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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忘记他是她 ...

  •   【1】

      那一年,我23岁,在灯火通明的赌场上遇见她。

      那是我在西班牙度过的最后一个秋天,五年学业已经结束。回国的机票在七天后,于是我终日拿着地图,将所有我向往而又没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微雨的清晨去塞万提斯广场发呆,大太阳时在博物馆流连一个下午,傍晚时分到小镇酒馆喝个痛快。

      第三日,我跑到地中海沙滩,踏上女王号邮轮,计划在阔大的甲板上吹风、喝啤酒,观看一场巴萨的比赛。

      等待验票时,我和排在后排的一对情侣聊天。两人都还不到20岁,穿一模一式的白T恤和跑鞋,笑容也一模一式的美好。巧的是他们也支持巴萨,跟我同仇敌忾,和一旁的红鼻子皇马球迷互相挖苦。

      当我向侍者出示船票后,小情侣不见了。我摸裤兜,钱包没了。红鼻子男人趁机揶揄我:“嘿,穿Nike的人是不能搭理的。”

      ——这是在马德里流传一时的冷笑话:Nike和警车有什么共同点?答案是:它们都可以让小偷跑得更快。

      显然这不是个开玩笑的好时机,我很烦,骂道:“让你的皇马去死吧!”

      红鼻子摸摸鼻子:“噢,穷鬼还敢坏脾气,这可真不是好习惯。”

      跟很多旅游国家一样,西班牙的小偷层出不穷,防不胜防。我挠头,衬衫口袋里还只剩几个角子钱,连买支啤酒也不够。我可不想露宿街头,上楼去赌场碰运气。

      我手插裤兜,慢悠悠地晃进赌场,想挑张顺眼的台子搏一把,人声鼎沸中,金山银山里,眼花缭乱间,有一人的身影撞入眼帘,我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她作男装打扮,穿近乎黑的紫色制服,戴白手套,不苟言笑地坐在赌台前,哗啦啦地洗着扑克牌,往那紧张的赌客面前一抹,手势娴熟优美。

      她的肌肤似白玉,头发如乌木,侧脸的线条像极了苏菲·玛索,我平生所见,从未有一人如她,可当得起“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八个字。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原来,一辈子见过的最美妙的秋天,在这里。

      【2】

      她是职业庄家,这间赌场的荷官之一。

      后来我常常想,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原是在形容千金散尽不复来,温香软玉抱满怀。可她分明是冷而硬的,像一颗冻了太久的水果糖,要含很久才暖,再含很久才化。

      再后来有人问我,你一生的传奇是在何时何地何人,我想我能够说,在异国他乡的销金窟,我的苏菲·玛索。

      明灯千盏,她沉默如指环。我喜欢她是寂静的,仿佛她消失了一样,又仿佛她已死去多时。她身上,有一种群星璀璨的寂静之感,当你抬头看夜空,你会明白我的意思。

      我挤进她的赌台,用力地看着她,像一只饿惨了的田鼠。

      我得承认,高三那年升学无望,我说服父母把我送到西班牙留学,而不是其他国家,完全是因为这所学校的招生画报内页刊登了一位女教授的照片,她酷似苏菲·玛索。

      我迷恋苏菲·玛索,得从《007之末日危机》说起。初中时炎热的暑假,我自电影中邂逅了最美艳最狠毒的邦女郎。

      在同班同学如火如荼地早恋,拉着小男友的手散步喝珍珠奶茶时,我待在家里,一遍遍地观看苏菲·玛索的影片,从《勇敢的心》到《安娜·卡列尼娜》再到《路易十四的情人》,挥霍了许许多多的日子。

      理所当然,我离苏菲·玛索有多远,就离本国高等学府的门槛有多远。法国太贵,美丽的女教授在画册上诱惑着我,一咬牙,我选择了西班牙。

      学语言、办签证,读预科,历经种种磨难,一年后,我抵达了马德里。几经打听,我终于见到女教授,顿时两眼一黑,主啊,这个世上有一种神奇而伟大的技术叫PS。

      命运阴差阳错,无可奈何。不得已,我留了下来,郁郁寡欢地待了五年,在假期时一再从马德里坐火车去巴黎。天道酬勤,终于在某年时装周的外场,远远地眺望梦中的她。

      隔着数千人潮,我凝视着那朵法兰西玫瑰。

      如今,在万人中央,我遇上了另一朵玫瑰……然而她不是玫瑰,她应该是马蹄莲或姜花,白而清冷。

      然后我说:“9点。”

      【3】

      我赌不起,只得钻点小空子,玩□□,押闲家。下注前,我分析了开牌的趋势,根据赔率计算出赔付包容率,果断押上这一记,但求小富即安。

      我赚到回程路费的三倍,见好就收。旁人怂恿我再来再来,我摆摆手,当个看客闲人。

      不同的是,他们都在盯着筹码,我只看她。而她不看我。我注意到,她右手的小指是不能弯曲的——很久了吧,她曾经疼过吗?

