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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

  •   麦麦最终还是走了,不是自愿的,而是被雷九打昏交给了龙泽夫夫。
      雷九不知道麦麦醒来会不会怨自己,但雷九知道,为了麦麦可以健康的活下去,他必须让龙泽夫夫带走麦麦,即使麦麦清醒以后会恨自己,会永远不理自己。跟麦麦的健康相比,麦麦不理自己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正雷九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不理麦麦。
      雷九给麦麦写了一封信,交给了荣华,他说等麦麦醒来就把信交给麦麦,麦麦看了信,即使见不到他,大概也不会闹了,可雷九终于小看了麦麦舍不得他的程度,因为雷九亲手送走了麦麦,差一点断送了麦麦的性命。
      雷九的信写的很长,但大意都是,等麦麦满了十八岁若是不回来,他就去找他。雷九没有想过要怎么去找,他连华夏在哪里都不知道,但雷九相信,就算他找不到华夏,麦麦也一定能找到他。
      雷九是万分舍不得麦麦离开的,可龙泽都已经将泰莫乐族的秘密说了出来,雷九就无法自私的要求麦麦留下了。
      龙泽说了,人的精神分而可称之为魂魄。
      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而魂魄又有阴阳之分。魂为阴,魄为阳。其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各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之中:天冲灵慧二魄为阴为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为人魄,精英二魄为阳为地魄。
      命魂乃七魄之根本,七魄乃命魂的枝叶。魄无命不生,命无魄不旺。命魂是人身的主魂。天地二魂的聚合产生命魂而生人,命魂终结时又分出阴阳,并回归天地。天魂主光,地魂则是天魂的光照射在人命魂之上所形成的影子,所以地魂又称为影魂。
      人的命魂,透过七魄中的天冲灵慧魄主思想,主智慧。透过气力二魄和中枢魄,主行动。通过精英二魄主身体主强健。唯中枢一魄,乃为七魄的中心。人的命魂就依附于七个脉轮之上。
      人身中命魂与中枢魄的联系最为密切,所以中枢魄也称为命魄。魄为人的肉身所独有,人死之后,七魄随之消散,而命魂也自会离去,生命便以此告终。
      而七魄又有别称,分别为:和魄、义魄、智魄、德魄、力魄、气魄、恶魄。
      和魄掌平衡。
      义魄掌生死。
      智魄掌智慧。
      德魄掌品行。
      力魄掌力量。
      气魄掌正义。
      恶魄掌邪恶。
      而麦麦所缺失的这一魂一魄,便是三魂之命魂与七魄之命魄中枢。而中枢魄因是七魄之中心,所以中枢即是义魄,掌人之生死。
      麦麦缺失了命魂和命魄,本来应该死了的。可泰莫乐族乃是神之后裔,所以即使缺失了一魂一魄,麦麦也还能行走说话,而不是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泰莫乐族曾被神诅咒,所以生育子嗣极为困难,从怀胎到生育便需九十九年之久,而婴儿从出生到成年,也还需九百九十九年。所以不要看麦麦如今十六岁,其实麦麦已经九百九十七岁了。
      知道麦麦真实年纪的时候雷九还吃了一惊,可听到龙泽换算说麦麦在凡间才十六岁的时候,这才合住了因吃惊而张大的嘴。
      泰莫乐族的孩子很少,不只是因为泰莫乐族怀孕难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泰莫乐族孩子六百六十六岁到八百八十百岁之间,他们会因诅咒而丢失一魂一魄,从而在九百九十九岁成年这个坎上失去性命。
      当然,丢失了一魂一魄,短暂的时间还是要不了他们的性命的,若是能找回丢失的一魂一魄,那么在成年之前融入其身便也无碍,可若在成年之前找不到丢失的一魂一魄,那么他们就只有等死一条路了。
      麦麦是在七百五十四岁生日那天丢失的一魂一魄,幸运的是当时龙泽抓住了丢失的命魄,可却被命魂逃走了。丢失一魂一魄的麦麦在生日当天就昏迷了,直到九百九十岁生日那天才清醒,可因为丢失了一魂一魄,所以本来正常的麦麦变成了一个凡人口中的傻子。
      清醒的麦麦觉得自己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可是他想破了小脑袋也没能想到自己究竟丢了什么。想不出来丢了什么的麦麦决定下山历练,这是泰莫乐族的传统,根深蒂固的刻在了麦麦的脑袋里,所以在凡间磕磕碰碰生存了几年以后,麦麦就因为在山中受伤而被雷九捡回家了。
      没丢失一魂一魄之前,麦麦是个吃货,也有一手好厨艺。因为泰莫乐族皆是男子,而麦麦生来便体弱,所以从小麦麦就被当作受方在培养。所以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真的难不倒麦麦。一手好厨艺还不算什么,麦麦还有着一手好女红。自麦麦学会女红以后,龙泽夫夫的衣服都是麦麦亲手做的,儿子孝敬父亲的,两个好父亲自然就接受了。
      因为喜欢吃,也喜欢做,所以做饭所用的食材也是麦麦亲手做的。所以等雷九在山中捡到麦麦,收获的就是: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缝的衣裳,犁的了田的麦麦一枚。
      当然,就算麦麦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缝的衣裳,犁的了田,孤独很久,对麦麦一见钟情的雷九也舍不得麦麦下田做活,若不是雷九的厨艺没有麦麦的好,也不会缝补衣裳,雷九甚至都不想让麦麦下厨房,缝衣服。
      洗衣服这些活儿大都是雷九包了的,除非是他去山中打猎回不来,或是要去镇子上卖猎物,否则都没有麦麦下手的时候。
      自莲华跟麦麦熟悉成了朋友以后,莲华就总是羡慕的围绕在麦麦身边,一边等着麦麦做好吃的,一边跟麦麦诉说自己的愿望。莲华的愿望是什么呢?自然就是希望可以得到麦麦的真传,另收获一枚和雷九一样的绝世好男人。
      麦麦走了,雷九一直站在门外盯着麦麦与龙泽夫夫消失的方向看到了晚上。
      “九哥,饭好了,吃饭吧。”
      叫雷九吃饭的是滎真,饭是甲三做的。在雷九家呆了一段时间,耳濡目染的也跟着麦麦学了一些技巧,虽然做饭比不得麦麦美味,但却也不难吃。
      “你们先去吃吧。”
      雷九没什么胃口吃饭,这是自他捡到麦麦以后,麦麦第一次离开,而且还一走就是两年。也许需要的时间更久,雷九不敢想。
      “九哥,麦麦都已经走了,你在往这里站着,那两个人也不会送麦麦回来的。”
      “是啊,雷九,还是先吃饭吧,吃了饭好好休息一下,明日咱们商量一下,要么你就在家等着,要么你就去找麦麦吧。”
      甲三也来劝说了,毕竟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当然了,这句话这三人可能都不知道,但是吃饭也算是人生一件大事,有什么事都应该填饱肚子再去思考,饿着肚子会血糖低,不利于大脑思考的。
      大概是想明白了什么,雷九叹了口气,跟着甲三和滎真去吃饭了。
      吃了饭,收拾好东西,夜已经迟了。
      躺在床上,暖热的被窝让雷九还觉得冰凉,往日这个时候麦麦都会钻进他的怀里的,可如今,伸着双手,却不会再有人钻进自己的怀里了。
      “麦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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