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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楚河汉界
      一个人来,一个人去。
      穿越烟火繁华地,我和她,行色匆匆。
      人世之潮风起云涌,世事沉浮纷纭错落。
      她一如既往,只身一人。我紧随其后,亦步亦趋。
      岁月倏然而过,我们游离在彼此生命的边缘,从未迈进半步。

      适可而止。我们一向懂得。

      凌晨三点半的时候,她总准时打来电话。
      夜色靡丽。漂浮在空气里的声音,被风吹的冰凉,但仍不失却抑扬顿挫的美。
      我知她一向是自视甚高的女子,无论做什么,不求到极致便不肯罢休。虽然我觉得对于我而言,完全没有必要。
      昨晚,她电话说,她醉了。那是我们聊的最久的一次。
      那晚,她的话络绎不绝。在睡意的杀伤最具进攻力的时分,我清醒的如临阵的将相。

      楚河,汉界。我们谁也不舍败给谁。
      我燃了烟,夹在左手,没有温度的食指和中指,早已习惯了弯曲的限度。
      夜未央,我听见她手里的杯子滑落地板的声音,有液体溅落,然后便是她爽朗的笑。

      她波澜不惊。
      我不动声色。
      那一刻,醉的人,我想,肯定不止她一个。
      可以想像,一个醉酒的女子,姿色是出众的,言谈是不俗的,举止是优雅的,那么,她醉酒在深夜的姿态,料想必是同样旖旎的景致。

      深夜,风光旖旎。
      只是,我却错过这一处美好,成为一个有缘无份的客。
      那一刻,我真的很想知,我达达的马蹄,与她的窗是多远的距离,是否真的,无法跨越?

      她说,我喜欢昆曲。电话那端,她的声音沁人心脾。
      凌晨三点半的烟火,在我手指间闪烁不熄。她清喉醉韵,甩了袖子,要给我唱昆曲。
      我突觉自己不知所措。
      她真的醉了,她忘记了,我喜欢的是越剧。

      今晚她早睡了。凌晨三点半的烟火,照例的亮彻我的眸。
      我爬上了窗台,把脸贴在窗棂上,穿不过玻璃的风,不懈地撞击,陪我直到很晚才停息。
      漫天繁星,闪闪发亮,胜过黑暗里的烟火。

      其实,我们都忘记了,我们都没有想过,谁要胜了谁,所以我们难免和局。
      一个人来。一个人去。
      我们一如既往,只身一人,在人世之潮颠簸。

      流离之苦,君受得,我自受得,我陪你。

      五更天,我的房间里灌满风,花瓶碎了一地,她送我的花在今夜凋落。
      我丢了鞋子,赤足踩在地板上,玻璃残片钻进脚板,前所未有的畅快淋漓。我想,那一刻,枯萎的不止是花。

      小四,我的脚不能走路了,今晚,你睡的好么?我扯破了窗帘,包住我的双脚,趴在桌子上,用我的左手写,我很想你。
      歪歪扭扭的字迹,很难看,我的左手,从来都不会写字。
      就像,我从来没有想过,先你而迈步。

      只是玻璃刺入脚板,伤口很快就痊愈了。阳光很好的那天,我将缠在脚上的长长的白布片一圈一圈地解开来,伸长了腿足,放在阳光下面取温。
      还是留了疤痕,我摩娑着,微微皱眉,脚板变的难看了。
      蓝色笔滚到我脚趾边,我抓了起来,在木地板上画了一个人的脸。小四,我走了,再见。我在旁边写道。
      然后我瘸着腿,一拐一拐,跑进了没有窗户的房间。

      我一个人离开。除了随身换洗的衣服和纸笔,什么也没带,包括手机。
      我去了一个又一个边远的荒凉山村,和那里的孩子打闹成一团。他们的衣服破烂,手爪和脖子上沾满灰尘,他们的笑容是我见过的最灿烂的阳光,眼神是我饮过的最清澈的涧水,我以为,我一直以为,我在那里过的很开心。

      我和孩子们一起玩着小游戏,给他们取名字。
      小一,小二,小三,小五,小六,小七。
      没有小四。

      冬天很快来临,下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雪。大雪封山,我站在山口,望着远处,悠然出神。
      深夜,大雪纷纷扬扬,洒落在我茅草屋的小院子里。照彻了天和地,还有我的脸和心。
      我挑了油灯,趴在横格窗旁的木头桌上,透过厚厚的粘纸,听雪砸地的声音。我想起凌晨三点半的烟火。

      我倒空破破的黄书包,找到了搁置已久的纸和笔。

      窗外的雪下的正大,我捏了蓝色的笔杆。
      小四,我忘了告诉你,我一直很想和你一起,看一场漫天的雪。
      小四,你过的好么?
      土坯砌就的墙头被雪压坍塌的时候,我掷了笔。
      不过二十九个字,却令我大有江郎才尽之感。
      大雪落了一整夜,我抱了被子,缩在靠椅上,望着窗外,一整夜。

      春天,山花烂漫四野,孩子们在山口送我。
      我望着远处重峦叠嶂的山脉,起伏连绵,忽而有种英雄一去不复返的悲壮。

      昨岁那场雪,早已经化做了春水,孕了这漫山的青翠欲滴。

      我挎了黄布包,走在清幽的山道上,再越过一座山就可以见到通往镇里的大路了,在那里可以碰上赶牛车的乡人们。
      中午时分,我终于有幸搭上了一位老伯的牛车。
      黄牛的步伐稳健,在阳光下一步一步。我坐在木架车的边沿上,看着沿途的树林慢慢晃过。
      山林孤寂,山道清静,道旁的野花却开的如火如荼。我想起了那晚凋零的花瓣,小四送的。

      我在一个凄惶惨淡的黄昏回到了小四的城市。
      我没有去看她。
      我游览了那个城市的许多居民区,每一个都和小四居住的地方相似。
      在另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我叫了人力车,在小四门前低调地看过往人群。
      落日的余晖融入地平线的那一刹那,我将那封二十九字的信滑进了小四的信箱里。
      然后,我抬眼,看到小四的阳台,有一盆花正开的如火如荼,灼灼逼视我的眼。我想起,那花她曾经送过我,可被我摔碎了。
      物是人非。
      小四,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茫茫人海重逢,你是否会认出我?
      我看了最后一眼,入眸的不知是些什么,只是那一眼罢了。
      小四,我想你。
      二十九字里没有这些,可我希望你知道。
      转身,抬脚,我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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