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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琅推开我说:“别站这碍事,坐那边去!”
      我乖乖地坐到一边,看着他忙活,做出的东西先不说,没发生什么意外,已经让人心满意足了。
      他张罗大半天,喜气洋洋地说开饭,指挥我放桌子端盘子,然后一起坐下来,品尝所谓的经典绝学。

      这个白菜豆腐汤还好,起码我认不错,白菜是白菜、豆腐是豆腐、汤是汤,品相正常,味道清香;至于炒米饭,我看了半天,却分辨不出放了多少原料。
      问琳琅都有什么,他大言不惭地说:“我也不知道,总之是把厨房里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都丢进去一些。”

      原来他平时就这样做饭,且无师自通,果然高妙。平心而论,炒米饭的味道也出乎意料的好,主要是前所未有的丰富。
      在茫茫菜海里寻找,丢进去的都是可以炒的东西——据说这就叫“画出味道的才能”,证明他选择食材的眼光不错。

      我赞道:“我从没吃过这样美味的饭菜,家常菜,里边有家的味道。”
      琳琅笑眯眯地说:“我也没吃过,地球上污染太重了,种点东西还打农药,长出来都不对味。”
      如此说来,竟是古往今来不曾有过的一餐,我何德何能,得到这样的幸福。

      愉快地吃完早饭,琳琅提出去外边园子里走一走。我固然喜欢,却也担心他身体没康复,忙了一早晨,不适合走太多路。
      他伸伸胳膊踢踢腿,原地蹦了蹦,又弯腰够一下脚面,说:“没事了,你看,一点事都没有。”

      没事最好,我们手挽着手走到湖边的槲棕树林里。头上是绵绵密密的枝干和更上方晴朗的天空,脚下有一层薄薄的落叶和下面的红砖路,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
      静谧中,琳琅忽然指着路边的草丛叫道:“那是什么花?真好看!”

      我顺着他的手看去,果真有一大片粉红色的花朵在争奇斗艳,便笑道:“那叫朝(zhao1)艳,算是比较常见的野花了。”
      琳琅瞧了片刻,说:“这么漂亮,让人有辣手摧花的欲望哎。不过我不好意思,还是长在这里让大家看好了。”

      很明显,他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夏飞冽还知道送花求婚呢,我却没送过一朵,真是失策。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立刻说:“没关系,反正它们早晨开,不到中午就谢了,采不采都一样。这条路少有人来,我们带回去,给大家看看才好。”

      琳琅面露喜色,动手摘花,我在旁边帮忙,不大一会就采了满把,鞠个躬递过去:“鲜花赠佳人,祝你每一天都幸福快乐。”
      琳琅喜滋滋地道了谢,接过去捧在怀里,嘴里念叨着足够编个花环了。

      我当即赞同,带着他向前走几步,找个长椅坐了,开始这项浩大的工程。说是一起,主要是琳琅编,让我编我也不会,只能负责打下手和扒眼。看到一双玉手上下翻飞,让花儿挨挨挤挤、服服帖帖、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我由衷地赞美他心灵手巧。
      琳琅开心地笑起来,明眸皓齿,人比花娇。

      待到大功告成,琳琅举起花环端详一番,似乎很满意,便要套在我脖子上,我何曾受过这种待遇,不好意思地推托道:“还是你自己戴好啦,粉红色的花正好配你的衣服。”
      琳琅笑了笑,果真不再坚持,回手挂在自己颈项上。娇艳的花瓣衬着琳琅的面颊,似乎也染上了一层红晕,再配上粉色的衫子,活脱脱一个花中精灵,艳丽无俦。

      我心神一荡,凑过去扶起他的脸,吻了吻红润的唇,他更加热烈的回应着,朝艳的香气淡淡地环绕在我们周围,氤氲不散。
      过了许久,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分开,琳琅微笑着说:“我给你讲一点我们那边的故事吧。”

      我点头说好,他就慢慢讲起来,讲工作、公司、同事、客户、项目,还有生活、家人、朋友、同学、邻居,还有各种各样或自创或经典的技术,包括打理家居的小窍门和烹饪、裁剪、装饰家居的心得。

      他从不像这样健谈,大约是年龄越大,生活经验越丰富了。平时总是我在说,虽然听他讲话很有趣,但我怕他说得太多会口渴,拉着他回去休息。
      石榴和红果见到琳琅,都惊喜地夸赞花环漂亮。琳琅摘下来说送给她们,两个丫头却不接,倒上酸梅汤就笑嘻嘻地退下了。

