是他能带这个队活动的最后范围,说起来神神神秘秘的,还对她说,小余,只要你登过天梯你就会明白,什么叫不虚此行。可惜此时,装神弄鬼的导游孟强生死未卜。

      程琛站在入口处等她,余今惜仰头远眺,盈盈绕绕的雾气将山体拥抱开来,玉带缠腰。山崖似悬挂在头顶,这一道天梯落脚只有半掌的距离,斜度又高,真正像通往未知的世界,温暖的阳光被山崖阻挡开,此处阴暗冷清,视线被陡然生出的雾气阻拦住大半,再也看不清楚。

      不知为何,余今惜总觉得心里很慌,就像无形有个力量拉住她的衣角,在她耳畔喃喃细语般,让她停下脚步,她双手握拳,看了眼身前的程琛,他挺拔的身形在这狭窄的岩壁山梯上因为要稳住重心,不得不略微前倾,他侧着身子在等她,并再一次向她伸出了手。

      余今惜底下头,瞧着脚下的苔藓,用手撑住岩壁,从他身侧越了过去,一脚踏进迷雾里……

      那天拖着孟强回到露营地,他发现余今惜随着程琛不告而别后,心里着实气恼极了,他知道余今惜也许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他太了解程琛那小子,趁火打劫的事情做了不止一回,花花肠子又多,十个余今惜都算计不过来,她又傻又犟,不是为了她父亲,多半就是为了他。

      他夜黑追出去很远,因为太黑,两人足迹又不清晰,在密林边缘断了线索,不得已又重新返回到露营地,装备食物总是要拿的,况且还有一个要死不活的孟强,这人受伤后血腥气太重,不晓得饿了半宿的艾米能不能管住嘴。

      事实证明,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孟强这汉子真是打不死的小强,几次三番死里逃生。艾米不知道从哪里逮了一头野鹿,正撕扯着大快朵颐,对他无暇顾及,此刻看见秦风朗回来了,连忙衔了一条鹿腿过来给主人献殷勤。

      拖着疲惫身子的秦风朗好气又好笑,野兽只要吃饱了,心情自然就舒畅,它们比人类简单多了,人类拥有的越多,反而越不容易满足。

      秦风朗实在没心情享受艾米的‘进贡’,将鹿腿稍微处理了下,抹了些盐挂在旁边的树架上。

      他看了眼昏睡在岩石上的孟强,见他手脚捆绑的很结实,不构成威胁,才开始整理物资。这时,他瞧见自己包上有一个黄橙橙的东西,夜晚黑暗没注意到,此刻倒是十分打眼,他走过去拿起来,原来是魔方的一角。

      他心里一动,余今惜先前曾打趣过,魔方真是他重要的东西,连探险都带在身边。此刻这个小角肯定是她留下来的,她想借此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信息?他飞快的将自己的包倒了个底朝天,果然,那个他带着的魔方不见了。

      秦风朗将魔方的一角篡在手心里,狠狠捏着,眉头紧锁。这个魔方是他的思维空间的房子,是他用来记忆迷宫路径的,每一个人的立体记忆方法是不同的,他借助这个能迅速将复杂的路径联想记忆起来,而这方法是他独创的,只有他自己会用,所以他并不害怕孟强死后他们无法从这里逃脱。

      秦风朗有些咬牙切齿,这个丫头,拿什么东西留做信号不好,偏偏把他的魔方给拆了……

      一股怨气无处发泄,秦风朗扭头看见岩石上打呼噜的孟强,抄起身前的腌制的鹿腿吧唧一下摔到他脸上,半干的血水抹了孟强一脸,他的鼻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天外飞客’撞的生疼,迷迷糊糊醒了过来,本来就肮脏不堪的脸上,这下像从丧尸之地爬出来的活死人,只剩下两个眼珠乌溜溜的睁着。

      “亏你这样也能睡得着,你就不怕被老虎一口咬断脖子。”秦风朗对他这点着实有几分佩服。
      孟强‘呸’地吐了口吐沫,伸手抹了把脸:“老子在这火正山见过天帝爷爷,他说我有三条命,老子死不了,怕个锤子!”

