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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丛林求生 ...

  •   清晨的风像冰寒的针,畏缩而且狠戾,在你猛吸气的时候就倏然刺进鼻腔深处,呼出来的水雾里都带了麻痒的血腥味。

      苏冕藏好了吃食,猫着腰开车门出来,蹲好身形后就轻轻带上了车门。别着三条黑色竖纹的深灰色的运动服是她目前唯一能在丛林起到隐匿作用的服装了——她多么后悔,如果带的是那身迷彩棉套装,或许更方便一些,或许对她的行动更有利——可谁知道会遇上这样的事……所幸她是习惯了每日晨练的,起码在轻便上,她带的所有衣服里都没有一件不能满足剧烈运动的华丽垃圾。

      正值黎明时分,昼伏夜出的食肉动物就要结束猎食了,天还没大亮,如果再等上一两个小时,对苏冕来说其实更加安全。可她不能浪费时间。她已经没有时间了,因为她赌不起。也许多那么一两天没什么影响吧,也许稳妥行事才能长久,可那些都太遥远了,当夜晚来临,只有聚居才能给自己一个相对可靠的好眠。

      苏冕绷着一根心弦,虽然她参加过各种野营,去过亚马逊,可她不敢确定这里是地球,更不敢确定这蛮荒之地的“力量设定”。如果大意之下,猛地从哪个旮旯里窜出一只超自然生物来,又该怎么办呢?

      就哪怕是她几乎要草木皆兵的时候,那颗提着的心还不断在计算着前往目标巨木所需要消耗的时间。她的灰蓝色帆布背包里装了番薯干,只要能在天黑前赶回来,她就会一直走下去。汗水不受控制,在皮肤表面激起清寒的微澜,是巨大的心理压力在迫使她紧张到接近僵硬的肌肉做机械运动。体力的流失如就像一抔沙土骤然落在张开的手掌那样,眨眼就见了底。

      嗖!原本毫无异常的地方,在苏冕心神稍懈的时分蹿过一道棕色的闪电,连个背影都没留给她,只有梭梭草叶与皮毛的摩擦声才证明不是幻觉。也正是这般,叫苏冕想到了能撑起她肉食来源的一笔好买卖。

      鼠兔禽蛋,其实在经历过亚马逊求生营的求生教练眼里,排在首位的还是鼠,其次才是禽以及其蛋。要知道,这些小动物和蛋都是蛇的日常食谱,但要说味道好、易捕捉、相对安全性价比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还是鼠类。鼠肉的肉质甘美,比兔肉更适口,又不像禽类插翅可飞,也不必爬树消耗力气(这里的树实在高大,爬上去万一和觅食的蛇姐姐们相遇可不是好玩的,就是不遇到也太累了),当然舍他其谁。

      知道是一回事,这几天毕竟压力太大,那种心慌意乱从没有得到释放,只是刻意耗尽体力让自己不去想罢了。苏冕明白此地不宜久留,寻找部族才是关键,于是冒着烈日继续前进。

      日头越来越毒,眼见已经是正午了,六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才终于让她瞥见了靠近的希望。苏冕是贪心的,但也是理智的,沿路做下的记号本费去了不少时间,原路返回倒完全可以赶在天黑之前。可她清楚知道不能赌。孤身在外的人最应该提防的反而是同类,这个道理恐怕在丛林也适用(只要是有人类出现的地方)。

      她记下了大致路程,考量利弊后决定在三分之二的路程处定居下来,以便日后行事。接下来的两天,她就在路虎附近一边寻找食物,一边想方设法把路虎往暂定地点挪。那是一个树木较为低矮的所在,距离巨木不过十五里,按她的脚程只要两个小时左右就能到巨木处,不那么容易被发现却又不是太远。

      她想过为什么那些人不把聚居地选在这里,这个距离是不是说明其实这里的夜晚很危险?可她别无选择,也只有自己一力改善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她不但开始制作陷阱,还开始研磨木质武器。木剑木棍之类偏纤细轻巧的制式是没用的,伤人都不容易,更不用说皮糙肉厚的野兽了,她就把目光瞄准了狼牙棒。她的狼牙棒用瑞士军刀削成,由于错误的预估有些偏大,她干脆在顶端做了抓地刺,累了还能做防滑拐杖。丛林里的动物或许是分布的不够密集,或是隐藏能力太好,总之在正式开始狩猎时,苏冕不论怎么观察都没有发现来过路虎附近的食肉动物。因为对所在时空难以判断,苏冕并没有急着采集那些看上去似曾相识的植物,而是决定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尽可能拓展自己的已知范围。