      琳琅重新挂好花环,坐到椅子上,喝了一杯水才抬起头来,笑盈盈地说:“真不知道我刚才说的话你明天还记不记得,说不定现在已经忘了。”
      我连忙道:“不会的,你从小到大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永远不会忘。”
      琳琅轻哼一声:“我才不信,我随便说一样,你肯定忘掉了。”

      “什么事?”
      他促狭一笑,说:“以前我们去丁雅楼听风铃的时候,你答应回来之后做给我,结果这么多年也没个影子。”
      有这回事么?真是我记性差?仔细想想确实有的,学谦还送了几个小铜罐来,只是当时我以为琳琅忘记了,所以没再提起。

      为了将功补过,我当即说立刻做,琳琅含笑答应。
      小铜罐依然老老实实地躺在柜子里,我本来的意思是把它们凿个洞拴根绳挂点东西,晃起来会响就行了,不过这套把戏只能哄小孩,拿来应付琳琅又怎么好意思。

      时至今日,不把铜罐弄成铜铃的样子只怕不能过关,我翻箱倒柜找了一堆工具,连敲带砸连锤带打,闹得跟金工厂似的,琳琅也笑呵呵地来回跑着帮忙。奈何我真的不是铜匠铁匠钳工锻工出身,折腾半天捣烂了好几个罐子也干不出个名堂。

      琳琅皱眉道:“你费那么大劲凿花边干什么,看我的。只要用锥子在罐底扎个洞,系上根小绳,下边挂点破铜烂铁什么都好,肯定能响。”
      闹了半天我白忙活了,你怎么不早说呢,这种办法容易得多,改弦更张,说干就干。
      琳琅提议:“咱们一人做一个,比谁做得好,怎么样?”
      我一口应承下来:“没问题!”

      我这边正忙活着,突然听见一声轻呼,抬头看去,琳琅正甩着右手,恐怕又剐着蹭着了。我赶紧抓过他的手察看伤势,翻过来掉过去,只发现手掌外缘有一块破皮,连血都没流,想来不要紧。
      握着他的手,忽然想起小时候的母王,便把伤处拉到嘴边轻轻吹气,微笑着说:“不怕不怕,吹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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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琅咯咯笑道:“本来不怕,被你一闹倒吓了一跳。”
      笑过之后,他收回手自己看了看,好像忽然发现了稀奇的东西,笑得更加厉害,令人摸不着头脑。
      “笑什么哪?”
      他迅速地把手腕伸到我面前,宣布喜讯似的说:“看,这有一颗痣。”

      他的右腕外侧,确实有一颗小米粒大小、浅棕色的痣,不过长在这种地方,一般人不会注意,却不知有什么好笑。
      琳琅愉快地说:“这是我身上的痣呀!”
      我迷惑地眨眨眼睛,觉得这么明显的问题不需要强调,有轻视人类智商之嫌。
      琳琅似乎也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笑笑,解释道:“这是我平时就有的痣呀!”

      这是他头一次明确地提到自己平时的样子,不过相对于这么一颗小痣,我更加好奇他的脸。
      可惜刚一打听,琳琅就用“我不会画画”搪塞过去,继续侧着头端详手腕,笑容满面地说:“小时候,我曾经觉得这颗痣特别重要呢!”

      我好奇不已:“为什么?”
      他终于抬起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答道:“这是辨认我的痣,当然重要啦!”
      啊?难道大家不是看脸来认人,反倒去看一颗这样小的痣么?我目瞪口呆地想,即便如今,通常也是靠面目分辨彼此,没有人拿着基因检测仪满街跑,这种做法更是匪夷所思。

      “小时候我总怕自己丢,怕坏人把我弄去整容,那样的话妈妈见了也不认得,我一定会很难过。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这颗痣,就告诉妈妈说,要是将来我丢了,坏人一定不会注意手腕,不会在这里做手脚,她可以凭这个来找我。只是我一直没遇到那种坏人,便慢慢忘记了,谁知到现在,这颗痣还跟着我。”

      如此说来倒很有趣,即便时间空间和身体都不一样,琳琅还是琳琅。
      我轻轻捧起他的手腕,吻了吻那颗痣,笑道:“你运气真好,看来永远不会丢啦,万一你被坏人抓走,我也这样找你。”

