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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竹竿,来往这踢!”

      “鱼苗,洞在那里啊!你再往哪看!……鱼苗你再玩乌龙我就换下你!”

      一群少年在玩着蹴鞠,竹编的球在少年中的嬉闹中来往。他走向他们,没有多做停留,只是擦间,然后走过。

      球不为人的意志为转移,忽而东风,就改变了它的方向。

      “哎!当心!”似乎有人在叫他,他转过头去,球直接打在了他的脸上。大多数少年发现出了事,一拥而散,等到他再次反应过来,只见到一个少年,就是他。

      “你没事吧?”少年有些胆怯,但毕竟是自己做错事了。

      没事!?都流血了!这是我活了十五年第一次流血!

      看到四处无人,他用手指抹着鼻血,愤怒于色。

      娃娃脸少年吞了吞口水,“你你你……干吗不说话?是哑子啊?怪不得球打到你,你都没叫疼。”少年杏花眼灵活一转。

      又不疼,只是流血了!他翻了个白眼。

      娃娃脸少年也不说话了。

      他转头离开,不想多说什么,然后继续寻找自己的目标。没走两步,就听到身后紧跟的脚步声。常速,快走,小跑,大跑……后面的脚步声仍然紧追不舌。

      “你干吗跟着我!”

      娃娃脸少年有些惊诧,欲言又止。

      他才发现少年手上拿着一块布——是从自己衣服上撕下的。少年很是兴奋:“啊!原来你不是哑子啊?还是突然就会说话了?”

      他没理,继续往前走,少年也一直跟着他。他进巷子,少年也进巷子,他进茶馆,少年就在
      茶馆外面等他,他在街上故意乱走,想靠人流甩了他,可没想到娃娃脸少年已经等在路头,跟他说:“嘿,你别忙了,我可是这里的地头蛇,你甩不掉我的。”

      他烦躁得想用轻功,或者直接送少年入土了事。可惜,自己这次出来必须处处低调,在这热闹的街头做出任何出格的举动,都会引来路人的耳目。

      “你到底要怎样才不跟着我?”他有些无奈。

      “唔……没什么,”少年有些踌躇,“我说,你叫什么……”

      “我叫百思。”他随口说说。怎么可能用真名,他想到早上在路上听到的小孩名,告诉了少年。

      “唔,百思,对不起,我叫南翔。” 娃娃脸少年鞠了个躬,跑掉了。
      南翔啊南翔,竟然是你?得来全不废工夫。

      百思走到了目的地,抬头看上招牌——南翔客栈。这客栈处于最热闹的地区,生意好得是没话说的。再加上厨子有名的手艺,客人络绎不绝,门庭从不冷落。

      他站在大门口,洞察大堂里的一切。掌柜在那里,风韵犹存,那样貌身段,完全看不出已是三十的年纪。跑堂的高大男人,是叫做南毅吧?这也是自己不敢进行暗杀的一个原因。这南毅——不好惹。按着资料,烧菜的是叫南情,还有对双子兄弟,南天和南地。

      思量了半天,决定先进去,和他们直接对上一面再说。

      踏进客栈,就被南毅哄了出来:“对不住!请在外面等候!”

      真想直接和你过招啊,十四年前最强的御史。

      “让我进去,我自有办法得到位子。”他挤眉弄眼。只要扔下点钱,什么得不到?

      可没想到这南毅的脸说变就变,不但没有放他进去,反而厌恶地向外一推:“让你等你就等!”百思怎是罢休的人?站在远处,找到个三个人坐着四个人桌子,目光盯着看起来还算机灵的男子。这男子贼眉鼠眼,必是贪财之人。

      这男子饭吃得不安闲,左看右看,不一会儿就对上了门口少年的眼睛。只见少年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吊钱,晃了晃,然后指了指他身边的那个空位——意思很明白。男子心想原来平时烧香拜佛希望发横财原来是有用的!

      “嘿!我的侄子啊!”男子向百思跑来。

      百思一脸黑线的走了过去,我呸!

      南毅见了这情况,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再去拿出一副碗筷。

      这客栈人多又杂,文人骚客有,市井小名也有,地痞流氓那就更多了。全靠这南毅撑着,才不会闹出什么事。什么都不说,光看这架势,这南毅高大的身材,就直接吓倒了一批——南蔷还算会挑人。想到这,百思就朝帐台的南蔷看去。可没想到,一斜眼,南蔷吃惊的表情落入眼中——原来她一直在盯着自己!

