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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五十三、金戈铁马 ...

  •   庞统离了家去挣他的天下他的所属,他的心不大,所以他努力拼命要挣得那属于他的一片天下,要挣得那累累的权势才能更好的保护在乎的人。而不是一辈子只在父亲威名之下,要让世人认识的是他庞统,只是庞统,不是太师之子也不是皇帝之友。终究是不甘平凡,于是对父亲说了要去游历一番。
      女孩要富养,男孩要穷养。庞统决定要彻底贯彻这个方针,那就是姐妹用来疼的,兄弟用来炼的。那日他带着庞昱出府去玩买了串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彼时,庞昱还是个奶娃子出门逛街看的最多想的最多的就是美味。(肿庅感觉,他庞大少培养出来的都是吃货呢?)
      “哥哥要走了,小笨蛋”蹲下身帮弟弟擦去嘴角的糖渍。
      庞昱立时将糖葫芦递到庞统面前“哥哥不要走,我将糖葫芦给哥哥吃”
      “哥哥只是出趟远门,过段时间就会回来的,你要乖乖的不要调皮捣蛋,不能欺负飞燕,记得呦。”庞大少的不负责任的忽悠着。
      庞昱眼里立时起了雾气,扁着小嘴问“哥哥能带昱儿一起去吗?”
      “哥哥长大了,总是要出去历练历练,等你长大了才能和哥哥一样出门历练的”
      “哇…”抽动了几下小嘴角,金豆豆还是没忍住的掉了下来
      胡噜毛茸茸的头,伸手抄起了小家伙,抱着弟弟站起身拍拍后背抚慰着“哥哥不在家,你就是家里的男子汉,要帮助爹爹娘亲们好好照顾家里,小笨蛋要快点长大哦”
      于是乎庞统换了身朴素的粗布衣服,揣了一堆银子跑路了,稀里糊涂的就将家里甩给了自家六岁的老弟。一路北上到燕云十六州,庞统到了大同府厢军的征兵处大多数来当兵的都是没有办法的,鹤立鸡群的站在那一群群灰头土脸的人群中,他庞大少压根就是个少爷坯子,就是穿的再朴素也是丰神如玉,很快登记了名录发放了牌子,人家也只当他是个落魄的家族少爷。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役兵。平时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以及官员的侍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所谓乱世出英雄,这厢军的工作在和平时期算是个温饱的活计,没什么大用场。可现在辽的连年征战挑衅,西夏的蠢蠢欲动,其他邻国个不安现状,这驻守在燕云十六州的大同府厢军,自然就不同了,这里的兵比较苦。大同府不同于大名府是抗辽重镇,,大同府地多川原平衍,易攻难守,多是大举之寇,胡虏南犯应朔诸城必窥之地。
      今日沙场秋点兵,明朝大刀阔马骋九州。庞统从厢军中的一名小小兵卒做起,一点点的努力着,一步步的向上走着,凭仗的是自身的本领,依靠的是聪明灵活的头脑,庞统在军营中一不出风头,二不傲慢欺人,随和的很,军中读书人不多,大多数也只是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但都是战场上以命相搏方能回来的人们,庞统从来不会看不起他们。都道是铁血男儿、铁血男儿,终究是铁做的血肉还是血肉化作了钢铁意志,身如钢铁即使是千疮百孔,血流成河心似如铁的儿郎们,在这漫天飞沙黄土尘埃的千里修罗场上能活下来的,便是最不会轻言生死之人。
      从小兵到伍长,拥队长,部将,统领,都统,都指挥使,仅仅用了五年。这五年从被别人训练到训练别人,从被折腾到折腾别人,呵…爽。多少次的冲锋陷阵,多少次的死里逃生,都少次的暗箭难防,都少次的背叛斩杀,受伤了流的是身上血,悲哀时流的是心里血,战场上修罗的化身,不爱杀人却必须要去杀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五十三、金戈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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