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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见李月泽 ...

  •   Z市中级检察院

      “前几天接到一个案子,大家看看有什么想法”一名中年男子说道。
      短暂的安静之后不知道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人都怎么这么奇葩呢”一个带着笑意的女声
      “这男的也就摸了一把大腿,构不成什么犯罪吧,至于那个女孩摔断腿那是她自己的原因,她可以选择不跳车,没人逼她啊”一个带着疑惑的男声
      “我觉得应该以非法拘禁罪起诉那名男司机”稍微带些磁性的男声干脆利落道。
      瞬间大家都把注意力转移到那个穿着白衬衣的男人身上“月泽,说说看”中年男子继续道,
      “我国刑法中的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指非法限制别人动的自由,同样包括限制别人静的自由,但凡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限制均属于非法拘禁的范围,也就是说当那个后座的女孩要求停车,那名司机不听其意愿继续开下去,最终那名女生摔断腿与其不停车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所以应该以非法拘禁罪起诉那名男司机”李月泽的解释在安静的会议室中悠悠得响起。
      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后大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决定以非法拘禁的罪名提起公诉,李月泽等人代表检察院出庭。

      周一,中级人民法院
      “下面有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清脆的女声在稍显噪杂的刑事审判庭响起,正在低头看文件的李月泽闻言抬头,只见庄严的审判席下面站着一个身着正装的女子,头发梳的很整齐,板着脸努力做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却不知那如墨般黑漆的眸子泄露了她此时的心情。
      。。。。。。
      “检察院代表是否有意见发表”审判长洪亮的声音响彻整个刑庭
      只见检察院代表席一人缓缓的站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被告人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因此应作为量刑依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初见李月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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