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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   沈别梦不喜出门。
      需要他离开清风城的远足,尤为抗拒。
      这不不止归咎于他懒,更主要的原因明显是,在清风城外,他根本没有朋友。虽然,在清风城内,他也是独来独往,可不管怎么说,在自己的地盘,始终是没人敢跟他放肆的!
      要知道,收拾那些不长眼,死活要凑到人身边来套近乎的,的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

      例如六岁那年,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带着他去故交家拜访做客。
      沈别梦别的记不太清楚,但有一件事却一直记着:
      那家的孩子特别多。兼且,极其好客!
      换句话,可以说是多话吧?
      一见到他,便群涌而上,对他动手动脚,问这问那。
      沈别梦自小就不喜旁人靠近,面对这种阵仗,哪里又吃得消?不一会儿就忍耐到了极限,伸手将离得最近的一个孩子推开,以示自己生人勿近。奈何,那小孩竟像没事人似的站起来,不哭也不闹,继续忘往他身边凑。
      沈别梦这下算是明白了。
      父母为何一反常态,放心让他与这群孩子待着,自顾去和那家的主人叙旧。
      但要沈别梦就此坐以待毙,那也是不可能的。几度思量,终于还是忍痛从怀中取出一个瓶子,将里面那五颜六色的糖果,尽数分给了他的小伙伴们。
      结果,耳根子是清净了,屁股却遭了罪。
      一顿竹笋炒肉丝。
      沈别梦发誓,今后要离所有的小伙伴们远远的。
      自那以后,沈别梦便越发的孤僻起来,就连父母百般哄他一起出门游玩,他都宁愿一个人待在清风城中。
      沈冀夫妇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后悔下手太重。
      本来就是个让人闹心的孩子,如今更是卯足了劲不让人省心了!
      家暴要适量,能免则免。
      这,是多么痛的领悟!(←_←)

      所幸,有那么一处,沈别梦还是喜欢去的。
      位处极南富饶之地的水乡。那里山好水好风景也好,特别是烟雨迷蒙的季节,斜风细雨,烟雾轻缭,堪称人间仙境。千百年来,不知引来多少文人骚客,甘愿为她醉生梦死。
      但沈别梦么,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沈别梦心里想着的,只有一个人。
      水乡季家的大小姐,亦是他的未婚妻——
      季寻烟。
      放眼天下,恐怕再也没有什么人、事、物,能比季寻烟更加能吸引沈别梦的了。至少,是季寻烟的出现,让出生五年以来未曾开口说话的沈别梦,终于开了金口。

      若这世上没有季寻烟,只怕,沈别梦到如今还是个傻傻呆呆的哑巴。一辈子死守清风城,也只能死守清风城!
      是季寻烟的出现,改变了沈别梦的命运,使之起了不止一丝的波澜。
      同时,于季寻烟来说,沈别梦无疑也是个特别的存在。若是没有沈别梦,季寻烟也只怕是还没来得及出生,便折在了母亲的肚子里。
      哪里会有日后,为沈别梦披上一次又一次的嫁衣?

      是命中注定吧?
      注定,他们此生要遇上彼此。
      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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