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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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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是个神仙,而且是个品阶不算低的神仙,在人才济济的天庭也算是排的上号的。
凌霄法力不错,虽然比不上那些活了几万年的老妖怪,但在同一辈中可称得上是佼佼者了。
凌霄相貌上佳,仙风道骨,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左面凹起一个小小的酒窝,英俊之中添了抹可爱。因此他的身后跟着一批为数不算少的追随者,每年七夕,当玉帝的那个小女儿和她家牛郎相公搭桥相会的时候,他那不是很大的府邸就会被四面八方抛来的桃枝塞满。
凌霄不是天生的神仙,他的原身是一只狐狸,而且是一只体重严重超标的胖狐狸,据说他成仙前的第N任主人曾经给他取过一个名为“胖胖”的雅名,不过一直没有被他承认过。
凌霄的脾气很好,整天都乐呵呵的,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谦和儒雅,性子温和,胸怀宽大,乐于助人,从来不和别人吵架斗嘴的好神仙,当然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有作者才了解真相,他就是个披着一层良善的皮招摇撞骗欺骗世人,内里早就黑透了。狐狸什么的不冒坏水就够了,还真的指望他是善良正直的?)。
无锋山是一座山(废话),层峦叠嶂,俊秀挺拔。听说这里是一块风水宝地,是原先的天蓬元帅现在的净坛使者猪悟能别名猪八戒原先所住的地方,后来他因调戏嫦娥被贬下凡间,便将这个地方当成赠礼送给了他最好的朋友——凌霄。
天知道当初鼎鼎有名的天蓬元帅醉酒戏嫦娥一事,凌狐狸究竟有没有在其中参一脚,毕竟他最初会与天蓬元帅相交就是因为无锋山的风水好,风景秀,在那里睡觉很舒服!当然,无论他有没有推波助澜,都无关紧要了,以天蓬元帅那个智商,有生之年都不可能猜出丝毫端疑,典型的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隐隐云雾之间,一座端庄精致,雕栏玉栋的殿宇高悬在半空之中,仙气腾腾,白烟袅袅。
其实以凌霄的本意,原是不打算建这么一座宫殿的,四四方方冰冰冷冷的屋宇哪有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的丛林住的自在!可是他现在不大不小也算个神仙了,哪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讲究?被天上的那群同僚知道了还得了(就这点来说,他还是一只极要脸面的狐狸)!当然,这座宫宇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个摆设,没人的时候他经常偷偷,咳,不对,是他修炼勤奋,每天都会出去吸收日月精华,用来增加自己的修为。所以他的法力才会这么高强,在同辈之中稳居第一,这都是他勤修苦练的结果啊(泥垢了)!
在无锋山还有一个奇特之处,那就是整座山峰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有深潭没有河水没有溪流,就连一个小小的水洼都没有。而这些不用说,都是凌霄的“功劳”!
从他搬到此处的第一天起,整座山峰所有带水字的地方都被他填平了,如今这般能够将以前的美景毫发无损的保留下来,飞鸟走兽得以存活,花草树木四季常青,都是他靠法力维持的结果。
而他为何要做这样费心费神又没有一点益处的事呢?这是所有来过无锋山的神仙共有的疑问。
每次被人问起时,他都眯着一双狐狸眼,酒窝浅浅,但笑不语。
久而久之,这件事便成了“天庭八卦十大迷案之一”(这里,本作者可以尽忠职守的告诉亲们,这人之所以见水就填不过是以前做狐狸时留下的心理阴影而已,害怕就是害怕,用得着整日一副SB兮兮的神棍模样欺骗广大天界市民麽)。
大殿之内,光洁整齐,玉石铺就的地面上能够清晰的倒影出人的面容来。四周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件多余的装饰,甚至连桌椅杯盏之类的基本用品都没有。只有阴冷的山风穿过门窗,在空旷的大殿之中低飞盘旋,发出呜呜的低吟。
蒲团之上,端坐冥想的人突然睁开眼睛,细长的眼眸光华湛湛,一股难言的气势随着这简单至极的动作渐渐弥漫开来。阴寒的山风略一静止,然后穿过门窗,呼啸而去。
一只粉红色的纸鹤拍打着脆弱的翅膀,颤颤悠悠的飞了进来,凌霄手一招,那只折得并不是很齐整的纸鹤乖乖地被他握在手中。细长的狐狸眼微微眯起,一团鲜红而又炙热的火焰瞬间腾出,眨眼之间,那只软趴趴的纸鹤已经变成了灰烬。
张扬的火舌之中,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大殿内:“小狐狸快来,有要事相商!别忘了带酒啊!”
凌霄甩了甩手,将掌心的灰烬拍干,然后伸了个懒腰,长身而起,下一瞬,修长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大殿之内......
“嘭”的一声,司命星君府邸的大门被人粗鲁的一脚踢开,凌霄东找西找,好一会儿才从满屋子凌乱的书堆中挖出了呼呼大睡的人。
“醒醒!你给我醒来!”凌霄用力的拍着他的脸颊,大声喝道。可睡着的人只是饶了饶头,懒洋洋的翻了个身子,继续打起了呼噜。
凌霄撸起衣袖,笑得温和,如果对方能看到他此刻的表情的话,肯定二话不说有多远跑多远,可惜谁让他现在睡的正香了!
