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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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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那些年月的课堂上来吧。也许有人想了解发生过什么。
      如后世人所知,我的家族拥有数位在整个欧陆都声望煊赫的优秀学者,但他们通常匿名发表论文与诗篇,更不会在著作中提及出身,这并非因为羞涩或避讳,而是谨慎。
      神学,哲学,史学,天文,地理,星象……乃至占卜、医术与草药学,还有方术和魔法,当然。族中耆老自遥远东方携来的智识与自信,和近三百年前舶来欧洲时相比并不曾消减,且因语言的丰富而更为雄厚。
      每个家族都需要这样的奠基者,将历史了然于胸,紧紧护住丰茂根基。但和我一起上课的堂兄弟们对此大多不甚投入,他们对家族传统的继承多半只剩下突如其来感慨时本能迸出的一句:“长生天啊。”
      这令我不解。是导师徐徐铺开在面前的羊皮纸地图不好玩吗?还是那些关于蒙古大汗征战杀伐的故事不好听?君士坦丁,印度,波斯,元帝国,大都……煊煊赫赫,繁盛如斯。《马可波罗游记》里详述过的一切,我的家族几乎都曾亲历,却在另一个欧洲人的笔下若即若离,似是而非。这样奇妙的对照犹如隔着如梦遥遥山海,观望镜影中的迷宫,抬起手时,尾指上有缥缈红线依稀相连,你永远无法确认,自己是否能够坦然走入那里,珍重温习一切,再释然离开。
      五百年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卡尔维诺,直到壁炉将熄,木柴中丢入的一两段梨木已经烧完,温暖甜香渐退。
      合上那本《看不见的城市》时,我久违地笑出血色眼泪,并很想认识这位聪明绝顶的人。
      诚如斯言,陛下,你以为我一直在讲述的是哪里,有些记忆我们从未提及,因为一牢记就失去。
      而天就要亮了。
      某个声音就着夜风在我耳边轻微而不动声色地说。
      陛下,天就要亮了。

      还是回到1462年的卡利亚里吧。阿雅克肖郡的家族课室之外,祖父花费半年时间观察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以确认我神志正常,未被灭门血案与维奥雷拉人的魔法迷惑或摧毁。我不知道之后他有没有弥生不满,为我的泰然自若。既不曾哭闹寻找父母,也没有对整件事表示出一个六岁孩子理所应当的后遗症。
      祖父不懂,那是因为我已经哭过了,也焦虑、恐惧、谵妄、懊悔过了。
      没有时间和机会再后悔与自卑了。那些龙,他们随时都还会来的。
      韦留衣留在我手腕上的齿痕早就证明了这一点。
      七岁那年春天,祖父应许给我的小马迟迟无法入手,许多应选的马驹在我走到它们面前那一刻就嘶鸣着后退,甚至边咆哮边想要抬起蹄掌。我懂那是因为什么,祖父想必和我一样明白,他面色阴沉,一言不发,最后无奈地对着马厩唾了一口。
      我猜他本来是想要唾到我身上的。
      多年之后,我承认孩童时期的自己足够傲慢薄情,即便没有龙牙留在手腕上的伤口,我也不曾对动物有过格外亲昵,母亲宠爱的小猎犬专会对我吠叫争宠,然后捱上我暗中毫不留情的一脚,一瘸一拐逃回母亲怀中。她养在笼中的缤纷鹦鹉和甜美莺鸟,我也不曾多看一眼。
      热那亚总督夫人曾有一只来自暹罗的猴子作为宠物,那小东西穿大红织锦缎马甲,头上还逗人地歪戴一顶镶碧玺石的便帽,名叫阿雍。母亲带我去总督府上喝茶时,它出来在茶桌下表演顶盘游戏,不知无心还是故意地,把一整碗橙子酱倒翻在我新换的短裤上。
      举座大惊的不是这起小小意外,而是我果断伸出手,狠狠打了它一个耳光,又一个。
      本应惊呆的从我换成了猴子和贵妇人们,前者大概没闹清楚自己为何没能躲开,后者则不知因为我的教养还是下手速度。
      阿雍尖叫着窜回自己的笼架,而我夺下它的帽子,扔进了金鱼池。
      父亲对此的评价是:睚眦必报。我想他并不赞成态度,却不会责怪我的反应,那毕竟是他精心训练出的。
      现在看上去,一切毫不留恋都成了盔甲,但我并非健忘,只是不再提起。祖父的威严再包罗万象,也不可能无孔不入。我知道厨房和马厩里如何窃窃私语议论我的归来,每一季女裁缝替我量尺寸时,手势里满是多余的小心翼翼,然后被狠狠瞪回去,“那孩子瞳孔里像烧着煤精!”她在事后对助手们夸张地抱怨。
      狭路相逢的族人长辈们,我了解那种本能的厌憎。巴尔托洛梅奥,他们带笑叫我的名字,虽然我大多时候假装听不见,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虚情假意地半蹲下身,看我左腕上的黄金蛇骨链,掩藏之下的锐利齿痕。
      我也知道他们会如何反应:啧啧称叹,表示心疼,笑容始终不曾褪去,然后问我是否很痛,有否恐惧,思念父母吗,想不想知道他们当下如何……十岁之前我会直截了当顶回去:“他们疯了,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而你巴不得我跟他们一样吧?
