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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来到了未来 ...

  •   现在是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三日。当我正将一篇文章给写完,手机响起来。
      “夏天的风我永远记得,清清楚楚的说你爱我。”是温岚的《夏天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首歌。也许带有夏天吧。看了一看手机,是文字社的总编,可能是催稿的吧。
      “总编有事?”
      原来是文字社有什么活动。
      “我不想……”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她就说,“夏天,你是我们文字社的得力助手,以前你不去就算了吧。这次可不是什么哪个组哪个组的庆祝会,是文字社五年的纪念日。你这次要是表现的好,没准可以往上爬。”
      这个总编真的很好。
      她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表现能力好而去排挤。她会帮助你升职。我很喜欢她。她叫唐恬。
      “总编。我真的……”不能去被硬生生的咽在口里。一直以来,我总是拿各种借口去拒绝各种活动。也许大家都不怎么喜欢我,因为我对人总是冷冷淡淡的,这是我个性如此。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很想去看看这次的活动。不为别的,就为总编唐恬。
      我换好衣服,出了门。走在街上。
      看到一对对的情侣,相偎相依,很相爱的样子。看到一对对母子,母亲牵着孩子的小手,很和谐的样子。看到一个个人都是行色匆匆赶去干些什么的样子,看到一辆辆车络绎不绝的。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或者是事业要干。突然有一股孤独感涌上心头,没有爱人,没有父母,没有目标。
      我一直呆望着,也许有一小时,也许有两小时。
      行人都会回头看着我。
      我站着跟个傻子一样。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也许今天对我来说根本就不应该去参加什么活动,不应该出门。
      突然觉得头很晕。腿仿佛支撑不了整个身体。特别的重。好累。
      “砰”。一声响,却立即淹没在滴滴滴滴的车水马龙的街市上。
      “我是怎么了?”这是我最后的意识。
      也许过了很久。
      我才醒来。
      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这个屋子有点小,古老。是的。这是我的感觉。古色古香,我随即又想到更好的形容词。有种跟小时候乡村的屋子一样。
      我起身。
      自己不是在大街上吗?被好心人捡到家里?我摇了摇头。如果是,为什么要送到这个离城镇那么远的地方?被拐卖了?我长得又不好看,身上用的手机也不是什么品牌,没钱没色怎么被拐卖。
      我踏着还是仍然昏昏的身体走向门口。门前有一口大井。小时候在村里的大井,都会有鲤鱼在游。这口井呢?应该没有了吧。这是一个小院,是的,还有篱笆。突然有种亲切感,好久没有回到村了。【是夏天以前的养父母家的村。】空气清新,到处都有一种土壤的香味。小草、小花都是那么美丽。我生平最喜欢这种野花杂在小草里,零星散散的。
      有一个男孩子,正在篱笆旁的一颗大树下。大树应该有很大的年龄了吧,可以说是古树了吧。古树的树枝都垂到男孩的头上了。
      “你好,请问现在在哪里?我要回去。”我轻声对男孩说。
      男孩看了我一眼,“这里是我老家。你要回去?回到哪里去?”
      我报上了文字社所在的城市。还说了自己是在马路上晕倒的事情。
      男孩有点不可置信的看着我,看的我有点别扭。“什么?!你在马路上晕倒?我可是在田间上发现你的呀。”
      田间?说笑吧?
      “你不信就算了。”
      虽然还是有点疑惑,还是算了。“我手机在哪?”
      “哦。你说你的手机啊,怎么时间还是二零一三年的啊?如果从2013年到现在都关机的话,那应该开不出来的呀。”
      真是越来越奇怪了。还是二零一三年?现在不就是二零一三年的吗?
      “你真奇怪,现在都二零二零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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