      在她整理行李箱的时候,苏冕已经发现因为这次是简装出行,里面只带了水杯之类的洗漱用具及平时锻炼用到的急救外药等,光是一套击剑服就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衣服空间。本来在丛林就可能遭遇野兽,击剑服并不能保障安全,但出于某种怀念心态,她还是没有丢弃击剑服。佩剑因为是弹簧头,作战也不能有多大杀伤,于是唯一能帮上她的竟然只有小药箱和生活用的多功能瑞士军刀了——现在加上了狼牙棒,可她对上野兽还是被动的,这种被动因为短期的不能解决显得格外迫人。在她的前半生,遭遇的一切都让她养成了越挫越勇、迎难而上的习惯,可像这样事关生死的着实是头一遭。

      即使这样也比赤手空拳毫无保障来得好。她只有再三安慰自己,试图麻痹那些因恐惧而跳动的神经,然后出发。

      她选择了朝向巨木的方向。俗话说,望山跑死马,是因为山大而先进入了视线。苏冕向着巨木那里去,虽然有预感那并不像想象中那么近,可还是看着表上显示的时间有了些许慌乱。之前的估计是错误的,剩下的路程没有想象得那么近。

      如果今天到达不了的话,今天所走的这些不就相当于无用功了?她咬咬牙,决定冒险一试,为自己留下3小时返回。如果成功,当是命不该绝。

      这样想着,她小心避开了那些有可能出没动物的土洞,终于在约莫一里的地方停了下来。还有半小时,再看看,再看看吧……赌徒心态又浮动了。其实优秀的赌徒和普通赌徒是一样的,预判和自控只是相对数据,久赌必输,贪婪才是原罪。

      但既然打定了主意,苏冕就又向巨木前进了一段路,眼见得已经是可以看到那些围绕聚居地的巨木们浮于地表的根部轮廓了。她也并不贪恋立即靠近——既已是大致知道了方位,便没有必要继续犯险。

      待她返回时,因为已经完成了目的,所以顺路采集了一些不同的树枝用来研究。夜色(hx)降临,苏冕就着月光打量周围的事物,静静适应了一些,便着手分析各种树枝的特性。同时,因为在树上发现了一种虾状的昆虫,她不由再度想起在丛林里的饮食来源。虽然没有找到淡水资源,但是通过割开丛林里的野芭蕉饮汁,也勉强能够支撑一段时间。短期内如果走不出丛林,虽然可以用作息基本避开食肉的猛兽,但捕食食草动物的可能也就更小,光是采集又碍于所知的狭小不能果腹。如果非要说最可靠的饮食来源,反而是那些爬虫,随处可见而又容易获得,不必赌上性命。

      苏冕深深看着手上捏着的这对虫子,怎么看怎么像传说中的树龙虾。如果真的是树龙虾,那她起码还在接近家乡的纬度,又是先于21世纪的时间了。她叹了口气,把一些个能折出纤维丝的树枝挨个摆好,然后将那一对“小情人”扔了出去。

      她对树木材质没有深入的研究,只是光用“折断树枝看看纤维和断裂面概况”这种最基本也最万金油的方法,折了不少的树枝。因为采集的时候没注意,一上手原来许多样品种是重复的。种种挫折感似乎又给心中的那颗肉瘤种子带来能量,苏冕一压再压,这本能的不适却令她失了眠。

      第二天她醒得比第一天快,一爬起来就收拾了昨晚的研究成果,向着巨木出发。这一次,熟门熟路的她很快就到达昨日留下记号的树边,又走了四十来分钟,终于看到了那围着聚居地的几棵标志性巨木的实况,还发现了一不少的干栏式房屋的轮廓……更远处,竟然还有一片湖。

      有房屋必定是有人,或者是当地代替了人类位置的一种智慧生物,苏冕小心地从外围绕着看了几圈,居然真的被她发现几十个穿着破烂的人打磨着石具。为了掌握主动权,她记下了这些人在这一小时的交流,绕着湖观测了一下聚居地附近。湖边不仅有停靠的四五艘小木筏,在另一侧还有高高低低的水稻田,接近聚居地的几个小土丘更是冒着青烟。这些土著十分警觉,她不得不退得更远一些,还有一个半小时让她搜集更多信息。

      不久,从与她所在处相反方向的一边快速奔出了一大帮人,身上背着不少的货物。她虽然没有近视,奈何实在距离太远,只能隐约看见他们卸下了身上的“战利品”。这样的生活条件,能让人去丛林获取的不是柴火就是食物,她姑且猜测那是采集的队伍。苏冕有心要接近一看,又恐怕对方人多势众,一旦被发现行动就将前功尽弃而陷入被动。

      她不能准确判断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发展水平,因为这些人未必能代表所在时空,但观察到这些人从房子下栏牵出了一些牲畜,湖泊上又有舟楫的便利,还有那虽然杂乱可明显是受到打理的水稻田……

