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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旧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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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往事中总有那么一些不堪的,让人无法释怀,却无法摆脱,甚至想起来就觉得心惊胆战,那些旧时光让我们裹了一身软猬甲。
正文:
他是在索要男友的权利么?
葛薇心道。却见他已闭上眼睛,不像是要理她的样子,竟像是要避开Bruce的喋喋不休,寻求清净似的。
望着椅子上的水盆,呆了几秒钟,然后,轻轻抄起脸盆里的湿热毛巾,侧过头去,不敢看凌欢的脸:“不早了……帮你擦擦身体,你早点休息吧。”
凌欢如预料中那般拒绝,头一扭,一副就义的姿态:“不必。”
“你要是一辈子这样,一辈子不让别人碰你么?”葛薇劝道。
“一辈子这样,你照顾么?”凌欢睁开眼睛,反问。
葛薇毫不犹豫地说:“只要你没有别人。”
凌欢自刚才一直捏住被子一角的大手就这样一松,湿漉漉的床单皱得像一团废纸。
“水凉了。”葛薇说。
凌欢认真地端详着葛薇的脸:略修过的修长眉毛没有描过,双眼皮的大眼睛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清爽,高耸的鼻梁……头一次意识到,原来,她的五官不只是漂亮,竟可以用精致来形容。
凌欢心下一软,双目微微闭合。
葛薇只当他是妥协了,便进浴室添了些热水,兑好水温出来时,只见凌欢双目依旧紧闭。她站在床头伸手,缩回头,再伸手,再缩回去,终于壮起胆子,轻轻掀开被子,解开他的一粒纽扣时,他的身体微带牛奶气息的味道轻轻进入她的鼻间。葛薇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身上独特的味道,他的味道,所幸她不排斥。
再一粒纽扣,他的胸膛便如雕像般完整地暴露于她面前。
葛薇脸上忽地一烧。
轻轻帮他擦拭着依旧冰块似的大手和冰凉的手腕,慢慢抬高他的床位,擦拭着他宽阔的后背,旧伤的疤痕赫然在目。疤痕就像一条长而丑陋的蚯蚓盘踞在脊柱上,又像是被什么诅咒了,看得葛薇心下刺痛着。
上身结束时,葛薇慢慢拧着毛巾,水哗哗作响。拧干了,换一盆温度适宜的水,继续洗毛巾,继续任水花攒动,耳根子、脖颈子红成一大片。
读大学的时候,一个圆月夜,葛薇的第二任男朋友曾在自习室走廊牵着她的手去摸他的宝贝,葛薇被活生生吓跑,以后,更是任凭天崩地裂地做着青灯下的尼姑,长那么大,真正去面对成熟男子的躯体,这是第一次。
抹一把鼻尖、额头上的汗珠,葛薇鼓起勇气去解他的下衣时,他的手却一把抓住她的手,力道不像是男人抓女人,却像是警察捉贼一般刚勇,葛薇吃惊地望着他,只见他依旧脸侧向枕头的另一边,双目紧闭。
似乎感觉到她在疼,他的手微微收了些力道,却依旧牢牢地扣着。
葛薇想一把甩开他的手,放弃这次工程浩大的擦澡工作,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想从此不再管这个别扭的男人,他的手却是力道遒劲,葛薇丝毫抽不出手。
忽又想起昨晚他救自己的场景,葛薇心软了些,深呼吸一口,努力调动起自己的幽默细胞:“你一个大男人比高龄处女还处女么?”
