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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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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克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一根胡萝卜,一边问,“你准备煮什么面条?”等他抬起头,没人了。
他暗骂“臭小子!”拿面团和胡萝卜的他,最后在餐桌那找到他。他气的捏起一点小面团就丢向他,骂道:“臭小子,没看我在你跟聊天吗?一声不吭地走了。”
章时砚扶去那不存在的面团印,动作优雅得像喝咖啡一样地喝了一口牛奶,戏嗫道:“你不是在玩面团吗?”
弗莱克拿起剩下大半根胡萝卜砸向章时砚,气呼呼地道:“以为我是小孩子吗?我主要还是在跟聊天,聊天知道吗?”
章时砚盯着他细腻的动作,一点点捏出的耳朵,身子和四只小短腿,甚至还拿黑芝麻做兔眼睛,嘴角抽搐,不忍直视地继续自己的报纸。
弗莱克低着在修剪三根胡萝卜丝的长度,力求做出最像兔嘴巴的胡萝卜丝,随口问道:“你要给时小茗做什么早餐?”
“做个西红柿鸡蛋面。”
弗莱克看着大功告成的小兔子,满意地点点头,“你看看这个兔子像不像小时茗?”
“不像,你这兔子太丑了。人家可比这可爱多了。”章时砚嫌弃地看了一眼。
“哪里丑了?我就觉得很可爱。我要拿给时茗评评理,看我这个兔子哪里不可爱了?”
弗莱克气的不行,忍不住想找章时砚的茬,“你的面条怎么不接着做了,你这半途而废的人。”
章时砚摇摇头,不理这个幼稚的老男人,看着一旁的佣人汉娜,,道:“汉娜,可以帮我上去看看时小姐醒了么?”
汉娜擦擦手,“好的,章先生。”
弗莱克跟着在餐桌边坐下,“你为什么不继续煮你的面条?”
章时砚翻开报纸的下一页,看也不看弗莱克一眼,“因为面团要醒,醒后的面条会更好吃。”
不是章时砚不尊重弗莱克,而是在他面前的弗莱克就不是典型的德国人,而是个老顽童,八卦又爱打闹,哪怕现在已经四五十岁了。
“这样啊!醒是什么意思?”
“醒,可以理解让面团打个盹,可以使面团变得松弛、更有韧劲。”
弗莱克安静了一会,实在忍不住,就伸手抢过他的报纸,“你这样反应,在中国就叫不尊敬长辈吧。”
章时砚看看手表,已经过十五分钟了,把杯子里的牛奶都喝了,“我怕我尊敬了,有人就不爱幼了,就想刨根问底了。”
弗莱克跟着章时砚起身,走去厨房,“嘻嘻,你都大了,那还是什么幼啊!你跟叔叔说说,你准备怎么追时茗啊?”
章时砚掀开面团,手指轻轻碰了碰,面团变得软而有弹性,便动手动手拉了起来。
“哇!这手艺不错啊!我也要吃这个面条。”
章时砚瞥了一眼,无奈地说:“已经算了你的份。”
“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孩子。哎!不是,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准备怎么追时茗啊?”
章时砚把拉的细面丢进开水里煮,再开一个锅,热油,翻炒番茄,“不说。”
“你就说说看,想我当年,也是追了不少女孩子,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是哦!那为什么你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章时砚手里的活一点都没有停下,但怼人也毫不留情。
“你小子,我好心好意想给你支招,你就这样好心当驴肝肺。”
“我哪敢啊!”章时砚假笑地看着弗莱克,“我不是在给你住面条了吗?”
若是几年前,他可能真的会到处求助,也翻看各种恋爱书籍,或者再去各种论坛看看别人的招数。
但现在,他知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但爱上是一个人的事。
若想有一份甜美的爱情,得做“爱上”本分,不把的自己的情感过多投注,以免对方会困扰,但更多的是让对方在享受“被爱上”的美好,而不是成为一种压力。
或许有人说,这样的爱情太卑微了,深受张爱玲的毒。但他觉得不是,他真的觉得,如果把他内心的情感都表达出来的话,可能如决堤的洪水般凶猛,可能会把她冲走。
她现在能对自己有好感,就是一个很好的信号。那就好好的爱护这颗小树苗,不要浇太多水,适度就好,也不要施太多肥,适当就好,当它茁壮成长为一颗参天大树时,他就可以收获沉甸甸的爱情果实了。
弗莱克看着章时砚这稳若胜券的样子,不瞎闹了,但真的有点好奇,就撞撞了他的肩,认真道:“你的计划是?”
