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错过] ...

  •   【您做好排除万难真奔HE的准备了吗?很好,一切重来。】

      【你是[西门吹雪],目前状态[未婚]。】

      【你正处于[悦来客栈]。】

      【客栈普普通通并无异常。】

      【你在[悦来客栈]停留一天,结识NPC[陆小凤]。】

      【你得到消息:[可攻略NPC叶孤城的下落1],恭喜。】

      【你离开了[悦来客栈]。请小心江湖仇杀。】

      【注,你正处于强制任务[追杀]中,请优先完成。】

      【任务描述:“这世上永远都有杀不尽的背信无义之人,当你剑刺人他们的咽喉,眼看着血花在你剑下绽开,你总能看得见那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任务完成。恭喜,阅历+1。】

      【消息[叶孤城的下落]已失效。】

      【你回到了[万梅山庄]。】

      【NPC[陆小凤]与你处于同一地图。】

      【失去[梅花酿]一坛,得到消息:[江湖传言—叶孤城篇]】

      【你听完消息,点了点头。知道了什么。对叶孤城的了解+1。】

      【你从管家处得到了[叶孤城的下落2]】

      【你来到了可攻略NPC[叶孤城]的临时住宅。是否下拜帖?下拜帖\直接进入。】

      【你选择了直接进入。你寻找可攻略NPC[叶孤城]的事叶孤城早已知晓,你很顺利地在大厅见到[叶孤城]。】

      【恭喜你完成支线任务1[宿命的对手],叶孤城好感+1。】

      【可攻略NPC[叶孤城]初始好感不可考。对你的描述:名剑。请你继续努力。】

      【你与[叶孤城]探讨[剑道],对剑道的理解+1,对叶孤城的了解+1。】

      【你被安置于[客房]。】

      【[第一天夜]:已经入夜,你想做什么?练剑\赏月\下棋\打坐。】

      【[第一天夜]:你选择下棋。你敲了敲[叶孤城]的房门,没有响应。你要做什么?推门而入\静待\转身离开。】

      【[第一天夜]:你选择了静待。你等了一会儿,[叶孤城]从一处小径缓缓走来,面容冰冷。乌发仍旧高绾,却带了些湿意。你觉得有什么与白天不同。你细细观察[叶孤城],发现他并没有带檀木冠。你想了想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

      [叶孤城]走进你,任你的目光在他的身上探索,不置可否。他瞟过紧闭的房门,什么都没有说,眼中闪过什么你看不懂的光芒。推门而入。

      你与[叶孤城]对坐,下了半夜的棋,输多胜少。你熟悉了[叶孤城]的棋风,似乎知道了什么。玉兔高挂,繁星闪烁,你告辞回到客房。走前你看了[叶孤城]一眼,[叶孤城]正在收拾棋局,你并没有发现什么。】

      【支线任务2[棋局]完成。[叶孤城]好感+1,你对[叶孤城]的了解+3。恭喜,还请继续努力】

      【[第二天日]:你偶遇了练剑过来的[叶孤城],你被激起战意。论剑。对剑道的理解+1,对[叶孤城]的了解+1。】

      【[第二天夜]:已经入夜,你想做什么?练剑\赏月\下棋\打坐。】

      【[第二天夜]:你选择赏月。你欣赏了一段时间月色,在园中漫无目的地散步,准备回房时你远远看见[叶孤城]房中还燃着灯。你走尽,隔着薄窗道:“天色已不早了。”

      [叶孤城]打开了门,衣着仍是一丝不苟,向你点头致意,冰冷之感似乎都被月光柔和了些许。“庄主,若无事不妨进屋。”你同意了。在[叶孤城]处理完公务后,你与[叶孤城]话到天明。】

      【支线任务3[夜谈]完成。[叶孤城]好感+2,你对叶孤城的了解+1。恭喜,还请继续努力】

      【可攻略NPC[叶孤城]离开临时住宅。】

      【你回到了[万梅山庄],没有别的NPC。】

      【你偶尔为损友收拾收拾烂摊子,时而酿酿梅花酒,有时出门追杀追杀败类。你给[叶孤城]写过一封信,没有回音。时间很快过去,一晃几年过去。】

      【你收到了一封信:“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叶孤城的字迹。】

      【你后来才知道,叶孤城没有打开那封信。】

      【恭喜达成BE结局2[错过]。】

      【统计:叶孤城好感无法估计。你对叶孤城的了解:6。阅历:1。】

      【评价:如果那封信被打开了……没有如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错过]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