      赌场的炸鱼和辣香肠美味无比,而且免费,我不断去取,广而散之。红鼻子闻香而动,晃过来和我搭讪,我有一搭无一搭地应付着他,他嚎叫地杀入了赌局,没几局就输个精光。

      红鼻子不服气,找我借钱翻盘,遭到我的拒绝,巴萨球迷和皇马球迷可不会以和为贵,向来如此。

      红鼻子当掉怀表,发牌的当口,我制止他:“下一盘再出手怎么样?听我讲个故事。”

      红鼻子嘟哝:“好吧。”

      我跟他说起我的故国、前朝和机巧的文人。是康熙年间,皇帝下江南,见到门泊东吴万里船的景象,随口问道:“这条河上有多少条船?”擅玩花头的文臣回答,“两条,一条为名,一条为利。”

      再好的故事,脱离母语的环境,自会丧失原味。红鼻子耸肩,表示听不懂,女荷官闻声转头瞧了我一眼,是很纯正的东方面孔,我试探地对她说中文:“熙熙攘攘,皆为利来。”

      这一池子人,挽起了胳膊输红了眼,都是为了一个利字。那条河上实则只有一条船,求名也是为了利,何况是此地,理智放两旁,利字摆中间,众生百态,尽在其中。

      “要牌吗?”她回我以西班牙语。我谢却,她收回目光,做回面无表情的荷官。但这已足够让我微笑回味,即便巴萨输球了我也如此。

      我打听到她是倒班轮休制,下班是在晚间六时。我端着啤酒在楼道口等,不多时,她走出来,白衬衫,银项链,长发盘起来,全都藏进贝雷帽里,看上去像个漂亮倜傥的公子哥儿。

      我从暗光里走近:“嗨,一起喝一杯?”

      我说的是中文,啊,但愿她也是。但她不,淡薄地看着我,仍是西班牙语:“你是惟一一个立刻收手不赌的人。”

      “我想赌,但我更懂得恋战者必是输家。”我轻松地把马甲甩上肩头,力求使自己潇洒点,回以西语,“在我的祖国,我喜欢的歌星有一首歌叫《我会知道几时要退》。”

      她断然不会喜欢愣头青,我努力用轻描淡写来掩饰慌乱,但她很无谓地看着我,很淡很淡地笑了笑,走开了。

      【4】

      我不想错过她,追上去想说点什么,但我发现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亦步亦趋,跟着她穿过人群,走向海滩。

      夕阳下的海滩上,凉伞一朵朵地撑开,空气中漂浮着咖啡香,蔚蓝海水温柔地拍打着海岸。她不作任何停留,向前走去,那儿有一座大型车库。

      她是要赶去附近的马拉加吗?这给了我极好的借口,我追上她,问:“可否载我一程?我想去看看毕加索。”

      在西班牙租车很方便,但旅人搭顺风车也算寻常,她无可无不可地点头。如我所料,她把车开得又快又稳,跟赌场上那个强势的荷官并无不同。

      一路上,我想和她说话,但她波澜不起,连音乐都不听,我只好讪讪地看窗外的风景。

      西班牙多是红土地,漫山遍野野花招展,我歪在车里,盘算抵达马拉加后,该予以她怎样的对白,以打动芳心,却一筹莫展。

      苦心思虑时,目的地到了。我说:“作为答谢,约您共进晚餐如何?”

      她说:“不。”

      她不给我机会。我眼睁睁地看她把车泊在路边,进了一家小店买柠檬茶和长条面包,车钥匙串在那根不能弯曲的小指上,清脆脆地走在金黄色的风里。

      小雨初停的城市很清新,大半个世纪前,也会有无数这样的时刻吧——毕加索放下画笔,下楼去喝燕麦粥。而那俊美的女郎在街巷中穿行,径直走到广场。

      广场遍布露天咖啡座,火红的弗拉明戈舞很奔放,她置若罔闻,寻一条长椅落座,头轻轻靠在身旁毕加索铜像的臂弯,慢慢拆开面包的牛皮纸包装。

      我正想走过去,本是纹丝不动的铜像忽然伸出手,揪了一块面包,三两下塞进嘴里,我这才意识到那是个卖艺人。

      欧洲城市常有这类活雕塑,他们会扮成各种造型,看起来跟雕像毫无二致,但会冷不丁地朝你眨眨眼,拍拍你的头,把你吓一跳。

      我就近坐下,点了咖啡和蛋糕,静静观望他们。铜像是她的恋人吧,她和他分享一杯柠檬茶,一人一口面包,偶尔交谈几句——一看就是极安然的情侣,在劳累一天后,依靠着吹吹风。