      在他们看来,漆黑眉毛下压迫着的年轻瞳孔始终燃烧得刻毒暴烈。我懂得分辨假意的亲近与刻意的奉承,从幼年起,父亲就反复告诫我,想做的事情,自己去做;想要的东西,自己去拿。千万不可依赖别人的赐予或讨好,你不知道他们想从你这里得到什么……关于他,大概是准继承人的位置。关于我,又是什么?我这条命吗?
      还是那句话:即便没有龙牙的伤口,没有韦留衣的诅咒,动物和人类也未必爱我。所以阿拉比卡是个意外。作为一只拿来试毒的动物,它显然有些太自来熟,且勇气惊人,虽然最初也表现出了一丝丝退缩,但在我把一块杏仁蛋白饼丢到它湿漉漉鼻子底下的瞬间,它就哼哼地做出选择,拼命蹭着我没有受伤的那只手。
      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肥胖的伙伴,我才有信心在宅邸和庄园里四处闲逛,所有人都知道这身份复杂的孩子带着一只一看就毫无前途却嗓门奇大的狗。我花了一点时间训练阿拉比卡只吃我投喂的东西,免得它被人毒死在大宅的走廊或者厨房的后门。这倒也不算太难,第一我从不会让它饿着,第二它毕竟是捕鼠犬的后代——虽然看起来已经跟一只肥溜溜的巨型田鼠差不多了。

      我似乎仍然没有进入正题,关于我那些难对付的堂兄弟们,他们每一个都知道我,我则记不清他们的名字,以一对多本就是件麻烦事,何况他们的汉文水准多半不如我。家族学堂上的导师们知晓我的来历,但鲜有人对此发表意见或侧目,毕竟家族内部权势更迭与他们的地位和供养无关,这是鲜卑三姓古来不可变更的规矩。成为族中学者是另外一重身份,无论研究的是哪一行,都超然于族中支脉势力传承之外——自然,也等于主动放弃了继承权。
      这应该也是我活得不算太费力的原因之一,在祖父的眼皮底下弄死我、搞得天下大乱,和诱导我成为一名家族学者、从此脱开竞争,真说不上哪个更容易些。但课堂上的男孩子们显然不能理解自家长辈的隐忍苦心,颇有几个人仗着身强力壮寻我的麻烦,而我年纪尚小,头顶不过及他们肩膀,有理由吃亏。他们在课堂上吃吃乱笑,小纸团丢来丢去,我不用看也知道上面涂抹着关于我的一些流言与疯话,而我所需要做的只是顺手拦截下来,直接踢到导师面前。然后果不其然,细长教鞭落在他们背上,即使他们够敏捷,也不敢躲闪,众所周知,冒犯导师的话,要挨的是族中的鞭笞,被脱下裤子按在长凳上的那种。
      他们也会埋伏在楼梯和台阶上,试图绊倒我痛打一顿,或者明目张胆推搡,这我在热那亚已经见识得足够多了,男孩们的小陷阱,街头伎俩。一个七岁的男孩自然打不过一群,但阿拉比卡的狂吠会传遍宅邸上下,招来所有人,从乳母到管家。这狗在求援时心机深沉得很,从不会扑上来替我战斗,反而先逃去不会被逮到的高处,再高声大气哀嚎得万众瞩目。
      祖父听说它的事迹,皱皱眉问我:“你养了只什么狗。”
      您给的。我耸耸肩,不予置评。只要它还没被一日三餐与下午茶毒死或者撑死,就有理由这样继续下去。

      我的家族和某几个显赫姓氏的关系,十数年间都未能被妥善修复。但外公家尚可,不知是受用祖父的巧言如簧,还是的确惦念自己女儿留下的唯一外孙。十二岁时,祖父送我去罗马拜访,同行的自然是他亲信,阿拉比卡也有份,这一路它瘦了不少,渡海时还会晕船,因此在抵达罗马前都病恹恹地。
      除了携去丰厚礼物,祖父还写了一封长信给外公,我相信那包括了一些别的东西,譬如为同行的几位年轻堂叔求一门妥当婚事?反正他们为此兴奋不已,我则很无所谓。罗马仍是我幼年时见过的样子,并没有更华美或更堕落,也或者它作为天堂的化身,早已在台伯河的腐烂芳香和幽灵呼号上浮沉惯了。
      那些间接赐予我生命的老人们倒是益发苍老了——我说过,我不愿提及我母亲的姓氏,但她的家族拥有宫殿和卫兵则不是什么新闻。我那穿红袍的外公拥抱并亲吻了我,虽然分开时我在他眼角皱纹中觑到一丝疑虑,有些什么在他眼前这个陌生的少年模样的躯体里发生了,他能察觉,但久别重逢冲淡了怀疑,我那继承自母亲的黑发黑眼则令他动容,在看见阿拉比卡时才被冲淡。
