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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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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布朗镇是个与约克镇差不多的小镇,靠近大海,人们大多以捕鱼为生。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行走在约克镇的大街上,与路边相识的人打着招呼——两个小镇间每一个月会有一次共同举办的集市,贩卖在平日里难以买到的物品,因此,小镇的人们总是会为了买到稀有物定期到隔壁小镇去一次,一来二去的,镇子与镇子之间多了几分亲厚,有认识的人也就不奇怪了。
两人到布朗镇时是傍晚了,他们算了下时间,想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子去是不现实的,只得找了一处便宜的旅店,租了一个房间休息一夜。
二人赶了两天的路,都累着了,他们把包袱往各自的床上一扔,就趴床上了。
蒙哈马说:“真累,我们要是有马匹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我们才没有钱买马呢,一匹最普通的做农活的马就得花七十枚银币,租马车的话最廉价的一次也得十银币呢,够我们吃好几顿了。”
蒙哈马说:“天啊,快让我当上佣兵吧,我迫不及待地要挣钱了。”
塔卡莱斯捶捶自己的腰背,说:“对了,我记得布朗镇上有个武器店,咱们该去买两把武器才是,哪儿有赤手空拳的佣兵呢。”
蒙哈马说:“你说得对,我要买一把帅气的剑!”
塔卡莱斯说:“哈哈,我也要买剑,我要当一名骑士。”
蒙哈马说:“我觉得骑士也很适合我。”
两人说到此处,都神情古怪地顿住了。
如今登记在案的佣兵职业共有七种:骑士、盗贼、弓箭手、魔法师、巫师、召唤师和药剂师。其中骑士、盗贼和弓箭手是最普遍的职业,无论是谁,只要他拥有强健的体格和灵活的应变能力,那么都有资格到对应的职业公会去参加考核;魔法师、巫师和召唤师属于稀有职业,因为有魔法天赋的人在日渐减少,而更多的人即使有些微的天赋却也不足够成为这三者之一;药剂师则是一个人人都能学习的职业,但这个职业入门容易上手难,许多人学一辈子也就是当个打杂的学徒,连初级药剂师都混不到,因此,药剂师也算得上是个稀缺职业了。
组建一个小型佣兵团最基本的要求是,凑齐十个人,而且这十个人得囊括四个职业。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统共就两个人,在人数上就已经很令人忧愁了,若再选同一个职业的话,要再拉三个别的职业入伙那更是一件不好办的事。
塔卡莱斯说:“阿蒙,我们选同一个职业不大好吧。”
蒙哈马说:“你适合当弓箭手,弓箭手长得都不错。”
塔卡莱斯说:“脸又不是选择职业的标准!”
蒙哈马说:“我不管,我要当骑士,我根本就不会射箭,咱们跟着托比大叔学习时不也是学的剑术么!”
塔卡莱斯说:“托卡大叔在当佣兵时就是骑士,他只会剑术,那我也只学过剑术,对射箭什么的是一窍不通的。”
于是,两个人都沉默了。
良久,蒙哈马提议道:“不如我们假装一个是骑士另一个是弓箭手?只要佣兵团能成功登记上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不行,我读过佣兵法则,在申请组建佣兵团时,第一批成员的姓名,年龄,职业等都是要记下来的,而在佣兵团成立的一年内,这一批成员中没有拿到职业证书的必须考取证书再到佣兵公会去登记,如果届时拿到的证书与登记在案的职业不相符的话,那会被视为欺诈,佣兵团会被强制解散的。当然,这一批的成员若在任务中丧生或转去别的佣兵团那就不算在内了。我们俩是肯定不能谎报职业的,否则一年后就要倒大霉了。”
蒙哈马说:“那也许我们能让别的人去谎报职业呢?”
塔卡莱斯说:“进了佣兵团就是伙伴了,我们总不能盼着自己的伙伴出意外或者离弃我们吧。”
蒙哈马蒙头大喊:“破规矩真多!”
两人商量了一晚也没商议出个头绪来,后来就迷迷糊糊地都睡了。
到次日起床后,塔卡莱斯忽然想通了一般,对蒙哈马说:“既然我们都想要当骑士那就都当骑士吧,毕竟我们没有魔法天赋,而无论是盗贼或是弓箭手也都不是我们所擅长的,贸然转职反而不好。”
蒙哈马说:“那职业组成的问题怎么办呢?”
