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第三节 ...
-
沈冬冬说好要送的大衣还没来得及买,已经有人抢先一步,仿佛知道时岚心中的纠结未曾完全宣泄。
同一品牌,同色,同款,一模一样的一件崭新的黑色长款大衣,腰间仍是时岚喜欢的暗褶束腰,完全没有买错。时岚对着大衣发呆,仅仅那抢入人群中几秒钟的时间,注意力还完全在自己儿子的身上,那个男人,是怎么做到的,把她观察的一览无遗?
“对不起,家长赔的这件大衣,我不能收。”时岚客气地对前台说。
“可是,家长说等了你几次,都与你上课的时间错开,只能这样表达他的歉意。还要我转告,一定拜托你收下。”前台的姑娘为难地回答到。
尽管这种表达歉意的方式出乎时岚的意外,尽管这个男人是如此用心地买到一件一模一样的大衣,可时岚定神想了想,由气愤转向鄙夷,你有钱就了不起么?如果是那天事情发生的突然,你走的匆忙,那么回头打听一下手机号,打个电话赔个礼,也不是难事。这种方式的道歉,看着隆重,实则倨傲,就像暴发户的高高在上,用钱能砸出礼貌与修养来吗?
“抱歉为难你了,我真的不能收,他再带孩子来上课的时候,拜托还回去吧。”时岚将大衣退回前台,同时为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可惜,长的那么好看可人,怎么会有这样一位粗俗无礼的爸爸呢?
时岚做兼职与别人略有不同,她只是晚上出来代课,周末两天则必须完全属于自己。当初大学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只有两个条件,第一薪水足够吃饭穿衣,第二周末绝对不能加班。面试时有几家公司看好时岚,并承诺如果周末加班一定加倍发红包,可是摩羯座的时岚死脑筋一个,给再多的钱也不喜欢加班,所以最终来到了这家半sohu状态的贸易公司,周末的时候即使有工作的必要,也可以在家里用电脑搞定一切。时岚不在乎加班费,只是上大学时周末兼职兼伤了,她又是半宅女神,休息日两天,一天用来宅着,一天用来跟沈冬冬约会,婚前准单身状态时,最悠闲幸福的时光。
人生易老,在自己能掌控的情形下,过简单而快乐的日子,是时岚一直渴望并追求的。她既不会像一些有今天没明天的同龄人那样挥霍青春,泡吧K歌逛夜店,也不会像另一些为了明天而失去今天的姑娘们那样,埋头挣钱攒嫁妆。周末沈冬冬常常加班,她就跟蒋瑜窝在家里,尤其这样的冬天,看着低垂的天空灰得像一张没有未来的脸,听着呼呼的风声撞击窗棂,然而窗台上的两条金鱼,大胖跟二胖却仍优哉游哉地嬉戏于翠绿水草间,温宜静谧,蒋瑜对着电脑码字,时而神采飞扬,时而唉声叹气,这一切的一切会让时岚觉得抱着电脑捂着被子靠在床上,看她喜欢的各路中外帅哥演各种大片,是多么令人满足。偶尔天气好的时候,她也会跟蒋瑜出去逛街,回到母校周围,混迹在学弟学妹们中间吃烤鸡架,喝珍珠奶茶,卖萌装嫩让老板娘多给加一勺珍珠。而每次吃这些东西蒋瑜都会让她付帐,理由是第二天沈冬冬会请她吃牛排大餐,蒋瑜她没有饭票,孤家寡人,理应得到这个社会的同情与照顾,时岚就是来做善事的代言人。时岚与蒋瑜这些年来形影不离,早已成为没有血缘的亲姐妹,有时候时岚会开玩笑说蒋瑜将来我结婚了你就是我的娘家人,沈冬冬如果欺负我,你必须出面摆平,蒋瑜嘴一撇说娘家人最吃亏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回头我替你出气了你还得怪我欺压了你的老公。时岚也曾跟沈冬冬提过蒋瑜还在单身,银行界有没有青年才俊可以把红线牵牵,沈冬冬也帮蒋瑜介绍过两个,可见过一面,再也无话,对方对蒋瑜有意,蒋瑜却意兴阑珊。私下里沈冬冬埋怨时岚,文艺女青年根本没有一颗向往春天的心,时岚跟着瞎操什么心,相亲对象说蒋瑜见面时一看就是来应付差事的,搞得沈冬冬很没面子。时岚隐约记起大学时有段时间蒋瑜曾闷闷不乐,还躲在宿舍里拉上小床帘哭过。每个人都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只能永远埋藏的伤痛与秘密,时岚见蒋瑜一个人也活得自在,也就放弃了当红娘的念头。
在爱英堡的课程被排在周三跟周四的晚上,时岚五点钟下班会去吃简单的晚餐,然后六点半上课之前赶到学校,八点半下课,两个小时的课程讲下来也是腰酸背痛,可带给时岚的满足感却比她上班还要快乐。与沈冬冬在大学里谈了四年恋爱,毕业后两人也不再那么黏着,通常只是周末见上一面,时岚觉得这样的频率很合适,过了热恋期的分分秒想要在一起,现在的约会有些像例行公事,一对谈了七年恋爱的男女,在结婚之前,思念的长度正好是七天,太长会疏淡,太短会敷衍,等到婚后,古人你耕田来我织布,今人你玩电脑我看电视,最后都是洗洗睡了,了此一生。有时候时岚会想也许在刚一毕业时就跟沈冬冬结婚会更好些,恋爱时间越长,一切越心不在焉,现在对于婚姻,怎么越看清楚,越有些寡淡了呢?
