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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最好的时光 ...

  •   我梦到一个孩子
      在路边的花园哭泣
      昨天飞走了心爱的气球
      你可曾找到,请告诉我
      那只气球,
      飞到了遥远的,遥远的那座山后
      老爷爷把它系在屋顶上
      等着爸爸,他带你去寻找
      ……
      没有谁带我去寻找,遥远的遥远的那座山后,是否会有温暖的家乡。
      她自嘲地笑笑,旅途想起来已十分漫长。
      妖娆的小丑,用童话妆点外表,却在血腥的杀戮中隐藏自己都尚未发现的孤独。心思的变幻莫测,是不是只因为,没有可以坚定固守的东西?
      绿眸的少年,开朗随意,却深藏着冷漠。流星会在每晚划过的地方,少年身上隐藏不住的黑暗气息,又是什么样的艰难生活铸就?
      被自己抢了猎人证的金色长发男子,或许有一颗很单纯坚定的心呢。
      还有那些淳朴热情的村民,其实很想和他们说说话的,但是在知晓自己身份不明之后,他们也会露出防备或畏惧的眼神么?
      那些赏金猎人,他们又过的是什么颠簸不定的生活?
      一些人,一些事,一个个地来了又走了。短短地交集过,却彼此都没有在对方的心田里留下什么。是不愿,不能,还是不敢?
      我们偶然相遇
      然后离开,
      在这条不归的路……
      托了风马的帮忙终于追上了某人的初见,艰难地爬上90度垂直的纪念碑般的高峰。
      “嗨!”她喘着粗气,打招呼。
      那个巨大风兽身旁坐在悬崖边吹冷风伸懒腰的男子揉了揉眼,迷惑不解的样子十分无辜:“嗨……,你是谁啊?”
      青筋。
      极力忍住把这个男人一脚踹下山崖的冲动,她大声地吼:“我送你和你身旁的家伙上青天然后一路追着到这里这么短时间——你这混蛋就不记得我了?!!”
      “呃,”金满脸冷汗,“认出来了认出来了……这么短的时间,你就换了衣服还染了头发呀?”头发的颜色真奇怪,虽然挺好看的。
      白痴也知道不可能好不好。
      她狠狠地白了他一眼,“这是我的本来样子,你之前看到的是幻化出来的。”
      “哦?”男人亮了眼眸,“你是什么品种的?什么科什么目?”
      青筋青筋青筋。
      冲过去一脚把他踹下山崖:“你这混蛋才是什么品种的呢!猴子科灵长目的!我可是人类——货真价实的人类!!!”
      喂喂,卖东西要童叟无欺啊,你真的货真价实么?
      重又爬上来的金尴尬地笑,对面的青影怒气未歇。
      “唔,动物和人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处得来的话都是朋友,处不来的话都得互敬拳头。
      “在我的眼中差别很大”她冷冷地说着,扭过头去。
      其实很没有资格在这里对着这个几乎不认识的人乱发脾气的。但是这个人就是有一种能让人用最真实的态度面对的魔力。
      “好的好的……,”金笑,一点也不介意的样子,“如果你十分介意的话——虽然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差别,动物和人类。”
      甚至有的时候,别的生物比人类还干净的多呢。
      “我是人。”她低了头,双拳紧握,“这种坚持或许没有什么意义,但我已经没有多少可以坚持的东西了。”
      风兽嘶吼了一声,金扭过头去看它。
      她松开拳头,抬头微笑:“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是呢,”金扭头,“你一直都没有说啊。”
      “初见。”她递出右手,“没有目的的旅行者,在抵达你尚未找到的终点之前,不介意和我暂时同行吧。”
      映着高处凌冽的寒风和分外清澈的蓝天,风一般的男子握住那只手的同时绽开了灿烂的笑容:“为什么不呢?”