说完,葛薇黯然地想,他怕是不知和他的蓝莓、草莓、蔓越莓有过多少次了。
凌欢的手缓缓松下,葛薇的手此时已被那冰凉的手捏得发白。却是不痛,显然,他已在控制自己的力度……
结束这场战斗时,葛薇已筋疲力尽,两人一句话也没有说,直到护士来催熄灯,两人分头睡下,节奏一致的呼吸声在两张床上鸣奏,被工作折磨了一天的葛薇迅速睡去,半夜时,一阵又一阵急促得让人心惊胆战的呼吸声将她扰醒。
扰醒别人的人却尚在梦中。
2
梦里,他十六岁。人生第一次遭遇那么重大的比赛,人生第一次被夺走梦想,人生第二次回到婴儿的襁褓中。母亲显然服侍不了他如此高大的身躯,夜里,便请了一个健硕的男护工。
这天,母亲精心炖了香气四溢的一锅排骨汤,栗香绕梁,不顾他一再的拒绝,说是为了他骨伤恢复,晚上喂他整整喝下一碗,半夜,护工为他翻身时,面对浸湿了大片的床单,忍不住怒火中烧,挥手便在尚在熟睡中的少年的脸上狠狠落下一耳光。运动员出身的少年自是血气方刚,一巴掌被打醒,勃然大怒地狠狠一挥拳,护工的鼻子便涌出一股鲜血,护工亦不示弱,一把将少年拖下病床,胸以下没有感觉的少年就这样下身赤裸着坐在了白天无数人走过的冰凉地面。
少年一言不发,板着脸用两只打过篮球的胳膊支撑着整个疲惫的身体,倔强地不让自己倒下,护工换完床单,却在陪护床上倒头就睡,还轻轻打起鼾来。
少年只得用双臂挪动着那死肉般的废弃身子,一边挪,一边想象着孔乙己爬到酒店时的场景,身子抽搐着,毫无知觉的腿也因那地面的冰凉而微微痉挛着。爬到床头时,用仅剩下的最后一股力量,抓起桌上橙子,砸向那个护工的鼻子,护工被砸醒,少年不卑不亢地说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护工只得一使劲,将高大的少年提到床上,少年没好气地说:“我脏了。”
护工便打来一盆开水,少年即便感觉不到,也在滚烫的开水中一激灵,第二天白天,母亲看到他下身烫出的泡,躲着他偷偷掉了一上午的眼泪。
凌欢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葛薇爬起来的时候,只听他努力压抑着自己难以言传的伤感和恐惧,细细低唤:“葛薇。”
“薇……”
葛薇急忙去开灯,却见凌欢刷地用手臂挡住脸,煞白的唇依旧在发抖。
“不要开灯!”凌欢好听的冰玉似的声音不再,变得沙哑、艰涩,听得葛薇心疼得走近这个从来都未如此软弱的男人,拖过椅子,温柔地坐在床头。银色的月光下,葛薇端详着那仿佛蒙了缭绕纱雾的男人,银色的月光下,凌欢打量着床头的女子依稀可见的精致五官和凸凹有致的绵软身躯,努力忍住自己一把将她抱在怀里的冲动。
手,却是禁不住抓住了那温热并不纤细的手。
葛薇以为他是害怕一辈子残了而恐慌,便由他抓着,将另一只手搭在他比自己大了许多的手上。
葛薇听得到那突突突突如同士兵突击般的心跳。
另一只冰凉的大手忽然抓住她的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胸前,就这样,葛薇被动地拥住了那汗淋淋的身躯。
心,贴着心的位置,狂跳的那一颗心,逐渐平和下来。
心,依旧贴着心的位置。
平和的两颗心,跳动的速度逐渐一致。
嗖地,葛薇突然意识到什么,直挺挺地脱离那逐渐温暖过来的身躯。
凌欢亦没有阻拦。
柔软丰腴的另一颗心离开他的胸口时,他的心反而踏实下来。
待葛薇帮他翻了身,折回陪护床上时,多年未有的踏实感,伴着浓浓的睡意袭上心头。
葛薇亦是沉沉地睡了,一夜无梦,醒来时,便见一双漆黑的眸子盯着自己,依旧冷清,却比昨晚多了些异样,那是……喜欢么?