      啊,她是有恋人的。我惊觉自己不是太难过。啊我的她是有恋人的,我无非是她偶遇的路人甲,但不晓得为什么,我竟真的认为自己不难过。

      咖啡很香醇,我喝完一杯又一杯,看到铜像从脚边硕大的背包里摸出两个踏板,漫不经心地往脚下一丢。她蹲下来,拉开背包,取出吉他,拨弄了几下,铜像跟着她的节拍踩跺着踏板,旋律我很熟,是《月亮之子》。

      “告诉我银色的月亮,你打算如何对待一个皮肤醒目的小孩;告诉我银色的月亮,你打算如何对待一个皮肤醒目的小孩……”

      橙色的夕阳淡去,月光中,他们在唱歌。

      【5】

      她的吉他弹得很出色,铜像微微扬着头唱歌,声线迷人,唱得余音绕梁,很快吸引听众聚拢过来,接二连三地将零钱掷进地上的礼帽里。

      我爱慕的女郎是荷官,她爱慕的恋人是流浪歌手,他们在初秋的广场上唱歌,是如花似玉的一双人。我听着这些那些西班牙民歌,恍然回到五年前的北京之夏。

      那时我还在中国读语言班,每个清晨骑单车到建外SOHO的培训机构上课。我们是小班,只有十个学生,坐我右手边的女孩大我5岁,念大四,学的是戏剧专业,休息日会邀请我陪她看小剧场的演出。

      我们一度走得很近,几乎像在谈恋爱。她爱穿红色长裙,我骑车驮着她四处去找小吃,她提着裙摆,很小心才不使它卷入车轮。

      在夏日街,女孩的小腿光洁如玉,脚踝处系了一颗铃铛,一下一下地响着,颇为撩人,令我有时疑心自己会喜欢上她。

      ……但我不曾。我知道爱是另一回事,因为五年后,我遇见了这女郎。

      她在恋人面前一改冷漠自持的荷官形象,时时大笑阔朗,顾盼间更是俊逸神飞,衬得铜像双目黯淡,让我的心倏忽一惊。

      她的恋人是看不见的。

      他的举止比常人迟缓,起先我以为是他与生俱来的慢条斯理,但不是的。细心打量即可看出,他两眼皆盲,在涂满了古铜色油彩的面容下,他的世界一团漆黑。

      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可那又怎样,大千世间满目琳琅,不敌跟她回家喝汤。

      刹那间我想念中国,想念那个炎夏的瓷瓶儿酸奶、苹果味奶酪、酸梅汤和褡裢火烧。我已经不记得那女孩的模样,但我想念北京至深。

      我找店主要了两杯咖啡,端在托盘递给她:“你们试试看。”

      只有在恋人身旁她才和颜悦色,轻声道谢,递到铜像的嘴边。铜像就她的手喝了一口,神色颇为愉快,侧过脸问:“想听什么?”

      他是看不见的,但仿佛能看穿我的心虚。我断断续续地问:“……北京,你会吗,北京?”

      他的身形比大多男子都清简,是奔跑在原野的少年才有的俊秀,表情却有片刻的停顿。她不说话,拨动琴弦,他回过神,深吸一口气,握住麦的左手一扬,像身处流火辉煌的舞台,声线很低很沉,典型的烟枪:“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That's a fact,It's a thing we can't deny,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如果他唱《北京一夜》,我想哭,如果他唱《晚安北京》,我想哭,如果他唱《北京的金山上》……好吧我还是想哭。可关于中文他只字不提,唱的是纯粹的英文歌……好吧我还是想哭。

      “北京城里有900万辆自行车,这是个事实,是我们无法否认的事,就像我爱你至死。我们离时间尽头有120亿光年,那只是个猜测,没人能说那是真的,但我知道我会一直跟你在一起。”

      游人如织的广场,温柔的咖啡馆,以及耳中过尽千帆的歌。再不走,我会哭出声来,一定会。所以我飞快地逃走,没有说再见。

      【6】

      五年了,我依然没能爱上西班牙,但在告别前夕,我幸会了一位女郎。

      第二天一大早,我一个人去广场待着。西班牙人的夜生活太过丰富,这使得每天中午以前,公共场所极为安静,过了正午才会看见乌泱泱的人出没。

      太冷清,我和公园扫落叶的老头谈了一会儿天。他是个头发花白的小个子,我和他分享着鹅蛋卷和泡酒,太清楚毕生不会再碰面,因此心平气和地说着话,他怀念年轻时的雪橇和猎狗,我则想回北京看一看。

      从餐厅出来,广场上的人多了起来。我走了一圈,没找着毕加索铜像,急得找人打听:“……毕加索……毕加索在哪里?”