      患病的大家伙栖息的山柱顶端,他们搭起两个简陋的帐篷,然后在每晚每晚山顶肆虐的狂风中每隔两分钟起来重新搭一次。最后初见发怒把两个帐篷全部踹下山崖。于是金只好陪着她裹了斗篷坐着睡,然后每晚每晚地被吹下山再爬回来。风兽平时睡觉喜欢乱翻身,不想当肉饼的金明智地阻止了某人拿风兽身体挡风的诱人想法。
      初见觉得自己就是被神雕拿狂风训练的杨过。因为她已经逐渐不会被吹下山了,身体无论什么样的环境下都保持着轻盈与稳健。这真是神奇,但不要问她为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就变成只有金被每晚吹下山崖再爬回来。后来金把自己的双脚用上最灵巧的硬,扎进地面又不破坏其它的部分,站这睡。后来金向她抱怨这种睡法很不舒服,于是她认真建议金学会“千斤坠”的中国功夫,但是由于对于这种功夫的具体样子和原理两人都一头雾水而作罢。
      他们攀爬着90度如利剑般的山峰上上下下,像两只壁虎。后来她可以在垂直的峭壁上直立地行走如飞,壁虎金满脸羡慕。
      他们每晚去很远的平原外的城镇小酒馆偷酒喝。带坏了二星猎人的初见告诉金:要做一个称职的大侠,除了铲奸锄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会喝!至于为什么要采取“偷”的手段,除了某人“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不知所谓的歪理之外,金的口袋如她一般空空如也是最重要的理由。他的巨额财产正在他够不到的地方悠哉度假。
      “哦?”金惊讶地说,“你抢了别人的猎人证被通缉?”
      “是啊!”初见仰脖灌下一大口酒,夜晚的寒风中喝酒真是人生一大快事,“——这情形真诡异,一方面抢了猎人证被通缉,一方面大摇大摆地用猎人证吃喝玩乐上猎人网却没人管。”
      “唔,”金点头,“猎人协会很宽松的喔。”
      “我认为是猎人协会肯定有阴谋。”初见撇嘴,“这太诡异了。”
      “猎人协会是很高尚的组织啊!”某人为自己的东家抱不平。
      “放P!”某人不屑,“能制定出‘猎人杀人不犯法’规定的组织高尚?”
      “你干嘛对它成见那么深!”某人不满。
      “我就是成见深!我高瞻远瞩!我洞察先机!……”某人蛮横。
      “我也是猎人啊,你洞察先机我什么了?”某人实例辩解。
      “你在我心目中早就是最终反派BOSS和欲把世界拖入黑暗深渊的大坏蛋了!”某人拍对方肩膀。
      “……”对方呆滞。

      直到酒喝完的第二天清晨,柔和的朝霞映照着两个一夜未眠的醉鬼熊猫眼。他们懒洋洋地蜷了身子,准备大白天里睡个舒服的回笼觉。
      “呐,初见。”金半眯了眼睛,似睡非睡,“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人们从其中发现了铁。有人把它制成兵器引发战争,有人把它做成农具赡养众生。”
      “我知道。”同样似睡非睡的某初打着哈欠,眼睛都已经阖上了,“不要以为我是什么事情都想不通的笨蛋啊。”
      ……
      “哎!”金惊呼,“这是我徒弟的猎人证啊!”你抢了我的徒弟!
      “啊?”初见道歉,“不知道耶,下次见面还给他并向他道歉好了。”
      “你一定要道歉啊!”金殷切叮嘱兼威逼恐吓,“我可就那么一个宝贝徒弟,不许你欺负他!”
      “知道啦知道啦,如果他是个好人我当然不欺负他……”
      这是一个太美好的期待,然而信誓旦旦的人并不知道,直到那个当初被她打劫的小菜鸟踏上鲸鱼岛,救下一个刺猬头的明亮眼睛的孩子,并在约四年之后再次救下那个孩子,被撕毁的身体遭到重新缝补,成为最残暴的敌人手中操纵的破布娃娃为止。她都没能再次见到那个人并向他道歉。
      那个在村民的围攻中手足无措的人,那个被她彻底打劫过的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了。
      ……
      他们居然被因酒的莫名快速减少而怒火中烧的酒店老板娘逮到了,金竟然被老板娘愤怒的一擀面杖打昏,强迫留在酒馆打免费工一个月。他们都觉得这真是一件有意思极了的事情。
      没有被抓到的初见在山顶逍遥期间,风兽发疯了五次。第一次,它把欲阻止它肆虐人间的某人揍到大出血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个礼拜,第二次就只躺了两天。第三次没有躺但跪在地上站不起来,第四次打平并小踹对方四五百脚,在对方不会动之后。虽然那脚力真的惨不忍睹(这个形容词……真的能用到这儿?),第五次,光荣的把哥斯拉踩在脚下仰天大笑——我雷欧·奥特曼又拯救地球了!
