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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第六十四章 恰逢故人来 ...

  •   李小乐曾经说过,李寻扬像她生命里的那束阳光,总是在她最最困难到无路可走的时候便如天神下凡一般出现在她的眼前,而今想来,还真是没错。

      那温润的眉角,澄澈的眼眸,如玉的气质,清湛的身形,除了李寻扬怎还能有别人。

      她从来没想过能在玉门关看见李寻扬,李寻扬是探花,他奉命进京当官,又怎会来到这玉门关的,李小乐怎样都想不通。

      直到后来她才听同李寻扬一同来到玉门关的李寻欢说起,江湖谣传快活王入关是要举兵入侵中原,此传言传到当今圣上耳中,他担忧江湖中人野心勃勃,相互乱斗会发起战乱扰乱朝纲,连累边关百姓,便派朝臣带领一路人马加派雁门关以防发生动乱。

      李小乐的消息,李寻扬是一直关注着的,他知道李小乐去了那里,他也很想见她,于是他是自告奋勇的请兵来了,虽然他这个探花郎一直做的是文官。他预想自己能见到她,果不其然等到了。李寻欢跟着他跑到这玉门关来,也纯粹是因为想凑热闹长见识。

      快活王带着军队走的不是玉门关,而是从山边绕过去的,李小乐跟不上,她走大道能节省距离,谁曾想到能遇到能救她性命的李寻扬。

      李小乐几乎晕倒在了城门前,李寻扬远远的就望见了她,李寻扬是跑下去将她拦腰抱回驿站房间的。全城墙上的士兵都看见了,李寻扬在他们心中一直是君子如玉、温润如玉的存在,哪里见过他为个姑娘这般着急过。

      李寻欢见到李小乐那副惨样简直惊呆了,又听她言简意赅的讲了快活林中王怜花、沈浪等人是如何同快活王斗智斗勇。

      那惊险刺激的场面听得李寻欢内心热血沸腾,听得李寻扬直皱眉头,心惊不已。

      虽然见到了李寻扬对李小乐来说像是天降的恩赐,但是她决不能就留在这里不去作为,王怜花深入大漠生死未卜,李小乐半天功夫不敢耽搁,她要出关,她要去大漠!

      “我也去!”李寻欢第一个蹦起来,要和李小乐同去。

      李寻欢心情激荡,兴奋之情难以掩饰。沈浪啊王怜花啊熊猫儿啊,这等江湖传说的人物,有生之年如能同他们共同抗敌,虽死无憾啊!

      李寻扬面色凝重,李小乐要走,他知道他劝不住,他是此次出征的将帅,自然也不可能离开玉门关,可他担心李小乐的安危,非常担忧!

      李寻欢看出李寻扬的心思,跑过去拉着他的袖子撒娇:“大哥~!你就让我去吧,我会保护好小乐姐姐的,何况王前辈也不是等闲之辈,我保证一定大家一定会平平安安的回来的。”

      “寻扬大哥……你别劝我,你劝不住我的。”

      “小乐……我哪里想劝你啊。”李寻扬心里叹了口气,他原本的私信就是想来见李小乐一面的,如今见到了,见她安然无恙已经完了心思。

      李寻扬回身拍拍李寻欢的肩膀,微微笑道:“知道你的脾气定然要跟着去,骆驼马车、行李、粮食、地图,所有的一起我都给你们准备好了,早去早回,我在玉门关等你们平安归来。”

      李寻扬这一笑,便将李小乐多日以来的阴霾心情全部消去,她明白她现在有家有后援,她曾经想过,要让王怜花明白他不是一个人,而如今李寻扬便让李小乐也明白,李小乐也是不是一个人。

      自玉门关告别了李寻扬,天还没黑李小乐便和李寻欢一起循着地图踏上了大漠之旅。原本这场旅途是难熬的,但是因为李寻扬的悉心准备,这一切却变得并不艰难了。

      李小乐觉得自己的压力少了大半,因为同她一起坐在马车里的这位少年名字叫做李寻欢。

      小李飞刀,李寻欢。

      李小乐着实没想到李寻欢对大漠的环境这么熟知,他熟知的程度就好像是他许久之前来过一样。李寻欢喜欢结交朋友,难免有许多也是在大漠之中自小长大的,他听得多了,自然也就熟悉了。

      可李寻欢知道的事情又何止是这些,他不止熟知沙漠中的环境,他在这沙漠深处甚至还有过命交情的兄弟朋友。

      而同他有着过命交情的这个人是大漠之上,声势最强的一股帮匪,那股帮匪的为首之人叫做龙卷风。

      传言这‘龙卷风’是大漠中一个传奇人物,据说此人来无影,去无踪,谁也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当李寻欢驾着马车骆驼进入龙卷风的匪寨的时候,李小乐都处在惊异当中。