      琳琅扁扁嘴说:“坏人来的时候你怎么不护着我呢,还等抓走了才找!”
      我马上检讨,保证不会让他遇到任何危险,他才笑起来:“不用麻烦你啦,我福大命大,哪有那么多危险可遇!”
      没有危险更好,平安最重要,可即便天天平安,我们的时间也是过一天少一天了。

      风铃做好了挂在窗前,琳琅伸个懒腰,说想去看看今天的鸢荇开得如何。
      我们携手来到玛镜湖边,满湖鸢荇亭亭玉立,袅娜多姿,舒展着洁白的花瓣,迎着风翩翩起舞。
      琳琅看得高兴,伸出手想够一朵花,却总是差了一点。

      他有些懊恼地直起身子,说:“要是有船就好了,直接进湖去。”
      “嘿嘿,跟我来。”
      船确实有,就系在亭子旁边,主要用于工人清理残枝败叶,有时我们也划着玩。琳琅开心地跟着我上船,人一动,船一摇,吓得他迅速坐下。

      我拿起桨轻轻地划,船便慢慢地在鸢荇中穿行。本来挺惬意的事,琳琅却蜷着身子,双手紧紧抓住座位,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
      我想起他有晕车的毛病,不知道坐船怎么样,忙问:“头晕么?不舒服就回去吧。”
      “晕倒是不觉得,可这船不停地晃,有点吓人。”

      我轻笑着安慰:“虽然船上不像实地那样稳,总不至于翻,相信我,掉不下去。我会很小心地划,你松开手试试。”
      琳琅微微松手,感觉没问题,胆子便大了起来,不仅能正常地坐着,还敢伸手去够水里的花了。

      船至湖心,四面都是茂密的鸢荇,几乎有人那么高,琳琅东瞧西看,不时抓过一朵,又闻又摸。
      我见状道:“喜欢么?咱们可以折几枝回去。”
      琳琅耸耸肩说:“不要啊,让它们安安静静长着,能开好些日子吧。”
      没错,鸢荇的花期一般有十几天。虽然做插花也很合适,并不会缩短花期,可琳琅指示它们继续长在湖里,就老老实实长着好了。

      来回划几圈,琳琅适应了坐船,也敢自己上手了,掌握动作之后,居然划得不错。他得意地炫耀自己有天分,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活,至于高兴成那样么?
      有他划船,我便腾出手伸入湖中,感受水波从手指间流过,柔柔的,滑滑的,丝丝凉意沁人心脾,特别舒服。相思也如长流水,解不了,千般滋味,悠悠使人醉。

      过一会琳琅划得累了,随手丢下桨,我也没去管它,任船在湖面晃荡。风正飘飘,湖上舟摇,我们俩并肩靠在船里,埋在鸢荇中,有香有色,心旷神怡。
      琳琅看着远方,轻轻哼起歌来,我听了两句,发现词还挺熟悉,唱的正是《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唱到这里,他扭过头看我,说:“你瞧这歌就像今天一样,得与王子同舟。”
      他可真能琢磨,虽然时代不同了,社会制度也不一样,光看头衔却没有区别。

      我含笑应道:“没错,今日何日兮,得与琳琅同舟。这是鄂君绣被的故事,我也听过。”
      琳琅伸出手抚摸我的脸,说:“心悦君兮君已知,我到底比那越人强些。不过他也真是的,不管不顾,跟我年轻的时候一样。”
      我按按他的鼻子,笑道:“你现在就不一样了么?”

      琳琅低下头:“我现在懂得多些,不过对你的心意总是一样,一生一世,至死不渝。”
      我抵着他的额头说:“我也是。”
      他微微摇头,语带哀戚:“就算你今天待我好,却说不准明天怎样,有些话……还不配说。”
      我心疼地想,怎么又变成昨天晚上的样子了,搂住他说:“我总会这样待你的。”

      他叹道:“不用说了,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咱们上岸去吧,我刚刚喝茶的时候顺手拿了两块点心,想再去看看晨风。”
      我们起身的时候,琳琅脖子上的花环落了两片花瓣,因为时间太久,朝艳看起来已经不新鲜了。琳琅低下头惋惜地看了看,却什么都没说,只是走回岸边等我系船。

      我一边打绳结一边朝船底望了望,想着今天的花谢了还有后天,如果他喜欢,后天我们还可以编花环。只要我们在一起,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我理好绳子,笑一笑,转身离开,留下一艘旧船和两片打蔫的粉红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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