      难道我被发现了?南蔷只对自己莞尔而笑,却笑得令自己有些不安。

      “哈哈哈哈……”临桌传来嚣张的大笑,“我说,我们这官家可和我没什么区别,都怕老婆怕得要死……嘿,你不知道了吧?这大事小事可都他老婆做主,怪不得文官会妒忌,天天给她穿小鞋……武官自然帮着她咯,谁让她是华成的干女儿!”

      华成,朝里最大的武官。

      百思转过头去,看到了个袒胸露乳的不惑大叔,冷笑,然后继续吃菜,耳朵灵敏的动了动。
      “哎哟,那你太客气了……哎?我可没……啊?小红怎么都收摊了?挺晚了,我老婆可是一母老虎……”

      拉倒吧你,我父皇才没你那么窝囊。只要我……只要我掳了南翔,威胁了我的地位,我爹……我爹就会重扬雄风!

      大叔离开了客栈,有些醉了。他迷迷糊糊走到个小巷,发现是条死路,刚想转身,却被一个麻袋套上了。麻袋带了股羊肉的腥臭,眼睛看不见,鼻子更加的灵敏。一阵火辣辣的拳打脚踢落在身上,他吐得不成人型了。只能无用地大叫:“是谁?是哪个畜生!救命啊救命!”
      等到他挣脱了,什么人也看不到——施暴者早走了。他突然又有些庆幸,看那人的力量,拳拳都打在要害——他杀了自己的心思必定都有了,这次当是被鬼找上了罢。

      等到百思回到客栈门口,月亮已经爬上了天边。食客走了大半,只有几桌还留着,他也没进去,等待时机。

      “老板娘,我说你今年芳龄多少了?”有一个喝多了的男人问道,语气里带有调戏的味道。南毅抬起头起看南蔷。南蔷向他摆了摆手,意思是不用介怀。

      “我?我前年二八。”南蔷笑着。

      “啊?那今年十八咯?”

      “不,今年三十。”南蔷笑味带了戏谑。

      “哼!我不信!”

      “不信没关系……”南蔷对着楼上大叫:“翔儿,你下来!”

      噔噔噔的楼梯声,一个少年出现在大家面前——几乎是一样的眉,一样的鼻子,一样的耳朵。就是眼睛和脸型不太像,南蔷的眼睛是琥珀色的,脸型偏尖;南翔的眼睛是墨绿色的,脸型则偏圆。

      但是,重点的地域惊人的相似就能说明两人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老板娘,这是你弟弟吧?”男人有些惊讶。

      “翔儿,你叫我声。”南蔷没有理他。

      “唔……娘!”搞不清楚状况的南翔虽有些犹豫,但那个称呼的确响亮。

      “我儿子,今年十四了。”南蔷笑得骄傲。

      男人有些楞了,默默喝下了一口酒:“那,他爹呢?”

      “他爹?就在这啊。”她指向南毅。

      南毅恨不得找个洞钻,可惜被点名只能厚着脸皮硬上了。

      “是,我是他爹!”南毅僵硬地说。

      “胡扯,怎么有男人给女人当店小二的!”男人仍旧不信。

      “嘿,我就喜欢店小二。晚上都听他的不就行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男人也无脸在呆下去,付了帐,走了。

      “主子,我会折寿的。”

      “南翔不是你们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你也算他半个爹吧?”南蔷突然看到了门口的百思,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

      我就在等这一刻啊!

      百思屁颠屁颠得跑了过去,开始像背书一样的自述:“姐姐,我刚被打劫了,没地方去,姐姐你帮帮我好不好……收留我,我能吃苦,什么都干的……”

      南蔷若有所思地打量了他一番,对他笑了笑:“好吧。”她身旁的南翔兴奋得看着百思,百思则不去理睬他。

      晚上吃饭时,百思才算见到了所有的人,南蔷,南翔,南毅,这些就不说了,然后是南情,南天,南地。

      “百思,你以后就跟他们打杂好了。”

      说是“他们”实际上真正干打杂的只有南毅,其他的人除了南情做菜之外,别的几乎都是无所事事的米虫。

      南天和南地常日不出门,不抛头露面。他们虽是双生子,但南天长得比较伟岸,南地则要瘦小一些。南天盘着头,裹着黑色的布,一身也是黑色。南地则穿黄衣,披着头,在头顶做了个髻,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上好多岁。

      还有……南情,这人在资料里也是不明……但为何看起来有些眼熟?

