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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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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克蕾安分别后,千叶莎路过一间雪糕店,看见橱窗展示的冰淇淋,唾液便自动分泌,小舌不自觉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大脑还没发出任何信息,双腿已自动踏了进去。
买了一个香草冰淇淋,津津有味地舔着,坐在窗边的那桌客人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桌的女生边吃着刨冰,边与坐在对面的男生说着什么。而男生正慵懒地靠在椅背上,手也随意地搭着,侧脸看着窗外,漫不经心地听着。从她的角度并不能看到男生的脸,只看到他小麦的肤色,但她却对他有种莫名的感觉。
男生转过脸来,不其然地对上了她的视线。她的心一阵窒息,脸蛋发烫。好俊美的脸庞,凌乱短削而有层次感的黑发像撒了银光粉似的闪亮闪亮,左耳嵌着一个银环。漂亮却凌厉的黑眸锁在她的身上,鼻梁高挺秀美。突然,好看的眉蹙起来,连坚毅的薄唇也抿成一条直线。
千叶莎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什么意思啊?
“烈,怎么了?”他旁边的女生疑惑地问。
“没事,吃完没?走了。”他不再看千叶莎,转过脸对女生不耐地叫道。
“嗯,走吧。”女生乖巧地点点头,见他起身便走过去挽住他的手臂,一脸幸福地走了。
“莎莎,明天见。”羽影笑着跟她告别,便进屋里了。
“明天见。”千叶莎晃了晃手,继续往前走。她和羽影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总是一起上下学,她的家比羽影的要远一点,所以总是在她家门口分别。
她走到家门口,却看见一个让她绝对想象不到的人。她吃惊地看着靠在墙上无聊地踢着石子,低着头嘴里叼着一根草的男生。他穿着一件白色套头衬衫和一条洗得发白的浅蓝色牛仔裤,上面还刻意剪成大大小小的窟窿。他正是昨天在雪糕店见到的男生!他听到她的脚步声,抬起眼看向她,吐掉嘴里的草,声音低沉好听:“把你手上的东西还给我。”
咦?手上什么东西?她抬起双手,右手腕上的手镯闪了闪。是说这个?“这镯子是你的?”
“嗯,把它给我。”
“怎么能证明是你的?我可是在学校拣到的,你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她可不是笨蛋,怎么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把它给我,该死的!”他走过来,神情有些懊恼,但仍恶狠狠地恐吓,“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快摘下来,不然打得你满地找牙!”
千叶莎见他走近有些害怕地说道:“我也想摘下来,可我摘不下。”
“摘不掉?”男生皱着眉,“开什么玩笑!”接着一把抓过她的右手,强硬扯着镯子。
“痛!”她吃痛地按住他的手,“不要,痛,真的好痛!”
他不理会她的话,发狂地胡乱扯着,然而镯子连一丝也没移动过。
“不要,求你,真的好痛!”她痛得眼泪都流出来,微弱地哀求。
“怎么可能?”男生像打击过甚似的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她因暴力撕扯而破损的手腕,喃喃自语,“怎么可能?”
千叶莎捂着手,流泪看着他。
“开什么玩笑?这么轻易就被选择了,算什么!”男生凶恶地瞪住她,“你白痴啊!在路上拣到的东西怎么可以随便就戴上了!”
“你才白痴!不问原因就硬抢,我怎么知道一戴上就拿不下来,你要是这么宝贝这个东西干嘛不放好,偏要扔在我们学校,偏要让我看到!”她的手一阵火燎似的,疼痛让她把心里的委屈一咕脑都发泄出来,“现在都已经戴上摘不下来了,你要怎么办?抓我去做牢吗?什么破镯子,你以为我很稀罕!”
男生愣愣地看着她撒泼似的骂着,等她的话停了之后,两人便陷入沉默之中。许久,他才低声说:“算了,那个给你好了。”说完便垂头丧气地离去了。
千叶莎呆望着他的背影,不敢相信他这么轻易放弃这个镯子。
在学校一整天,千叶莎一直在想着昨天那个男生沮丧的神情。她看着手镯思忖,这个对他这么重要,要怎么才能还给他呢?不知不觉她走上了教学楼天台,刚打开天台的门,就看见克蕾安站在铁丝网前,口中念念有辞的。
“克蕾安?你怎么在这里?”她诧异地问。
克蕾安闻言转过身,对她笑了笑:“吹风啊。”
“我也很喜欢在这里吹风。”她走过去与她并排站着,却在此时发现还有一个男生坐在铁丝网边上!
