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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2 幸好有你 ...


  •   周一到周五,漫长的五天,有了王子的陪伴,好像不再那么漫长了,上课也不再无趣,痴迷地盯着王子傻笑好像成了那时的她每天的必修课。

      终于迎来了周六。十七岁的她,鬼灵精怪,名副其实的“鬼鬼”,所以很高兴地接受了姐妹们给予的昵称。怎么能辜负鬼鬼这个名字呢,早早的起床,准备给她家亲爱的王子一个小小的惊喜。

      不过,鬼鬼的惊喜,向来只有惊,没有喜。

      临出门前,却接了个电话,对那时小小的、处事懵懂青涩的她来说,真真是个晴天霹雳!无措的她,在路上飞奔,不顾汹涌的人群,不顾差点擦身而过的车流,跌跌撞撞奔向与电话那端女人约定的地方,甚至忘了还有计程车这种东西。

      像所有八点档狗血剧那样,恶婆婆约儿子的女朋友来咖啡厅,给点钱打发?

      很显然脑补过度。

      当她气喘吁吁跑到咖啡厅,撑着腿喘气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高雅却柔弱的妇人。

      年轻的妇人眼眶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却勉强的朝她笑。

      没有趾高气扬,也没有任何瞧不起她的成分在里面。

      她说,鬼鬼,很可爱,难怪能让王子笑。

      她说,对不起,请原谅一个母亲的自私,王子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会出国。

      她说,王子作为六兄弟之一,也就注定了这辈子不能拥有自己所爱,他必须,娶一个家世优良,对他有助益的女孩。

      ……

      王子的母亲说了很多,可是她有很多都不明白。

      就像她不明白王子是六兄弟之一和他娶妻、交女朋友有什么关系。

      就像她不明白,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单纯的交男朋友,为什么牵扯出那么多,把她那不够用的小脑袋都绕晕了。

      但是,她明白,她不配,不配与王子并肩。这就够了。

      现在想来,当时王子的母亲眼睛里还有着淡淡的冷漠,对一切绝望的冷漠还有对儿子的希冀。不过那时的她,根本不懂她眼里流露出来的情绪,更甚至没察觉出来。你能指望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能从别人眼里挖掘出来更多更深的东西吗?

      不能。

      但是她还是放弃了。

      年少慕艾。十七岁的少女,会因为漂亮酷酷的外表心动,会因为对方聪明的才智心动。也可能因为对方敢和老师顶嘴,打群架心动。总之,如果他做了自己无法做到的事,可能就会自然而然产生崇拜,也就有可能在某个特定的状态下心动。比如,阳光恰好落在他的侧脸,再比如,两个人的眼睛无意的对视。

      很多人能够记得第一次心动的原因,却连初恋的脸都模糊了。只是,很幸运,她的初恋发生的不早不晚,王子的脸她还记得。她人生中的的两次恋爱,一次王子,一次詹士德。

      美好的回忆不应该被嫌弃,她感谢那个教会了她恋爱的男孩,却也释然。因为那之后,她就遇到了詹士德,她的007。

      初恋,抑或是年少的心动,总是单纯而真诚的,却也是脆弱的。

      家长的介入,让那时本就有点小自卑的她落荒而逃。谈恋爱和婚姻的最大区别,或许就在家庭。

      而现在她正在学习怎样从谈恋爱到婚姻过渡。虽然面对家长这种生物,她还是害怕的,却不会无措的道歉然后落荒而逃。

      这一次,再害怕,她都要迎战!

      那时的她,选择放弃,或许是因为不够爱,或许是因为那种情感还没从喜欢上升到爱的程度。

      可是,如今……

      李晓星从过去让她恐慌的回忆中回过神来,看着那在睡梦中褪去了冰冷,像个孩子的男人,她的007呀……

      如果说,曾经的放弃会让她消沉。

      那么,如果将来——让她离开007。

      她想,她会绝望。

      ——

      MIT一路走来,点点滴滴,内敛含蓄的他却给了她能够温暖整个冬天的感动。

      他说,你要是再哭,小心我再亲你。

      他说,我知道你是怕我讨厌你 ,但是没关系,我会结束这场游戏,让你做回天魔星,做回到我那个笨到可爱的女朋友,然后我会规定我女朋友,以后不准一个人偷偷地哭。要哭,我陪你一起哭……

      他说,你也可以规定你的男朋友不准讨厌你。

      他说,我规定我的女朋友可以不用会削苹果,不用会做便当,这样总可以了吧!

      他说,你忘了啊?你交了一个绝顶聪明的男朋友,所以,不管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知道吗?

