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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凌云峰外三百里处有一个李村,村民勤劳朴实,以种地、捕鱼为生。村里的一颗大树下坐着几个高矮不一的孩子,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正在为面前的晚辈讲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
      “白爷爷,很久很久是多久?”一个四岁的孩子好奇的问道。
      白云捋了捋他那长长的胡子道:“很久的意思是不知道是多长时间,连数都数不过来了。”
      “哦。”孩子像是明白的点点头。
      白云正想继续讲下去只听到——“冰糖葫芦,又甜又酸又好吃的冰糖葫芦——”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穿着打了几个补丁的青色衣服,扛着一根用稻草捆绑的木棍,上面插着几根红红的冰糖葫芦,一边走来一边吆喝,故意的把冰糖葫芦在面前晃来晃去。
      小孩子看了可受不了,连忙的爬起来跑在李则刚的身边转来转去。
      “想不想吃冰糖葫芦啊?”
      孩子们跳着想抓冰糖葫芦,连连的答应道:“想!想!”
      “还不快去去白爷爷那里?”
      小孩子心领神会的一窝蜂的跑到白云身边扯着衣服喊:“白爷爷……白爷爷……”
      白云被孩子叫的头都大了,起身向李则刚走去,“好好,爷爷买给你们吃。”
      孩子听了手舞足蹈的跟着,孩子不是来听故事,心里都想着吃冰糖葫芦,只因为这位爷爷能买东西吃。
      李则刚咧嘴笑道:“白爷,要来几串?”
      “一人一串吧。”
      “好咧!”说完一串一串的递给孩子们,还好孩子只有七个,发完还剩下一串,“白爷,您要不要来一串?”
      白云笑道:“你看我还有牙齿吗。你小子一看到有孩子在我身边就跑来,很会做生意嘛。”
      “嘿嘿,这还不是白爷您喜欢小孩子嘛,这样在孩子心中更显得您的好啊。白爷,一共七文钱。”
      李则刚美滋滋的接过钱放入怀里道:“那白爷再见。”
      “嗯——对了,明年你就十六了吧?”
      李则刚扛着冰糖葫芦棒转身道:“是啊,您记性真好,都能记得我的年龄。”
      “在成人礼上可是要会意心上人的,告诉我,到时候我给你们撮合。”
      心上人?李则刚一想便出现了一个身影,圆圆的脸蛋,明亮的眼睛,一身红衣裳——顾小燕!想到这里脸色不由一羞,“她叫顾小燕。”说完便跑向家里了。
      “顾小燕。”白云看着跑开的背影会心的笑了。
      “娘——我回来啦!”李则刚气不喘的跑进家,脸还微微发红。
      王敏正在院中的井边洗菜,“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
      “今天又卖了二十文钱!你看,一个不剩的卖完了。”其实剩一串,不过高兴在回来的路上给吃了。
      王敏看到李则刚那嘴边的红色不禁笑道:“把钱放在屋里吧,还有——把嘴擦干净。”
      李则刚一听连忙的擦擦嘴,吃完没有擦嘴红糖肯定是沾在嘴上了,不由的傻傻一笑的放下冰糖葫芦棒向屋里走去。门口李成才坐在椅子上,□□还放着一把不太锋利的剑,闭着双目,像是在打坐。
      “娘,爹又是在修练?”
      “可不是吗,一大早在院子里乱舞那把剑,大汗淋漓后说要打坐,这一打就没有睁开眼。”说完理理菜和葱向厨房走去。
      李则刚点点头,弯腰仔细一听,一阵阵均匀的打鼾声证明是一种熟睡状态。不由的耸耸肩走向屋内。
      在村里,一家家的烟囱冒着青烟,一阵阵草锅烧出的饭菜香在村里飘荡,这是乡村特有的味道之一。
      “则刚,吃饭了!”
      “来了。”看到桌子上的菜,“娘,今天是什么日子啊,糖醋排骨,西红柿炒鸡蛋,这么丰盛!”
      王敏剩好米饭坐了下来,“今天是你爹的生日。”
      “今天明明是爹爹的生日,孩儿竟然忘记了。”连忙的起身跪下磕了三个头,“祝爹爹早日修练得道!”
      李发才一听大为畅快高兴,“拿碗来,我们爷俩喝上几碗!”
      李则刚又拿了空碗,满上散洒,“爹爹,孩儿敬您!”