用蒋瑜的话说,这叫婚前恐惧症!每次脑中有了这样的念头,时岚就会搬出蒋瑜来说服自己。所有在没有经历之前,关于生活的理论都是天马行空的想像,每个人对生活的总结不同,只有你经历了,体会了,你才能总结出自己的人生,在很多很多年以后。
在跟沈冬冬结婚以后。
上周第一次在爱英堡上课,出来时看到沈冬冬等在外面,时岚也是开心的,拉着沈冬冬的手说我们去吃夜宵吧,好想念学校门口小笼包的味道。沈冬冬勉强笑了笑,时岚立刻知道他累了,忙改口说这么晚吃会胖的,我们还是周末去吧。回到家里有些落寞,想起大三时备考六级,沈冬冬每天晚上买了小笼包送到女生宿舍,羡煞同寝室的其他姐妹。
爱情到最终,都会变成没那么投入没那么体贴的心不在焉,换了谁都一样,时岚知道自己的症结在哪里,还没有被宠够,就要变成别人的小妻子了。相爱时会说我宠你一辈子,只要你喜欢,结婚后也会说我宠你一辈子,前提是你要体谅我,这就是男朋友跟老公的差别。
时岚已经学会坦然地接受这一切。今晚下课,顺着凉风急匆匆地走出金誉大厦,找了半天,却没有看到沈冬冬的车,翻出手机才看到,她上课的时候沈冬冬已经来过短信,说今晚要加班,让时岚自己打车回去。缩了缩脖子,时岚重新整理好棉袄与围巾,把自己包裹得更暖和一些,然后回了短信告诉沈冬冬,加班也要注意休息,不要喝太多的咖啡。
不是不能独立,不是不能照顾自己,心底的那一抹失望,只是因为在这寒冷的夜里,更愿意靠在一个人的肩头,汲取他的体温来取暖,也许结婚以后就好了,相守日短夜长,不再在乎这一时三刻。收敛起自己的任性,去尽力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吧,时岚开始有意识地预演,进入自己必须要去扮演的角色。
浪漫是年青女孩的专利,但时岚觉得跟同龄女生相比,她的优势是更理智,任由内心的小波澜偶尔翻腾,不会泛滥得过份情绪化。
是不是应该买份夜宵,送到沈冬冬的办公室?念头一闪而过,在犹豫间已经被时岚自己给否定了,如果时光倒退到三年前,她一定会这样做,那时候从大学里的形影不离到工作后的时难相见,能多守一份钟都会令两人雀跃不已,然而此后缱绻被忙碌消磨,当时岚发现沈冬冬加班的时候需要全神贯注,否则错个小数点都会前功尽弃,当时岚默默地坐在旁边看沈冬冬几口就吃掉夜宵,对于食物和她的到来毫无惊喜时,时岚知道了这个时候的自己跟夜宵,都是画蛇添足了。
爱情是一场没有理智的不顾一切,婚姻却是需要智慧的张弛有度,时岚知道自己一定会嫁给沈冬冬,换个男人也不过如此,她与沈冬冬在一起七年,早已习惯成自然。你醉心于热恋时的甜蜜,你就要能承受热度降下来后的平淡。
没有人会每天都处于亢奋的大喜大悲中,温和,才是生活的样子。有时候时岚留宿,深夜里沈冬冬睡的正香的时候会搭手臂过来,下意识地揽住时岚,时岚醒来,借着银色的月光打量沈冬冬的脸,依然那么年青,那么帅气,只是轻蹙的眉角与紧抿的嘴唇,像一个有心事的正在长成大人的男孩,那一刻时岚心底的温柔清辉四溢,无声绽放,他与她虽不曾青梅竹马,却也从青春年少,一路走来,不要再对爱过分苛求,宽容别人,就是宽恕自己。
站在路边,时岚一边留意着出租车,一边情不自禁地回想与沈冬冬的点点滴滴。冬夜寒冷,风又劲,很快时岚就觉得凉意浸到身体里,忍不住地哆嗦了一下。
“请问,是时老师吗?”正冻得狼狈,冷不防被人喊了名字,时岚吓了一跳,受惊般转过头来,看到一个高个男子站在她的面前。
“你是……哪位?”时岚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问到。虽然金誉位于市中心,但夜黑风高,行人稀少,有一阵子蒋瑜写过一个推理小说,每到夜里男主角就会以各种面具出来示人,不同的女配角上当受害,那阵子蒋瑜像自虐狂一样写得爽歪歪,写到得意处还非要念给时岚听,吓得时岚晚上上厕所都要拽蒋瑜起来,理由是蒋瑜吓她的,一部小说写完,时岚整个变成了内分泌失调。
“我是程卓的爸爸,我叫程俭。”高个男子自我介绍到。声音低而平缓,略带有一点点的尾音,仿佛回声,这令他的声音极有穿透力,时岚一下子记住了他的名字。
程俭。
“对不起,你刚才说,你儿子叫什么名字?”时岚赫然发现自己竟然只记住了人家爸爸的名字,完全没听到儿子叫什么,幸好夜色遮住了她对自己的鄙视,时岚啊时岚,一听到好听的声音你就犯傻,这都是学生时代爱听广播剧的后遗症啊!
