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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章(上) ...

  •   “康瑞呐,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呀,小秋哥哥,我听着呢。”
      “一个农夫在寒冷的冬天看见一条正在冬眠的蛇,误以为其冻僵了,就把它拾起来,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用暖热的身体温暖着它。那蛇受了惊吓,被吵醒了。等到它彻底苏醒过来,便用尖利的毒牙狠狠地咬了农夫一口,使他受了致命的创伤。农夫临死的时候痛悔地说:我欲行善积德,结果害了自己,遭到这样的报应。”

      “小秋哥哥,这个故事,我听过的,是农夫与蛇了啦”,名唤康瑞的少年留着可爱满分的妹妹头,一双无比干净的眼睛眨巴眨巴的,仿佛时时刻刻都在放电。
      洛小秋宠溺的摸摸康瑞的小脑袋,“好,好,那小秋哥哥就再换一个故事,好不好?”。

      “很久以前啊,有个小伙子,他很有天赋,还不到二十岁,已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天才调酒师,年轻帅气又有才华,方圆百里的姑娘们恨不得每天晚上都喝上一杯他特别调制的美酒。可是,后来啊,这些姑娘们的梦都碎了,因为这个小伙子有个美丽的青梅竹马,她就是那家酒吧的驻唱,所谓金童玉女、男才女貌也就不过如此了,再后来……”
      “后来?那再后来呢?”康瑞撑起身子,直直地与洛小秋对视着,皎洁的月华衬托着洛小秋那瓷娃娃般脸颊,让康瑞也忍不住轻轻的戳了一下,“后来呢?小秋哥哥不要走神了啦!”

      洛小秋笑了笑,接着讲了下去,“后来啊,小百灵变成了金凤凰,飞出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徒留下小伙子一个人傻傻地等着,等着,直到,听说,金凤凰终归还是找到了属于她的乘龙快婿,金凤凰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那,再后来呢”,康瑞稍微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像是抱着枕头一样的整个人趴在洛小秋的胳膊上,锲而不舍地问下去。

      “姑娘离开之前,留给小伙子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原本是被当□□情的结晶那般在期待与祝福中诞生的,但是小伙子在遭到背叛后,这个孩子便也瞬间从眼中的苹果变成刺眼的毒针,变成了包袱,变成了垃圾……”
      “嘘——”,这时,康瑞却用食指堵住洛小秋的嘴巴,“小秋哥哥,我困了,今天就说到这里吧,好吗?”

      故事虽然没有讲完,但是说故事与听故事的人都懂,说故事的人说的正是他本人的故事。
      …………

      依据约定,洛小秋在事先约好的咖啡厅等着大明星康瑞,他窝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这家咖啡厅是属于气氛比较昏暗与慵懒的格调,但洛小秋还是刻意地戴着墨镜,甚至把帽衫的拉锁高高地提起,看上去就差把他整张脸都要封存起来了。
      呼呼,还是小心为上吧,现在的康瑞已经不是当年留着妹妹头的糯糯软软的小弟弟了,现在的康瑞,名字前面一般都会冠以亚洲小舞王五个字,亚洲小舞王jeremy,这几个字已经变成了一体。

      每每看到现在已经成为大明星的康瑞,洛小秋就不禁像个老人一样的回忆起当年。
      遥想那年初次相遇,康瑞还只是S公司的练习生,他比洛小秋要小三岁,因为从小的梦想,他执着、刻苦,同样有些沉默,甚至是自闭,所以那时候的康瑞没有朋友,生活,也枯燥的只有练习室与宿舍两点一线。
      因此,孤独的康瑞与倒霉的洛小秋一见如故,康瑞甚至把洛小秋引荐给自己的父亲,也就是日后洛小秋如父亲般敬重的康叔,甚至康叔帮洛小秋还了债,并收留洛小秋加入了鹰帮。

      但是,也许只有洛小秋自己心里清楚,当初自己阴差阳错的那一次路见不平仅仅是因为那情那景,似曾相识,于是,身体的条件反射甚至快过混沌的大脑,当他缓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满脑满眼的都是那个人,忘不掉,抹不去……

      “嘿嘿嘿,想什么呢”,康瑞戴着大大的墨镜,一身风衣松松垮垮,显得更加风尘仆仆,康瑞一把夺走洛小秋用于掩护的菜单,笑着问道。
      “呃……,有光”,洛小秋边说着还边作势假装一副怕被闪瞎的架势。