      怪不得李寻扬不担心李寻欢跟着她来大漠会有危险,怪不得李寻欢有如此自信会保重他们会平安回去……

      此时此刻,李小乐若是还要将李寻欢当孩子看待的话,那可真是愚蠢到家了。

      当年龙卷风在中原之时,便同李家有些交情,他也曾经被李寻欢的一手飞刀绝技惊艳过,李寻欢和他脾气,他交朋友向来不管人年龄大小,有本事的都是兄弟。当龙卷风得知李小乐便是李寻欢小李飞刀的授业恩师,自然对她也敬佩了三分。

      龙卷风是个豪爽的人物,李寻欢事先让人来通知过他,此次大漠之行可能要他帮忙,待李寻欢同龙卷风说出自己想找快活王一行人的时候,龙卷风当即拍案大喜,笑言,无巧不成书,最近几日他那新来的军师也正巧要在沙漠中奇袭快活王一行。

      龙卷风说起他这位新来的军师,便赞不绝口是百般信任,李寻欢最喜英雄,当下就想见见,龙卷风乐的为他们引见,商量一同进攻快活王的对策。

      有诗云‘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直到此时此刻,李小乐不得不相信跟着沈浪等人闯荡江湖结交朋友多了的好处,如果说她能在玉门关遇到李寻扬是她三生修来的福分,那此时此刻,她能机缘巧合的在龙卷风的营寨里再遇友人,便真的是老天爷对她开的外挂恩赐了。

      来人身披一件黑披风,还用黑巾蒙着脸,据说谁也没有瞧过他的真面目,但是从李小乐见他的身影的时候,她便一眼认出了这军师的眼睛。

      那双充满了诡异厉光的眸子,除了那人还会有谁?!

      李小乐当即惊呼出声:“金无望!!!”

      李寻欢和龙卷风都没想到,李小乐竟和这位大漠军师是旧知交,金无望自然也没想到,这位李姑娘竟是龙卷风要其引荐之人。

      “是你?!”金无望对李小乐的感情是复杂的,金无望同沈浪是生死之交,沈浪将李小乐当妹妹看待,可李小乐却有同王怜花有纠缠不清的关系,还有他的亲弟弟金不换,也是死在李小乐的飞刀之下的。

      “金兄……”李小乐明白金无望的心情。

      金无望也知道李小乐要说什么,当下摆手打断了他的话:“过去之时莫要再提,你同沈兄是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这和他人无关。”金不换是罪有应得,至于王怜花……当时那也是敌对不得已,金无望虽不喜王怜花,但也绝对不会牵扯到李小乐这个小姑娘身上。

      “不知李姑娘你来此何事?”

      “正是为沈浪之事……”李小乐没说她是为了来救王怜花的,反正沈浪也在,救谁都是一样的。

      果不其然,金无望一听是沈浪之事,便连眼神都变得严肃起来。他给自己起了这‘复仇使者’的称号,原本就是为了在快活王出关这一路上,将他灭掉的,如今竟连沈浪也身陷敌营,他自然更不能大意了。

      金无望对快活王的用兵之法再熟悉不过,有他和龙卷风一起带兵奇袭快活王大军做拖延,李小乐便同李寻欢去暗中救人了。

      快活王的老巢便是后世传说已久的楼兰古城,快活王能在大漠深处发现他,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金无望和龙卷风率领的漠匪奇袭快活王军队的时候,正是离他的老巢还有百里的地界。

      沈浪和熊猫儿、王怜花以及朱七七被点了穴道仍在骆驼上已经被折磨了许多天了,龙卷风率铁骑奇袭而来的时候,他们还被扔在了一角的帐篷边熟睡。

      这场半夜的奇袭来的太过突然,快活王冷静应战之时,沈浪和熊猫儿一左一右护着朱七七还被关在帐篷里,王怜花靠在帐篷门口的另一侧透过缝隙观察外面的战事。

      帐篷外,无数根火箭直射入黑暗的天空里,鲜红的火花,被狂风吹散,犹如满天流星火雨,撒在营帐周围,火势蔓延,箭雨纷飞。

      帐篷内有一人闪身而入,身穿急服劲装,用黑布蒙了面,因着王怜花离门口最近,来人迅速出手解了王怜花的穴道,不料手指刚刚离了王怜花的衣襟便听外面急风骑士大吼一声‘何人放肆’。话音未落,长、枪便刺至胸前,来人一把将王怜花推开许远,便和急风骑士斗在一起。

      不过一瞬间功夫,营帐便被随即而来手握长、枪的士兵围了个水泄不通,急风骑士誓下狠招,招招致命,来人被围,刀枪林立,一人之力实难突围。

      来人突觉腰间的飞刀被摸走,王怜花长袖一挥,飞刀过处,死伤无数,进一步逼开急风骑士,手中搭上黑衣人的肩膀便带她冲了出去。

      李寻欢在帐外接应,见王怜花带人逃远,也不敢多做耽搁,趁乱闪身而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恰逢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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