塔卡莱斯说:“我相信我们能再找到三种其他职业的同伴的!”
蒙哈马大笑道:“哈哈哈,说得对,我们要乐观点!”
塔卡莱斯说:“对啊,咱们还没到马里恩城呢,谁知道在这一路上会发生点什么呢。”
塔卡莱斯所谓的发生点什么是指好的事,却不想,好事没发生,坏事倒是有一件——他们的钱袋丢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在旅店用完早餐后就往武器店去了,这是一家很小的武器店,装修陈旧,空间狭小,他们两个小伙儿一挤进去,连走动都困难了。
武器店里贩卖的武器都是最低端的,一把把的铁剑堆在墙角,毫无光泽,甚至有部分都生锈了。
蒙哈马拿起一把剑比划着,他在比划时塔卡莱斯不得不半蹲着,谨防对方打到他的头。
蒙哈马说:“我真怀疑这剑能不能劈开一根木头。”
塔卡莱斯说:“没有那么糟糕,用磨刀石磨一磨就好了。”
蒙哈马说:“是啊,好的剑我们也买不起。”
两个穷光蛋顿觉有点心酸。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各挑选了一把后向店铺老板结账。
老板在喝粥,那是他的早饭,他连扫都没扫一下两人,说:“一把铁剑一个金币,两把铁剑两个金币。”
“什么?这破铜烂铁要一个金币?!”蒙哈马难以置信,“嘿,老板,我们就是隔壁约克镇的,大家都是邻居,你可不能给我们高价。”
老板说:“这就是市场价,你要更低价格的剑,也有。”他用脚尖指向一个方向,说,“啰,一把木剑七十个银币。”
那些木剑相较铁剑而言短小许多,一瞧就是小孩儿在初学剑术时所使用的,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再落魄也不至于要用木剑去与人比拼,那不是闹笑话么。
塔卡莱斯问道:“老板,就不能便宜一点么?”
老板的粥喝完,瞅了瞅塔卡莱斯,说:“看在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我收你们一金币九十五银币。”
塔卡莱斯笑得灿烂,说道:“谢谢老板。”
虽然只少了五个银币,但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也很知足了,这是好几天的饭钱呢!
塔卡莱斯去摸腰间的钱袋——他保管着两个人的钱,可他这一摸,却是摸空了,钱袋没了!
塔卡莱斯不信邪地在自己腰上乱摸一气,什么也没摸到。
蒙哈马纳闷道:“你在摸什么?”
塔卡莱斯说:“钱袋不见了。”
蒙哈马说:“会不会是落在旅店里了?”
塔卡莱斯说:“不会,出门时我确认过的!”
蒙哈马急了,“那会在哪儿?在来的路上掉了?”
塔卡莱斯说:“我捆得很紧,不应该会掉啊。”他忽的恍然大悟般叫道,“啊,咱们来时,有个穿黑色衣服的人和我们擦肩而过,你记得吗?”
蒙哈马想了想,说:“有点印象。”
塔卡莱斯说:“他好像碰了我一下!”
塔卡莱斯在脑海中回忆着画面,当时街上行人很多,但那个黑衣人就像是在游离在世界之外,自有一种冷冰冰与他人格格不入的气质,那个人在经过他时,轻轻地碰了下他,他只当对方不是故意的,却不想……塔卡莱斯越回忆越笃定,他说,“就是那个人,一定是那个人,是他偷了我们的钱!”
蒙哈马说:“那里边可有我们全部的费用!我们得抓住他!”
塔卡莱斯说:“对,我们要抢回我们的钱。”
两个少年人越想越是愤怒,那一袋子钱对他们多么重要啊!那不仅是他们的积蓄和生活费,也是约克镇的各位送给他们的祝福!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转身就往店外走,可他们才跨过门槛,就被武器店老板给叫住了。
老板慢悠悠地说:“即使你长得比我家肥胖的婆娘美上一千万倍,你也不能免费拿走我的商品。”
经老板这一说,二人才想起他们仍拿着人家剑呢,顿时就不好意思了,忙说着抱歉的话语把铁剑给归还原位。
两个人义愤填膺热血冲头地跑到了大街上,置身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而后,他们就傻眼了。
布朗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从最东边走到最西边以成年男子的速度来算恰恰是一轮日升日落,而这个镇子里的居民大约有二三万,他们要如何从这么多人里寻到一个他们连面貌也不太记得清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