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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草市街长巷胡同新开了家书店,书店老板是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店里的书微微泛黄,有些还缺角少页,看起来不像是卖书倒像是旧书回收。

      书店日出而开日落而关,生意很平淡,甚至可以用惨淡二字形容,街坊邻居都劝他换个行业做生意,男人微笑着说他会考虑,可书店却从未歇业,一直在胡同角落静静地呆着,孤立而晦暗。
      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怪人。

      被周围的人议论多了,连男人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怪人。不过,他确实是个怪人。

      黄昏时刻,阳光还未彻底消失,胡同角落已变得很阴暗,从巷子口望去就像一只吃人的大嘴巴,令人觉得毛骨悚然,心生畏惧之意。

      大城市的房子挨得很近,偏偏这里还是个死胡同,巷子又长,常年都采不到足够的阳光,久而久之,这里就有一股阴气聚集,就连阳光直射的正午,太阳光照到这里都驱散不去那股寒气,直叫人背脊发凉。

      大多数动物都是趋光性生活,人类也一样,许多人不喜欢阴森森的环境,所以在这条胡同长巷里做生意的人生意都不好,赚不了多少钱,于是巷子里的人更少了。没有人气的滋养,这里就越发阴森鬼气了。

      男人在这呆了两年,期间有五家人搬去了别处,现在剩下的皆是年过六十的花甲老人,其中有三家是居住户,在这呆了很多年,儿子女儿都去外地打工了,另外两家靠近巷子口,做着一些手工针线活,卖卖鞋垫袜子之类的,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很宁静,而且都是老人,话题也聊得来,每天都会凑在一起闲聊以打发时间。

      这种情况下,开在胡同角落的书店就显得更加异类了。

      巷子里的老人观察久了就发现,原来男人做生意是次要,打发时间才是真的。老人们都摇头,好好的一个年轻人,毫无热血斗志,整天一个人躲在阴沉沉的书店里,也不怕染上脏东西。

      ***

      男人将手上泛黄的书籍合上放回书架,然后锁好了门准备下班回家。

      此时最后一丝光线消失在巷子口,长长的胡同巷弥漫起一股阴森冷气,左边是高高的围墙,右边是一扇扇紧闭的卷帘门,周围寂静无声。

      男人神情自若地往前走,冷硬的皮鞋敲击在地面发出咚咚咚的声响,让人的心尖跟着发颤。凉气从外露的皮肤侵袭入体,皮肤下的立毛肌立马收缩,毛孔皱起,皮肤上堆起一层层的鸡皮疙瘩。
      男人双手交错搂着,用掌心的温度搓了搓,然后加快步伐来到巷口,那股浑身冷意仿佛被人偷窥的感觉立刻消失了。

      主街草市街虽然居民多环境很热闹,但也仅限于白昼,一到晚上就特别安静,因为这里一旦失去了阳光的照射,气氛就会灰暗的让人觉得无比压抑。

      街上的行人不多,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地走过,偌大的街道几乎只听得到脚步声。

      男人慢吞吞地往回家的路上走,走过热闹繁华的大街,穿过灯火通明的中心广场,好似饭后散步消食顺带欣赏夜景一般充满了闲情雅致。

      回家的路很长,可男人偏偏不打车,坚持走路,等到了家,已经是凌辰一点了。从书店到家里,男人竟然走了五个小时。

      凌辰一点,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男人回到家打开冰箱,蔬菜水果占了下面保险仓的三层,肉制品占了最上面急冻仓的一层,还有一层则放着三个饮料瓶子。其中两个瓶子已经空了,剩下的那个还有一小半,里面的液体已经冻结了,颜色呈现一种暗沉的乌色。

      他把瓶子拿出来,然后放在搀了热水的锅里,合上盖子在燃气灶上煮了一会儿,再将它取出来,瓶子里的凝块已经化成了暗红色的液体。

      揭开瓶盖,喝了两口,液体中有一股淡淡的挥之不去的塑料瓶气味,让本就失了新鲜的东西更加难喝。无奈他已经有一个星期没喝了,身体营养有些跟不上,为了不让自己饿晕,他还是屏气将它喝光了。