      李发财豪爽的道:“干!”
      李则刚一听要“干”了,不禁一愣,只见自己的父亲一口气咕噜咕噜的快喝完了,自己深吸一口气仰头就喝。
      看着自己的儿子也一口气喝完,拍了拍其肩膀道:“好样的,男人就应该豁达豪爽!”
      还没等李则刚说话,便见到自己的父亲欲势要倒,连忙的扶住。
      王敏放下碗筷,拉起李发财的左手臂,“背他睡床上……”
      回到饭桌上,李则刚笑道:“娘,你也不说说爹爹,整天以为自己就是个修仙者,别人还以为爹爹……”
      “孩子,你爹是个有梦想的人,他虽然没有步入修仙路上,但是有梦想就有希望,不像其他人只知道种地,日出而劳日落而归。”
      “哦,对了,明年我就十六了,娘?”
      王敏夹了一块排骨放在他的碗里,“哟,我们家的则刚长大了啊,放心,年底我就去燕子家提亲,你们青梅竹马也很般配。来,把菜全部吃完。”
      “还是娘最好。”李则刚傻笑着,夹了一块排骨,“娘,你也吃。”
      入冬以来的第二场雪比第一场来的静悄悄地,当李则刚推开门后发现眼前一片白茫茫的,走出房屋雪有半尺厚。见此情景李则刚迫不及待的拿出准备好的标叉,就往树林里跑。
      在李村西边三里处便是顾村,灵潭山便是在这两村之间成三角形,当然相隔的距离只有几里。灵潭山只有近千米高,半山腰有一处大水潭,深不见底,终年潭水清澈甘甜而且还能治疗一些身体小毛病,所以附近是没有郎中的。所谓下雪不冷化雪冷,这里的冬天从来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李则刚心想那些兔子野鸡肯定受不了这抖变的天气。
      李则刚得瑟的边走边想,在山里转了半个时辰别说兔子脚印了,就算一声野鸡叫都没有听到,双手又冻的发红,“这些兔子野鸡难道冬眠了不成?”实在太冷不由的小跑起来。雪被踩的吱吱响,放眼望去整个山披上了一层白色的棉被。
      院子门旁的山楂树都快被压断了。
      要是我抓到一只立刻回家吃了!哎哟,冻死我了。李则刚心里嘀咕着,忽然发现远处有动静,连忙的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兔子被夹住了脚,正在挣扎的想脱开夹子。李则刚一喜,正要向前拿兔子,伸在半空中的手又停顿下来,心想:这夹子不是我放的,我拿了会不会显得不太好啊?我不成了小偷?李则刚收回手在看看兔子,它的腿因为挣扎的快要断了,一断就会跑掉,尽管它跑不了多远。
      又不由的看看四周:反正要跑了,我拿也是它要跑出来才拿的,所以不算偷。于是把标叉插在地上,理直气壮的捏住兔腿,扳开夹子把兔子提起来,从怀里掏出绳子扎好前腿。哼着童年母亲经常唱给自已听的儿歌:小猪吃的饱饱,闭着眼睛睡觉,大耳朵啊扇扇,小猪尾巴摇摇……
      没走多久,迎面走来两个人,定睛一看发现其中一个人竟然是顾小燕,旁边肯定是顾文俊。这二人和李则刚从小玩到大,没事就在一起去掏鸟窝、掏龙虾洞,还一起在水潭里洗过澡呢。
      这么大雪竟然带小燕出来,也不怕冻着她!李则刚心里很生气,脚步快速的向前走去。
      “咦,这不是则刚哥吗?收获不小啊。”顾文俊迎面喊道。
      其实顾文俊比李则刚大几天,五年前因为两人争谁是大哥而比谁胆子大,所以三人快到正午跑到不死山下,让顾小燕作证谁在不死山里呆的时间长,结果傍晚不死山阴气更重,阴森恐怖,顾文俊实在受不了就跑下了山,而李则刚却没有下山。然而太阳西沉还不见李则刚下山,顾小燕急的直掉眼泪,两人在山下喊李则刚回来,结果连个虫叫都听不到。后来顾文俊让顾小燕回家喊人,结果全村人上山寻找,因为不死山越高阴气越重,后来天亮了许多人放弃回家,认为这孩子活不成。二天后李发财夫妇在一块古板上发现了气息微弱的李则刚,回到家用灵潭山上的潭水给灌活了。
      李则刚看着顾小燕红红的脸疑问道:“这么冷的天你跟他出来有事吗,也不怕冻着。”
      顾小燕有些兴奋期待的道:“文俊哥说在山林里放了一些夹子,今天雪大可能会夹到兔子、野鸡,所以我也想来看看。”
      听完这话李则刚心里咯噔一下:夹子?难道那夹子是顾文俊埋下的?
