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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林倾城视角2 回去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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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以后,我心想,这下好解决了,爱我的人如此之多,随便找一个治病后好好补偿就是。
但是我想得太简单了,一次照常的行房后,我搂着怀中的女人,柔声问:“宝贝,吃了这颗药丸替我治病,你愿意么?”“我愿意……”女人眼神迷离,又要贴过来。“今后有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来弥补你止于四十的寿命。”我说着,就要拿药。
那女人浑身一震,从我怀中坐了起来,喊道:“止于四十?!”“服下万寒丹的人,寿命不过四十。”我对她说。她脸色立刻就变了,哭着趴到我怀里叫着“妾身不要……”随后又说:“你的床伴那么多,随便再找一个就好,为什么是我?”我脸沉了下来,问她:“最后一遍,你可愿意?”她咬着嘴唇,坚决地摇了摇头。
我笑着站起来穿好衣服,然后不看她,冷冷道:“你滚吧,今后不许踏进林府半步。”
之后我问过很多曾对我山盟海誓的人,都被婉言拒绝,我才发现,所谓爱情并不过如此。再后来,有个人答应了,我感动了很久。
在云雨之时,他盯着我的脸,也许是不小心想到了别人,我的身体立刻烫的可怕。然后是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生理反应,疼痛地几乎让我快要疯掉。后来那人跟我说,他本来也只能活到三十几,看着我时想到了他前一个情人。
我因为这次失败几乎折损了五年功力,我毫不犹豫地杀了那人,拿尸体喂了狗。
从此我便再不提这事,对床伴也不再付出任何感情,包括同情。对那些说着爱我的人嗤之以鼻,不再相信海誓山盟的情话。我变得更加冷血,更加残暴,内燃的时候要一个人安静地忍下来,不能让任何人看到我脆弱的样子。
于是我活得越来越累,在外是林家大少爷,黑龙帮帮主,天下第二。但谁知我就是一个单恋林楚窈的傻子,一个如果不残暴就无法伪装自己的变态。
接着身边的下人开始陆陆续续逃跑,连原来的贴身小厮也受不了我的使唤和坏脾气逃走。我便决定再招一批精英,做我的男宠兼左右臂膀。
因为我知道大部分正常人绝对无法忍受我的暴戾,所以我只想挑那些和我一样冷血,将来能够作为杀人机器的人。
在选人的时候,很多人被我的残酷吓跑了,我留下了面容姣好的墨梅,弑父的浅竹,暗器十分精准的幽兰和喜欢以各种方式杀人的秋菊。我选完人就想走,一个清晰而坚毅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这不公平!”这是我第一次招人听见有人忤逆我,我转头,眼前是一个有着一头中分乌发,面庞清秀干净,身材薄弱的少年。这少年生的十分俊秀,有些像女子,嘴唇厚而红润,脸颊因为有些怒气而微微泛红,突起的锁骨在白皙的脖子下显得有些性感。因为身体太单薄,宽大的麻布衣裳把整个人严实地遮住,像广阔原野上一朵脆弱的雏菊。
我想了想,刚刚确实没看到他就走了,如果他排在第一个,我一定会把他留下来的。这样的男孩子能有什么用,也许连兔子也杀不了。
“我要么留在这,要么死着出去。”真是个倔强的家伙,那么如你所愿。
我原以为,这样一个纤瘦的男孩会在听到我那样的恐吓后吓着跑走,但我错了。“少爷……快要打死了,他还是不肯走……”有个下人小声对我说。我着实惊到了,是什么样一个人有这样的毅力?莫非是家里实在困难需要他养家糊口?
我到家丁打他的小黑屋里,眼前是那朵雏菊躺在血泊之中,手臂软软的垂着,好像断了。我把他抱起,放在一张干净的床上,为他输了一些真气,又帮他把骨接上,看着奄奄一息的男孩子,我转头对总管说:把他留下吧。
由于其他四人起了梅兰竹菊的名字,剩下的这个,我决定留在身边。他也有了不同于四大杀手的名字:苏梓彤。
起初我并不喜欢他,因为他实在太笨了。虽然他在其他同龄男孩中算是聪颖的,但还是无法达到我的期望。我教他习武,招式要示范好多遍他才能学会,而且还学的不伦不类。我是一个十分没有耐心的人,所以我每次都只是教一遍就离开,扔他一个人自己领悟。
后来我反倒有点佩服这个家伙,他是我招的人里最勤奋的,我叫他做的事情,他都毫不怀疑地做,而且做得一丝不苟。早上天还没亮就起来跑步,挑水砍柴,干些粗活重活。我命他睡在能快速提升功力的那块石头上,他也不问为何便睡,虽然睡觉的时候没有床褥舒服,但如此下来半年,虽没有习过一招半式,但内力却大大提升。
我的武功,没有一定的内力修炼的话,会伤及自身,稍不加注意,也会走火入魔。我从未教过林楚窈一招半式,但我把自创的招式全部教给了苏梓彤。作为我的杀人机器,动手就必须一招毙命,我之所以不想交给他什么只会令人重伤的武功,就是想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个男孩实在太善良了,我开始后悔是不是招了一尊活菩萨。他对待院子里的所有花鸟虫鱼草木都是一样小心翼翼,会偷偷去厨房捡写米粒喂停留在院落里歇脚的小麻雀,会去很远的地方挖肥来浇在树上,其他下人都是舀起水直接泼在花上,而他却仔细地避开幼嫩的花朵,把水浇在根上。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开口叫他去杀人,这样一个单纯的孩子,说实话连我都有些于心不忍。虽然我喜欢毁掉单纯美好的东西,但他太过善良,连我都有些许动容。我决定把他留在身边,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逼他杀人。
我让墨梅成为了我的男宠,刚开始他只是诧异,后来便慢慢习惯,甚至享受其中。他也喜欢上了我,我跟他各取所需,互惠互利。他冠我手下之名,行男宠之实,这样的关系不仅坚固而且长久。
我们的关系渐渐被那个男孩发现了,事实上我以前也注意到他会偷偷来我的房门口停留一段时间再回去,仿佛在细听我翻书的声音,如果我吹了灯,他便悄然离去,我原来一直不懂他为何这么做。后来我知道了,他说,他喜欢我。
我不禁失笑,一生听到最多的莫过于这句话,但其中真假只有我自己清楚,所以我并未在意。
接着,林楚窈回来了。这恐怕是我在他走后第一次又笑起来,我实在太想念这个人了。
有人说,得不到的便是最珍贵的,我觉得说得在理。我虽得到了林楚窈的人,但始终觉得他像林中鸟一般自由,而我虽可得天下,但却得不到他的心。我想,全世界唯有林楚窈跟我说喜欢我,我会相信。而其他的喜欢,太廉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