      众人莫名其妙:“你是要去他的故居吗?”

      马拉加是毕加索的故乡,但我要找的是另一个人。我遍寻不获,瘫在椅子里作不得声,名字、国籍、来历,一概不知,我要从何打听?要么,赶到女王号上再见她一面?但见了又能如何。又能如何。

      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抱住头,好像才了解一桩事实:自始至终,我是于他俩不相干的人,如同这个国度,我待了五年,终究还是要归去。

      突地听见一声轻笑,是他:“我认得你的声音。”

      这一回他扮成堂吉·诃德,那个与风车搏斗的人。油彩太重,我仍看不清他长得什么样,但颀长单薄,嘴唇的线条很美。

      他就是用它和她说话,亲吻她,许下动听的誓言。我盯着他细看,想了想,说:“昨天谢谢你的歌……能告诉我,你是哪里人吗?”

      他比他的恋人亲和,总在笑:“地球人,你呢?”

      他不说,我就不多问,开了一支香槟给他:“彼此彼此。”

      之后我们随意说话,他说西班牙是他俩天涯羁旅的第六站,明年冬天想去南美走一走,我说《北京有九百万辆自行车》是悲哀的歌,他又笑:“在那种环境仍能罢手,你懂得克制,悲哀之事,不在话下吧。”

      啊她竟对我有印象,她竟是对他说起过我的。但我担不起她的谬赞,赌场从不是叫人荣辱不惊的,只会物我两忘,满脑子只有钱……赢了得意忘形,输了气急败坏,那副嘴脸不好看,我怎能把狼狈叫她瞧了去。

      铁打的赌盘,流水的赌客,庄家是她,我不过是来去匆匆面目模糊的路人。霎时我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同他说起《007之末日危机》,我的情爱启蒙。我热爱它,几年后在北京学西语时,独自坐在小剧场里重温它。

      坐落于北京东边的小剧场绿树成荫,小巷深深,我总和女孩相约在那附近的小店吃褡裢火烧。

      我对话剧、芭蕾剧和舞台剧兴趣乏乏,而她犹犹豫豫,没想好要不要和我开始,一顿饭我们磨磨蹭蹭吃几个小时,赶到剧场时,经常只能看下半场。

      有一次,是女孩喜欢的大影星玩票之作,全部角色都是反串,她很感兴趣。但我们又迟到了,跑进场是夜里七点五十分,女孩整理着裙摆,我掀开厚重的布帘,黑暗中,一束笔直的光芒乘着鲜花与流水纷涌而至——

      一条斑驳破败的小船,被刷成明亮的蓝色,穿黑衣的少年头发清短,戴低低的鸭舌帽,长手长脚地坐在船头,一身风尘仆仆归来故园的苍凉气息,直教人想起苏轼的词: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这一幕震撼得我魂飞魄散,连忙翻看手中的演员表。是个小明星,唱过几首口水歌,演过几个小配角,有一小撮粉丝和一大批叫不上她名字的八卦爱好者。

      在这部舞台剧里,小明星演的是大影星的少年时代,才23岁,却能把中年沧桑诠释得气定神闲。

      随后,《船歌》悠悠响起。不是齐豫的原唱,音色动人得如同青山绿水,让我满心惊艳,女孩却对我附耳轻言:这把好声音和场景不算搭,得用更沉黯的嗓子才压得住阵脚,幕后的歌者必然很年轻。

      《船歌》声中,小明星坐在船头,像是布景本身,小小年纪,一身沧桑。她眉目英气,演起少年男子几可乱真,随着灯光暗去,她闲适退场,我期待再看她一眼,但谢幕时她不曾出现,歌者也没有。

      没多久,我启程来到马德里。一度在网上找寻过歌者和小明星的讯息,所有新闻里,都没有提过歌者,关于小明星倒是有一些,然而,在娱乐行业,磅礴的掌声只献给最顶端的人,其余数众,都在讨生活,并逐步逐步陨落在生活里。

      第二年,小明星再无音讯,只剩零星旧闻,久而久之,我不再挂怀。这是当年夏天的北京,除了食物之外,我最难忘的遇见。当堂吉·诃德问我今晚想听什么时,我说出那段北京往事:“《船歌》,你会吗?”

