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连名字都没取。
不舍得删,却也清楚不会写了。
也许年纪大了,再看不下耽美了。
人活在世上,总会向往更美好,更真实,更容易得到的东西。对于现在的我,耽美文无疑是不真实,不美丽,生活中根本看不到的,现在最多看看梗吧。
当时设定的很认真,乔伊斯的原型是约翰尼德普(我依旧喜欢他,支持他),路德兰(?)忘记了,纸稿丢失了。唯一记得写的第一章是罗斯在酒吧被路德兰救美。
我丢了很多纸稿,主动被动。常常找出一堆写到一半的文,看一看,设定都是非常全的。得了一种不设定会死的病,但通常设定完了也不太想写了,写的都是些零碎的东西。家里有一篇很大的设定,关于一个完全臆造的大陆,信仰,国土,种族,冲突,一个片段的战争史,等级等等,非常用心,但还不全。我非常羡慕一篇文里的设定,有人写了一本小说,完整的世界,包括历史,魔法和物理设定等有12本“大块头”,就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世界,这个世界的设定做到了在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完全圆满,就是每个方面,各种转化都能自圆其说运转通顺,太羡慕了,非常向往(就像罗琳的魔法世界,但她还不够,不够完整。)。
从小看书,接触爱情小说是小学三年级,之前看了很多黑暗的,负面的,不健康的纪实类文章,很难写出天真的东西了。有好处,也有坏处,只能说现在还可以吧,三观比较正,也走了很多弯路。
PS:发现我的真爱是金发碧眼的小天使,最近也爱深棕头发的女孩子,但最喜欢的男孩子还是金毛(美国队长)那一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