葛薇心底揣摩着。二十七岁了,爱这个字太沉重,她不敢去度量,更不敢去幻想和贪恋。
“困就继续睡。”凌欢说着,扭头闭上眼睛,浓黑的睫毛铺陈在他的眼睑上,阳光透过窗帘,轻柔地散在他挺拔的鼻梁上。
葛薇却没有睡懒觉的习惯,推开被子爬起来,舒服地伸个懒觉,却见凌欢盯着她还算弧度优美的胸前,便自然而然地想起昨夜的贴心,本能地迅速放下胳膊,套上皮衣外套。
拉开窗帘,葛薇这才发现,原来,病房外的梧桐已璀璨得黄成一片,黄灿灿得像是秋天写的诗。
葛薇记得自己在北京的时候,钓鱼台附近也有那么一片灿烂如火的银杏,叫银杏黄墙,葛薇曾和一帮摄影爱好者踩着细细的树叶从那里走过,脚下,便是起起伏伏的,像是一个人永远不会平坦的一辈子。
黄金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们不能同时去涉足,
但我们却选择了,
人迹罕至的那一条,
这从此决定了
我们的一生。
葛薇记得,自己曾仰望着黄墙之上没有云彩的蓝天,情不自抑地读出这首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林中路》,今天,怔怔望着黄得无比灿烂的梧桐,依然诗意地伤感着。
“C罩杯么?”凌欢透过窗户,望着射入的阳光,淡淡地破坏了诗的气氛。
“关你什么事。”葛薇一边叠被子,一面没好气地说。
“还行。”凌欢淡淡道。
两人正说着,便听有人敲门,开门,一个专家模样的人手里拿着一个医用公文袋冲她微笑。
此人微笑的面部表情精确地露出四颗白森森的牙齿,整个脸上似乎都长着精密仪器,葛薇便知道,这必是哪个科的医学资深人士大驾光临。
凌欢扫一眼门口,攥紧了拳头。
窗外,金黄的梧桐树叶被秋风牵得一会儿向东扬,一会儿向西舞,更有被秋风生拽下枝头,飘摇着,飘摇着,成了来往人迹、轮椅车撤、拐杖痕之下的温柔地毯,或是再一阵秋风吹来,摇摆着落入行人无法触及的栅栏丛中,腐朽了,变成了明年的春泥。
葛薇没等开口,就见从他身后晃过一个身形巨大的男人,那男人看上去在195公分以上,一身运动装束,比那个医生模样的人高了大半头。
“嘿!你又倒下了!”
巨大的男人冲葛薇一点头,径直走到凌欢床前,脚上带气垫的动运鞋和乔丹的大标志葛薇似乎在哪里见过。凌欢显然对这双鞋有些兴趣,男人使劲拍拍凌欢的肩膀,方才抬头。
男人一面给两人介绍着:“这是神经科的李国斯主任,我姐夫,这是我老同学,广告业的精英人士,凌欢。”
“你好。”凌欢礼貌地冲白大褂的李医生点头,伸出手,却冷冷剜了那大块头一眼,“嗯,胸以上都很好。”
葛薇看得云里雾里——不是拜托钟少航请医生的么,怎么成了凌欢的同学了?而且直接是神经科的主任。
此刻她已无暇琢磨,只见那年近四十岁的中等个头医师走上前,掀开凌欢的上衣,仔细探视了一番凌欢脊梁后的伤口,从公文袋里小心地掏出一张MRI片子。
凌欢努力捕捉着医师眼中的每一丝信息,端详着那欲发言的唇形,他冰凉的手心攥出一汪又凉又冰的汗。
葛薇亦是死死盯着那张她看不懂的片子,黑的、白的、灰的,一节一节,其中有一节微微凸出着,里面似乎还有什么东西,葛薇看不懂,双手握拳,祈祷着。
“我听高云说了,你以前打球的时候受过伤,导致第八、九胸椎骨折,差点胸以下完全瘫痪,经过自己的十二分努力,终于能恢复到常人这样,很不简单。”医师坐在床边,冷静地表扬着。
“嗯。”
凌欢努力让自己保持平常的姿态,手里的一汪汗却依旧是顺着手掌的纹路流淌开来。
葛薇打量一眼凌欢,他睡衣的扣子刚被解开,肆无忌惮地露出一副结实的胸肌和平坦的小腹,小腹虽不至于六块腹肌,两块总是有的。想到这个精壮结实的男人以前竟有过这种经历,葛薇心里不由得一酸,心也提到了嗓子眼:现在赞他,这是欲抑先扬么?一面心不停地抽紧着,只觉得胸口处堵得惶惶然。
“那次的伤让你的脊椎不可避免地形成了脊髓炎。所以,经这次一摔,脊髓水肿侵袭神经导致神经功能麻痹,让你胸第八以下再次失去知觉。”医生继续道,一面将脊椎骨的片子递给凌欢。
凌欢迟疑了一下,缓缓伸手接过片子,狠狠盯着自己的伤处,眼神闪过一丝暗影:“然后呢?”
李医师严肃地说:“然后必须赶紧治疗,不然,你像上次那样幸运地再次站起来可能性不是很大。”
凌欢抬眼,沉吟道:“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导致永久性瘫痪?”
李医师十分专业而留有余地地点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
葛薇只道是被判了死刑,现在听得尚且有生机,亦是忍不住问:“医生,怎么治?”
