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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   清河阁住了三位贵客,名声大震。
      三位贵客是当今圣上跟前的红人,又个个生得潘安之貌,凡是皇城里未出阁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无不想来一睹才子风采,顺便搭个讪什么的,也好寻个良人做归宿。
      一时间,清河阁客如云来,老板满面红光。

      清河阁大厅的正中,一张圆桌,桌上摆着清粥小点。虽是清粥,熬够了火候,香滑嫩爽,清新淡雅。虽是小点,种类繁多,做工考究,匠心独运,酥脆可口,味美香浓。一顿早点,已是田间农人半年的收入。一分钱一分货。清河阁的消费虽高,难得质量有保证。
      水炀坐在正对大门的方向,品着小点啖着清粥,脸上一抹淡然舒心的微笑。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男子们暗叹,满腹经纶,生得天香国色,一颦一笑皆让人心驰荡漾,难得如此才貌,奈何为凤非凰;女子们暗叹,温婉清秀,和气有礼,却已是天下第一才女的未来夫君,难得如此良人,奈何相逢恨晚。

      客人们把视线转移到了水炀身旁的两人身上。且看那探花,端碗喝粥,动作优雅,颇有大家教养。可他虽生得一副好皮相,外加相府公子家财万贯,却是花名在外。伤了无数女子的心。嫁他,要有时刻作战的觉悟。再看那状元,嘴角一抹邪笑,却是风流不羁,若不把天下事放在眼里,不拘束于任何地方。如此邪魅公子,虽是赏心悦目,却难为良人。嫁他,要有时刻寻夫的觉悟。可是,越是困难,越是让人渴求。思及此,客人们均是一叹。不同的是,女子叹前路茫茫,男子叹对手太强。

      众人不知,林晌面上只呆呆地大口的喝粥,那碗里早已空空如也。他脑袋里只是充斥着欢喜与愤恨。欢喜的是水炀差人寻他一起用早点,愤恨的是步施我那个衰人也在。可怜的林晌,刚确认自己的感情就要面对两个情敌。可怜的百合,由于没和林晌见过此刻又不在,立马从情敌一号降为二号。林晌眼前的大敌是步施我。

      “炀,原来你与林公子早已认识了。”步施我对水炀微笑着说,一道寒光扫向林晌,林晌下意识抖了一下。步施我暗自鉴定完毕:富家的米虫,无趣。
      “恩。”水炀轻哼一声,目光未曾从桌面上转移。话说今天他叫来这么多人一起吃早餐的原因就是可以平摊费用,多吃几种食物。
      “不仅认识,他还在我家住了一年,我们自是感情深厚。”林晌放下空碗,品了一口茶。那家伙竟然这么亲昵的称呼水炀,可恶!不过还好,时间上还是自己占优势。
      “那真是不好意思了。炀在林公子家打扰了这么多时日。”步施我还是优雅地微笑,只是那笑容有点冷。
      林晌坐直了身子驳道:“怎是打扰呢?水炀是我的挚友,招待他是应该的。而且,你也没义务觉得不好意思。”

      “挚友?”水炀这才停了筷子,抬眼看林晌,“不是因为欠你菜钱么?”
      “噗哧。”步施我的笑没忍住。
      周围的人都是议论纷纷。
      “宰相公子原来这么小气啊!”
      “真看不出来……”

      “才……才不是,那是跟你的玩笑话,水炀还当真了……呵呵,呵呵。”林晌的脸色很好看。
      “这样啊。那我一直误会你了。”水炀思考了一阵,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今天起,你也是我的朋友了。”

      众人突然觉得,太阳啊,怎么就那么灿烂……

      林晌一握拳,大成功啊!爱人都是先从朋友做起的。

      轰隆隆。轰隆隆……
      打雷了?地面好象在震动……

      步施我嘴角一钩。“今天真是好日子。说起林公子的朋友,我倒是认识不少。正好她们都很想念你,我就告知她们你今天设宴款待。现在也该来了。”
      “小晌!”无数尖细却震耳欲聋的呼声。一群雌性生物(内涵一只小母狗)涌进了清河阁,林晌瞬间淹没在人群中。