“你是……”她惊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人不是那个梦里执着长鞭要杀她的男生吗?
“你好啊,我叫飞迪斯。”男生美丽的脸庞上浮现一丝别有意味的笑意,棕色的短发在风中飘逸。
“你……”她惊恐的视线在他们身上交错着,“你们……”
“交出印章吧!这么可爱的女生我还不忍心杀掉呢!”男生似开玩笑地说,眼睛却没有笑意。
“我真的不知道是什么印章啦!”她摇摇头。拜托,这又是梦吗?可为什么恐惧的感觉那么真实!
“那我只能说对不起了。”飞迪斯无奈地站起身,利落地扯出一条黑色长鞭。
她求助地看着克蕾安,只见她也是一脸同情地看着她:“对不起了,真的想跟你做朋友的,可我必须要拿到一级战斗灵的印章,再见了。”她诡异地笑。
不要!她慌忙向门口跑去,然而飞迪斯已移到她的面前,高举着鞭挥向她,邪恶地勾起嘴角:“去死吧!”
不!她眼前一片光亮,一阵强烈晕眩袭来,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放学回到家后,千叶莎坐在沙发上想着今天的事,又是一场梦!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她,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趴在桌上睡着了。可是那种快要被杀死的心情如此的真实,吓得她一身冷汗。“有危险就叫我,我叫特烈希。”在梦中那低沉的声音是那么清晰,就好像在她耳边响起的一样。
突然门铃就响了。开门,一个高大俊美的男生冷淡地俯视着她,右肩挂着一个旅行包。
“你……要干什么?”她满脸惊诧。
“我要住在这里。”一句与炮弹的重量媲美的话从他优美的薄唇里吐出。
“为什么?你又不是没地方住!”
“我没地方住。”他打断她的话,黑瞳盯着她,语气里没有商量的余地,“你拿了我的东西,我要住这里。”
一句话便堵住了千叶莎想要说的话。她垮下肩,认命地叹道:“好吧,你进来。”
“我叫千叶莎,你呢?”既然要住在一起,就要搞好关系,她想。
“辰亚烈。”他看都没看她一眼,兀自拿行李走进了一个房间里。
于是,千叶莎和名叫辰亚烈的男生便开始了同居的生活。然而虽说住在一起,但他们的关系一点也没怎么改善,反而经常传出乱七八糟的声响,然后是惊天动地的打斗声,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吼叫声,最终以大门“砰”的一声,一个女生气呼呼地走出来而告终。
每天早上,千叶莎走进浴室洗漱,没多久浴室门就会被拍得乱响,接着就会听到一个火爆的声音在门口不耐烦地叫着:“快点啦,你把牙拆了一颗颗洗啊?这么久!”把她气得不行。做了早餐放在饭桌上,他懒洋洋地走过来,瞥了碟子上的煎蛋和午餐肉一眼,便一脸鄙夷地嘲讽道:“每天都一样,你就只会做这个?你还是女人吗?”气得她一把刀叉飞过去,大声骂道:“不想吃就自己出去吃!我就喜欢做这个,看不惯自己做啊!”说完就拿起书包气冲冲地甩门离去。
下午回到家,又是一场“火星撞地球”。先是辰亚烈对晚餐质量的一番评论把她气得快咳血,接着在看电视抢摇控器时差点大打出手,再就是对某个观点的不同见解而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就连睡觉之前也不宁静,因为千叶莎习惯在睡前做运动,弄得乒乓作响,对隔壁少爷的睡眠质量有严重影响,于是她的房门总是有幸被眷顾,并从门外传来咒骂声“臭丫头,你受什么刺激啊?搞什么飞机!还让不让人睡啊!”但她就是充耳不闻,怡然自得地做运动。所以辰亚烈只能对着她的房门干瞪眼,却无可奈何。
一次,千叶莎想起了那天他在抢她手上的镯子时曾说过什么“这么轻易就被选择了算什么”的话,但一直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于是向他询问答案,结果被他一句“关你屁事”顶了回来,气得她头发直竖。知道他是如此恶劣的男生,以后她也没再问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