“哼!”凌霄冷冷的低哼一声,手腕一翻,一个玉白色的酒壶出现在他手中。他拧开盖子,将酒壶凑到他的鼻尖,浓郁的酒香渐渐弥漫在屋中。
沉沉入睡的人忽然耸了耸鼻子,大声的咽了口唾沫,睡意朦胧的眼睛慢慢地睁开了一条缝隙。“好酒!”低哑而模糊的声音小声咕哝着,下一刻,也不知他如何动作的,斜卧着的身子径直向他,或者说是向他手中的酒壶直扑而来。
凌霄好像早就料到了,只见他一个优雅的旋身,便已避开了来人。
“哎哟!”或许因为刚刚醒来四肢不协调的缘故,对方收势不住,结结实实的扑倒在地上。
“起来!”凌霄踢了踢他的屁股,笑的一脸和气,“躺在地上做什么?装死麽?”
“也不知是谁害的。”那人摇摇脑袋,晃晃悠悠的爬了起来,“该死的小狐狸,一点都不懂礼,尽折腾我老人家,你说我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要是摔出个三长两短来,你赔得起麽?!”
白衣服白头发白胡子白眉毛,司命星君是个除了眼珠子是黑的其他地方一片雪白的老头子,咋一看上去有些吓人,但老头子脾气不错,没有架子有些唠叨,平生唯二的两大爱好就是睡觉和喝酒。是凌霄在天界的狐朋狗友之一。
凌霄晃了晃手中的酒壶,嗤笑道:“你这只老妖怪,若是这么不经摔的话,哪还当得了神仙?!”
司命星君深深地嗅着空气中浓郁的酒香,狠狠地咽了口唾沫,一双眼睛瞪得发直,“哎哟!我不是神仙,我是酒仙、酒仙,哎,这是什么酒哦,香!太香了!”
“我给它取名叫‘天焰露’。”凌霄慢条斯理地介绍道:“首先要将焰凤花的种子用烈酒浸泡三年,再选一处至阳之地种上,每日以各种美酒浇灌,待花开之后摘下晾干,在至阴之地埋上三年。最后引天河之水悉心酿制,择一灵气充足之处再次掩埋,最少要埋十年,方可挖出。”
凌霄举着酒壶,小口的抿了一点,道:“甘冽醇厚,后劲霸道,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我花了百年时间方才得了小小的三坛,极为不易!”
“不容易,确实不容易!”司命星君连连点头,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酒壶,一脸馋样的央求道:“给我喝点吧,一口,只要一口就好!”说着,他还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示意真的只要一点点。
凌霄摇晃着手中的酒壶,壶中的液体发出哗哗的声响,他摸着下巴笑道:“老妖怪,你也别跟我扮可怜,这酒既然拿来了,本来就是要给你喝的,咱们朋友一场,我也不至于这么小气。”
司命星君闻言大喜,用与外表绝不相符的动作敏捷的闪到他面前,“我就知道小狐狸最讲义气了,嘿嘿!”他腆着一张老脸伸出爪子勾向那瓶一直盯着的酒壶。
“啪!”伸来的爪子被一巴掌挥开,凌霄双唇一咧,露出寒惨惨的两排白牙,惹得老头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
“酒可以给你,但先说正事,你找我来到底干嘛?”他可不愿意浪费时间陪他瞎耗,更不愿意一会儿之后听着一个醉鬼的絮絮叨叨。
“哦!”老头拍着脑袋,恍然道:“是正事,先说正事。唉,年纪大了,脑子都不灵光了。”他眼角留恋的瞟了眼玉色的酒壶,接着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你要我留意的那个凡间的恩人,她又要转世了,通知你一声,你心里有个数就行。”
凌霄难得的皱起眉毛,有些困惑地问道:“怎么这么快又要转世了?我没记错的话,距离上次投胎还不到二十年吧。”
司命星君袖摆一挥,一卷金光灿灿的竹简凭空出现在两人面前,他眯着眼睛勾勒着竹简上的字迹,点头说道:“二十年四个月又三天,一点没错,最后死于心疾。”
“竟是个短命的麽?!”凌霄暗暗发愁,到底要不要走这一趟呢?他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里要隆重介绍一下,那个即将转世的短命鬼是他还未成仙前的第N+1任主人,曾经无意间帮他挡过一次天劫,当初还是一只胖狐狸的他侥幸逃过一劫,而那个帮他挡了劫数的第N+1任主人则被天雷轰成了渣渣。
此后数百年,他经历了七七四十九小劫八八六十四中劫九九八十一大劫,终于原地飞升得道成仙,但曾经种下的因果却始终存在。
“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拖得越久,欠的越多,还是早早了结的好。”司命星君抚着白白的胡须说道。
罢了!凌霄暗暗下定决心,都拖了几百年了,也是时候了结一切了。
他将手中的酒壶抛给老头,拍了拍衣袖,潇洒的转身离开。
“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这酒可要省着点喝,喝完了可就没啦!”至少在他回来前是肯定没有的!
司命星君拎着酒壶连连顿足,“失算失算,怎么忘了小狐狸手上的那些美酒呢!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