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德罗•洛哈特
生日:1961年1月26日
魔杖:樱桃木、龙心弦、9英寸
学院:拉文克劳
血统:混血
吉德罗•洛哈特母亲是女巫,父亲是麻瓜,还有两个姐姐。他是家中唯一一个展现出了魔法天赋的孩子,还是个聪明的、漂亮的小男孩,因而得到了母亲毫无顾忌的偏爱。
后来年轻的洛哈特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但事情并不像他和他的母亲此前预期的那样完美。
不知何故,洛哈特之前并没有想到自己将要进入的这所学校充满了女巫和巫师,他们中的很多人比自己更牛逼。在洛哈特自己的心目中,他早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和天才,不愿看到的事实震惊了他: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的魔法才华是别人司空见惯的,甚至没有人对他天生的波浪金发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并不是说洛哈特没有才华。事实上,他的老师认为他的智慧和能力都高于平均水平,只要辛勤工作,他可能会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即使没达到他在同学中乱宣扬一气的那些野望。
被分到拉文克劳的洛哈特很快就在学业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他天性中那份“要么做到最好、要么不做”的傲娇一直纠结着他,使他对自己越来越不满意。渐渐地,他把自己的才华用在了走捷径和躲懒中。他勤奋学习并不是为了提高自己,而是为了给自己赚取注意的目光,他渴望各种奖项。
他游说校长创办校报,因为没有比看到自己的名字和照片被印刷出来更让他开心了。
他并不是很受欢迎,但他仍然通过一些反复的,引人注目的“丰功伟绩”,实现了他的初级目标:让学校所有人都认识他:他用魔法在魁地奇球场刻了个个人签名,每个字母都有二十英尺长(为此他被留校劳动一个星期);模仿黑魔标记,把自己巨大的、闪闪发光的肖像投射到天上(老伏得被你气死了);每年情人节都给自己寄八百张贺卡,(礼堂里聚集的猫头鹰让大家不得不放弃早餐,因为太多羽毛和粪便落到粥里了)。
洛哈特终于离开了霍格沃茨,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事业。他从来不是一个坏巫师,只是太懒。他决定把自己的才华专注于一个方向:记忆魔法。他完善了这个复杂的魔法,然后找到一打伟大而勇敢的巫师和女巫,成功地修改了他们的记忆,窃取了他们英勇的战功。每次“冒险”结束后,他都会回国出一本新书,丰富翔实地重述“他的”英勇壮举。
回校任教时,洛哈特曾经不错的魔力已经由于多年未使用,已经极为生疏,几乎无法恢复。他唯一还会用的魔法就是失忆咒,在这几年的重复使用中变得炉火纯青。因此他的课很快就成了儿戏,学生们发现他根本就不像书里说的那么牛逼。
——资料来自Pottermore
看完洛哈特的故事,觉得真是无限感慨。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说得大概就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