医生顿了顿,十分专业地说:“早期的治疗以激素冲击疗法和蛋白脱水疗法为主,但神经功能的恢复除神经营养药外,需以中药营养神经,增强改善脊髓微循环的血运,使脊髓得到充分的血供,预防继发性脊髓萎缩的可能。并以脊髓神经再生之药兴奋脊髓,激活麻痹休克的神经,获得各种神经功能的改善恢复。”
葛薇听得十分迷糊,凌欢绷紧的神经却稍微放松下来:“也就是说,还有机会恢复?”
医生的口气依旧是模棱两可:“完全有这个可能。”
凌欢和葛薇相视一看。
送走医生之后,葛薇见那两个男人似乎许久没见,四只眼里尽是惺惺相惜,便借回家换衣服的理由离开,剩下两个长手长脚的前运动员放开谈男人之间的话题。
“你女朋友?”高云问。
“嗯。”凌欢淡淡答着。
“还成,都快有我老婆漂亮了。你说,你是不是不准她打扮,怎么头发都不收拾下?”高云想起葛薇的小辫子,微微惋惜着。
“自己家的给别人看干什么。”凌欢不冷不热地说,“最近怎么样?”
“怎么样?看那帮孙子打球我就来气。恨不得自己上去打给他们看看。我们年轻时候哪像他们那么脓包。”高云说着,大拳头捏紧,倘若有几个少年篮球手在,怕是一拳早已下去。
“不怕变成我这样,你就去打。”凌欢斜他一眼,“帮着翻个身。”
一如十四年前受伤时,高云来看他时候的不客气。恍惚中,两人似乎又回到少年时代。市里的医院,阴霾着一张白脸的少年,一身汗臭味红着一张脸的少年。
高云仗着198公分的身高,粗壮的胳膊捞着凌欢的胳膊腿轻易地将他翻身过来,接触到凌欢的膝关节时,凌欢的肌肉还是一绷。
“以前的事能忘就忘呗。”高云给凌欢背后垫了一个枕头,以支撑那没有感觉的身子,见他表情略有失常,便打趣着,“你也不算矮了,不过站我面前,跟我媳妇似的。”凌欢随手挥出一拳。
这话已是十几年前的老话了。两人是小学、初中同学,一起打老虎机、打球、打架、逃课看球赛,一度铁得像一个人,高云先交了女朋友,凌欢也有了温梅,两人这才没一直黏着。后来,凌欢受伤,他一个人去了省城打篮球,暑假、寒假两人聚到一起总是喝到酩酊大醉,胡话连篇倒头睡在一起。工作之后,虽在一个城市,一个在广告圈发展,一个腿伤之后成了教练,却是聚少离多了。
“你再生气,他们也成不了乔丹。”
——乔丹,两人少年时一度热爱到发狂的偶像。他们的墙上贴着巨幅照片,脚上穿着限量版,球衣也自己买了23号。可惜,乔丹这个名字已成为历史。
“唉——”高云倒一杯水递给凌欢,“你说,我们这辈子到底图的什么。那时候没命的打篮球,弄得你差点走路都没有机会,误打误撞进了广告圈子,反而混的不错,我还没等打出名堂,就他妈因伤退役了。怎么越想得到的东西就越那么难抓在手里。”
阳光渐渐洒在病房的每一个角落,照在两个老友的脸上,眼角微微延伸的纹路,青春痘的深浅印子,打架时候的疤痕。
两人正说着,听到一阵有节奏的清脆敲门声,一声请进,迎进两人共同的另一个亦师亦友的兄长,那个随时随地都保持翩翩风度的男人。
“钟师兄?”两人齐齐招呼着,钟少航款款进门,一袭纪梵希的灰色休闲西装得体的套在身上,艺术家似的大手里抱着一个精美的大花篮进门,一阵纯正的康乃馨和百合新鲜香气霎时便充满病房的每个角落。
“钟师兄?你怎么知道他病了?”高云一把让开凳子,自己坐在陪护床上,钟少航冲凌欢一扬眉,笑说:“做文化传播的人消息还不灵通么?”
高云不屑道:“瞎说,你就对小美女们消息灵通。上次我和我老婆去大时代六楼吃饭,对面的那个小美女不错啊!还有那次在港汇……”
钟少航打断道:“怎么说呢,你们现在还年轻,哪知道中年人的心情。你知道现在走在街上,那些小姑娘怎么说吗?那个大叔好帅!那个大叔好迷人。你们想想,十年前,甚至五年前,别人喊你们什么?”