      “憨头憨脑!”他评价,然后许诺送我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狼犬,与他赠给教皇的一样。
      而外婆和我那些香气飘飘的年轻姨母与表姊妹们——我的天呐,我宁可留在阿雅克肖郡和堂兄弟们互殴。她们显然对热那亚惨案的内情一无所知,祖父当然不会坦白这种近于魔幻的世仇,我猜他会声称是夜盗登门,何况我父母并未丧命,且被带回卡利亚里照拂,多少令外公有所安慰,某种意义上说,家族尊严并未被侮辱,这可能令他也松一口气。
      并非我冷酷臆断,外公未必多么在意一个出嫁的女儿,但这件事有否妥帖解决,解决得是否令人满意,才是家族这艘忒修斯之船继续漂流的动力,在此层面上,似乎毫无悖论可言,一场悲剧被命名为悲剧,是因为它有头有尾,有高潮有终结……个中伤害无从度量,似乎也就不值得被反复提起,哪怕提起,也只是一句“多可怜的孩子”。像是那一切活该由我承担,而他们只是远远搭一把手,换几根钉子几块船板,便可让整件事拨乱反正,归于正轨。
      那一切永远都不可能复原了。
      而我也不会对此有丝毫抱怨或伤感。
      因为悲剧远未完成。

      堂叔们乐不思蜀,饮宴、舞会、射猎,乃至不被公开的夜游与淫乐,罗马属于天国,不属于人间,在失去乐园之前,我们拥有乐园。在享受与筹谋面前,我是个引子,也是个由头,并没有那么值得重视和算计。我十二岁,带乳母出行是太大了一些,又坚决不肯用侍童。外婆派来我房间的侍女貌美如花,但怯生生地,不敢抬眼看我的眼睛,哪怕我还没有她高。我懒得问她的名字。只要她按时打来热水,服侍我洗漱,照料我三餐,并在睡前替我烘暖睡衣,别的都不重要。
      她又不是奥尔加。
      “奥尔加·特隆西亚。”我喃喃自语,“特兰西瓦尼亚。”
      “我听见你说了一个地名。”有人对我说,声音清脆温柔,甜蜜得能诱骗一头熊。
      我回过头,想看谁会在盛大舞会上搭讪一个回廊里闲逛的野孩子,我的目光撞上一泓紫黑葡萄酒般的眼神,灯火在他虹膜上跳跃,烧灼着深不见底的烂醉,让我忍不住流连了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不过是个比我大几岁的少年,个头也算不得高。
      但除了这个,他几乎算得上美艳。赤铜颜色的头发在回廊两壁火把的照耀下,海边晚霞一样悠悠飘动,衬托着惊人漂亮的五官。他足够苍白,但那也只是相对皮肤的本色。如果韦家人的那种白像没血色的雪花石膏,我眼前少年的脸色则酷似融化的乳浆调入了一点玫瑰汁,在他精致的颧骨上令人安慰地绽开着一点瑟瑟的红晕。
      我当然不知道,那是因为他刚把一具吸干血的尸体扔下宫殿的城垣。自称索提思的少年站在我身后,比蛋彩画上的天使看上去更不属人间。他沉静而笑吟吟地看着我,目光如酒。我要过了很久才发现,寸步不离的阿拉比卡已经退出很远,蜷缩在墙壁的阴影里,喉咙里狺狺呼噜,哀鸣一样恳求着我。我从未听过它发出这种声音。它不怕我,居然会怕这个少年。
      我对阿拉比卡做了个手势,意思是有多么快跑多么快。无论我面前这个光彩夺目的东西是个什么,我并不怕他,但显然也无法信任。
      “我没有见过你。”我说,“这是我外公的家。”
      “我知道。”少年出人意料温和,我开始猜测他是不是个刺客,教皇派来的杀手,或者真正被通缉的夜盗。
      他的目光滑落到我左腕上,饶有兴味地说:“这不是人类制造出的伤口。”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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