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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   和金元宝讲和之后,我就还把苏慕白的事情跟他说了,没想到他知道以后脸就黑了,还说以后让我跟着他,不许再去找苏慕白了。
      我说不,我堂堂白云镇上的楚小北,怎么能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呢?
      结果就换成他跟在我屁股后面跑。
      就这样,我接替了胖头,成为了白云镇上新一任的小霸王。因为我后头有金元宝跟着,而金元宝后头有胖头跟着,现在连钱多多那条狗见了我都开始哆嗦了,真神气!
      说句老实话,其实当小霸王是一件很累的活,有了名气就一定要收小弟,收了小弟就得罩着他们,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就要去调解,调解不成还得镇压。
      做小霸王简直比做皇帝还累!

      忘了说,那时候我已经知道皇帝是做什么用的了。于是我就把小霸王的位置又还给了胖头,自己退居幕后当黑手,垂帘听政可比皇帝在外头吆喝强多了!
      当了黑手之后,我不用亲胖头,胖头就什么都听我的了。我让他去摘马蜂窝,往那些整天缠着我爹的女人家里扔,把她们蛰得哇哇直叫,可痛快了。
      谁叫她们缠着我爹?缠着我爹就等于欺负我娘,她们要是欺负了我娘就等于欺负了我,欺负我的人,我可以往死里欺负她们。
      后来我听我爹跟我娘抱怨,说自己年纪大了没魅力了,以前走在街上那些女人就跟苍蝇见了蜜似的粘了过去,现在那些女的见了他一个个就像见了瘟神似的。
      我爹心情不好,我娘就跟他咬耳朵,咬完了耳朵还咬嘴巴子,后来我爹就抱着我娘上了楼,再后来我娘就又开始用奇怪的声音叫我爹的名,还有只叫一个字的。
      我发誓,这是我无意中听到的,不是偷听的!

      经我爹这么提醒,我也想起以前总有那么一群野小子每天围着我转,赶都赶不走。可自从金元宝跟了我以后,他们见了我也像是见瘟神似的,而且多半都是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了这件事我郁闷了很久,觉得自己没以前美了。
      深刻体会到我爹的感受之后,我就不让胖头再去扔马蜂窝了,可是那些女人见了我爹还是照样的躲,我觉得很对不起我爹,就决定弥补一下。
      要弥补我爹很容易,只要他不在的时候保护好我娘就成了,所以我就在酒里给那些敢吃我娘豆腐的臭男人下泻药。泻药是胖头从他爹那偷来的,胖头他爹是镇上最好的大夫,他特制的泻药叫“泻天泻地”,五两银子才一小瓶。
      正所谓“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这“泻天泻地”卖那么贵的确是有它的道理的,放在酒里无色无味,我才给钱员外用了半瓶,他就整整拉了三天三夜,拉的肠子都青了,五脏六腑都快拉出来了,躺在床上直哼哼。
      活该!谁叫你欺负我娘的,欺负我娘就等于欺负我,谁要是欺负了我,我就可以往死里欺负他们!
      后来胖头偷偷告诉我,那“泻天泻地”一瓶抵十次的量呢,太可惜了,早知道不该放那么多,不过第一次放泻药的确没什么经验,今后我一定要多多实践,不能再浪费那么贵的泻药了。

      泻药事件之后,钱员外果然再也不敢来客栈吃我娘豆腐了,见了我娘就像他们家那条瘸腿狗见了金元宝似的直哆嗦。
      等我爹一回来,我赶紧去跟他邀功,我爹笑眼睛都眯起来了,直夸我聪明伶俐,还说要给他们无道堂的兄弟每人发一瓶,可以拿来执行公务。
      为了观察这泻药的效果,我爹还特意把我剩下的那半瓶“泻天泻地”给要的去了,后来,客栈里好些人都成了我爹的试验品,这“泻天泻地”的效果真是不错!
      把那些围着我爹和我娘的苍蝇赶走以后,我的日子可闲多了。可是闲下来我就又忍不住找点什么事情做做,于是我拉着金元宝去听苏慕白讲故事。金元宝一开始不肯,我连吼带骗他都不为所动,急得我就要亲他。
      胖头亲一下就肯去剪钱多多辫子,金元宝脾气再倔三下总够了吧?结果大出我所料,我都还没碰到他的脸,金元宝就红着脸答应和我一起去找苏慕白玩了,那脸红得跟巷口铁匠铺的那口烧红了的锅似的。
      我拉着金元宝的手进了上回被狗追的那条巷子,我想他肯定是发烧了,不然哪有手都这么热的?我们刚要推门进去,进听见一阵摔东西的声音,我拉着金元宝从门缝里偷看,看到苏慕白正在跟身边的仆人发脾气,把那些书高高的举起然后重重的摔下。
      他的表情变得很恐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很吓人,仆人在他旁边缩着,一句话都没敢说。我吓得拉着金元宝的手一路跑出了巷子。
      “那个人很危险,以后别再去找他了,知道吗?”金元宝拉着我说。
      这不是废话么,刚才那场景,我吓得连话都不敢说了,哪还敢去再招惹他?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当然我本人是例外的。
      从那以后我每次路过那里就自动避开三丈以外,再后来那宅子忽然起了一场大火,等众人把火扑灭,整个宅子都已经烧没了。金伯伯带着镇里的捕快去清理现场,发现了几具烧焦的尸体,不过没有一个是小孩。我想苏慕白一定是被那个长得很严肃的老管家带走了,我曾不小心见过那老管家耍功夫,蹭一下人就跳的没了影。
      或许,他是带苏慕白去了京城吧,那儿有好玩的、好吃的,我希望苏慕白的腿能好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活得更开心。
      可是,京城又怎样了呢?我觉得再好的地方也没有白云镇好,我娘是白云镇长得最好看的女人,我爹是白云镇长得最好看的男人。而我就更不用说了,连白云镇的小霸王都归我管,那不比做皇帝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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