高云摸一把自己的板寸头,答道:“帅哥?”
钟少航笑着点头:“不错。你们还记得一句老话么,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美男亦是如此。所以,师兄比你们大,就更怕老。”
高云翘起大拇指:“给交小女朋友找那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哥你行!”
钟少航认真看一眼凌欢:“真的不是找理由。和年轻女孩子在一起的感觉,就像自己又回到年轻的时候了呢……”
窗外走过一个白发的老妇人,儒雅的裙,坐在轮椅上的老爷子头戴文明礼帽,病号服外披一件质地良好的黑呢大衣,看得三个男人各自想各自的心事。
葛薇是晚饭之前回到病房的,偌大的房间没有开灯,凌欢一个人平躺在病床上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和近处暗夜中的梧桐,沉寂着。
啪。
白而冰冷的灯亮了。
淡白的光耀醒了那苍白的脸,沉寂的人侧过脸来,目光沉沉。
“他们都走了么?你吃晚饭了么?”
葛薇心虚地回避开那目光,抱着一罐煮了一下午的排骨汤端到床头柜前。来到上海之后,葛薇在为添置微波炉还是电饭锅犹豫不决的时候,妈妈建议:你不是喜欢喝汤么,买电饭锅吧。于是,电饭锅成为她唯一的煮饭工具。
“吃了。”凌欢淡淡地答道。
天气转暖,葛薇换下麻袋般裹住女性线条的休闲皮衣,外罩一件白色小西装,内换了一件淡黄色的修身长T恤。葛薇并不算瘦,东方女性的梨形身材,腿相对粗一些,上身却是纤细的,纤细的锁骨,纤细的腰,锁骨往下再一排凸凹的胸骨凸出着,然后再往下,却有东方人相对满分的胸,不扁平,不臃肿,恰到好处,像是画笔勾勒出来的。
“骗人,我刚才碰见护士,护士说他们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就走了。”葛薇显然没有意识到对面的眸子里散发的温度,随手脱下外套扔在陪护床上,包也是随手一扔,拖过凳子围在凌欢的床前,拍一下凌欢的被子:“怕上厕所不方便你就不吃饭?到时候胃病再犯了,耽误了治疗,真瘫痪了你自己哭去吧。”
凌欢略一思索,一挑眉:“行动困难,没法吃。”
葛薇便盛出排骨汤,夹起一片萝卜,送到那人淡色的唇边。
凌欢张口咽下,垂下眼睫。
再一口香气扑鼻的汤送过来,桂皮的香、八角的香、青葱香、肉香,张口,热而浓的汤汁入喉。
葛薇只道是他怕胃病复发,盛一碗香气扑鼻的米饭,舀一勺喂到凌欢嘴处,顺着那寒光中不失温度的黑眸子的方向,低头,终于意识到,那个冷着脸莫名顺从的人一直在注意什么。
原来,自己每一挥胳膊,T恤便会相应滑下一节,起到十分好的低胸效果。
葛薇迅速放下碗,提起衣襟,脸便云蒸霞蔚成夏日的傍晚。
迅速整理下衣衫,恨不得将衣领提到脖子上,葛薇站起身子,转身,凌欢只道她是恼了,便一挥长臂,本想安抚葛薇的胳膊,怎料,葛薇一回转身,一只大手便完全地包裹在她绵软的左胸上。
葛薇的脑袋轰得一声。
5
冰凉的手指隔着胸衣的海绵已将那丝丝清寒之气轻轻传于她的肌肤之上。
运动员的手掌大而有力,手指白且修长。
葛薇只觉得一股热血呼啦啦全部涌到自己的脸上,颧骨麻酥酥的,嘴唇也麻酥酥的。
“啪!”
她本能地将那只手掌长阔、手指足以包容她的大手打开,用力的。
那只海绵体上的大手便刷地多了五个红印,随着那外力的打击,顺着那柔荑的弧度,从上到下流连了一遍,自由落体般垂落到床头的时候,凌欢打量着自己刚触摸过温滑的手指,那温滑似乎粘在了他手上,指尖是,指缝还是,手掌的指纹间还是,滑得他不由得喉结一紧。
被吃了豆腐的人依旧是羞恼而怒不可遏的,大眼睛瞪圆,红着脸指着他的鼻子叱道:“你,你喝奶粉长大的吗!”