章时砚把煎好的荷包蛋码在面上,“顺其自然,适当的时候刷刷好感值。但前提是她能在这其中可以开心、舒适,没有压力或紧张。”
时茗进来得时候就听到这句话,脚步有点迟疑了。
章时砚放下铲子,抬头看见时茗,神情未变,很自然地说,“面刚刚好,我去餐厅那,我们去那吃。”端起托盘就要走。
时茗点点头,转身向餐厅走去,在他们看不见的角度,轻轻的拍拍脸,不要让自己笑地太开心。时茗,要保持自然哈。
好吧!或许她刚刚真的很纠结,也确实有一些压力,但一听这话,她在他心里就是个女王,那她怎么不高兴。
无论他以后是否真的能做得让她没有任何压力,起码这话,让人听了就很开心。
弗莱克赶紧侧身把自己的面从托盘里端了出来,压低声音说:“你傻啊!你要带上我这电灯泡。”
其实,章时砚真的觉得没什么,而且可能多一个人,时茗会更自在些,如果时茗记得昨晚的对话。
但章时砚也怕弗莱克在的话,他会乱揭自己的老底,若是能逗笑时茗,倒没有关系,就怕弗莱克说太多后,反而让时茗想多了。
所以,章时砚也就随便了,弗莱克在是个潜在危险分子,不在呢,只要自己坦然相待,应该不会让她太尴尬。嗯,不会的。
时茗看着这碗丰盛的番茄鸡蛋面,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鼻子发酸了,眼睛发热,眼角那就要溢出眼泪了。
出来游玩确实很好,整个旅途也很开心,但长途旅行久,就想念自己熟络的人、习惯的事物。其实,胃是有记忆的,二十几年的习惯不是一时半会就适应新的饮食习惯,时间越久,越发想念旧味道。
假装要查看手机信息,低头摆弄了一会,然后又假装眼睛发痒,大力地揉搓双眼,其实是暗暗地拭去眼角的泪水。
幸好还没有化妆,不然,这么大的动作,她估计得成了一个大花脸的女鬼了,可得把人吓得够呛的。
搓完,才想起来,坐在自己对面的是章时砚,自己心动的男生,但还是略微地有些羞涩尴尬。
虽然在这异国他乡认识,除了这个的样子和谈吐,而他的职业、他的住址、他的人际关系及亲朋好友都无法感知。
若是个大胆冒险精神的人,可能就不会顾及太多,只管享受眼前的一切就好了,或者只谈个短暂异国之恋,在自己的人生画卷上来一笔浓墨重彩的印记。
但时茗不是这样,她不是一个不接受或承担后果,相反的,当她深思熟虑后,她认真对待,无论结果好坏,她都有足够强大的心理去接受。不过这样的深思熟虑,会让她显得有些束手束脚,少些冒险吧。
就像人生没有对错一样,但选择也没有对错,只有择优选项,只是看自己是否做出了最优选择。
但这一次,她真的不知道这次的最优选择是什么?
章时砚看她嚼得慢,还一直低着头,他夹了一口面,细细地尝了一下味道,他觉得没什么大问题,酸酸甜甜的,肉也挺新鲜的。他一个没有记错,她喜欢的煎蛋是蛋黄是八分熟的煎蛋,也是啊!
不过,她第一次吃自己做得菜,可能还是比较像自己的口味,不是她的口味吧?“面条是太酸还是太甜了?”
时茗愣了一下,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他问的口味,“呃,没有,酸甜地刚好。你怎么想到要给我煮西红柿鸡蛋面呢?”若靠自己想,想不出来,那把自己疑惑的地方都问清楚吧。
他早上在弗莱克面前装的挺像一回事,沉稳淡定,但他想起她昨晚的最后一句话,虽然他回答的坚定而有力量,他还是担心她不信他,毕竟对她来说,他仅是第二次见面的人。
他的心好像坐过山车,既想要达到峰点时触及天空时的欢喜,又怕俯冲而下时恐惧。一时喜一时忧。
所以他就一直在猜,她问自己什么呢?但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他给做饭没有原因啊?但这样回答也不行吧,“弗莱克……弗莱克想吃西红柿鸡蛋面,所以就想煮西红柿鸡蛋面。”
路过的弗莱克,翻了大大的白眼,他能使唤他做饭,做梦吧!
时茗听到这话,心里也不信,她刚刚在厨房看的是三碗面,但他端过来的是两碗面,这是想骗谁呢?
弗莱克本来不想进餐厅了,但走了两步,觉得自己不能平白背锅,静悄悄地走到章时砚的旁边,说:“你这西红柿鸡蛋面太难吃了,就你这手艺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说完,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地走了。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