      步施我拉起水炀的手优雅的微笑。“炀,今天天气很好,我们去街上逛逛,顺便寻寻皇都的美食如何?”
      “好。”水炀开心地笑,回头看林晌,却是有一抹异色。虽然一闪而过,却没有逃离步施我的眼。难道水炀在意这家伙?
      “怎么了?”步施我问。
      “真好,朋友这么多。”水炀羡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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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城毕竟是天子脚下,治安还是不错的。居民的素质也是很高的。至少,他们只是用火热的目光看着在街上悠闲游荡的两人,没有人冲上来。

      步施我走在水炀身边,一米七八的水炀比他矮了少半个头。一阵风过,吹起水炀细碎的刘海,一缕发丝黏在了眼角,步施我拉住水炀,伸手拨掉发丝,温暖地一笑。
      “炀,你想去哪里?”
      水炀拨了拨额前的刘海,有些长了,遮住了眼睛。
      “锦绣缎庄。”水炀想了想说道。
      “想买衣服啊。”步施我拉起水炀的手,“跟我来。”

      水炀想挣脱,不习惯和男人肌肤接触,但还是强忍了下来。毕竟,这是他水炀的朋友。水炀一旦交了朋友,绝对是掏心掏肺,两肋插刀的。当然,涉及食物方面除外。

      锦绣缎庄是皇都最大的缎庄,虽是民间的织造商家,手艺却比得上宫廷,而且比宫廷里的花样更多,也没那么拘泥古板。所以,很多皇宫贵族也宁愿在锦绣缎庄买料子做衣服。

      赵家来了信。赵老爷对水炀是十二万分的满意,这婚事算是比真龙天子还真了。水炀封官之日即为成亲之时。成婚礼宴就在清河阁举行,正逢上缎庄进货的日子,让水炀先订下一块锦绣缎庄的金丝龙凤纹红绸,做嫁衣用。林惜月已然动身,估摸着两三日就到皇都了。到时一是做嫁衣,一是筹备婚事,再有,就是要办个论诗会,也让天下人看看这才子才女的佳话。

      “买料子做嫁衣用啊。”步施我笑得灿烂,真真从锦绣缎庄前十米处的小巷里改了方向。“我肚子有些饿,我知道这附近有卖银耳莲子的地方,不如我们先去吃一碗再到缎庄去如何?”
      “还有多久到?”
      “还有不少路啊,先吃点银耳莲子解渴吧。”步施我睁着眼睛说瞎话。

      于是当两人终于到了锦绣缎庄,只剩下老板歉意地笑着说:“您要是早来一步就好了,刚有个客人把所有的金丝龙凤纹红绸都买走了。”
      “那其它地方呢?”步施我急切的问。
      “哎呀,真不好意思,这红绸是从番邦进来的,只有本店有售。”老板得意洋洋。
      “炀,真对不起,都怪施我……”
      “算了。”水炀微微皱眉,反正自己也只是想要她家的厨子。“走吧。”

      “既然来了,不如让施我给炀添几身衣裳,权当赔罪如何?”
      “不必了。”
      “炀不答应就是生我的气!”步施我撇嘴。
      “-_-#……好吧。”

      “炀,你皮肤好白!炀,你好瘦!要多吃点啊!炀,手抬起来,我帮你~” 步施我一直在打着帮忙的旗号上下其手,好不惬意。
      “你出去,我不是笨蛋,自己会穿衣服。”表面上看不出来,水炀已经很生气了。濒临爆发的边缘。
      “我出去了。”步施我最会察言观色,微笑着飞速离开试衣间。大丈夫能屈能伸,得了便宜就要卖乖。步施我一边回忆手间的触感一边自我告诫。

      水炀走了出来,湖绿色的绸缎长褂,袖口还有精致的刺绣,步施我拍拍手。“真漂亮。”但是显然,他看的不是衣服。
      又试过了很多件衣服后,步施我发现水炀真是穿什么都好看。他很激动。
      他激动的结果是水炀回客栈时雇了一辆马车,车上全是衣服。

      晚上沐浴过后,水炀随便从衣服里抽出一件胡乱穿上。愣,皱眉,脱下。再抽出一件,看,丢开。他埋首进衣堆里,翻了许久,才终于挑了一件,穿好,倒床,睡去。
      地上有一小堆衣服单独放在一边,颜色各异款式也各异。只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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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那个狗狗是友情客串的。

      貌似更新快才会留言多啊……
      远目……
      留言!!我要留言!!都给我留言!!!!!!!!!
      癫狂中……
      好像觉得晚上更加安静些,总是喜欢晚上更新。恶果就是——某包华丽的昏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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