凌欢唇角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如果是,难道你要补偿?”
葛薇被这话惹得当即触电一般,挥手便要给这人一记耳光,凌欢却一把抓住葛薇的胳膊:“男人对你的□□都不感兴趣,那不是爱你。”
“去天上人间的男人都是因为爱吗?”
葛薇口里愤愤反驳着,内心却像是被鹅毛挠过似的。这些年,因为这个,没少吓走对她□□感兴趣的非色狼,她却依旧改不了这个肉洁癖的毛病。曾读过一本书,介绍中国的大文豪沈从文和他妻子张志和的恋爱史,说是沈从文读书的时候,曾有一段时间天天给张志和写情书,其中有一封相当过分的情书,上书:我爱你的灵魂,更爱你的□□。气得张志和将情书送到了校长那里。校长不是别人,却是倡导新文化的胡适。胡适一看,大喜:“小伙子,好样的,继续追!”
就是这个热爱黑俏女人的男子,为他热爱的□□留下了至今还广为传颂的名句:“我一生中走过许多路,行过许多桥,喝过许多种酒,最爱的却是那正当年华的一个人。”
想到这里,葛薇脸上的红晕渐渐退散。他爱么?他的喜欢像是在江中水顺手拈起的一朵桃花。他有他心头烧不掉蚀不去的朱砂,一个让他病吐血,让他飞越栏杆不怕车撞不要命的人。
凌欢的手臂慢慢松开。葛薇只觉得心下一阵不凉不热的,忍不住酸涩地道:“对□□感兴趣也不见得是什么!”
吱呀一声,门被熟练地打开,两人回头,便见一个粗壮的女人笑眯眯地进门:“凌先生么?我是李主任介绍来的护工。”
葛薇打量着那四十开外的人:朴实的四方脸,粗线枣红色毛衣,宽厚的手掌,手里还提着一个布包,知这护工是本分人,却觉心下少了些什么似的,像是被挖空了一块,黑洞洞地空陷开来,一面对护工笑道:“阿姨,麻烦您了。”
凌欢亦是礼貌地冲护工道:“辛苦了。”
说完之后,他认真地望着葛薇,似是要承诺什么,话到唇边,却变成了:“这两天不准来。”
葛薇忙问:“为什么?”
凌欢便冷冷道:“明天要开始各种治疗,你来了会妨碍。”
还是怕自己看到他的狼狈相么?不是都看到了么。葛薇端起碗来,凌欢却将头微微一侧:“饱了,你回去吧。”
葛薇便被这炙热之后的冷淡深深刺伤了一下。
忽然想起,自己既不是他的女朋友,而又非好朋友,却又为连累凌欢不安,葛薇道:“那我明天晚上来看你。”
“不用,这两天都不用。”凌欢说完之后,摸起自己的黑莓手机,便打电话给Bruce,被葛薇一把拦住:“不用麻烦他,他够辛苦了,现在还早,我自己回去。”
墙上的钟表显示不过晚上七点多一点。
凌欢看一眼桌上的瓶罐,固执地将电话打了出去,二十分钟之后,Bruce嘻嘻哈哈地赶来。
葛薇坐在车上时,紧紧抱着凉了的保温杯,想起晚上两人先是像置身热辣辣的夏威夷,下一刻却走进冰天雪地的爱斯基摩,心便像被一剂毒药毒害了似的,整个人也定不下神,在副驾驶座上怎么也坐不舒服。
七点多他便赶她走,就那么不留恋她么?