      这样的生活环境,居然没有像样的规划,不由得使她想起了那一次观看河姆渡文化主题博物馆时的情景。

      河姆渡人作为原始人,生活来源以及方式的多样性是震惊世人的。他们会捕食鱼类,会种植、会蓄养动物,会构建房子——虽然低矮到不能直立进入。除了没有建立国度的念头,他们甚至有了语言文字的零星出现,可以说是形成了文明的火种。

      他们的生活水平实质上与历史记载的古代并没有太大差别。至少从饮食上,因为氏族公社制度的存在,这种大锅饭形式使他们比古代广大饱受剥削的民众还要更加幸福。

      苏冕定定地看了最后几眼这个小小的聚居地,默默离开了这里。

      这只是个开始。首先,要学会他们的语言,至少可以基本的沟通;其次,要对自己的优势劣势进行深刻的认识,尽可能展现出超出该聚居地土著的最高生产能力;再三,要找到掌控这个聚居地所有土著的可能路线,利用这些土著或是离开这个落后的地方或是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福利。

      在那之前,她必须开始训练自己猎杀野生动物的能力了。

      土著们的发展水平实在让她不知是喜是忧。她忍不住要想,如果真的是远古时期,那么究竟是母系还是父系?她对这方面没有什么了解,如果是父系,她的处境就更是不安定了。

      她对自己搏斗能力的自信,在这苍茫的丛林里慢慢消沉了下来。虽说是所谓的搏击高手,可苏冕心里知道她530磅的出拳重量只不过能在与人搏斗上有优势,与猛兽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为了活下去,只能是避开大型猛兽,训练从鼹鼠抓起。

      更令她绝望的是,古人跟现代人比,体质上不知超出多少,若说一力破十巧,她一定是那个被破的“巧”。似乎她所能依靠的,除了总结了千百年的搏斗技巧就只有手中这把瑞士军刀了。

      “我不会输,”苏冕喃喃,对着自己发誓,“我从来没输过。”

      斗志在她瞳仁里燃烧,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她的眸子乍一看是黄种人的黑色,实则带着渔女特有的透明棕,里面的热度仿佛可以实质化了。先头那些因时刻被威胁着的生命安全而起的恐惧以及一直以来对处境的不适应不安定,在这一瞬间化为不尽的燃料,催她勃发。终究这魄力是无根之物,将将昙花一现,她话毕便已屈身回到路虎。

      回到路虎的苏冕终于可以稍微放松一下,虽然似乎快要入秋的丛林里十分炎热,可她根本顾不上洗澡,甚至连一堆篝火都不能燃起。这种无力感简直要逼疯了她,只有压榨自己直到不得不睡才能让心得到一点救赎。

      她想起曾经匆匆翻过的穿越小说,因为是那些年一直大热的题材,所以她也曾经粗略翻看过些许。穿越之后会崩溃吗?她总是不能理解那些思乡望亲的人。明明平时也没有多么想念父母,更何况……或许只有她这样习惯了寂寞的人才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吧。然而重生在一个危机遍布的丛林里,求生的欲望理应是完全盖过了其他的情绪,她却真正有些想念现代了。

      从何而来?不得而知。

      分神便是死,只有专注方能辗转求存。怀着这样的冷酷信念,苏冕终于在摆脱了竹节虫食谱的第二天,经过研究土著作息找到了错开采集队进入对面林子的机会,对这个小型聚居群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里确实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但由于某种原因,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交(hx)配中男性的地位,不再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虽然生产方式多样化,可是人们猎杀野兽的技巧和能力依然有限,碍于工具限制(只有木石制具),杀伤力也不能完全解放出来。

      他们经常会在遇到猛兽之后举行一种祭祀,因为湖边奇妙的长了几棵巨木,因此巨木就被刻上了一些代表性的花纹——图腾,人们通常就在这些图腾树之间来回舞着进行重大祝祷。

      这些图腾,有的像是鱼,有的像是鹿,但是这五棵图腾树上的动物图纹边上都有一只愤怒的霸道山猫,所以苏冕大胆猜测这个部族是以猞猁为信仰的——虽然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她无比震惊,因为猞猁是一种喜寒动物,在这样纬度撑死了也就35的“炎热地带”,不去高山峻岭寻,是根本找不到猞猁的,更不用说以此作为信仰了。

      不过为了尽早融入这个群体,甚至取得控制权,苏冕一转念有了腹稿,体内的征服欲就不由得蠢蠢欲动。

      她称这第一个发现的部族为苏氏猞族。

      她学习他们的语言,就像当年考取托福一样,一个月来熟稔如同母语的成绩是完全靠了苦功夫和反复听读得来。她的手机被当作复读机,备用电池和移动电源什么的都用了一干二净,最后直接连上了车里的电才终于丢开手。

      在她第一次用陷阱猎到动物时,望着那不断挣扎的大家伙,她熟稔地开膛破肚、熏烤内里,火光中映照着她那平静却富有青春张力的脸庞……

      她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成败,在此一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丛林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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