      摸着依然空瘪的胃,男人暗想,大概能管两三天吧,看来他需要出去寻找食物了。

      趁着身体有点力气,男人决定今晚就出去觅食,出门前他从冰箱里摘了几片生菜淡了下口味,然后隐入夜色。

      ***

      夜晚凉意袭人,街上没有一点声音,寂静的令人心慌。路灯发着微弱的黄光,只能勉强将路面照明,街道的死角黑黢黢的,远远望去像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诱惑着所有走夜路的人前去。

      男人静静地走在偌长的大街上,身下的影子被路灯拉的老长,他神情淡定地走过一条条晦暗的长街,脚下的步伐很稳,速度不快,但周围的建筑物却飞快地向后退,离喧哗的城市中心越来越远。

      凌辰三点,他来到了城市的郊外开发区,却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径直往前走,那个方向却是一片坟场。然而,男人最终还是没有去坟场,因为他被从其中一栋建筑物中快速冲出来的黑影扑到了。

      开发区街道上的路灯还没有装好,光线比城市里暗了许多,男人被黑影扑到,飞奔的速度将他撞到了墙角,他甚至能听到后背撞在墙壁上所发出的闷哼声。未等他多想,右边的脖颈一痛,有什么尖利的锐器戳穿了他的颈动脉,由于血压的作用,体内的血液快而有力地喷出来,却没有想象中热血喷洒的炽热感,一个冰冷的东西柔软地覆在颈部皮肤上,将所有喷射出来的血液全部纳入口中。

      男人睁着一双淡泊名利的黑眼睛,脸上没有被不明生物袭击的惊恐表情,甚至还微微眯起了双眼,似乎很享受的样子。

      伏在身上的黑影贪婪地吸取着他的血,大概很久没喝血的缘故,那喉咙处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吞咽声在宁静的夜晚异常响亮,甚至因为来不及吞咽而浪费了许多血。

      男人感受到顺着脖颈留到衬衫里的温热触感,不由得皱了皱眉。他伸出左手抓住黑影的头发,然后微微用力向后一扯,只听哧溜一声,那尖锐的利器便从颈动脉中拔了出去,没再有血液流出来,被戳穿的两个小小的牙洞已经自动愈合了。

      头有些晕,男人眯着眼靠在墙壁上,将黑影往旁边随便一甩,见黑影突然缩成一团趴在地上半晌也没有起来,静静开口道:“你喝的太多了。”

      黑影的身体开始浑身发抖,然后张着嘴发出呕吐的声音,似乎想把之前喝的血全部吐出来,男人笑了笑,伸手把他扯到身边,自言自语地道:“有句话叫做礼尚往来,把你的血也贡献一些给我吧。”

      黑影身体一震,惊慌地想逃离男人的魔掌,却发现浑身酸软无力,只得任男人抱着自己,一只手伸到脑后抓住他的头发往后扯,将颈部的动脉暴露在男人的视野里。男人用另一只手划开了动脉血管,与常人不同的是,血液并未喷射而出,而是有些粘稠地缓慢流出来。

      男人凑过去用舌头舔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有些惊喜地道:“你的血很好喝。”

      话音未落,男人就将嘴唇覆了过去,像是品味红酒般一点点吸食着怀中人的血液,虽然吮吸的动作有些急切,却不失优雅。

      男人一直品味了一个小时才放开黑影。这时候黑影已陷入昏迷,没有心跳没有脉搏,更没有一丝呼吸,像个死人一样。

      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粘在嘴唇上的血,有些舍不得地看着怀里的人,毕竟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自己口味的吸血鬼,只能用一次多可惜。无奈方才这个吸血鬼吸了他太多的血,恐怕活不过天明。

      不过他心里同样有些惊讶,自己的血有多强势霸道他自己最清楚,按照以前的经验,这个吸血鬼在吸食的过程中就会自燃爆体,而他居然没事,难道是个高级吸血鬼?

      不排除这个可能,男人想着,随即决定将这个吸血鬼带回家,如果天亮了还没死,他就把他养在身边,这样以后的食物就不愁了。

      想到以后不用再喝那些不新鲜的不合口味的血液,男人愉悦地勾了勾唇,扛起吸血鬼高兴地回家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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