      康瑞笑着摇摇头,轻轻地把洛小秋的墨镜摘了下来,那种神态、那个眼神,倒像是洛小秋是弟弟,康瑞变成了哥哥。“这个送给你,在日本买的,加持过的哦”,一边说着,康瑞一边小心翼翼地把一串佛珠系在了洛小秋白皙的手腕上。
      “哎哟哎哟,我们家瑞瑞怎么又瘦了,真是让人心疼啊”,洛小秋有些尴尬地从康瑞已经变得有些灼热的手掌中抽出那串佛珠。
      康瑞大概也觉察出了这种微妙的气氛,揉了一下洛小秋的头发,终于坐了下来,“是啊是啊,说到底不还是要感谢小秋哥哥的好厨艺嘛”。

      “康瑞呐,能跟我谈谈曾煜阳的故事吗”,虽然之前就知道康瑞对于曾煜阳并没有多少良好的印象,虽然康叔作为曾煜阳父亲曾经拜过把子的好弟兄,也算是看着曾煜阳长大的,但是到了第二代这里,却是从小就气场不对头,相看两生厌。
      但是康瑞还是很卖洛小秋的面子的,于是,随着康瑞的娓娓道来,那个故事也如拼图般一点一点拼凑、还原,呈现出它一开始就注定的悲伤的面目……

      曾煜阳的亲生母亲秦雯本是鹰帮的掌上明珠,然而,虽然生于□□,但秦雯却像莲花一样高洁与纯净,天生有着艺术的天赋与忧郁的气质,有一双妙笔生花的巧手,年纪轻轻便成为大中华圈知名的美女画家。
      现在曾煜阳担任总经理的创意设计室就是由其母亲一手创办的,但是,正是由于她高贵的出身与艺术家的敏感,导致了她在得知丈夫外遇出轨后患上了忧郁症,变得疑神疑鬼,甚至有些神经兮兮地将自己封闭、隔离,最后,秦雯竟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用最极端的方式进行了报复。

      于是,在曾煜阳五岁的时候,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从自家的别墅上跳楼自杀……

      虽然年幼,但是母亲的死,无疑给曾煜阳的成长笼罩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再后来,父亲的外遇,也就是逼死自己母亲的凶手——一代歌姬林曼莎正式登堂入室。曾煜阳无法开口唤这个杀人凶手为母亲,甚至,在自己家里,曾煜阳常常有种窒息的感觉。
      因此,在选择高中的时候,曾煜阳逃也似的选择投奔住在台湾淡水的舅舅与外婆,因为,在那个所谓的“家”里,曾煜阳逐渐发现,他本人居然成了最多余的那一个……

      至于,当年,为何曾煜阳会选择匆匆地返回香港,甚至与洛小秋不告而别。
      原因是曾经保证过绝对不会与继母诞下子嗣的父亲居然食言了,那个女人,林曼莎,居然怀孕了……
      于是,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仍然尚未成年的曾煜阳任性地驾驶着车,愤怒又绝望,然后,雪上加霜的是,舅舅的一通电话,居然传来了原本在过去的一整年唯一带给他温暖的阿婆去世的噩耗。
      天旋地转,一场翻车,差点让曾煜阳再也睁不开眼睛……

      故事还没说完,洛小秋的眼泪却似决堤似的怎么止也止不住,“康瑞呐”,洛小秋咬了咬嘴唇,终于还是忍不住摸出了口袋里的钥匙,“我最近要搬到公司里新的员工宿舍去了,相信康叔也跟你提过的吧”。
      自从康瑞以jeremy的艺名出道之后,便从公司的练习生宿舍里搬了出来,与洛小秋一起在S公司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然后,一住就是几年。

      “嗯,我知道的”,很明显,康瑞此时脸上的笑容是多么的勉强,亏他还是大明星呢,演技居然这么的差。
      “嗯,那,我今天可能就要走了”,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被自己像亲弟弟、甚至是亲儿子一样宠着的孩子如此的难受,说不心疼肯定是假的。

      “嗯,好的”。
      “好,那,我先走了”,离开时,洛小秋经过康瑞身边,本想安慰的拍拍他的后背,不料,却被康瑞一把抓住。
      “小秋哥,钥匙你还是先拿着吧,以后随时都可以回来看看的,我……”,等你,两个字,康瑞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好,谢谢你,康瑞……”,洛小秋刚走了几步,又渐渐地停了下来,他没有转身,只是轻轻地对康瑞说道,“康瑞,你还记得小秋哥以前跟你讲过的那个故事吗?”
      “什么?哪一个故事?”
      “就是农夫与蛇的那个,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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