      秦风朗冷笑一声:“和吴三根火拼差点丢了一条,在密林里踩着火线引爆炸弹又差点丢掉一条,我看你最后一条命要留到什么时候报销。”

      “我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跟了你们这样一个强盗团。”他没有从自身找丝毫原因,把过错全部推卸到他们身上。

      “我怎么觉得是我们倒霉跟了你这样一个向导?”秦风朗眉毛一挑,“哪次先动手的不都是你?不过没关系,横人自有横人磨,现在队伍里好说话的人都不在,倒也省了不少事。”

      秦风朗将袖子朝上一挽,朝孟强身边走去,孟强胆大暴戾,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气势。

      “我就问你一句,程琛有没有让你带路到什么地方去,你把那些路径告诉我,我丝毫不会为难你,相反还会给你干粮和水。”

      “呸!”孟强吐了口浓痰在地上,他是个粗人,搞不懂他们这队人的花花肠子,只知道对方想知道的就是自己绝对不能说的。

      秦风朗俊朗的脸庞阴暗下来:“有些人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你真以为你有三条命?放我这里三十条命也让你有去无回。”

      孟强嘴里骂了很多不干净的当地土话,秦风朗懒得再去浪费口水说服他,从背包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盒子里面海绵垫子上掏出一个手指粗细的玻璃瓶子,里面是粉红色好看的液体。

      他修长的手指轻轻转动瓶子的盖子,盖子上有一根滴管,他吸了一点点液体,捏住孟强的下颚,灌了进去,然后用手刀敲击他的喉头,确保他将液体吞咽了进去。

      “这是什么?”孟强有一丝惊恐,但更多的还是不以为然。他知道自己多少要受皮肉之苦,泻药?这小子也太小儿科了。

      没几分钟后,孟强就笑不出来了,他看见秦风朗拿了一块小石头,沾了几滴那个粉红色的液体,朝远处那堆尚未熄灭的篝火处丢去,只听‘轰’地一声炸响,冲击波将他的耳膜震得嗡嗡直响。那处篝火下面的岩石被炸开一个几平米的深坑。

      “你可能不知道,火箭助推器里的燃料用的就是这个,一滴这东西可比一克黄金都贵,你也算有口福,估计是古今中外第一个品尝的人,这玩意儿可真心不怎么稳定,你走路不小心摔一跤,嘭,都有可能肠穿肚烂,粉身碎骨,只有我有稳定中和剂,怎么样,还不肯说吗?”秦风朗在手里将另外一个小瓶摇晃着。

      对于这种人,寻常拷打是不起作用的,秦风朗也不能真的要了他的命,只得另辟蹊径,首先得让他害怕,让他知道自己的渺小,然后让他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秦风朗看见孟强脸上青筋都露出来,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往下滑,知道他的心理防线已经被击溃,这招还是和李翊那家伙学的,别说,心理学似乎还有点作用,比如说这种拿余今惜丢下的精华液假冒火箭燃料的时候……秦风朗脸上一本正经的可怕,心里觉得自己真是,太坏了!

      “你到底说不说?”秦风朗走到山崖边,将手里的所谓‘中和剂’——纯露分装瓶摇了摇,眼见就要丢下去。

      “我说,我说!”

      余今惜带的这些瓶瓶罐罐在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使命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秦风朗给孟强留了些水和干粮,又将所有拿不动的危险的武器都统统丢进山谷里,这时候也顾不上考虑什么环保,既然救了他,也没必要再杀他第二回,秦风朗不是屠夫,也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不喜欢控制别人,同样,更不喜欢被人控制。

      罗预山实在是太陡峭了,有些地方不是艾米能上去的,秦风朗在它身上挂了定位器,在这个相对平缓的地方和艾米分开,艾米有些依依不舍,秦风朗笑着摸了摸它的脖子说道:“别装了,撒欢好好玩吧!”

      艾米长号一声,朝密林深处奔去。野兽,阻挡不住的是对自由的向往。

      秦风朗抬头看着远处那泼墨般被山火烧的漆黑的山峰,翻过这座山,就能抵达孟强嘴里说的所谓的“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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