      “花花,我要吃那个!”明明已经快三十的南地竟发出这样油腻的声音,起了百思一身鸡皮疙瘩。

      “去,话不要多。”南毅夹了块烤豆腐给他。

      “好吃啊!南情就是强,明明是烤豆腐,竟然可以做出鳗鱼的味道!”南地睁大眼,童心未泯的叫着。

      南情,厨子,擅长用朴素的材料做出华丽的味道——这就是调查出的所有东西。这个人,竟然奇迹般的没有过去——或者说,除了南毅,其他人的过去都是一张白纸。

      南毅,十四年的最强的御史,据资料说是得罪了皇后娘娘,被谴出了宫。

      “恩。”南情红着脸,不说话,“啊,还有一道菜,我竟忘了!”

      南情刚站了起来,却被南毅按下,“我去吧,还有,你也来。”他指着百思。

      两人离开了喧闹的餐桌,走到安静的厨房。这一闹一静之间的差异所带来的心理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两人一直没有说话,似乎是在比着心理,等到百思托着盘子,南毅才紧盯他的双眼:“莫要轻举妄动。”说罢,回了餐桌。

      新上的汤,是荠菜豆腐羹——豆腐被雕琢成一个一个小圆球,没棱没角,可见制作者的用心精致。再和上那荠菜,勾了勾芡。小白球在翠绿色的汤中一起一伏,正如那含苞的莲花,等待绽放。与那夺人的卖相相辅相成的还有它的滋味。嫩滑的豆腐直接滑入口中,和拌着荠菜淡淡的新鲜农味儿……香味在口中久久不愿离去。百思一勺接一勺的吃……真好吃啊!

      再次抬头,却看到了两双盯着自己的眼睛,一双是南蔷,另一双,来自南情。

      几日的和平相处,百思没有轻举妄动,只能默默承受着南毅的虐童行为。大早就要去买菜,买了菜还要洗菜,洗完了菜去把所有的桌子从上到下抹一遍……最最受不了的是竟然还要站在大门口拉客!

      一切的一切,我都会讨回来!

      几日的观察百思发现客栈里从里到外都十分宠南翔,这南翔平时也几乎都是吃了玩,玩了睡,睡了吃。可大家就是没命的给他好吃的,好玩的。摔了一交可以歇业半天,半夜闹个肚子全客栈的人都忙里忙外烧热水给他泡脚,夜里还有人为他轮流盖被子——这可羡慕死了百思。
      明明这些自己也都是有的,可就是嫉妒。因为他们是没有目的,没有要求地在对他好,挖空心思的在疼他,爱护他。不像宫里的人,只能靠命令来换取些许温暖。真心对自己好的,只有父皇,可毕竟也是因为有层亲密的血缘——何况自己的娘,皇后,似乎只知道满足自己物质上的要求,送上的玲珑绸缎,希世之宝——这些都是冰冷没有温度的。也许自己对她来说,就是第二个父皇,第二个只要受控制就可以的傀儡。

      所以,我必须在其他人找到你之前先发现你。我宁愿做我的百思,让他去当太子吧!

      初秋的夜里,空气中弥漫了一阵清冷,闻不到春的朝气,听不到夏的聒噪。月牙儿孤孤得挂在天空,多了份萧条。

      咔——咔——

      南翔客栈里,传来了一阵切菜声。一个娃娃脸的少年,站在灶台前,切着萝卜。只有他一个人。

      动手?这可是好时机。

      百思算准了南翔这时候会来练萝卜,候着他。可真看到了南翔,又犹豫了……一是因为知道掳不走南翔,二是因为,起了恻隐之心……这孩子,也是无辜的。自己受够了白眼红脸,到头来只要心不顺,嗜血的本性就会露出,连父皇也渐离自己。说不觉得伤心那是不可能的,自己只是在用强势的外表遮掩那幼小脆弱的心。

      百思收起刀子,上前一步,“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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