      顾文俊看着李则刚不易察觉的表情,又看看他手里的标叉与兔子腿上的伤,瞬间明白了这兔子并不是用标叉捕获,心里明白了,道:“则刚哥发现这兔子时候就已经受伤了吧?”
      李则刚听这话一愣,虽然没有顾文俊聪明点子多,但还算是灵活的,笑着接道:“是啊,我发现这只兔子的时候它就已经受伤了。”
      “哦,看这伤恐怕是夹子夹的。”
      这话在明显不过了,递上兔子道:“既然是你放的夹子,这兔子也是归你的,我也只是顺手牵羊啊,呵呵。”
      顾文俊连连推让道:“这是哪里话,这夹子也可能是别人放的。”
      “哦?是吗。”
      顾文俊看李则刚正要收回手又连忙接过兔子,“既然则刚哥这么爽快我在推让就显得作假了,谢谢则刚哥。”
      顾小燕没心没肺的道:“一只兔子嘛,我们在去抓几只吧。”说着向前跑去。
      李则刚这才注意到顾小燕的一双鞋下绑了东西,比鞋底大三倍的薄木圆板,两头脚下还用长方形木条加以固定,所以走在雪地上很是轻松。而自己由于近两个时辰在雪地或跑或走,鞋上早就沾满雪,冻的有些僵硬了。看着顾文俊跟在顾小燕身后:就你点子多!看来早就准备好了,还好让我遇到……李则刚心里嘀咕的也跟了上去。
      顾文俊故意把顾小燕领到最近放夹子的地方,有意无意的想李则刚难看。
      “你看,真的有血啊,这兔子真的跑出来了!”顾小燕看着地上的雪迹叫道。
      李则刚听了呵呵的笑着,脚下也下意识的在雪上划了几下。
      “嗯,这兔子是逃跑了。”顾文俊心里对顾小燕单纯的有些哭笑不得了,心想:这夹子都能夹黄鼠狼,一但夹到除非断腿才能逃脱,而这兔子--这雪地上的雪想必也是李则刚拿了兔子往回走,血才滴下来的吧。
      由于顾小燕这么一叫,忽然不远处有只白色的东西在动,李则刚先反应过来眼睛一眯,是只兔子,标叉一举,身子侧转,随之腰一扭手臂一振,标叉飞快的飞向兔子,眨眼间标叉插在了地上。顾小燕二人还没有反应过来,随之一看标叉下面好像有东西在动,几人跑过去一看显然是只兔子。
      “哇,则刚哥,你真厉害。”对于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人来说,顾、李村除了种地便是在灵潭山打猎来获取食物了。
      李则刚看到自己一标得中,难免有些得意,不禁挺了挺胸,“小燕,这只兔子你拿去家吧。”
      顾小燕刚想说话,雪地里两只白色的兔子正在拼命的跑着,可惜由于太小又被惊吓,在雪地里乱蹿又跑不快。两把抓住,顾小燕高兴的举起两只小兔子给李则刚看:“则刚哥,你看你看!我抓到两只兔子!”
      本来是带顾小燕来抓兔子,如果抓不到还可以制造一次让她崴脚的机会,然后在背她下山,这样一来一是可以促进感情,二来明年的成人礼上也可以……然这一切被李则刚给破坏了!这让顾文俊心里气的牙痒痒,不过脸上还是微笑道:“这小兔子好可爱啊!”
      李则刚拔出标叉提起兔子道:“这恐怕是一窝兔子,小兔子回家应该能养活,这只兔子你也拿回家吧。”
      “不行不行,我有两只小兔子就够了。”顾小燕爱不释手的抱着两只兔子往家走,一边走一边看着手里的兔子,连路也时不时的才看一眼。
      今天收获很不错了,顾文俊也没有在去看夹子的意义,李则刚也不想多呆在山里,因为他的鞋还是布鞋,湿了不说还特别的冻脚疼。
      由于顾小燕光看兔子而没有看路一不小心踩在了一块石头上,“哎哟——”声音未落身子一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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