      我和那女郎相会在夜的海面上,没有太多交会,但大船之上,漫天星斗光亮四方。我想听到它,像多年前,那个黑衣的少年,她回到故土。

      我渴望在23岁时拥有她的气度,却没能做到。

      我仍青涩而窘迫。

      【7】

      阳光如瀑布般洒落,棕榈树在微风中招摇,堂吉·诃德说:“等她来了,让她唱。”

      我们漫无目的交谈,渐渐谈到他的眼疾,那是四年前的一场车祸,他俩乘坐的别克和货车相撞,车窗玻璃的碎片飞溅到他的眼睛里,顷刻间角膜被割裂,而她的右手小指被车门夹伤。由于是在乡下,赶回城里耽搁了时间,错过最佳治疗期,他失明,她则落下轻微残疾。

      出院后,两人结束手头的事业,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游荡,转眼四年。

      再惊心动魄的事,在岁月更迭后,也可平淡诉说。我望着他空洞的双眼,低声说:“……她一定很难过。”

      他捧着咖啡,语气淡静,没有怨怼,也没有遗憾:“她很难过,但我松了一口气。”

      我问:“为什么?”

      他把玩着咖啡纸杯,嘴角弯起浅笑:“我年轻时,很爱玩。很爱玩也很虚荣,很享受……”他放弃西语,改用一个英文词,“很Enjoy被仰慕的目光追随,越多越好。”

      多年后他漠视虚名,穿滑稽的衣服,把脸涂得脏乱差,依靠一只简陋的麦和一把破吉他走天下,在异域的街头,对陌生人散淡地说起一两桩旧事:“我认识她时,不到21岁,不定性,也不安分。知道她重要,但还是不安分;不能失去她,但还是不安分……你明白吗?”

      我明白,对他说起我没爱过语言班那女孩,仍和她来往了一段时日。结束课程后,她找过我,我在电话里问:“你下定决心了吗?”

      她吞吞吐吐,我挂断,自此再不联络。我从不喜欢亲昵的时候,她说:“你要是男的就好了。”

      他摸索着朝我伸出手,紧紧一握:“你知道的,《007之末日危机》还有一个译名叫《纵横天下》。”

      末日危机后,我们纵横天下。我和他相握,他的手很细瘦,不似一般成年男子有力,宛如清俊少年:“我告诉她,哪怕这世界是荒岛,我们仍是彼此的星期五。就这样,事故后,我们成了鲁宾逊,一站站地漂流,一站站地唱歌,去到世界尽头。你看,这是我们的《船歌》。”

      我很惋惜:“可你看不见了。”

      他摇头:“这样也好……这是我和她相识时候的梦想,在我24岁就实现了……这样也好。”

      我是如此恐惧会与你失散,在最后的时光到来之前。那么,这样也好,真的,也好。

      如果人生是困境,我希望是与你在一起。

      【8】

      那女郎在暮色苍茫时分到来,依旧是柠檬茶和长条面包。见我和他谈得投机,她戏谑一笑,清清楚楚的中文:“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她和我开玩笑了。我多么高兴,说不出的高兴。

      我很喜欢一个人,得不到。喜欢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得不到。可她是我的同胞,我还算走运,这样也好。

      其后,他请她唱《船歌》。五年前的北京,我第一次听到它。那时她的嗓音年轻气盛,如同少女踏浪而来殷殷相询,而此刻听她唱,是自在女郎漫唱流年,一派悠然。

      年轻时的爱情,务必要血泪纠缠才算痛快。但千山万水一路相携,终可返璞归真,只余相依为命的两个人,走到杏花春雨深处。

      再浮华的过往,俱往矣。没变的是他们之间,他爱谈天她爱笑,一切如旧,一切如新。我心知肚明,她为我开唱,只因我是故人,尽管那时候,这对恋人不曾看我一眼。

      那夜,我们三人当街而坐,喝光六支葡萄酒。我略有薄醉,趁酒意敲了敲他的肩,窄窄的,仍像那个23岁时独坐船头的黑衣少年,年岁尚轻,姿态洞达。

      其实我认出了他是谁。

      忘记他是她。

      【9】

      三天后,一张机票送我离开西班牙。

      大西洋上空夜风如刀,她俩客居在三万英尺之下,那个人人懒散,一天从中午开始的地方,共度漫长的春和夏。我呢,也许有幸结识一个好姑娘,和她乘上慢火车,一起去中国南部闲坐。

      我将走马观花过一生,而我所怀念的城市已黄昏。

      ——2010年9月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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