      他说,天魔星,我相信你不是故意写教唆杀人犯罪小说,因为你是霹雳mit的天魔星。

      他说,李晓星是你,天魔星也是你,你就是你,我永远不可能讨厌你的。

      ……

      还有,还有,那个写在幸运饼上别扭而真挚的告白——你是我的巧克力。

      泪水不知不觉从眼角滑落……真傻……

      天底下最傻最傻的天才。

      ——

      早晨七点,作为一名严谨合格的法医,詹士德的生物钟除了生病,雷打不动的准。

      说起来,为什么当法医,詹士德半睁着睡意朦胧的眼,望着怀里的小家伙,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轻轻在李晓星额头上印下一吻。

      因为不能好好的爱一个人,是没有资格谈恋爱的。

      因为侦探不能因为感情,而失去了判断力。

      而他正在和他家天魔星谈恋爱,并且准备一辈子谈下去,当然不能当侦探咯。

      不过,他并不后悔。

      因为,爱情就像罂粟,一旦沾染,便无法自拔。

      因为,一个是一个人的地狱,一个是两个人的天堂。

      虽然他不是187那样的奸商,不过也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小心翼翼撑起身,詹士德靠在床头,有一下没一下得轻拍着李晓星的背。

      这,似乎已经成了每天早上起床,晚上睡前必要的过程了。

      詹士德微微失笑,他家小女朋友总是爱赖床,而自己早早起床害怕把她弄醒,总是会习惯性地安抚她。晚上睡觉的时候,李晓星同志喜欢拱到他怀里,抱着他的手臂撒娇,他也任由她折腾,顺着她的背轻抚让她不知不觉进入梦乡。

      可以说,李晓星有这种怪癖,完全是詹士德宠的。

      以前在美国的时候,他们分居在田纳西州的两边,虽然中间隔着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但是相较于台湾和美国的距离已经让他们很满意了。他学法医人类学,她学画画。总的来说,见面还是比较容易的。一个星期可以趁着周末见一面。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时候是研究所停滞不前的研究项目,有的时候是系里组织写生参观画展,他们有一次隔了好几个月才见到面。

      所以,李晓星每次见到詹士德就格外的黏他。每当詹士德早上起床的时候,她就会自动自发地环住詹士德的腰,不让他起床。而詹士德无奈失笑的同时,也会用他的大手轻轻的安抚她。久而久之,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甚至还会延续一辈子。

      詹士德无法想象,若有一天早晨起来看不见李晓星,看不见需要自己轻轻安抚的那个她,而晚上睡觉怀里空荡荡的,再没有人向自己撒娇,需要他顺毛。

      他无法想象这样的人生。因为这些已经成为了丢不掉的习惯,成为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李晓星啊李晓星,你已经成为了詹士德无法失去的存在呢。”詹士德轻笑喃语,低头蹭蹭李晓星的额头,细密的吻落在她柔软的发丝上。

      心里流窜着被禁锢的甜蜜,原来这就是有了归属的感觉,真好。

      不过瞧着她睡觉攥着小拳头的样子,也是可爱得紧,像个小孩子。不怪187调侃自己在养小孩,

      怎么办?每次看见天魔星睡觉的模样,总是赖着不想起床,不想上班。

      总算能够理解“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意思了。

      以前的日子,还没来到圣英的日子,还没遇见李晓星的日子,那些日子,现在想想,詹士德都觉得和现在的他处在完全不同的象限里。

      那段黑暗的日子,被警察大学放弃,自以为被父亲放弃,堕落成炼狱天使,不停地逃避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直至自暴自弃,这就是天才的背后。

      “这里没有天才,没有FBI,没有柯南,更没有福尔摩斯,只有一个连警察大学都不要的我。如果你喜欢杀人魔,就滚回我爸的小说里面去,要多变态的都有。”

      依稀记得这句话是刚来圣英时在调查凶手是温心兰的作弊案中自己对天魔星说的。只是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又因为美尼尔氏症晕倒,就那样对无辜的她发脾气,甚至逃避,放弃调查。

      现在想想,真是可恶,还把天魔星气得跑出去了,唔,她一定哭了。

      看似傻傻的她却更具有韧性,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就算被自己奚落,好比如后来偷偷跟踪温心兰。而看似聪明绝顶的他,在得了美尼尔氏后却选择了逃避。

      所以,面对别人的质疑和不敢置信,詹士德只是笑笑。

      不是她配不上他,而是他配不上她。

      爱情中无所谓配不配,只要詹士德的心中有李晓星,而李晓星的心中恰好也有詹士德,就足矣。

      詹士德停下拍着李晓星的手,覆上她粉嫩的小脸蛋,轻轻揉捏着,感觉真好,很软,很Q。

      天魔星,幸好……

      幸好,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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