“我儿子叫程卓。”男子重复地说了一遍,看着时岚陷入思索的样子,略停了一下,才继续解释到:“就是那天弄脏你大衣的孩子。”
呃!原来你就是那个粗俗无礼倔傲自大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的爸爸啊!时岚心想,我还没有去找你,你倒自己来撞枪口了。
程俭看着时岚的表情由惊吓到不解到思索到恍然大悟到隐含怒气,心想一个年轻女孩儿的表情还真是丰富,看来那件并不便宜的大衣也没有让这姑娘消多少气,程俭淡淡一笑,诚恳地说到:“时老师,对不起,那天事情发生得突然,我看到好多人围住程卓,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他带离出那个地方,回头再跟老师道歉,程卓这孩子看着顽皮,其实胆子很小,被别人围着,又有大孩子取笑他,我担心他会受到惊吓。回头一直没有碰到你,这么久了才当面道歉,希望时老师别介意。”
“哦,没关系的,孩子小,又不是故意的,程先生太客气了。”时岚惊异于眼前这个男人的洞察力,他的每一句话仿佛都是为了解开时岚的心结而说,时岚偷偷打量程俭,眉眼清俊疏朗,在夜里依然轮廓分明,只是借着路灯光,时岚觉得程俭的微笑仅仅浮在脸上,心思仿佛飘忽在极远的地方,整个人看上去不那么真实,仿佛只是一个落寞的影子。
然而初时的戒备已经消失,这个男人看上去没那么精练,却能洞悉一个人的内心,好像也不擅长言辞,却句句干净利落,没有无关的废话。
“是时老师大度,孩子们应该都会喜欢你。程卓就很喜欢你,他有时候跟别人亲近,就是想表达自己的喜欢,只是表达的方式跟别人不太一样。”程俭笑着说。
还真不一样,简直太特别了,时岚在心中默默地想。
“请问时老师住在哪里?如果顺路,不妨一起走。”程俭问到。
“程先生先走吧,我还要等人。”时岚也微微一笑,礼貌地拒绝了。
“也好,那再见。”程俭点点头,转身上了自己的车,跟时岚挥身告别。
言语得体有礼,神情淡而温和,说不上倔傲,更不会粗俗,善于观察,懂得适可而止。时岚心中莞尔,之前对他凭空判断出来的形容词,是自己小气了些。
程俭车子启动后,一直看着后视镜里的时岚,直到车子转弯,人影消失为止。
这么晚的夜,这么冷的天,也不知这姑娘什么时候能打到车,程俭有些不放心,又知道两人只是一面之缘,过分热情的邀请反而会令人尴尬,对方明显对自己有戒心,并且,从拒绝大衣到今晚的丰富表情,不说已经写在脸上,她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
年青女孩儿多一些戒备心其实是对的,但时岚的拒绝不是因为戒备。而是因为骄傲。曾给这个男人界定了一个框框,并理直气壮的在蒋瑜跟沈冬冬面前控诉,哪知道见到本人,才对比出了自己的浅薄与武断,印象的落差令对方的形像瞬间深刻而完美,在自己欣赏的男子面前,故作镇定的骄傲是女孩的天性。而在一个骄傲的女孩面前,体谅并不动声色地维持她的骄傲,是男人的本份。那个夜晚只是程俭跟时岚的生命中许许多多个夜晚里并不特别的一个,然而即使看似完全相同的黑夜也会盛开出不同的花朵,每一场夜的苏醒,等待人们的都是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