望一眼天上的残月,一直潜伏在内心的自卑感潮水般涌来:是自己说他的身体状态伤了他的自尊么?还是她的矜持让他寡味了?他要她这样的女人,多少都是有的,或许,那道弧线只是调戏,调戏是追求,追求也是调戏。
Bruce将车驶入外滩隧道,路过时候,没有看到那夜景,在隧道左右无间的包围中,葛薇只觉得心像蒸笼里蒸熟了的馒头,慢慢的发酵,她透不过气来,便让Bruce提前停在一个小路上,抱着保温杯下车,缓缓走过一条河时,一阵凉风吹来,葛薇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葛薇穿的是小路,走在路上,昏黄的灯火稀稀落落的,家家户户晒在门外的内衣内裤湿哒哒地滴着水,巴掌大的米店、饮料店,还有迷你小超市不知多久没擦洗的门面便在暗弱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凄凉,路面上的泔水味道,刚泼出的带着白泡沫的洗衣粉水……不远处,却是一片繁华,夜之虹一直燃烧到月亮上。一道道光束撒满整个深蓝色的天空。
葛薇摸出手机,播出小洁的电话,小洁手机的铃声欢快着伤感入耳:当你在翻山越岭的另一边,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喂,薇薇,我男朋友今晚又不回来了。”小洁接起电话,第一时间向她报告了自己的孤独进程。
“没事可以看电影啊,聊天啊。男人是这样的。”葛薇安慰着。
小洁的未婚夫在苏州工作,小洁却是在上海,男人一周回家三四天,每次回家,小洁忙前忙后,有时候甚至把洗脚水都给端上。
“薇薇,我们明天唱歌去吧。”小洁说。
葛薇一怔,知道凌欢不让自己去便有他的理由,便答应着:“好,小洁我顺便告诉你一件事。”
答应之后,便将自己和凌欢的事一股脑倒给了小洁。
小洁听完之后表示了强烈赞同:“不错啊,先交往着吧。女孩子有个这样有钱又英俊的男朋友,有什么不好的。”
“可是,他有点冷。”葛薇喃喃道。
“冷啊,那你就让他热起来呗,你身材那么好,穿得小性感一点,好好化个透明妆,肯定让他眼前一亮。”小洁在电话那边道,“不过,如果他真的瘫痪了的话,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夫妻生活怎么办啊?”
“不性感了。”葛薇想起自己胸前的那只理直气壮的凉手,摇头,“夫妻生活的话,随便好了。反正我也是那什么……”
小洁笑得咯咯的:“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处女,你都多大了?你要是真喜欢人家,就好好相处,不管怎么样,好好谈一次,别去想后果。别一交往就想着结婚,都成结婚狂了你。”
“就是因为年纪大了才要结婚啊。”葛薇说。
“也好,你这几天趁着照顾他多学点广告的东西。你不是要转行嘛,有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好好利用?他父母在么?见了他父母一定要嘴甜,记得哦。”小洁十分实际地说。
葛薇依稀记得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曾仗着自己的长相问一些男生借资料,或者是社团活动的时候找活动教室与别的社团沟通以及其他,直到某人出现之后,她便洗心革面了许多年。
“肯定要让他教我。不过,如果我们能走下去最好了。”葛薇固执地道。
“那你明天去不去唱歌?去淮海路的好乐迪还是南京路新天地的上海歌城?”小洁问。
葛薇刚来上海的时候,小洁第一次带她去南京路的上海歌城,随着透明观光梯观瞻着十里洋场的南京路,她觉得上海歌城这名字起得十分大气,比起北京的“麦乐迪”、“同一首歌”更有地方特色。进入之后,发现其实K歌房都是没有差别的。
“嗯,什么时间?”葛薇问。
“突然想起来,你不是要照顾那个广告精英么?”小洁问。
“他说不让我去。”葛薇回答,“我想他应该有他的理由吧。”
“笨啊,他不让你去你就不去啊,男人对女人的体贴很心动的,你不如熬一点汤什么的带去。听我的没错。他不是胃不好么,男人的胃还不好哄么?”小洁建议道。
“可是,我已经炖了排骨汤了。”葛薇自认实在是没有做贤妻的细胞。
“鸡汤啊,鸡汤才是最补的。”小洁说。
葛薇一大清早起来炖了鸡汤,出发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穿上了那件肥大的迪斯尼白色帽衫,帽衫上的红桃皇后有着妖艳的眼影,这帽衫却是异样清纯的款式,遮了锁骨,掩了女性的特征,下摆盖了臀部。扎高了辫子,镜子中一看,果然如二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葛薇看一眼窗外的晴天,心情晴朗着。
然而,当她抱着鸡汤,小心翼翼地拎到医院时候,病房的门却是关着的,拧一下,才意识到门已被反锁。葛薇便抱着一本案例书坐在门口。待到医生模样的人出来之后,门又被反锁上,葛薇便敲门。敲了一阵子,却无人应答。
“凌欢,是我,葛薇。”葛薇鼓起勇气道。
依旧无人开门。门内,一点声音都没有,死寂。
葛薇心下一慌,手上多了些分量继续敲门,良久,从门里传来昨天的女护工的声音:“姑娘,你回去吧,这几天别来了。”
葛薇只听得心下一疼,究竟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