      躺着不会动时金劳命酒馆与山峰两路奔波,为伤员送去食物和药品,为巨大罪魁祸首送去定期全身检查与心疼的拥抱——它发作的时间已经越来越短了。
      “哎,你为什么讨厌手机?”躺着不会动的某人好奇,“你还是有个手机比较好,联系朋友也方便啊。”
      “可是我不喜欢。”金苦恼地挠头。
      “手机很重要的,就算不联系老朋友,平时关着机也可以。总要拿着一个,关键的时候,它能救命的。”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大?总有照顾不到的时候吧。每到一个地方,记下那里最近的救援中心的号码,只要有猎人证,再远他们都会去救的,一个保命符啊!”
      “唔,”他笑,“你就把你那个全世界信号最好的手机做保命符用啊?”
      “那当然了!”初见躺在地上翻白眼,“我的手机里有几乎全世界的救援电话呢!我没有一个可以联系的朋友,你以为我买手机是做什么用的?”
      “有一次吃错野味,在地上躺了整整十天,熊坐在身边看着,只好装死,十天都一动没动,当时要是有手机救援,我还用弄的自己全身僵硬么?”
      “还有那次啊,被赏金猎人追杀,全身多处骨折,内脏都不是内脏了,要不是在森林里躺着打了救援电话,早活不下来了!”
      “你不是也一个人旅行?我就不信你没遇见过这之类的事儿!有个手机,多重要啊!”
      “好了好了,”金笑,“你快成老太婆了,罗嗦死了。”
      “啥?!!”躺这的人一瞬间放出浓浓杀气。
      “哎,别生气啊,说着玩的而已!”金急忙转移话题,“呐,见过么?手机信号发射塔下,被电死或者撞死的候鸟?它们都是靠声波或者磁场定位的,无线通讯让它们没有办法活路了。”
      “……”初见默默的,不说话了。
      “科技发展是好事,”金的笑容带着点诗人般的忧伤,“但我心里总是有点抵触。”
      “……哼,”躺着的人翻白眼,“好的,你继续田园牧歌吧——没命了也是自找的!”
      ……
      日子流水一样过,铁碎牙挟着凌厉刀风砍至眼前的时候,狼狈滚到一边的金感叹:“我再跟她打架我就是白痴!!!”
      “这才多长时间啊,当初说我不是人的家伙就也不是人了!”
      “你说啥?!!”某初怒瞪,磨刀霍霍。
      “啊——没有没有,你确确实实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是人!!!”又慌忙躲过几次重劈的某金急急表忠心,“我只是说你对战斗的领悟能力和自身动作的潜意识调控能力强的惊人而已!”
      “嘿嘿……”某初一瞬间换上略带不好意思的淑女笑颜,“真的?——我跟你说噢,我以前就是什么运动都难不倒连篮球都敢跟全校男子MVP叫板儿!学校的小女生啊都特崇拜我还建有我的后援会……你说我当初要是向好莱坞发展是不是就成了一代赶走杨紫琼气死章子怡的女李连杰了……”
      “呃——”大致听的懂的金满脸冷汗,“是是是……现在连我都打不过你了,你上天入地天下无敌!东方不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我只是没认真打而已……
      ……
      一直都知道,“大家伙”活不长了。
      她在山上焦急地呼喊,它嘶吼着在天空中把自己的脑袋狠狠地撞向山柱,鲜血洒满长空。
      它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而不把它交给疾病折磨地毫无尊严。
      它到死,也没有记住这两个在它身边盘桓了那么久的人的样子。
      它真的是很没脑子。
      金站在山柱的顶端边缘,无尽的夕阳的余晖洒满整个天空和大地。他拾起地上的灰色斗篷披在身上,眼望着遥远的地方。初见听到他的喃喃自语:“呐,又要说一次‘再见’了呢。”
      “再见”,他只对死亡的朋友说这句话。
      我们,黄泉下再见。
      金的眼神总是很明亮,那明亮是为了远方他尚未发现的世界,也是为了同样远方的,他一直未回的家乡。
      所以他溜了,早上起来,那个把脚扎进岩石里,站着睡觉的男人已经无影无踪。
      初见勃然大怒:“太过分了吧金这家伙!连说也不说一声!”
      于是收拾行装,出发。
      去找到流星街——那个混蛋的嘴比蚌壳都紧,怎么问都死不开口。
      去揍扁金·富力士,为社会除去最终BOSS,为小“金”打倒未来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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